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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人之流氓攻》第12章
  12、回到部落 ...

  “是人,是人,終於見到人了。”雷晉興奮的兩眼冒光,恨不得直接撲上去,雖然只是兩天,但是似乎已經過了一個世紀,他都覺得上次見到人類是上輩子的事情了。

  一行五六個男人,都是深棕色皮膚,面目深邃。高鼻梁,深眼眶,身材高大威武,據雷晉目測每個都要超過兩米,因為以雷晉一米八的個頭站在他們身邊,連他們的肩膀也夠不到。

  似乎是這幾個人中首領的那個人相貌尤其出色,金髮綠眸。相當搶眼,真是個美人,雷晉想,放到現代,這長相也是個國際水準的。

  他們手裡拿著簡單的弓箭,也有些是用石頭和木棍簡單扎成的工具。有的上身赤裸,只在下半身穿了一個皮革的短褲,有的上半身穿了馬甲一樣的無袖上衣,腰那裡,一根皮繩系著,下半身也是皮革褲子,腳上都是草鞋。

  雷晉初步判斷這是一個相當的落後的地方。這些人應該是這附近的獵人,連個正兒八經的衣服都沒有,像樣的打獵武器也沒有。

  還有就是……雷晉瞇瞇眼睛仔細打量了一下他們露在外面的肩膀,沒錢還學人家玩什麼刺青啊,現在一副好的刺青多貴啊,別以為有了刺青就是流氓,就能嚇唬人了。真正的到了他這種幫派老大級別的人誰會沒事在自己身上弄那些東西,除非腦子抽了。看他的身上,除了打架得來的勳章,其他的可是一點也沒有的,光滑干淨的很,

  說道傷疤,雷晉抬抬手腕,以前他右手腕下方有一道很深的刀疤的,那在一次火拼的搏斗中,他親自帶頭,以一敵三,感覺到背後卻突然來了一刀子,他下意識就抬手擋,那一刀就剁在他右手腕上,大半年那只手動都不能動。可是自從那天他昏迷以後,剛開始還沒注意,就今天早上,他從河裡上來,拿著浴巾擦身子的時候,才發現身上的那些傷疤全都不見了,皮膚似乎也比以前光滑了很多。難道這個小家伙的唾液還有這功效不成,被他舔一遍傷疤也沒了?

  雷晉自然是不知道的,這其實是在那天他全身被他那三個老公從頭到腳,從裡到外摸了個遍以後,六只手合伙給他上的藥。

  我們在這裡表述的時間長,其實這些想法在雷晉的腦子裡就是一瞬間的事情。

  雷晉來回打量的這幾個男人肩膀上的刺青,暗下點點頭,你還別說。這個地方窮歸窮,這刺青師父的手藝還是挺不錯的,弄的和真的長在皮膚上的一樣。

  雷晉在打量來人的時候,幾個人也在上上下下的打量他,而且眼光是相當的放肆。

  畢竟現在各個部落裡的雌性都很稀缺,弄的一些雄性獸人,連雌性的小手指頭都沒碰到過,但是現在他們眼前就有一個非常漂亮的雌性。那異常光滑白皙的肌膚,讓他們好想過去即使摸一把也足夠了,畢竟這麼美麗雌性是很少見到的,沒想到出來打獵竟然能在這裡遇到。

  雷晉一點不遲鈍,相反還很敏銳,如果他遲鈍早就不知道被人殺了多少遍了,他本來已經沖上前的腳步,不動聲色的又退開了幾步。

  幾個人也看到了,低下頭小聲交談了幾句,雷晉發現一個字也沒聽懂,這下子更完蛋了,和這個世界的人們還有語言交流的障礙了,他沒學過外語,也不知道自己學習語言的能力如何,如果很差,他這輩子豈不是不用說話了。

  為首的金髮美人,往前走了兩步,停在雷晉的面前,動作優雅自然,笑道“美麗的雌性,你是哪個部落的?我是虎族的景越,在這叢林裡太危險了,你願意和我們回我們的部落嗎?”

  雷晉自然是聽不懂他在說什麼,見來人雖然貧窮,也算彬彬有禮,也回以一笑,因為無法交流,於是也並沒有說話。

  突然見覺得胸口一疼,懷裡的小家伙不知道犯了什麼毛病,一口要在他的一點櫻紅上,不鬆口。

  其實雷晉沒注意,從剛才這幾個男人出現,明雅就炸著毛,氣勢洶洶的盯著來人,只不過沒人搭理他就是了。

  “小白毛。鬆口。”雷晉摸摸他的頭,好聲好氣的勸解道,雖然這個東西對男人來講。就是個裝飾品,可是並不能表示,他就願意看到自己一半的裝飾品被咬掉。

  “嗚嗚……不要,你明明是明雅的雌性為什麼要和他走?你是明雅的雌性,你要是答應和他走,明雅就咬你。”堅決不鬆口,死也不鬆口,一鬆口,明雅的雌性就要和別人跑了,就會不要明雅了。

  雷晉本就聽不懂他說什麼,現在他咬著雷晉的櫻紅,支支吾吾的吐字不清,當然雷晉同樣還是聽不懂他在說什麼。

  有聽不懂的就有聽懂的,虎族的那幾個人都聽懂了。

  起初他們並沒注意到這個雌性懷裡抱著是什麼動物,心想也就是個雌性平日裡喜歡的小貓小狗一樣的小東西。直到現在聽他說話,才知道,這竟然是個……雄性獸人。太讓他們震驚了,從來沒見過雄性獸人是窩在雌性懷裡走路的,雄性獸人抱著雌性倒是經常見。

  後面的幾個男人對著明雅指指點點了,雷晉雖然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可是卻知道他們在說小家伙的不好,千不好萬不好,他雷晉還沒嫌棄,就輪不到他們嫌棄,雷晉是出了名的護短的。

  語言不通,雷晉也懶得和他們多說,轉身就走,既然能遇到他們,就說明附近有人家,雷晉想也不一定非要和這些人在一起,而且這些人看的目光,恨不得直接把他扒光了一樣,他很不喜歡。

  就是可惜了那個金髮的美人,如果和他們一起,說不定哪天就能釣到手,想到那麼強壯的美人在他身子底下輾轉呻吟,雷晉的下身也不自覺的有些發熱。

  “喂,你要到哪裡去?雌性在這裡亂闖是很危險的。”景越見他要走,情急之下,伸手搭在雷晉光裸的肩膀上。入手光滑細膩的觸感,讓他不想抬手。

  但是有時候,你不想抬也得抬,小家伙一爪子拍上去。五道紅血痕頃刻就出現在景越的手背上。

  “你……”景越剛想說什麼。

  “他是明雅的雌性,不準你來搶。”明雅的眼睛圓瞪,一副準備和人死拼的架勢。

  “你憑什麼就說他是你的雌性?不要以為你早遇到了就是你的,我們搶回去也是我們的。”景越不甘示弱,說什麼也不能讓眼前漂亮的雌性走了。

  “他身上有我和哥哥們的味道,不信,你聞聞。”

  雷晉疑惑的皺起眉毛,貌似這個小家伙可以和這些人輕鬆自如的交流。這是怎麼回事?難道這個世界的寵物都進化到了這個程度,還是這個小家伙自身的問題。看來有必要和這個小家伙好好的交流一下了。

  明雅在雷晉忽明忽暗的目光下有點瑟縮,但是一想到還有強敵在這裡,瞬間又鼓起勇氣,狠狠的瞪著虎族的人。

  景越不相信的又上前了幾步,在雷晉的身邊嗅了嗅,果然沾染了其他雄性獸人的味道,而且不只是一個,看來這個雌性還是人家的共妻。

  部落之間有不成文的規定,一旦雌性有了自己的雄性獸人,除非他的雄性獸人死了,一般是不能強搶的,否則就會引起部落之間的斗爭。當然自己情願的例外,可眼前的這個美麗的雌性顯然是沒有這個意願的。

  “這個送給你。”景越看著他光裸的腳,白皙纖細的恨不得讓人捧在手心裡。,從腰上解下來一雙草鞋遞給他。又把上衣脫下來給他。

  雷晉正需要這個,也不和他客氣了。況且美人的請求總是讓人難以拒絕,雷晉心裡想。

  草鞋套在腳上試了試,太大了,好在草鞋上有很多的綁繩,系好了,勉強也行,總比赤腳來的好。

  上衣在那個金髮美人身上,下擺在腰際以下,到了雷晉身上就到了大腿中央,直接可以當半裙穿了。有點不倫不類的,可現在雷晉哪裡還顧得了這些,裸了這兩天,有穿的就該慶幸了,在沒人的叢林裡的時候還好,但是現在見到了人,他對於自己的身材雖然很自豪,可是還沒到四處招搖給人看的癖好,就是下面空蕩蕩的,很不習慣啊。

  雷晉掃了一眼幾個男人的下身,被掃到的幾個虎族的雄性獸人,眼光情不自禁的顫了顫,恨不得不顧一切的擄了人就走。

  其實雷晉在想,如果誰能脫條褲子給他就好了,答案自然是不可能的,人家出來打獵又不是郊游,誰還帶著換洗衣服啊?脫給他,人家就光了。

  所以只好將就了,雷晉穿好衣服,套上草鞋,對著幾個人表示感謝的揮揮手,抱起小家伙走了。

  幾個虎族的人見這樣,即使有一萬個不情願也只得眼睜睜的看著那個軟弱的雄性豹族獸人在那個漂亮雌性的懷裡笑的眉毛看不見眼睛的。身影漸漸的走遠。

  雷晉抱著懷裡的小家伙走走停停的,下雨就找個山洞窩著,晚上隨處找個地方棲身。平日的吃食就靠著雷晉下水抓魚,林子找些野果子,小家伙獵只野兔子野雞,上樹淘個鳥蛋的,倒是也沒餓著。

  雷晉數著日子,終於在太陽在第十四次升起的那天,雷晉抱著小家伙來到一處草原上的村落。

  上帝造這個世界用了七天的時間,雷晉用了兩倍的時間來尋找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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