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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生我們不走丟》第十二章 這回真見了(1)
孟串兒自從聽到於小山那句「可以喝頓酒」之後,一直處於一種激動與興奮的狀態,像是恢復了多年前小丫頭的狀態,更像是醜媳婦終於見公婆的狀態,有些糾結、亢奮還有些小羞澀。

跟於小山約定好日期的當天,妝化了三遍,卸了三遍,最後還是決定不化,當然不是因為熊樣兒在旁邊逼逼「女人不應該化妝,自然美才是最美的。」而是這張臉,可以在任何人面前偽裝,就是不想在這個等待了兩年的於小山面前有一絲一毫的掩飾和不坦蕩。

要穿的衣服也是一樣,前幾天刻意出去買了兩條新裙子和T恤,但換來換去,最後還是都否了。就穿上平時的牛仔褲白襯衫,這樣最自然,最舒服。

這個於小山,她雖然是第一次見,但在她心裡並不陌生,像認識了已經很久的一個老朋友,而且還絕對是知己。這些不用多說,文字不會騙人,那裡面滲透出來的人性是一個人本真的東西,她相信她的理解。

一切準備妥當,一看點離約定時間還有一小時,喝酒的地方是孟串兒定的,於小山是專門從C城飛過來,千裡迢迢過來喝頓酒,遲到是絕對不允許的。

主要是此刻她的心裡也是急切的,當然此時不全是因為即將見面的那個人,而是這個人關乎著她人生的一段經歷與過往,在她心裡深深地紮根成了一種拔不去的情結,而這些需要解決,要不然會讓她一直心有遺憾和不甘。

但是還有一個貨,誰呀?熊樣兒唄~她穿上鞋子轉身對熊樣兒說:「我今天去見我的偶像,你能不能不跟著我?」

「你一個姑娘家家,還是我女朋友,去跟一個男的喝酒,我必須得跟著,男人都是齷齪的,你喝多了他要是下藥怎麼辦?」

「你給我滾遠點兒,別逼我罵你!」孟串兒懶得跟他囉嗦,自己一個人出門打個車就直奔喝酒的地兒去了。

這是一個中檔的會所,之前孟串兒在這裡吃過幾次飯,對這裡比較了解。這裡在盛夏時分可以在草坪的餐桌旁吃飯,最大的好處有兩個,第一就是在室外可以抽煙,要不然喝時間長了他倆都得憋死。

第二不限時,24小時營業,怎麼喝都行。草坪上的桌子之間相隔得比較遠,就給了很大的空間可以好好聊一聊,不用照顧別人眼光,更不會被別人打擾。

此刻的孟串兒是雀躍的,如倦鳥欲投林,涸鯨準入海,要知道如果沒有這個人,就沒有那本讓她魂牽夢縈的《淡淡的憂傷》。

其實那本書並沒有講出什麼深刻的大道理,但是莫名的裡面的句子鏗鏘有力,在任何沮喪悲觀被束縛被忽略的時刻,那些看似玩世不恭的話就像是一種力量,可以輕易地衝破世俗的阻礙,不在乎他人的眼光。

因為書中的於小山就是活得這樣坦蕩,天大的事情,哪怕面對生死,面對牢獄都可以一笑而過,那種閱盡千帆的返璞歸真的近似於調侃的輕鬆真的是一種支撐,支撐著孟串兒寫了自己的書,也支撐著她在面對每一個生活和工作的不順。

人生中有些無關風花雪月而來自內心深處的想念,沒有幾個人能知道,她更不奢求別人能懂。但她知道,她即將見到的那個人一定能懂,懂她所有的感覺和想法,那些所有思緒通過文字早已被彼此熟識,無需再說太多。

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熊陽開著車一直跟在她打的計程車後面,一下車那貨就笑嘻嘻的走了過來說:「我還是不放心,就跟過來了。」

孟串兒看了一眼手機上的時間,馬上就到時間了,瞪著熊陽說:「來就來了,但我告訴你,最好管住自己的破嘴,要不然回去我一定把你舌頭剪下來。」

沒辦法,孟串兒只能帶著這個累贅走了進去,她不想把時間浪費在無關人等上面,再說在此時此刻此地跟這貨在這吵也不太適合,算了,甭計較了。

進了酒店,走過大堂,走到外面的用餐區,遠遠的看過去,有個男人:瘦瘦的,貼著頭皮的短髮,瓜子臉,皮膚有點黑,帶著黑框眼鏡,穿著一件黑短T,下身是一件深藍色的短褲,一隻腳踩在凳子上,另一隻腳在地上,此刻正叼著煙眼神眺望著草坪上的幾匹吃草的馬。孟串兒的心思跟一堆破鼓錘過了似的,就一眼,孟串兒就知道就是他,於小山。

孟串兒緩緩神兒,盡量平復一下情緒走了過去,在他對面的椅子上坐了下來,於小山這時才轉過頭看著她。

「跟我想的一樣。」這第一句話說出來孟串兒想咬掉自己的舌頭,什麼玩意沒頭沒尾的。沒想到於小山盯著他看了一會兒,也跟著淡定地點點頭,微笑著說:「我也是。」這男人眼神中有骨子狠勁兒,倔強的不服輸的狠勁兒,即使笑著的時候也一樣。

這時候熊陽跟在孟串兒身後,伸出手說:「你好,我叫熊陽,是孟串兒的男朋友。」艸!!真的想爆天下粗口於他一身,這貨能不能不開口!孟串兒抽搐了一下嘴角想回開罵,但想想還是咬咬牙忍住了,跟於小山的第一次見面她實在太怕破壞氣氛了,最起碼不不能說話口沒遮攔一堆髒字。

於小山斜叼著煙,看了看熊陽,沒接他伸過來的手,但禮貌地回了句「你好。」

「《煙味至愛》寫得不錯,應該賣得挺火的,第幾版了?」

「文筆仿你,只求別畫虎不成反類犬就行,結尾的時候引了你大段的話向你致敬,第二版。」

熊陽驚訝地看看於小山,又看看孟串兒:「你還寫過書呢?這書能賺多少錢?」

孟串兒寫書的事兒從來沒跟他說過,也懶得理他,所以翻了個白眼,直接選擇無視。

於小山回了一句:「書賺不了幾個錢,文字只是個載體,但寫好了可以傳世。」

「怪不得都說文人窮酸,真正理智的男人是懂老婆孩子熱炕頭的,男人的責任是養家糊口,女人的責任是相夫教子,這樣才符合陰陽定律。」

熊陽居然拽詞兒,而且拽得這麼唐突。孟串兒冷笑了一聲:「這是你們熊類的定律吧!女人的責任不是還得包括幫男人還貸款和孝順男人的爹嗎?你這是憐香惜玉留有餘地說話嗎?不太像你啊!」

熊陽尷尬地咳嗽了一聲,剛要說點什麼,孟串兒一揚手喊了一句:「服務員,點單!」

孟串兒也沒問於小山想吃什麼,而是隨便點了幾個菜,直接要了三瓶白酒。今天的意義不在於吃什麼,也不在於喝什麼,而主要是聊什麼。

孟串兒點完單,上菜之前服務員先給三個人每人倒了一杯茶,於小山喝了一口說:「小種。」

孟串兒接著說:「對了,知道你懂茶,這個肯定一般,將就喝吧!你喜歡什麼茶?」

「只有生普,多少年的破習慣了,改不了。生普入口苦澀,中間順滑,回味甘甜,就像人生的一個過程,而且儲存時間越長,歲月的磨礪越久,這個茶會越見醇厚,底蘊和味道才能充分地得以顯現。跟人一樣。」

「我不太懂茶,隻知生普味道略顯單薄,更喜歡紅茶,入口即是甘甜與回味無窮。」

於小山剛要接著說什麼,熊陽在旁邊插嘴道:「茶這個東西的所謂門道都是一些裝孫子的人給吹出來的,其實哪種茶不是樹葉子?以前農村都用這個當柴火?我一個月工資8000多,我覺得最好的飲料就是白開水,有錢我也不花在茶上,聽說有的茶特別貴,甚至十幾萬一斤,有那錢不如用來買房子,十幾萬能在二三線城市付個首付了,茶有啥用?民以衣食住為天,你們說對不對?」

於小山眉頭皺了一下,看了一眼孟串兒但沒吱聲。孟串此刻兒超級想拍死這個熊樣兒,但顧及第一印象強撐著摟著,牙齒已經咬得咯咯作響,她抱歉而無奈地看著於小山。結果這貨還沒完了,賤嗖嗖的問於小山:「哥們兒,你之前寫過的書都叫什麼名啊?,有時間我看看。那你現在還寫嗎?」

看得出來於小山有點煩他,但還是淡淡的說:「書名我也忘了,好多年不寫了。」

「那怎麼不繼續寫了呢?」

「江郎才盡,油盡燈枯,傻比了,寫不出來了。」

「那你現在做什麼呢?」

「啥TM也不幹,待著,混吃等死。」

熊樣兒一聽這個就找到立馬找到自信了,小臉一揚說:「哎呦,那你這有點太消極了,不能不寫書就不幹別的了,男人總要證明自身的價值。我以前也喜歡看書,上學的時候,看瓊瑤,金庸,古龍,那時候看瘋了。我一直覺得金庸是世界上最牛的作家,寫那麼多經典作品,寫得那麼好看,你認為我說的,對不?」

「我不願意用自己的標準去評判別人,但寫得多與好看跟文學性無關,這根本不在一條線上,艾米莉一輩子只寫了一本《呼嘯山莊》,米切爾也只寫了一本《飄》,賽格林也只有《麥田裡的守望者》,誰敢說他們不牛逼?」

「你說的這些我都不認識,我記得上大學的時候還看詩歌,天天端著席慕蓉的詩讀個沒完,你知道席慕蓉吧?」

「當然知道啊,我也喜歡過。」孟串兒沒忍住噗嗤一聲笑了,嘴真毒,說人幼稚就說人幼稚,不過估計熊樣兒也聽不出來。

熊陽聽到「擼管」這個詞兒不自覺地就皺起了眉頭,心裡油然生起了一種「寫過書還這麼粗俗,遠不如我」的優越感。稍微放鬆了一下身子,後備向椅子上一靠,下巴揚起來居高臨下地問:「那你認為中國誰的詩寫得最好?」

「李杜白。」於小山已經失去了耐性,純是為了跟孟串兒的初次見面不想爆粗動手,說話已經懶得敷衍,明知道眼前這貨要出洋相,卻連多說一個字都不屑。

「李杜白是誰?沒聽說過。你記錯了吧?哪有這麼個詩人?我只知道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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