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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寵》第168章
第十八章 鳳凰重生

  陳朝生的爺爺在水裡頭撿到他的時候,他渾身都是傷痕,臉上的傷尤其地重,趴在礁石旁邊,染紅了一方的湖水。

  陳爺爺在這峽谷裡頭隱居了這麼多年,這已經是他第六次遇見這樣的情況了。他知道這湖的上頭是一個名叫捨憂的崖,據說從那裡跳下去,便可忘卻一世的煩惱,一世愛恨情仇,一世榮辱得失,統統都會忘記。

  但是那麼高的懸崖,林石雜生,想要毫髮無損地活下來,哪有這麼容易。那崖壁名叫捨憂,倒不如叫捨生,因為他在幾十年間見到了五個從上頭跳下來的人,都死了。

  他把他們都從水裡頭打撈出來,在一旁的山林裡頭埋了。他們也都是可憐的人,若不是被逼到了絕路,想必也沒有人會跳下來。他們跳下來的時候,心裡也一定知道自己是八成要活不成的。

  其實來捨憂崖的人,都是尋死來的。

  所以當他第一眼看到朝生的時候,也以為他已經死了。他就下水把他抱了上來,可是觸摸到朝生的身體的時候他才驚了一下,原來那個少年,還活著,氣息微弱,但還固執地活著。

  他將他抱到了岸邊,看著他那一張血肉模糊的臉,還看見他的手裡頭,還抓著一串銀鏈手。他輕輕叫了兩聲,少年呻吟著微微動了一下,便再也沒有了反應。

  他隱居山林多年,看病救人的本事或許沒有,但是卻也懂得了一些草藥的機理,便嘗試著熬了藥給那個少年服下去了。他想,從那麼高的懸崖上跳下來還能活著的人,想必是上天不願意收他,既然上天不願意收,就總還能活下去。或許他還有很多沒有完成的事,還有很多捨不下的人。

  那個少年果然活下來了,在床上躺了三天之後,終於睜開了眼睛。

  只是他竟然真像傳言說的那樣,將從前的記憶忘得一乾二淨,不但將記憶給忘記了,甚至與連說話也不會,吃飯也不會,除了會走走跑跑之外,像完全新生的嬰兒一樣。

  他想了想,覺得這樣也好。從捨憂崖上跳下來的人,過去也一定是傷心的,既然忘了,就忘了吧,他只當自己得了一個上天賜給的小孫子。

  他就給他取了個新的名字,叫做朝生,開始手把手地教他,教他吃飯穿衣,教他開口講話。或許朝生的腦子深處還殘留著過去的東西,學什麼都學的很快,一點就會,聰慧的簡直有些不可思議。第二年秋天的時候,他的聰慧便與世間尋常的十二三歲的男孩子無異了。

  他當年為了逃避一份孽緣,逃到了深山老林裡頭。這兒的一方峽谷,四周都是峭壁,外面的人幾乎進不來,只有一個極其隱秘的出口,只有半個大人大,被雜亂的草木掩著,外人輕易根本進不來。他當年也是在外頭活了兩三年,才在一次無意中發現了這處世外桃源。

  陳爺爺得了朝生,覺得自己的人生也算很圓滿了,雖說自己半生疾苦,沒想到老了老了,得到了一個這麼聽話懂事的小孫子,過上了含飴弄孫的生活。只是偌大的山谷只有他們祖孫兩個,他怕朝生會覺得無聊,便唱戲給他聽。沒想到朝生極喜歡,也跟著他依依呀呀地唱。他是極有天賦的孩子,竟然一點就會,不過半年的功夫,便可以唱戲給他聽了。

  只是朝生漸漸懂得的多了,便常拿戲文裡頭的故事問他,問他什麼叫思春,什麼叫錦繡佳人,什麼又叫青梅竹馬,什麼又叫洞房花燭。他就一一解釋給他聽,心裡也是沉沉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他已經垂垂老矣,餘下的日手已經不多了,如果在他死了之後,朝生孤零零的一個人,又那麼年輕,一輩子這樣過下去實在可惜。

  到了冬天的時候,他有一次上山去砍柴,終於一不小心從山上摔下來了,這一摔他的身體算是徹底地毀了,數十年生活在這樣陰冷潮濕的地方,他早就積橫了一身的毛病,如今可算都找上門來了。他看見朝生的急切和恐懼,心想,這麼大的一個孩子,如今心裡頭也是恐懼的吧,怕自己死了,留下他孤零零的一個。

  想了幾天之後,他決定趁著自己還能活一些日手,帶著朝生出山,再回到人世間去。

  當年他為了一個人躲到了山裡來,如今再為了另一個人重入紅塵。

  朝生似乎很喜歡外面的生活,他卻也遇上了自己的煩惱,因為到了外頭他才知道,原來自己的臉是很嚇人的,沒人願意看見他。

  陳爺爺便把自己的匣手打開,拿了好多的金銀珠寶來,給他打造了一個金色的面具,戴在了他的臉上。朝生生的很文弱,什麼也做不了,唯一可以謀生的只有唱戲了。

  陳爺爺也覺得很慨歎,好像命運故意這樣捉弄,他的朝生,最後也要步上他的後塵,成了一個地位卑下的戲子。

  雖然很傷心,但朝生也總算找到了一個謀生的渠道,他將來死了,也不用再擔心他會活不下去。

  朝生身段優美,唱腔清麗,畫上濃妝出去唱戲,竟然也很快就唱出了名氣,第二年春天的時候,便已經有了很高的聲名,連石府主子的壽宴,也點名邀請了他,富春戲班子一時風頭無兩。

  在接下來的一個漫長的春夏,朝生都覺得自己像活在戲文裡頭一樣,他見到了這世上最偉岸的男人,成了他的孌寵,再也不是一個小小的戲子。他成了石府裡頭最炙手可熱的陳少爺,儘管這樣的榮寵,他知道不過是因為另外一個人,那個人的名字,叫做燕來,小字冬奴,是他喜歡的那個男人的小舅子,是東都有名的公子。

  他沒有想到,男人對那個叫冬奴的男孩子竟然那樣癡迷,那樣的深情,叫他也覺得動容。他想那個冬奴真是好福氣。

  所以在他覺得自己就要死的時候,他在心裡頭默默地念,渴望自己下一輩子,也投胎成冬奴那樣好的命,有一個這世間最出色的男人喜歡他,念著他,生生世世愛護他。

  這樣的人不需要很多,有一個就很好。

  等他下輩子再見了他,如果還問他那一句「你不認得我了麼」,他會告訴他,說他認得,他就是他上輩子最愛的那個人,名字叫做石堅。

  人的一生,總有一個深深愛戀的人,即便走到生命的盡頭也不願忘記。

  人世輪迴,如同花開花落,燕去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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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奴做了一場很長很長的夢,夢裡頭苦澀纏綿,浸著淡淡菊花香。

  (打賭看到這句話許多大人心裡都五味雜陳,會有守得雲開見月明的感覺。)

  他覺得身上疼的厲害,吃力地睜開眼睛,朝門口的光影處看了一眼,門口的人影模糊而熟悉,只是他不能夠看得清晰。他只聽到一兩聲唧唧的燕鳴,彷彿有燕子在門外頭歡快地叫。

  他呻吟了一聲,極輕微的,眼皮子有些沉,再也沒有力氣睜開。

  恍惚中,他聽到有人朝他一步步走了過來,跪倒在他的榻前,他隱隱約約聽見了低沉的哽咽聲,那是一個男人的哭聲,似乎傷透了心。有人握住了他垂在榻邊的手。他的手觸到一個溫濕的臉龐,淚水滴到了他的手背上,順著他的手腕滴落。他察覺出了那個人的身份,心裡一酸,輕輕動了動手指,默默地念道:「姐……姐夫……」

 他的腦海裡浮現過無數的光影,他第一次跌落進他姐夫的懷裡面,兩個人第一次同榻而眠,手掌的傷和流下的血,還有元宵夜的再一次重逢。裡頭有冬奴的也有朝生的,它們彼此交換錯落,全都湧入了他的腦海裡。他蹙著眉頭捉緊了男人的手指,長長地呻吟出聲。

  石堅終於完全愣住,呆呆地,看著他的眉尾落下一滴淚來。他顫抖著伸出手,握住了冬奴的手腕。那個細微和鮮活的心跳驚得他說不出話來,接著冬奴便睜開了眼睛,淚水漣漣的,像初生的嬰兒一般,怯生生的,迷茫而無措地瞧著他。

  他且哭且笑,像個瘋子一樣,握著冬奴的手趴在了床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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