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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人之生存記》第60章
   60粉條

  在林沐的精心講解下,大伙很快就領悟到箇中的精髓,雖然一開始編得不怎麼好,很多人編出來的草鞋子在走了幾步後就散開了,不過勝在他們有恆心,有毅力,散了再編。過程中相互交流經驗,在失敗了兩三次後,都編得有模有樣了。

  心靈手巧的丹尼爾更是編出了花樣,從初學者搖身一變為指導者,林沐自然是樂見其成,主動讓賢。他趕腳自己就是開啟新世紀大門的鑰匙,引領大伙邁向新紀元。對於大伙的誇獎,林沐從來都是一笑置之,他不覺得自己有多厲害,只不過是比他們見識多了罷。

  「唔!時間不早了,不如大家今天就在我這兒吃吧。」大伙編得太投入,都忘記了時間,聽林沐這樣一說,肚子才咕嚕咕嚕的響起,十分應景。大伙也不矯情,一一謝過了他。雌性們紛紛過來幫忙,獸人對烹調不在行,識相的拿起漁網到河邊捕魚去了。

  這麼多人,就吃薯粉好,林沐決定。粉條是前天試著做的,因為工序複雜,做得並不多,他們幾個吃的話夠吃一天,不過今天人多,一頓搞定了。

  林沐從架子上取下晾曬的粉條,經過兩天兩夜的風乾,粉條已經成型了,一條條的,粗細不一,有圓有扁,說實話樣子不怎麼好看。沒辦法,他是第一次做這種東西,都是憑他幼時的記憶,摸索著來的。

  小時候在村裡,一到臘月,每家每戶都會出來打粉,製作粉條,他們爺孫倆每年都會去觀看,新製作出來的粉條村民會送上一份給他們,記憶中的手工粉條是最美味的食物,那個香呀,那個韌呀,是機器製作無法比擬的。後來生活好了,大家都不願意動手做了,畢竟幾塊錢就能買到一大袋子的東西,誰會浪費那麼多時間去做。

  林沐捧起粉條,有些感慨。沒想到時隔多年的今天,他還有機會吃到手工粉條,不知道是該高興,還是無奈。粉條能製作很多美味,可炒,可燒,可燉。不過林沐最喜歡的是做酸辣粉,簡單,美味。

  林沐燒了一鍋水,把紅薯粉放到燒開的水中煮約五分鐘,在等候的時間裡,他著手調配一干配菜調料。林沐取出了一隻大盤,放入果醋、果糖、鹽和香油,切碎了兩顆辣椒,下鍋煎炒煮香出味,混入碗中的調料,一同攪拌。

  「弗萊斯,幫我到屋子裡拿幾顆醃菜出來,選個頭小的那些。」林沐對在一邊幫忙看火的弗萊斯說道。

  「好,你等等。」

  將煮好的紅薯粉撈起,放到另一個大盤裡。倒掉鍋中的水,重新盛上一鍋,放入大骨頭,香菇大火熬製。

  「丹尼爾,你把這盤肉拿去烤了吧。曼漫,你過來幫忙看個火。」林沐一一分配工作,那盤肉他事先已經醃製好了,本來打算晚上做的。盤子裡裝的是上等的裡脊肉,配上多種調料,醃製了一夜,味道很正。

  「好的。」兩人異口同聲的答道。

  「那我呢?」薩拉問道。

  「唔!你幫忙洗個菜吧。菜在背簍裡,直接背上,去河邊就行了。」

  「我知道了。」薩拉高興的答道。他很內向,以前沒什麼人肯跟他來往,加上從小就失去了奶父,獸父又忙著去打獵養家,沒什麼時間理他,一直以來都是他一個人,直到後來遇到了林沐,慢慢的才變得沒那麼自卑了。

  分配好工作,林沐又著手調配燒烤汁。舀了好幾大勺子果醬,兌水,加糖,剁碎了一些香料配上適量的葡萄酒,攪拌均勻,嘗了一下,味道很不錯。拿去給丹尼爾,吩咐他在肉烤得有些焦黃發乾的時候塗上,並糾正了他烤肉的方法。林沐讓他做的是叉燒,裡脊肉已經醃製好了,直接放到明火上燒熟就行,當然過程中需要一些技巧,兩個字,快和准,快速翻轉,準確塗料。高溫能鎖住肉汁,再塗抹上燒烤汁,使表層燒乾的肉質從新煥發光彩,口感更好,肉質裡表鮮嫩,爽口,不會顯得乾硬發柴。

  指點完畢,林沐繼續他手頭上的工作。光是酸辣粉不夠吃,於是他再做多一份野菜粉條燉排骨。把薑蔥切碎,放油,倒入鍋中煸炒出味,洗淨的野菜撕條,放入爆香的鍋中翻炒,等到鍋燒熱,倒入料酒,嘩~香味都被逼出來了,又取出了一把草藥,捏碎,混入鍋裡。待野菜炒到發軟變色,倒入排骨一併大火翻炒,等到鍋裡發出陣陣的香味,蓋上大葉子,燜一會兒。粉條洗淨,倒進去翻炒均勻後,加入鹽,少量糖和果酒調味,為了讓菜色更香更誘人,又加進了好些香料提味,再燉上幾分鐘就能出鍋裝盤了。

  「嗷嗷嗷~」小獅子拖著一大堆戰利品回來了,第一時間跑到林沐身邊蹭蹭他,帶有點撒嬌的意思在。

  林沐摸摸他的頭,從鍋中夾了一塊排骨,吹涼,餵他。後面的小老虎見狀,立馬放下東西,跑過來,大眼忽閃忽閃的望著他,一臉渴望,林沐感到有些好笑,搖搖頭,笑著夾了一塊餵他。在一邊的羊駝駝目睹了一切,也跟著跑了過來,照版煮碗,仰起頭,45度無死角放電,得到白眼一個。

  兩個小傢伙在高興的吃著,林沐左看右看,發現少了一個。便問小獅子「菲爾哥哥呢?怎麼不見他跟你們一起回來?」

  小傢伙歪歪頭,嗷嗷嗷了幾聲。不過林沐聽不懂。

  「萊恩說今天都沒見過他。」一邊的弗萊斯適時的為他解惑。

  「那就奇怪了,他去了哪裡呢?弗萊斯,你去菲爾家看看,該不會出事了吧。」少了菲爾的聒噪,林沐很不習慣,菲爾是他來得這個世界認識的第一個朋友,無論做什麼,兩人都是一起的,突然不見了,換誰都會擔心。

  弗萊斯放下的盤子,轉身就走了。

  「菲爾怎麼了?」丹尼爾聽罷,忍不住問道。

  「不知道,大半天沒見人影了。」林沐有些沮喪,語氣也焉焉的。

  「別擔心,他大概忙其他事去了。」丹尼爾安慰道。

  「或許吧,算了,先煮飯吧!你看看湯行了沒,行了就加點鹽進去吧,我去切菜。」

  「知道了,你忙吧。」

  林沐把盤裡的醃菜洗淨,切絲,翻炒,起鍋。最後又取了一把香果種子,混了冷油,放入鍋中小火慢炒,直至由燒乾,種子炒得金黃便可起鍋,在表面撒上鹽,攤涼,這樣做出來的酥香種子更香更脆,搭配酸辣粉吃那是最好的了。這道小吃的原料是黃豆,不過這裡沒有黃豆,只好拿香果種子來代替了。香果是一種類似於石榴的果實,皮厚,肉少,種子多,林沐常常把種子刨下,浸泡發脹,炒香給他們當零嘴。

  配菜做好,等人齊了,就可以開飯。果然,沒等多久,大伙就回來了,放下背簍,自覺的到洗手盆裡洗手,乖乖坐定。

  弗萊斯也回來了,帶來的消息是菲爾生病了,林沐問他嚴不嚴重的時候,他的眼睛有些躲閃,臉色也慢慢的變紅了,支支吾吾,也說不出個所以來。林沐懶得跟他浪費時間,決定吃晚飯後親自過去一趟,他實在是放心不下。

  每人盛上一碗粉,倒入新鮮出爐的高湯,淋上酸辣可口的配料,搭配鹹爽香脆的配菜,一碗美味的酸辣粉完成。剩下的調料配菜放在一邊,讓他們按照各自的口味添加。

  眾人第一次見識到如此奇特的食物,有些不知道如何下手,薯粉滑溜溜的,怎樣也夾不起來。碗裡隱隱飄來陣陣香氣,饞蟲都引出來了,口水滴答滴答的往下流,看到,聞到,就是吃不到,大伙那個急呀,恨不得把整碗倒入嘴裡吞了。

  林沐見狀,立馬以身示範,教他們用筷子卷粉。把薯粉捲成一塊再吃,這樣容易下口。大伙蠢蠢欲試,紛紛拿起筷子又戳,又圈,果然好辦多了。迫不及待的一口吞下,也不管燙不燙了,吃了再說。

  「好吃!」大夥一致給了個好評。呼哧呼哧的吸的歡。手工粉條勁道十足,吸收了高湯的鮮美,吃起來十分過癮,口感柔軟,爽脆,有韌性。粉條的韌,高湯的鮮,配菜的香,三者巧妙的配合在一起,使人一嘗難忘。

  小傢伙們更是把臉都埋進盤子裡去了,駝駝興奮得咩咩叫。果然跟著吉塔(阿帕)(主人)有肉吃。

  「加點叉燒一起吃吧,味道很不錯的。」林沐建議到,體貼的為他旁邊的弗萊斯和小傢伙們夾了一筷子,並招呼大伙試試。

  叉燒烤得剛剛好,外脆裡嫩,一口咬下去,還能感受到香甜的汁液在口腔中遊走散開,好吃得停不下。

  大伙紛紛向弗萊斯投去羨慕妒忌恨的目光。你小子好啊,天天都能吃到美食,還不帶重的,難怪肥了這麼多,獨食易肥啊,小伙子。

  無辜中槍的弗萊斯默默承受眾人懣怨的視線,蛋都疼了。

  一碗粉很快就吃完,湯也一滴不剩的喝乾了,大伙還是覺得有些意猶未盡,抱著碗,一臉可惜,嘴巴還在吧唧吧唧,似是在回味,同時在懊悔怎麼吃那麼快呢。

  林沐默默起身,走到爐灶邊,把還在鍋裡暖著的野菜粉條燉排骨捧了過來,掀開大葉子,頓時香味四溢,在大伙絲啦的口水聲中,笑著說道:「還有一鍋呢!」眾人高聲歡呼,樂呵呵的添碗去了。

  「林,那個粉條是怎樣做的呀!太好吃了。」終於有人忍不住問了。

  「過程有些複雜,下午再教你們。」

  ……

  吃完飯,各自回家去午休,養足精力再奮鬥。林沐帶上餐盒,背上草藥去看探望好友了。「萊恩,快進屋去睡覺覺,我們只是去你菲爾哥哥家,很快回來的,乖,聽話。」小獅子看他們要出門,亦步亦趨的跟著,說什麼也不肯去睡覺。林沐沒法,只好帶上他,一家三口浩浩蕩蕩的出發了,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們去郊遊呢。

  來到菲爾的住處,開門的是仁傑,見到來人,先試愣了一下,隨即反應過來,請他們進屋。小聲的對林沐說道:「菲菲生病了,渾身發燙,死活不肯去看巫醫。林,你快過來幫忙看看,拜託了。」

  林沐點點頭,走到床邊,手撫上他的額頭。果然很燙,「仁傑,你去打一盤水來,要冰的。唔,還要準備一條毛巾,就是小塊的獸皮,要軟的。」

  為他把了脈,發現脈搏平穩,並不像染上風寒的跡象。奇怪啦,怎麼會發燒的呢。當看到他脖子上的青青點點時,瞬間明瞭。禽獸啊!把人做得下不了床,太狂了,有木有。眼角偷偷瞄了仁傑一下,唔,如此魁梧的身材,難怪需求這麼大。夥計,辛苦你了。

  浸濕獸皮,擰乾,蓋在菲爾的額頭上。在背包裡找了一些退燒藥,出去了,進過仁傑身邊的時候,輕聲說道「縱慾傷身啊~咳咳~下次記得溫柔一點啦。」

  仁傑摸摸鼻子,臉色有些泛紅,被小雌性教育了呢。等林沐出去了,弗萊斯偷偷摸摸的閃到他身邊,拍著他的肩膀「老兄,你真猛。」一頓「傳授點經驗給小的唄。」

  「嘿嘿,可以可以,過來這邊,我們慢慢談。」仁傑立馬來勁「我跟你說,愛~愛之前啊,前戲一定要做足。」

  「前戲?」

  「就是吻啊,擴~張啊這些,唔,到時你會懂的了。」

  「唔唔!然後呢?」

  「點火,在他身上到處點火,激起伴侶的興致,讓他自個兒投懷送抱……」

  ……

  兩人越說越激動,仁傑更是親身示範了如何挑逗雌性,還一一列出了雌性的敏感點,讓他學著。

  在一邊的菲爾恨得咬牙切齒,林沐來的時候他就已經醒了,迷迷糊糊的感覺有人在摸他的額頭,緊接著一陣冰涼,大腦清醒了不少。還沒來得及說什麼,就聽到那兩個禽獸在他床邊討論房弟之事。說得火熱,完全忘記了屋裡還有一個人的存在。當他死的是吧。最可惡的是仁傑,一副經驗老到的樣子,還去教人,好啊!挺有能耐的嘛。你等著,等我好了,要你好看!哼~

  兩天後,菲爾痊癒了,仁傑一臉討好,明地暗地向他求歡,食髓知味的他想要再一次深入交流,培養感情。立志做一個好雌性的菲爾當然很願意滿足他的願望,熱情的剝個精光,主動點火,在兩人漸入佳境的時候,取出的獸皮帶子,把仁傑的手腳都綁了起來,說什麼要來個新玩法,培養伴侶間的契合度,是夫夫間的情趣BALABALA。綁完後,陰測測的笑了,從身後抽出了鞭子,笑著逼近他。當晚,仁傑差點就失~身了,要不是不是及時轉換獸形,他菊花的貞操就保不住啦。嚶嚶嚶嚶~

  所以說,得罪誰也千萬別得罪菲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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