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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宋 (原名蝶鬧蜂忙宣和春)》第222章
第二百二十一章 人財兩得,才是王道

  其實,時穿那件鶴氅成本並不大,鯨魚皮是施衙內免費贈送的,內襯的羽毛基本上不要錢,就是收集起來很麻煩,整件衣服時穿所花的成本也就是鞣制皮料的技術與工藝,以及作坊工匠的薪水而已。如果能按劉旭的價格賣出去一件,大約整個隊伍的鶴氅,所耗費的成本都回來了。

  奢侈品嗎,就是這樣只買貴的,不買對的。

  獨一無二,就是奢侈品的價值所在。

  可是,時穿一次性投資這麼多資金做形象工程,並不全是為了賣錢的。他本人對於宋代來說是無根之萍,而他護送的那一解舉人,以及家中那些被拐女孩,則是他扎根宋代的根系。他投資如此龐大,所圖的自然不止是一點錢財上的回報。

  「你回去跟你東主說,我這裡正在準備上路的武器,一時半時走不了,亞之兄能念著我,我很感激,但宴請就不比了。這樣吧,我請亞之兄幫個忙,幫我在沭陽縣流民中收容百餘名童子,最好是家世清白的,年齡八九歲左右,若亞之兄能幫我達成這個心願,我一定重謝他。」

  凌飛在一旁聽了,趕忙插嘴:「師傅,娃娃年齡太小了的話……嗯,若師傅是為了火槍隊打算,還是十五六歲的孩子核算,八九歲的童子純粹是吃貨,光吃飯不幹活,養大了還需要十年,這年齡大小的……甚麼事都幹不成啊。」

  時穿輕輕搖頭:「十年後十八九歲,正好需要他們啊……別說了,你把這話告訴劉亞之——一百名童子,外加五百貫,就這麼說。」

  時穿後一句話是對那僕人說的,那僕人懵懵懂懂點點頭,拱手告辭。凌鵬馬上一付若有所思的神態,但凌飛馬上又把注意力轉移到他的新玩具上,嚷著:「師傅,你說火槍隊需要格外的技巧訓練,需要訓練十年嗎?可我怎麼一上手就明白了。」

  火槍手不需要訓練十年,三個月足夠了,但時穿需要培養忠誠。他的有些想法對這個時代來說是大逆不道的,所以必須用十年時間培育自己需要的人才。

  不過,這些沒必要跟凌飛解釋,時穿重新拿起槍,轉移話題說:「填裝火藥的份量,有一定之規;填裝步驟也有規則的,來,我們細細體會……」

  這天晚上,時穿那一解的舉人在縣衙吃多了酒,回到驛館都睡得很安穩,完全不在意院裡一聲聲的爆竹聲。當然,那些聲響他們確實聽到了,卻當作某人歡慶中舉的爆竹,懶得起來查看。

  等第二天天亮起床,形勢大大不同了,時穿的隊伍擴大了許多,凌鵬凌飛那一解舉人乾脆尾隨在時穿驢車後面,準備一起上路。而兩位護送大將當中,年紀小的凌飛背了個包裹,扛上了時穿的火槍,隨在時穿僕人身後幫忙,一口一個「我師傅」怎樣。

  稍後不久,黃煜在門口遇到了劉半城,這廝身上居然披上了鶴氅,耀武揚威的很囂張。劉半城身後多了五名家丁,這些人趕了滿載的兩輛驢車,手拿哨棍很人強馬壯的,似乎準備單飛了。

  稍停,時穿出現了,他現在披的是一件狐裘,可惜這件狐裘質量並不算上乘,毛色很雜不說,皮毛鞣制的技術也很難說二流。至於時穿的那名黑人僕婦,她披上了一件白色的羊羔皮大衣,明明是個黑炭團,披了一件白色衣服,這讓黃煜張了半天嘴,想找一個合適的詞來形容,卻發現自己詞彙量貧乏。

  時穿剔著牙縫走過來,看到黃煜張嘴結舌的模樣,幫忙說:「你是不是想說:『不是我不明白,只是這世界變化快?』!」

  黃煜使勁點頭——不是我不明白,只怨這世界變化快。明明倆個彼此看不上的人,現在相互換穿了一付,啊,所謂好的穿一條褲子,大約就是這倆人現在的情景吧?

  那位一路跟隨舉人行動的嘌唱女子這時抱著琵琶走過來,她沒有注意到氣氛的尷尬,盈盈拜別說:「官人們要上路了嗎?小女子要在縣城停留幾天,這一路多虧官人照顧,奴家在這裡祝福官人了。」

  時穿張大了嘴,臉上似乎露出對女子不捨的神情——這嘌唱女孩實際上是一本活字典,這些日子接觸以來,小娘子快嘴快舌的介紹了不少大宋風土人情,讓時穿更深入的瞭解了這個時代。

  而試穿以往對大宋的印象來源於圖書館裡的歷史書,那些書中所記述的內容至少有一半不靠譜,想當年滿清校驗古籍,只御准了很少的古籍留存,剩下的一把火燒了。而保存到現在的史書,實際上已經過多次篡改。在這個世界生活過之後,時穿已經發現:單純通過史書來瞭解這個時代,偏差的已不是一星半點。

  現在,嘌唱小娘子要走了,在時穿認識的人當中,黃煜施衙內等人不可能有時間跟時穿細說市井百態,而時穿也不可能無所顧忌的詢問他們,至於家裡那群小女孩子,她們還需要時穿的教導,對這個世界也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

  黃煜在一旁拱手與嘌唱小娘子告別:「小娘子,我等在京城要停留兩三個月,等你到了京城,有甚麼需要相幫的事情,只管來找我們。」

  小娘子盈盈一拜,懷抱著琵琶向遠處走去,黃煜在背後輕輕解釋:「這小娘子一路賣藝,饑一頓飽一頓,到了荒郊野嶺,幾乎掙不上錢,難得遇到一座縣城,還不多停留幾日,以便多掙點錢繼續上路。」

  說話間,舉人們都收拾差不多了,羅望京走到馬車邊,望了望時穿身上的狐裘,摸了摸身上的鶴氅,歉意地拱拱手:「也是啊,這位小娘子全靠嘌唱掙出旅費,但她們見識有限,所會的玩意並不多。咱這些舉人一遍聽過之後,如果再聽不到新鮮玩意,打賞就少了。跟著我們走下去,她的收入只會越來越少,不如在縣城多呆幾天,等下一撥舉子到達後,再隨他們上路。

  大郎,我們上路吧,前面的路還遠著呢,類似的嘌唱女啊總會有的,大郎要聽說書,路上我們再撿一個嘌唱的小娘子也行……噢,大郎,你冷不冷,要不,你我換一換外衣?其實我自己帶了衣物,身上有沒有這件鶴氅都無所謂。」

  時穿擺手:「算了,一件衣服而已,走吧,咱們上路了。」

  一聲招呼,馬車啟動,劉旭劉亞之這才找見機會,趕緊上前親熱的打招呼:「承信郎,你拜託的事情我已經安排家人辦了,你放心,我劉半城在沭陽沒有做不到的。等人搜集好了之後,我把你留下的戰馬一起送回你家,絕無差錯。」

  劉旭說話聲音很大,似乎唯恐別人不知道他與時穿的親密,時穿露出一個笑臉,招呼:「亞之兄,同行如何?」

  「好啊好啊——」,劉旭順水推舟。

  很好,很強大——劉旭不找別人找時穿,一個舉人老爺如此刻意炫耀與渲染與時穿的親近,等於確定了時穿海州第一大將的地位。這正是時穿所要的。

  於是,清晨的陽光下,時穿帶著一眾舉人隨大隊出了沭陽縣城,迤邐前行。漸漸的,隊伍形成了幾個團伙,而時穿所在的這個團伙是最大的,也是最當先的。這中間既有一種無形尊重的意味,也有一些舉人們的私心——落後的那些舉人們當然期望時穿開路之後,自己跟在後面一路輕鬆。

  在路上,獲得火藥新配方後的凌氏兄弟需要時間多加練習,以熟悉新火藥的燃燒速度、爆炸威力、投擲技巧等等。這關係著今後凌氏家族的發展,所以凌氏兄弟不惜血本了,一路上,一旦發現路邊鬼鬼祟祟的傢伙,兄弟倆二話不說,上前就扔出一個瓷瓶……

  新式火藥的爆炸力讓這凌氏兄弟暗呼值得,在這一路上,如果兩兄弟對火藥有疑問,時穿也毫無保留的給予指引。就這樣,十數日後,這群人終於有驚無險的抵達了下邳。

  進入朝廷的驛館後,這段日子以來被隔絕的信息如潮水般湧入:這場大風雪削弱了叛匪的活動力,而朝廷的賑濟措施很及時,大多數流民被朝廷幾個饅頭吸引走,教匪失去潛在兵源後,被童貫迎頭痛擊,匪首高老爺陣亡,餘眾散入鄉間,童貫一邊加緊剿滅,一邊向朝廷表功。

  一場聲勢浩大的反叛,就這樣,沒掀起甚麼大的浪花就泯滅了。然而,表面的平靜之下,暗流依然在湧動。

  「可算是安定了!」驛館裡的黃煜甩了甩邸報,一聲長歎:「這一路走來,途中每個山崗都有三五個盜匪盤踞,每處溝壑都有流民遊蕩,真是……唉,你說這天氣也怪怪的,十一月的天氣,氣候越來越冷。」

  「你說對了!」時穿陰沉著臉,神情很懊惱:「這場寒流真是蹊蹺,剛才去碼頭打聽的人說,洞庭湖上已經結了薄冰。另外,黃河北支流斷流了,所以運河上船隻稀少,即使有船夫也擔心再往北去,運河會結冰,把船凍在河面上。」

  「這不可能,洞庭湖還在我們南面,現在才是十一月,洞庭湖怎麼可能結冰呢?」

  「是陰曆十一月——已經快『入臘(進入臘月)』了,現在寒流一場接著一場,天氣只會越來越冷,諸位,我們還打算繼續前行嗎?」

  黃煜沉吟著看著時穿:「這個季節是轉運年貨的季節,我家肯定有貨船停在下邳碼頭上,即使別人找不到船……說不得,這時候,耽誤運貨就耽誤了吧,大郎,我們走運河,船隻由我來負責!」

  時穿手抖了一下,點頭:「那麼,好吧,我們就走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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