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卷 來日之憂 五七零、誓不兩立
他自從想起迴旋之中的所有,便是想著要將這話帶回來說與趙師叔。他自離開了迴旋,便忘記了其中的一切,但那個自稱是師祖的人,卻是令他回想起了已然遺忘的所有!
趙浩洋看了他半晌,微微一笑:「一鳴,此事我早已知了。我與他過節,早已是年深月久,欣竹於他有何妨礙,他那時直衝過來,想要殺的,不是她,而是我!」說罷微微歎了口氣道:「你不說,我心中也是知曉的。」韓一鳴自想起了平波道人在迴旋之的所為來,當真是怒火中燒,回到靈山第一件事便是前來尋找這位師叔,將所知說與師叔。哪知趙浩洋卻只是如此淡淡一句,全然不放在心上,反而令他不知所措。
他愣在一邊,卻聽趙浩洋又道:「一鳴,我與平波的恩怨,並非一日兩日,也並非三言兩語能說明白的。這許多恩怨堆積,總會有個了結的時刻,在此之前,似乎時機不到,我便是想也不成。」他冷笑一聲:「我一筆筆給他記著呢!他也一筆筆給我記著呢!」韓一鳴想要說什麼,卻是說不出來。趙浩洋道:「一鳴,想來你下山一回,又知曉了許多事情。你不必擔憂,我便是等著他來的,他也等著這時機!總有一天,我與他有面對面的時刻,那時誰也不必想什麼。必定是一場好打!凡事總要有個了局不是,不論什麼樣的了局,都是了局。」
離開聿恨許久,韓一鳴都覺得自己還站在那山峰邊,看著五師叔素衣如幟,雪刃如霜。五師叔比之四師叔,更加爽直,他向來就是恩怨分明的。當日在蟲蜃之中,他就與平波大打出手,並將平波的兩名弟子打在了蟲蜃之中。想必五師叔是知道從前師門過往的,卻毫不手軟,可見也真的並沒將平波放在心上。趙浩洋一字一句地對他言道:「一鳴,我並不恨他,有何可恨?恨他何益?但要打便打,不必跟我婆婆媽媽地說起從前往事。我不念舊情,他也不必想我念舊情。看不順眼,只管來打。我也不期望他看我順眼,本來麼,我與他,便有些誓不兩立的!」
韓一鳴知道,平波道人的看不順眼,全然是因了五師叔的乾脆果斷,全然不講情面,若是五師叔是靈山掌門,未必會如大師伯一般沉穩,但卻會令平波道人側目而視。韓一鳴也知諸位師尊對平波道人百般忍耐,乃是看在師祖的面上,若不是如此,早翻臉了,除去大師伯的隱忍多是為弟子們打算,五師叔便不是個隱忍之人。六師叔雖說向來不過問這些世間俗事,卻也不見得會任著平波道人欺負的。至於二師伯,從前那樣厲害的一個人,若不是因怕世人都去責問師祖,也早便與他有個了斷了。鏡面閻王的諢名,可是白叫的?他的好性情,並非是任人欺負的因由。
他與丁五不過匆匆一面,之後也不曾去與丁五相見。丁五自會安排羅姑住下,韓一鳴離開聿恨,卻是即刻便向著聿喜飛去。大師伯,韓一鳴要去見大師伯。心中疑問著實太多,想要有人給個答案,卻是沒人能夠給出這個答案來。但那人是不是師祖,大師伯該當知曉,應當能解開他心的疑惑。
聿喜山峰高高浮在下面八座山峰與它自身的影子上。最先享受陽光的照耀,韓一鳴飛到山峰之上,依舊看見那山峰如他之前的每次上來一般,長草起伏,草葉如水波一般忽高忽低。一所小小的屋子,就在前方。萬事皆非而萬物不變,韓一鳴瞬間心生感悟,站了一陣,向著那小屋走去。
小屋始終在那處,他只管往前走,卻總也走不近去。韓一鳴心中有事,腳下不由得加快了腳步,忽然腳下再也邁不出去,韓一鳴定了定神,抬起右手來,向前伸去。忽然眼前一暗,他已站在了小屋之中,前方坐著的正是大師伯秦無方。秦無方正抬起頭來,看著突如其來的他。
秦無方與他離去之時並無差異,還是滿頭白髮,精神矍爍。他面前還是一張小几,身下還是一個蒲團,掌門秘書正攤在小几上。韓一鳴還未出聲,秦無方已道:「一鳴,你回來了!」韓一鳴本來滿滿的擔心不知不覺微微放鬆,道:「大師伯,我回來了。」給秦無方行過禮,道:「大師伯,弟子有件事,總是想不明白,想請大師伯指點。」秦無方微微一笑:「你下山一趟,總會令我覺得耳目一新,很好很好!有什麼疑惑,你說出來我聽一聽,但凡能為你解開的疑惑,我是一定會盡力的。」
韓一鳴道:「多謝大師伯。」想了一想,不知該自何處說起,忽然背心一熱,覺察到背上的鳴淵寶劍,便道:「大師伯,弟子想請問大師伯,是否我們的寶劍都會認主?」秦無方看了他一眼,韓一鳴也知這個問題問與不問沒什麼分別,寶劍若不認主,怎會護主?這不止是靈山弟子所知,也是各門各派,只要有法寶在手之人的共識了。但韓一鳴不便這樣說出那人的事來,便特意由此事說起來。
秦無方看了他一眼之後,沉思片刻,道:「一鳴,許多法寶都會認主。乃是緣於法寶與主人多年相伴,靈氣相通所致。不過寶物認主,緣故卻有許多不同。有的是因這法寶便是他親手所製,因此這法寶認了這造自身者為主。還有一種認主法,乃是雙方相處時刻長久,靈氣相濡所致。這種認主方式,費時最為長久,有許多寶物之前認的是造物者為主,但造物者並非使用之人,只是造出此物來,之後便流傳到他人手中,那雙方的靈氣交融就需長久時日了。」停了一停,秦無方又道:「還有一種認主方式,與這兩種皆不相同。那便是寶物到了新的主人手中,這新主人靈氣與眾不同,寶物自己折服,背棄舊主,認了新主人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