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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影帝歌王》第134章
第135章

 公西臧開場一曲唱罷,直接將氣氛推向高~潮。全場歡呼尖叫,彷彿不是擂台,而是夜店,十二點,最是浮誇的銷~魂時刻。

 豔到極致,媚到蠱惑。

 聽眾都被妖魔化了,公西臧只是一臉禁慾地站著,你自狂歡我自安寧,裝X姿態十乘十。

 “這一首是公西臧的自選歌,他用這首歌出場,真的出人意料。”賀菱琪連連稱道,“不過也是將自選歌的優勢發揮到極致。按照規定,小路也是要等到公西臧出場,才知道自己要唱的歌。但他之前再如何準備,也不會知道公西臧會唱這首歌的。”

 這不廢話嗎?這傢伙現在還一臉禁慾呢,居然舍下臉面去唱豔~情歌,誰會想到啊。元希在心裡吐槽,面子上只是眼巴巴看起台下。

 聽眾現在還在為公西臧歡呼,沒人期待路語茗重唱這首《紅唇白齒》,直到路語茗走上台來。而路語茗身後,傳說中的樂隊卻沒有出現。

 樂隊演出是需要排練的,而臨時被通知的曲目,自然只能由路語茗獨自應戰。

 路語茗今天打扮輕鬆又休閒,暗紅色T恤,牛仔褲,板鞋。他好像只是來參加一次野炊,或者只是隨便散步到這裡。一點成王敗寇的自覺都沒有!

 舞台只是自家的後花園,漫步於此,優哉游哉。

 路語茗對豔~情歌無法超越的回答開始,歌聲悠然。靡靡飄忽的樂曲被歌聲沁入,變成了烏托邦似的美好家園。如果說公西臧的歌聲描繪了一群袒胸露乳的絕世尤~物。那麼路語茗的歌手裡,走出一位公主,怡怡然,優雅高貴漫步雲端。凡人見她,只想跪拜腳下親吻裙邊。

 矛盾的美~感,奇妙的組合,詭異的顛覆!

 一首豔~情歌,同樣的樂曲、同樣的音響,卻因為唱歌的人不同,完全被改頭換面,失去了淫~靡。

 “紅唇白齒,蝕骨灼魂。”

 路語茗現在的嗓音不及公西臧,偏偏讓人生就一股錯覺,路語茗的聲音比公西臧乾淨百倍。

 曲罷,開場時妖冶的瘋狂已被淨化,眾人心裡只有烏托邦和公主的裙邊。沒有歡呼鼓掌,眾人心裡只有一絲惘然與遺憾,這歌居然這麼快就結束了!

 半晌,賀菱琪感嘆:“第一首歌就讓人震撼。公西臧顛覆的是自己,小路顛覆的是歌。比較起來,還是自己難打敗。”

 舞台上的大屏幕上立刻顯示出嘉賓評委投票,賀菱琪的一票給了公西臧。

 “不刻意,不卑賤,乾淨純粹,相由心生呢,歌也是心聲!我選小路。”元希不買賀菱琪的帳,大膽地對著干,“而且小路居然將《紅唇白齒》唱成了靈魂布魯斯,我很期待他下面要怎麼唱這一首爵士樂。”

 爵士樂是布魯斯和其他類型音樂糅合發展的產物,對技巧要求高,並且更要求有特殊的嗓音。

 這首歌由現場觀眾選出,節目組提供歌單時也附註說明過爵士樂。現場觀眾更多人選這首,自然是帶著點讓路語茗出醜的想法。特殊嗓音,正是路語茗現在缺的。

 第二首歌依舊由公西臧先行。

 公西臧撞到《Just》好像天上砸下了大運,他的嗓音獨特是公認的,爵士技巧更是專門練過。而公西臧練習技巧的時候,就是用的這首《Just》,甚至自己樂隊即興的爵士演奏也被錄下來作為伴奏帶!

 公西臧立刻要求這首歌不用現場樂隊,而是用自己帶來的伴奏帶。

 節目組有些尷尬,本來號稱絕對公平,這次怎麼能使用自己帶來的伴奏帶?但公西臧卻堅持要用。副導演只好去徵求路語茗方面的意見。

 “伴奏帶?這公西臧怎麼這麼多幺蛾子?”吉如有些詫異,“不是說只有自選歌的伴奏可以自己做主嗎?”

 “爵士樂要想出彩,除了歌者,還有伴奏也要出彩。如果伴奏有即興出彩的表演,那對我們就太不公平了。”蘇九從技術方面表示不同意。

 倒是路語茗想了想,笑著說:“好啊。不過他要用伴奏帶,公平起見,我也要求用自己的伴奏。”

 “這個自然可以。”副導演立刻點頭,得了同意,興高采烈地要去覆命。

 “等等。”楚修寧叫住副導演,“我們這邊同意可以,你讓公西臧自己上台對著鏡頭要求。”

 “這麼複雜做什麼?到台上讓觀眾都看見,會破壞他的形象吧?反正伴奏帶而已,觀眾不一定聽得出來啊!”副導演為難。他現在是一點都不想和公西臧說話。

 “形象管理,公關考慮。”楚修寧配合路語茗,“誰讓他自己提出無理要求的?上個台都不敢了?”

 副導演蔫蔫地去找公西臧。沒想到公西臧真的缺了一根筋,自己上台,在觀眾面前要求使用自己的伴奏帶,並且表示路語茗不服的話,也可以學他用自己的伴奏啊。

 用就用吧。觀眾更在乎的是視聽享受,公西臧唱爵士的技巧精湛,伴奏優質,各種樂器配合精妙,兩廂配合異常有趣。

 “公西臧對這首歌的處理真是不一般!不愧是路語茗之後最有潛力的新人。”嘉賓席上已經炸開了鍋,相比較《紅唇白齒》,爵士樂才是職業歌手可以專業範疇。

 對爵士樂,嘉賓中沒人能比梁陽更有發言權。再者梁陽雖然也聽人說起公西臧的做法,但他更是在這個節目上目擊過路語茗揍於茂。他反而對路語茗的感官更差一點,現在毫不吝嗇地誇起公西臧來:“他唱爵士的技巧太好了!頗有新奧爾良爵士的真傳,熱鬧、激烈、充滿生機。《Just》本來就有寫懷舊情懷,新奧爾良爵士又是上世紀三十年代的傳統爵士樂,配合起來唱,味道獨特。”

 元希冷哼:“仗著自己的伴奏好而已。。”

 “公西臧也說過,小路可以用自己的伴奏的。”賀菱琪出聲打斷兩人可能的爭執,“看小路出場了,咦不是他一個人。”

 路語茗微笑出場,身後跟著個人——柯顏。兩人穿著同樣的紅色T恤,柯顏抱著這一個薩克斯,路語茗則端著一個吧凳。拿著凳子這麼丟份的事,路語茗做起來卻很自然。

 到了台上,路語茗將吧凳放在長桿麥克旁邊,笑著看柯顏,向吧凳歪了歪頭,示意柯顏坐。柯顏一點都不客氣,坐在椅子上,抱住薩克斯。

 路語茗站在麥克前,指著柯顏:“這是我的伴奏。”

 公西臧用自己的伴奏帶,裡面好多種樂器齊奏,熱鬧非凡。而路語茗卻只用一個柯顏?這又是演哪一出呢?

 觀眾齊齊暈了。

 路語茗卻沒有解釋,只是轉身沖柯顏點頭。

 薩克斯響起,音色美妙表換,深沉平靜,又富於變幻。而薩克斯在柯顏的手上,完全發揮了“無與倫比的風流樂器”的稱號。爵士樂第一樂器,非薩克斯莫屬,這種富於變幻的特點,恰好和爵士樂即興演奏的要求相契合。

 成熟的爵士樂樂手,會用成熟的即興表演為爵士樂添彩。甚至有一種說法:爵士樂是作曲和樂手共同創作的產物。而恰好,柯顏就是這樣成熟的爵士樂樂手。薩克斯在柯顏手中,時而激烈,時而深沉,時而狂躁,時而感傷。顫音、吐音、滑音完美銜接,演繹。

 路語茗還沒有開嗓,公西臧自認為了不起的伴奏已經輸了。

 等到路語茗哼唱完一句,公西臧已經完全輸了。

 路語茗的爵士技巧之高,讓梁陽為之歎服。他對節奏、和聲以及結構織體的運用已經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即興手法更是和柯顏完美契合,他的歌聲本身就可以變成另一重樂器,和柯顏的薩克斯完美融合。

 國內觀眾對爵士並不會瞭解太多,很難將路語茗的這首爵士歸於某一類爵士。但《Just》是一首懷舊音樂,這是眾所周知的,而路語茗此刻的歌聲就彷彿從老式唱片機裡流淌出來一般。

 隔世陽光中,飛舞塵土裡,老上海的某處民宅,幽靜的廂房一角,留聲機慢慢放出歌聲。身著旗袍的女子,素手挽起唱針。

 歌聲戛然而止。

 路語茗不但完美地完成了演唱,而且用小眾的爵士打動了所有人。這一曲完畢,眾人已經不在關注伴奏了。

 梁陽情不自禁地站起來鼓掌:“太厲害了!技高一籌!小路太讓我震驚了!嗓音被他運用的很特別!爵士樂的精髓,他的即興太美了!天馬行空!”

 沒有即興的爵士樂,是空有軀殼的。

 “誰!是誰說小路嗓音不好的!謠言!他居然能練出這樣磁性特殊的嗓音!還有這即興技巧……”元希大驚失色,“媽呀,他居然這麼厲害!我以後要怎麼贏啊!”

 “小元希,你就不要想東想西了。”賀菱琪一邊鼓掌,一邊安慰元希,“這樣的技巧,還有即興表演,大概路語茗都贏不了。”

 元希嘟起嘴,胡鬧:“我要給小路投反對票!他讓我有威脅感了!”

 這一場,路語茗用技術征服嘉賓,用完美的歌聲演繹征服了所有觀眾,完勝!

 作者有話要說:昨天因為內什麼詞躺槍,被鎖了,今天試試用~迴避下,應該不會被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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