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03
就在這時,金魚突然想起來,當初他看到那艘魔艇後,不久就找到了那無人的精靈島。現在他可以確定了,這些精靈一定那裡是被擄走的村民。想到那已經沒有生命氣息的神木,金魚就心下一抽。
領著七位精靈離開了酒館後方時,他們這陣勢十分引人側目。八位搶眼的精靈、以及兩個人類、一個矮人,在街上不管走到哪裡,一定會引起很大的騷動。
尤其那頸子上的奴隸印,身著明顯的奴隸袍的七個精靈,讓許多路人都瞪大了眼,看著金魚他們的眼神裡有忌妒也有羡慕。
「這樣下去不行啊,我們先找個旅店安頓下來吧。」阿斯菲苦惱的說,馬卡爾隆欲哭無淚,甩甩他的錢包,裡面早已經空無一物,他說:「我們沒錢了,晚上可能要露宿街頭了吧。」
想想這十一個人露宿街頭的模樣,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們是在遊行抗議著什麼。
「那個……對不起。」其中一位精靈少女怯生生的躲在另一個精靈青年身後,抓著自己兄長的袖子,她聽到了馬卡爾隆的話,愧疚的抿了下脣。
這時,金魚留意到那個精靈青年抬頭看了一眼那從頭到尾都沒說一句話的冷酷精靈,對方微微頷首,這才站了出來說話。精靈青年摟住妹妹的肩膀,對馬卡爾隆說:「你們為我們做了這麼多,我們不曉得該怎麼回報才好,但如果有什麼我們能夠做到的,請務必告訴我們。」
「你們的心意我們很感激,不過我們現在暫時也想不出什麼來。」阿斯菲說道,「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先安頓下來,之後的事情我們再來討論。」
金魚看一夥人都愁眉苦臉的,他舉手說:「我在附近的旅店定了房間,就到那裡說吧。」
馬卡爾隆看著金魚的眼神頓時變得水汪汪的,感動又感激,若不是阿斯菲拉著,他差一點就學狗一樣撲上來舔舔。「金魚,金魚你真是我們的大恩人。」
金魚憨憨一笑後,領著眾人前往旅店。
旅店最上等的房間,總共有四間,剛好占據一整層樓。房裡有一個雙人床,請店家加了一個單人床,又容納了休息用的桌椅,十一人其聚一堂也不嫌窄。
看著金魚一甩手把這一整層全包下來,又豪邁的刷珍珠付了一個禮拜的費用,馬卡爾隆嘴都合不攏了,看著金魚,說:「你不會是什麼失落在外的皇宮貴族吧?還是什麼伯爵子爵?」
看著阿斯菲微微蹙眉,金魚知道自己得給他們一個理由,說:「我只是運氣好,有一次路上撿到了一個大貝殼,拿去交易所賣了一些錢。」
「貝殼有這麼好撿?」阿斯菲問,並不是他不願意相信金魚,而是他身為一位很多人都窺探的精靈,現在又領著另外七位精靈,他無法不謹慎。
金魚啞然,只得乾笑。這時尼布斯扯了扯阿斯菲的袖子,宏亮粗曠的聲音說:「阿斯菲,金魚看起來也不像是個壞人,沒關係吧。」
阿斯菲微微一嘆,自己的這位矮人朋友就是少了一根筋,不過有時候直覺挺準的。「好吧,我不問了。但是金魚,我可以信任你嗎?」
他問著這句話的時候,那一雙清澈的眼直直盯著金魚,看的金魚冷汗直流。金魚抹抹鼻子,撇開眼,乾乾的說:「這個……我可能有藏了一點小秘密,不過我絕對不會害你們的!」
他說完,阿斯菲露出了微笑,說:「聽你這樣說我就放心了。」如果金魚信誓旦旦的說什麼絕對可以相信自己的話,阿斯菲才要擔心。
突然,金魚感覺到背後一道犀利的視線,扭過頭去,才發現是自己買下的那個法聖精靈正盯著自己。忽然有一種自己全部的秘密都被看的一清二楚,好像全身都曝露在這人眼下,金魚連忙轉頭,不敢再去看。
金魚卻不知道,自己在與他簽下奴隸契約的那一霎那,這個精靈已經清楚的感覺到,自己主人身上所擁有的魔力不僅非常的特別,且是連自己都望塵莫及的龐大能量。自己的主人,絕對不普通!
「馬卡爾隆,你們是傭兵對吧?聽你們說你們要去傭兵工會?」金魚問道,馬卡爾隆點點頭,說:「我們三個人組成一個小隊伍,就叫做『弓與鐵槌與劍』。」
金魚嘴角抽了抽,這還真是個淺顯易懂的名字。
「要不然,我們組成一個傭兵團吧?這樣行動也就不會太奇怪。」金魚提議,馬卡爾隆有些猶豫:「這傭兵工會要組成這麼龐大的團體,恐怕有很多的拘限,而且限制也很多。」
「那就組成冒險者隊伍吧,不僅限至少,超過十人的冒險者隊伍很常見,只要去冒險者工會那邊申請一下就可以了。」阿斯菲這麼提議,馬卡爾隆跟尼布斯舉雙手贊同。金魚是沒差,反正他只要負責出錢,而錢如果沒了,他還能回海底去撈,隨便都能進帳幾十萬。
「這樣可以嗎?」阿斯菲朝精靈們問,而他們一致的看向那個法聖精靈,等他的決定。很明顯,這位法聖精靈絕對是這夥人的首領,而且地位不低。
法聖精靈點點頭,總算說出了第一句話:「可以。」他的聲音渾厚低沉,就像是一片上古森林般的悠遠靈性,又如沉穩的古鐘,一出聲就震盪人心。
「既然如此,我們今天先把任務給解決。」阿斯菲下了一連串的指示,說:「我跟尼布斯去申請冒險者身分,馬卡爾斯去傭兵工會解決之前的任務,至於添購日常用品,金魚你可以嗎?」
金魚點頭,阿斯菲又朝那位法聖精靈說:「可不可以請您陪同金魚一起去?」精靈微微頷首,仍然不出一語。
「其他人應該也累了,先在旅館裡休息,我們晚飯之前就會回來。」阿斯菲這麼說,他安排的很妥當,沒有人有任何異議。
金魚從項鏈的空間裡拿出了一些金幣放在那個精靈兄長手中,說:「需要什麼或者是餓了渴了,就先拿這些錢去花吧。」
對方點點頭,朝金魚露出微笑。這精靈的一笑,宛如春風般動人,金魚就覺得好像要缺氧似的,趕緊別過頭不敢再看。作家的話:金魚是個純情的小夥子(蓋章)
第四章04
大道上人們來來往往,金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衣飾店買衣服給身後的精靈,順帶也給自己多買些衣服備用。隨手扔了一件墨綠色的衣服給精靈讓他換上,金魚轉頭就開始跟店員大殺價。
「三十件三百銀。」
「客人,這些都是最上等的蠶絲做成的衣服,上有繡魔法紋路,可以保暖禦寒,在怎麼便宜一件也不可能低於二十銀啊。」
「高等蠶絲布一碼也不過三銀,加上手工一銀好了,成本也不過五六銀。我上次看到的那一家,這樣的衣服也才賣十二銀,怎麼到你這裡就二十銀了?」金魚綽綽逼人,這一串話說的溜,完全不讓老闆有機會插嘴。
「客人,您那十二銀是哪一家啊?我們這邊手工的魔法服飾,都要這個價的,我們這裡還算便宜的。」那老闆搓搓手掌這麼說。
金魚嘆了一聲,伸手拍拍老闆的肩膀,一副好哥兒們的說:「老闆啊,咱們就交個朋友?我今天可是要大出手的,您哪一次能一口氣賣三十件?要不是我看上你們這兒的衣服手工好,上面活躍的魔法波動代表繡紋細膩無差錯,其實我本來是想上街頭的那一家買的。」
這話一出,就感覺到老闆一震。金魚竊笑,他在路上就聽說了,這家店跟上街那一家可是死對頭,誰也不讓誰的。
「但三十件三百銀也太……」老闆猶豫了,這又說:「要不然……」
他才開口,金魚馬上插嘴:「老闆,要不然這樣好了,因為我真的很喜歡你們家的衣服,所以我破例買個五十件好了,今天我就把錢都花在這兒了。五十件算我七百銀,在送我十件弓箭手的套裝怎麼樣?」
說著,金魚就把七百銀放在桌上,說:「這就我全部的錢了,老闆,交個朋友?我家人口多,這衣服買不完啊,以後我一定常來光顧。」
白花花的銀錢放在自己眼前,老闆豪氣一聲:「好!賣了!」
金魚心理樂的開花,與老闆勾肩搭背稱兄道弟,原價二十銀的衣服被他砍到差不多對半,整個心情樂得快飛上天去。爽快的付了錢,把這六十套的衣服快速的收了起來,這才發現他的精靈已經換好衣服,默默的站在自己身後。
合身的衣物讓他本就精壯的身材看起來更加挺拔,上身是白色襯衣,套著深褐色的短版背心,墨色的繩索在胸前交叉,將軟皮背心牢牢套在身上。腰間是一種特別的樹藤所纏成的腰帶,在腰的右側垂下,底端纏著紅色的珠子。墨綠色的褲管塞進包覆著小腿的皮靴裡,皮靴側邊還有若隱若現的紋路。
他的左右小手臂上,扣著映襯的金色護腕。如此俊美,只差頸邊的奴隸印有些礙眼。金魚微微蹙眉,問:「不能遮掉嗎?」精靈搖搖頭。
「要不然買個圍巾之類的?」金魚這麼說,精靈微微蹙眉,這才終於願意說話:「會很麻煩。」
正在物色圍巾的金魚歪頭,問:「麻煩?不喜歡圍圍巾?」
在旁邊的老闆聽不下去,對金魚說:「小兄弟,其他島嶼是什麼樣的我不知道,但是在我們這島上,奴隸印是不能遮掩起來的,若是被發現奴隸刻意隱瞞自己的身分,那的確會變得很麻煩。」
「喔。」金魚恍然大悟,拍拍精靈的肩膀說:「那我也沒辦法了,離開這島後再說吧。」
兩人離開了衣飾店,一前一後的走在路上,金魚在前方開心的東瞧瞧西摸摸,就像是第一次逛街一般的興奮異常。卻讓他身後的精靈越發疑惑,原本猜測這個人或許是哪方的王宮貴族,卻就在剛剛,那熟練又精明的殺價卻不是任何貴族能做到的。
偏偏,他又對許多常識表現的茫然,一副不清不楚的模樣,就像從未踏出家門過一般。不,甚至比那還要更無知,就像是……不屬於這個世界一般。
想到這裡,精靈完全陷入了個死胡同,越看眼前這個青年,越覺得他深不可測。
「對了,你的名字是什麼?我總不能一直精靈精靈的叫你吧。」金魚的搭話,讓他差一點反應不過來。
看著金魚那一雙充滿期待的眼睛,不知道為什麼,就是無法忽視。最後,他才緩緩開口:「希凡席斯。」
「希凡席斯?很好聽的名字。」金魚笑了,第一次看這個人還蠻可怕的,但他慢慢可以感覺得出來,這個人不如外表那樣的冷漠。
沿著路走到了販賣武器區,眼花撩亂的各種兵器陳列在店裡,讓金魚啞口無言,拿不定主意。他知道精靈是用弓,但眼前這一大排的弓,有短弓長弓木弓機械弓魔法弓……更不說還有什麼附贈火焰效果、水魔法加持、甚至還有什麼詛咒能力的。
「希凡席斯,你們族人都用什麼?你自己挑吧,我對這個完全不行。」舉起雙手投降,金魚承認自己知道的武器也就只有那些沙漠之鷹、AK47、左輪手槍之類的。
希凡席斯卻碰也不碰這些弓,他低聲說:「我們精靈能做自己的弓箭,用起來比較順手。」
「這樣啊。」金魚恍然大悟,又問:「你們需要什麼樣的材料?」
「木頭跟獸筋就行。」希凡席斯回答。事實上,他們精靈所做的弓都是最好的,甚至只有在拍賣會上才會出現的高價品。普通的木與獸筋就可以做出超越一般弓的精品,但真正好的精靈弓,材料的要求卻是很嚴苛的。
希凡席斯卻不告訴金魚這一點,他還未能信任金魚。
除了材料以外,他們又買了很多的乾糧食物,還有許多的日常必備用品。直到把所需的物品都買齊了,太陽早已經下山,路上嵌著魔石的街燈紛紛亮起,照亮了路上的磚地。
一路上,幾乎都是金魚在說話,希凡席斯除非必要,否則他一個音都不會吐出來。
回到了旅店內,馬卡爾隆他們早就已經等著,金魚將所有東西從儲存空間拿出來分配。
「冒險者團體已經註冊好了,由於我們絕大部分都是精靈,因此我們的團體名就叫做『聽風』。」阿斯菲拿出了一疊的徽章出來,每人發一張。
徽章上是綠葉與太陽的圖騰,金魚好奇的問:「為什麼叫做聽風?」
「因為精靈這個種族,耳朵跟狗一樣靈敏。」尼布斯抱著酒瓶,邊打嗝邊說。
「跟狗一樣靈敏的是嗅覺吧。」金魚冒汗,尼布斯大笑,說:「差不多啦,精靈鼻子也很敏銳!」
懶得應付酒鬼,阿斯菲全當沒聽到,卻看到馬卡爾隆正揪著自己的衣服東聞聞西聞聞,他問:「你做什麼?」
「我身上味道會不會很重啊,你會不會討厭?」馬卡爾隆抬起頭來,那眼神就跟怕被拋棄的小狗一樣,就差尾巴沒有搖搖。阿斯菲翻白眼,一個手刃敲在馬卡爾隆頭上,沒好氣的說:「你現在才想到這個問題?就算有我也早就習慣了。」
看著這一人一精靈的鬧騰,其他人也莞爾一笑。希凡席斯卻注意到,金魚竟然也揪著自己的衣服猛聞。無意識間,希凡席斯嘴角也勾起了淡淡的微笑,幾乎看不見,卻真實地存在著。
作家的話:老實說啊,我也很萌勇者配精靈的配對,雖然這種配對俗套到了極點,可是就是有一種魅力在啊~~~~(樂奔)是王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