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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再來》第70章
第70章

 哈魯小心翼翼的把兩塊珍貴的鹽石板放在草垛裡,半晌覺得不保險,挑來挑去,最後他還是挖了個坑把鹽石板包好埋起來了。

 這就是他的全部財產了。

 不……他的全部財產應該是這兩塊鹽石板加上四只雞。

 ……還要減去兩只角羊的負債。

 於是,哈魯不得不再把剛剛藏好的鹽石拿出來,心疼的砍下來一半拿去了鄰居家。

 鄰居家同樣也養著角羊,哈魯用大半塊鹽石交換了兩只肥壯的角羊,最後用剩下的一點鹽石換了兩頭牛羚,牛羚肉雖然不太好吃,不過可以長很大,和其他草食動物比起來,牛羚非常凶悍,比較不容易被人隨便抓了吃掉。

 做完這一切,哈魯便趕著羊群去和孟九昭見面了。

 孟九昭早就等在那裡了。

 他也沒閑著,一邊等,一邊還和其他幼崽摘著果子,附近有一條小河流,波拉還和娜姬去那邊撈魚玩了。

 路易則乖乖跟在孟九昭身旁,孟九昭摘好的果子,他會負責碼整齊。

 “我來了。”哈魯遠遠就招呼孟九昭了,將兩頭角羊交給孟九昭,哈魯怕孟九昭照顧不來嬌氣的角羊,還細細和他說了不少養羊秘訣。

 孟九昭再次感慨原始人真是實在:硬要多賠自己兩頭角羊就算了,賠的角羊還比之前的所有角羊肥,額外賠了兩頭角羊還覺得自己賺了,居然還把養殖秘訣傾囊而授了!

 聽到後來,孟九昭都過意不去了。

 哈魯是個安靜的人,孟九昭也不是個多話的人,哈魯授課結束後,兩個人就默默的坐在一塊大石頭上,一個放牧雞群,另一個放牧瓦什部落的幼崽。

 哈魯的視線一直追逐著路易……的毛衣。

 看看自己養的雞,又看看人家養的雞,越看他就越覺得毛衣真是個好東西!

 穿著毛衣的雞,一看就是家養的啊!如果自己的角羊一早就穿著毛衣的話,一定不會被人當做野生角羊胡亂獵殺!

 於是,哈魯面色嚴肅的轉向孟九昭。

 半晌一聲也沒吭出來。

 就在孟九昭被他瞪得渾身發毛的時候,他終於憋出一句話來。

 “我……有一個不情之請。”

 “啊?”孟九昭心裡的小鼓打的更厲害了,聯想到他剛剛一直看著路易的□□眼神,不會這家伙還把路易當雞看吧?雖然這裡的雞個子都挺大,可是你見過路易這麼大的雞嗎?

 關鍵是——這家伙的不情之請不會是看中了路易壯碩的身材,想要路易臨幸他家的四只母□□?喂!路易還是少年兒童啊~~~~

 孟九昭腦中立刻腦補了無數可怕的請求。

 然後他聽到哈魯對他說道,

 “請問你能教我織毛衣嗎?”

 “啊?”孟九昭傻眼了。

 一千個拒絕的理由都想好了,你就問這個?

 “(⊙o⊙)…”

 “……”看著孟九昭糾結的表情,哈魯有點沮喪,那麼復雜的織法,看起來就像不傳之秘,自己果然問了不該問的問題……

 大狗狗垂頭喪氣的樣子真的讓人好像順毛,孟九昭吞了口口水,拍下自己躍躍欲試的爪子,他立刻道,“當然可以!”

 幾乎是話音剛落,他就看到哈魯迅速的抬起頭了,雖然是人形,不過孟九昭發誓他看到了哈魯迅速翹起的尾巴和耳朵!

 作為世界上少數能和貓奴抗衡的族群——狗爹,孟九昭可恥的萌了。

 就地取材,孟九昭從哈魯送給自己的兩頭肥羊身上取了新鮮的羊毛,教會了哈魯毛衣的基本針法,學會之後,哈魯立刻編了兩件小衣服。

 看著哈魯召喚過來兩頭小牛羚,一臉愛意的將小毛衣給它們套上的樣子,孟九昭忍不住問道,

 “這是你們部落的幼崽?他們可真乖。”

 從下午見到就一直在旁邊自己吃草,任由哈魯給套從來沒穿過的東西也不踢不鬧,哪像波拉她們,第一次給她們穿毛衣的時候,嚎的簡直像狼了。

 孟九昭好一陣感慨:不愧是原始時代的女漢子,見到新衣服的反應都和未來的軟妹子完全相反噠。

 “不是幼崽,這是我養的食物。”斜了孟九昭一眼,哈魯繼續給牛羚穿衣服。“穿上毛衣,就不會被人當做食物誤抓了。”

 孟九昭默然了:怕家畜被人順手牽羊,你給它們做個項圈不就得了?還給它們搞件衣服穿,長此以往,以後讓他怎麼分辨幼崽和家畜喲~

 遠處跑過來一只小獅子,後面還跟著一只小老虎,在後面還跟著一頭小馴鹿。

 小獅子嘴裡咬了一條很大的魚!

 好家伙!她們怎麼抓到的?那水可冰的很!

 就在孟九昭目瞪口呆的時候,旁邊再度傳來哈魯的聲音,

 “我養的食物只會吃,還是你養的食物比較好,還會抓東西給你吃。”

 所以你養的是食物,我養的是幼崽啊~

 看著一臉羨慕的哈魯,孟九昭無語了。

 總之,最後,放牧雞群+牛羚的哈魯和放牧瓦什部落幼崽的禿毛崽成了一對往年好基友。

 孟九昭希望可以從哈魯這裡得到更多關於這個世界的信息,牧羊犬嘛~聽起來就很見多識廣的樣子。可惜沒過多久,他就發現他打錯算盤了。

 這是一頭鄉下土狗君。

 據哈魯說,他出生的時候還不能變身,那時候似乎每天的生活就是牧羊還有一些其他的動物,然後,他放牧的羊群忽然有人變成人了,再然後……他們就帶牧羊犬君走了。

 “再然後我也可以變成人了。”變成人以後的哈魯多少還有以前的記憶,於是抓到幾頭角羊之後又過上了原本的生活。

 孟九昭:……

 基本上這就是個看守犯被越獄的犯人打暈帶走然後斯德哥爾摩的故事。

 哈魯你真是條隨遇而安的狗狗!

 不過哈魯有透露一條對孟九昭而言非常珍貴的消息,那就是——

 每年夏月的時候,會有很多獸人部落的集會!

 “夏月的時候食物很多,有很多草食動物遷徙過來覓食,草食動物過來了,食肉動物也回來,所以很多部落都會過來捕獵,到時候我們可以和他們交換一些生活必需品。”比如鹽石。

 “到時候,你和我一起去集市。”哈魯羞澀的提出了邀請,“別看我有點笨,可是,集市上的人都很喜歡我呢,到時候你要有什麼需要交換的,我可以幫你說個好價錢。”

 孟九昭=口=:我倒是覺得就是因為你太笨了不會算數所以才那麼受歡迎……的呢?

 這下,孟九昭覺得自己真的有必要和這條笨狗一起去趟集市了。

 按照哈魯說的,夏月就在大約七天之後了,所以孟九昭也必須為這場機會准備起來了。孟九昭倒不是發愁沒錢逛街的問題,他擔心的是爸爸不讓他逛街的問題。

 據哈魯說,集市距離哈魯的部落要走三天三夜,非常遙遠,爸爸們不可能讓他一只未成年幼崽去那麼遠的地方,所以,不得不向爸爸們坦白這段時間每天都跑那麼遠的事情了。不過,發現了其他部落的存在卻完全沒向大人們報備,聽起來就很像挨揍的節奏。

 為此,孟九昭和其他幼崽說好了,如果發現大人們有暴怒准備揍人的傾向,就要集體臥倒打滾求饒(囧)。

 於是當天晚飯的時候,孟九昭就坦白了。

 在他的介紹裡,哈魯是一個住在部落附近(他省略了部落之間來回要幼崽們快跑半天的事)的草食雄性獸人,家裡養著好吃的角羊,之前的角羊就是他們誤抓對方的,對方是個好人,還請他們吃雞(特指路易咬死的那只)。

 聽完他的話,西塔騰地站了起來,布萊克和白的視線也BiuBiu探照到了他身上。

 波拉和娜姬她們立刻接收到了指令,迅速臥倒在地,正要准備打滾,忽然她們聽到西塔笑了。

 “聽上去是個好男人啊!”

 住在部落附近←離娘家近!

 家裡養著好吃的角羊←家有恆產!

 還請幼崽吃雞←大方!

 “我決定有必要和你們走一趟!”西塔說出了自己的分析,部落裡的單身雌性立刻蠢蠢欲動了。

 “這年頭已經不流行肉食系了,最近一直想要找草食系雄性試試看,可惜一頭也沒遇到。”獅族雌性,娜扎立刻響應。

 於是,孟九昭擔心的一切都沒有發生,相反,部落所有人都因為這個消息而感到很高興,特別是單身的獸人,大家早早散場,煮(梳)鹽(妝)洗(打)澡(扮)去了。

 事後,孟九昭好奇的問了一下布萊克為什麼不擔心他們跑得那麼遠。

 “你們跑得距離爸爸跑一會兒就到了,沒必要管呀~”布萊克似乎有點不明白幼崽為什麼會這樣問,“想當年,我和你白爸爸跑得可比你們遠多了,你和路易果然都是乖寶寶~”

 說完,還啾了他一口。

 被表揚的孟九昭再次默然了。

 好吧,堪塔斯的距離感和人類果然不是一樣的,放任兩只幼崽自由活動不是因為幼崽長大了,而是因為爸爸們長大了,爸爸們變長腿歐巴,步伐更大、跑的更快,若有事情可以更快的回防回到幼崽身邊,所以才不介意讓幼崽們的戲耍空間變大一點。

 好吧,自己原來還是無時無刻生活在家長監控之下的。

 這個想法,孟九昭意外的有點竊喜。

 作者有話要說:先更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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