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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離圖書館》第316頁
  其他人聽見三人的對話,也紛紛加入討論。

  藍亞蓉道:“星文說得對,我剛才詳細看了陳雪琴離婚案的庭審記錄,周子揚,應該是兩頭通吃,收了女方的律師費,又私下收了男方的賄賂金,最後的判決結果男方會更加滿意,女方隻分到一套別墅,男方不但拿到孩子撫養權,還保留了自己在公司的完整股份以及投資的所有債券。名義上,周子揚在幫女方打官司,實際卻在暗中幫助男方,男方李德成是個大老板,給他的錢肯定比女方給的律師費更多。”

  這樣的律師確實是毫無職業操守,給律師職業抹黑的害群之馬!

  越星文回頭看向藍亞蓉:“師姐,他過去的案件記錄中,有沒有這個叫張榮華的?”

  藍亞蓉道:“我剛才重點看了陳雪琴離婚案的資料,其他的還沒來得及翻。”

  柯少彬道:“我來檢索吧,直接查會比較方便。”

  他手指飛快地敲擊鍵盤,從筆記本電腦資料庫中搜索,沒有查到這位張榮華跟周子揚有過業務往來。柯少彬不甘心,又上網去搜……

  還是沒有收獲。

  網上輸入張榮華的信息,全是他到處玩兒的照片,以及換女朋友的八卦。這位富二代的私生活看來非常豐富。

  突然,柯少彬將鼠標定格在一張照片上:“等等,這個人……是不是李德成?”

  越星文湊過去仔細一看:“沒錯,是李德成。”

  照片裡,李德成、張榮華還有兩個男人一起合影,背景是一座風光秀麗的海島,四人都穿著沙灘褲,戴著太陽鏡,是典型的度假照。看大家合影時互相勾肩搭背,動作親密,他們四個人的關系應該挺好的。

  藍亞蓉皺著眉看向照片:“李德成,張榮華,這兩人互相認識,而且關系很好?”

  越星文摸著下巴思考了片刻,分析道:“說不定周律師就是他們彼此介紹給對方的。因為周律師幫李德成辦妥了離婚案,這位張榮華手上也有案子需要周律師幫忙,李德成就將周律師介紹給了他,於是,他來北山市,約周律師私下見面,達成了某種交易。”

  這樣就解釋,周律師過去經手的案件查不到張榮華的信息,兩個人卻私下見面的原因——案子還沒開始,正在商談階段,周律師就掛了。

  這張照片,說不定順藤摸瓜,查出周律師更多的幕後“金主”!

  第142章 律師之死13

  【律師之死-13】

  柯少彬通過強大的網絡搜索,將合影中的四個人的資料全部查了出來。

  張榮華,父親是地產商、母親是珠寶商,作為獨生子,他從小備受寵愛,生活揮霍無度,換女友比換衣服還勤。照片裡的遊艇是他購買的私人遊艇,他還有私人飛機,每年都會叫幾個朋友出國度假。

  李德成,是張榮華的表哥,家庭條件不如他,父母開了家服裝公司,李德成手裡有公司40%的股份,吃老本也能活得很好。他前妻陳雪琴是普通家庭出身,當初奉子成婚,婚後不到五年,李德成出軌被陳雪琴現場抓包,陳雪琴提出離婚,周律師代理了這個案子。

  金洛,金星集團太子爺,金星集團是北山市最大的互聯網科技公司,周律師目前擔任該公司的法律顧問。

  申海濱,張榮華好友,也是富二代,兩人經常一起出去玩兒,光是兩人在微博發的合影就有無數張。

  照片裡的四個人,或多或少都跟周律師有點關系——

  李德成是周律師代理的離婚案的最終受益人;金洛是周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金星集團繼承人;張榮華曾在昨天跟周律師私下會面;申海濱,曾在五年前找周律師代理過一起刑事訴訟案,有女生告他強奸,最終因為證據不足,當庭釋放。

  越星文若有所思地看著這張合影:“四個人關系親密,周律師的業務能力很強,所以,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他們就會把周律師介紹給其他朋友?”

  藍亞蓉點頭道:“我讚同星文的說法,周律師的父母是普通工薪階層,很難直接認識這種富二代圈子裡的人。從時間線來看,申海濱刑事訴訟案發生在五年前,他應該是認識周律師最早的一個;然後,他把周律師介紹給金洛,讓周律師接觸到金星集團,成了法律顧問;再介紹給李德成,暗中幫李德成拿到離婚案孩子的撫養權;最後,是張榮華私下跟周律師見面。”

  申海濱→金星集團→離婚案→張榮華未知案件。按照時間線,他們四個需要法律幫助的時候,就介紹周律師給朋友認識,這樣的邏輯剛好說得通。

  辛言提出個疑問:“律師不是專攻某個方向嗎?比如刑法、經濟法、婚姻法,不同的律師擅長不同領域的官司,周律師怎麽什麽官司都接?”

  藍亞蓉道:“也有全能型律師。本科階段,我們是所有法律都要過一遍的,研究生才會細分。一些野心比較大的律師,工作之後會不斷學習,熟記法律條款,各種案子都接,這樣的話他的業務面就會非常廣,客戶資源多,收入當然也更多。”

  越星文皺著眉道:“我覺得,五年前周律師代理的‘申海濱案’可能有問題,師姐,麻煩你看一下案件紀錄。”

  藍亞蓉掃了眼電腦裡的案件資料,簡單講述道:“女方是個大學生,暑假去酒吧當陪酒女孩賺快錢,申海濱去酒吧玩的時候看上她,在酒吧包間裡侮辱了她,女方當時沒有留下證據,驚慌地跑去洗澡,第二天才在閨蜜陪伴下報案。申海濱否認強奸,說是你情我願的。最終,法庭認定原告證據不足,申海濱被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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