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重拾
我不太懂沈明奇為什麼要摻和江湖這一趟渾水。
他有錢,沈半城的後人富可敵國,因為有錢,也有勢,無論達官貴人還是江湖俠士都會看他幾分薄面。
這樣風光的人,何苦要在江湖這個黑白不分的地方興風作浪。
從前我一直埋怨母親的娘家人,為何眼睜睜看著母親在卓家受苦卻不肯接她出去,後來我總算明白,母親的倔脾氣與沈明奇是一模一樣的,只要認准了什麼,那一定是不會罷休。
兩個人年少時恨上了彼此,至死都不肯原諒對方。
我趁亂從穀中逃出後,回到了無錫。
母親早已不在主宅中,被父親以養病為由挪到了後院。
她後半生過得寒酸,但有青燈黃卷相伴,也比在宅子裏面對冷嘲熱諷要強得多。
母親見了我,無悲無喜,仿佛沒有生過我這個兒子,只是把她與舅舅的那點事情說了,叫我去京城投奔沈明奇。
卓家早就沒有那個叫卓琅的人了,我也沒有別的選擇,立時就去了京城。
沈明奇生得十分慈祥,但身上總透著為商的那股子精明勁兒。
沈家人脈單薄,到了他這一代,祖宗積德,有了倆兒子,可這倆兒子一點也不讓人省心,富家紈!該有的毛病一樣不少。
沈明奇一面恨鐵不成鋼,一面又不捨得對自己的親生骨肉下手,一面又惋惜自己後繼無人,此時見到了我,自然歡喜異常。
不是我自誇,論聰明才智論察言觀色論膽識謀略,我哪樣都甩沈家公子一條街,沈明奇沒有理由不歡喜。
更何況,沈明奇一門心思想挑得武林大亂,自己坐收漁翁之利,簡直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如今憑空出現一個好傀儡,怎能不讓他欣喜?
我們兩個,半斤八兩,各有各的野心,各有各的目的,倒是一拍即合,皆大歡喜。
為了考驗我的決心,沈明奇命我滅了卓家滿門。
正巧那時白衣教把大刀門全家都砍了頭,情景駭人,我便如法炮製,順便把這樁罪過也栽到了白衣教身上。
他們已經夠黑了,想來也不會在意多背一個黑鍋。
沈明奇果然十分滿意,很快,我就一躍成為武林新秀,盟主杜尚仁的關門弟子,盟主的接班人,此時我不禁感歎,有錢能使鬼推磨,沈明奇原來已經為走到這一步下了血本,只是需要一個適當的時機一個適當的人來完成計劃而已。
我也只是好運,趕上了他的瘋狂。
直到身處高位,我才明白,為何沈明奇一定要摻和江湖的這一趟渾水。
一直屈居人下,靠著看人臉色才能活下去的日子,我竟是再也忍受不下去了。
野心這東西,如果一旦有了萌芽,有了適宜的溫床,就會無限制地膨脹,我漸漸開始沈浸在俯視他人的快感中,不可自拔,把曾經受過的折辱都藏在了心底。那樣不堪的過去,我不想再回憶起。
沈明奇為錢,我為權,各得其所。
他與白衣教的恩怨,我大體也知道一些。
對我來說,這小小的齟齬根本不值一提。
如果能靠交納些供奉換取西域商路的平安,我認為是十分公道的,可沈明奇並不這樣認為,白衣教畢竟是邪教,與正道水火不容,若真要將沈家的生意擴展到南方,那勢必要與正道交好,可這樣一來,白衣教怎會放過沈家。
沈明奇一不做二不休,幹脆不做他人棋子,親自掌控全局。
我對他的心思都不敢苟同,此人愛財如命,已然瘋癲,殊不知小小商人怎能鬥得過真刀實槍心狠手辣的武林中人。
但我既然上了賊船,那也只能一條道走到黑。
反正爛命一條,死不足惜。
跟隨殷承煜多年,他極少提到白衣教,直到那晚穀中大火,我才曉得原來殷承煜與白衣教淵源如此深。
在我看來,白衣教也好,正道也好,不過是供我走上巔峰的台階,沈明奇瘋了,我也不清醒,玩火自焚也別有一番刺激。
短短兩年,武林盟就在沈家的支持下勢力越來越大,我身為盟主,名利皆收。
沈明奇每次與我商討,都會仔細算計投入了多少銀子,又收回了多少資本。
在他眼中,每一場正邪的較量,都是一次難得的商機。
雙方物資的投機倒把都能讓他很賺一筆,而且因為沈家逐漸確立起來的中立形象,讓各條商路都暢通無比,貿易往來,獲利富餘。
沈明奇嘗到了甜頭,更加起勁地折騰。
我還不能與之抗衡,不得不仰仗他的財力,處處低頭,心中早有怨念,而沈明奇也不會忘記,我總歸姓卓不姓沈,自家兒子尚不能全信,何況我這個外人。
他處處以銀錢壓制我,失去財力的支持,我捉襟見肘,不得不暫時受他擺布,如此維持著表面的平靜。
終於不用為了溫飽與姓名擔憂,我心底藏著的那個秘密也逐漸浮現。
年少時他對我燦然一笑,是我黑暗中唯一的光明。
他就算是在落難時,也還像從前那樣剛直不屈。
我念恩,凡是真心對我好的人,我都牢牢地記在心裏。
有時候,我也會貪心不足,想要把一個人困在身邊,就像殷承煜當初那樣,鑄一個金屋,把他深深地藏起來,誰也不能奪走。
但,真這樣做了,林大哥必定也會恨我一輩子。
因此我只能一點一點地接近他,讓他習慣我的存在,慢慢地離不開我。
他出現在船上時,我就認出了他。
既然緣分叫我們再次相遇,那是不是也就意味著,我可以把心裏那個齷齪的念頭付諸行動,蠶食掉他,讓他化為自己的一部分。
畢竟,在黑暗中度過了那麼多年,我是多麼的渴望能有一份屬於自己的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