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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水》第172章
第三卷 第九章 對質

 「不過是成王敗寇罷了。」秋霜華哼了聲,眼神凶狠,「快告訴我,我到底哪裡出了問題?」

 琉璃歪過頭,和水石喬默契的交換了下眼色。那神情,忽然讓秋霜華感覺緊張。

 正要說點刺激的話,琉璃卻點頭道,「好啊,讓你死個明白。可是,從哪裡說起呢?」她按按眉心,似乎很發愁,猶豫了片刻才道,「就從你的身世說起,可好?」

 「我的身世?呵呵,比不得你水大小姐,不過孤苦二字而已。」秋霜華自嘲地冷笑。

 「孤苦?你是說,不知什麼樣的狠心爹娘,把還在襁褓中的你,丟棄在了石夫人家的門前嗎?」琉璃微微一曬,「想必,你沒有見過因戰亂而流離失所的孩子,沒有嘗過沿街乞討的滋味,並不懂得倉皇無依的感覺。你只是無知無覺的在竹藍裡躺了一夜,然後石夫人就把你撿了回去,從不缺衣少食,總有屋舍容身,還有慈母愛護。生病有藥醫,寒暑有衣換,呵呵,這就叫孤苦了?你還真是習慣裝可憐、博同情啊。你這麼說,置石夫人於何地?她疼愛你一場,就落得你這『孤苦』兩個字!」

 「琉璃。」水石喬輕輕搖頭。他明白,琉璃是為他娘不值,可現下不是激憤的時候。

 「好吧,孤苦的你被養到了七歲。你的身世,石老夫人從沒有瞞你,於是你愈發乖巧,惹人憐愛,成了石夫人的心頭肉,帶在身邊悉心教導,倒比人家的正經兒子還要更親近些。也難說,閨女是娘親的小棉襖麼,第一貼心人啊。可倒霉的是,某天你被拐子跑了。」琉璃略整了整心緒,繼續道。「拐子見幼小的你已是個美人胚子,兼之聰明伶俐,就想把你帶到大城市的那種地方,得個高價。可多麼險惡的環境也架不住你人機靈啊。半路上趁著拐子不備,磨斷繩子跑掉了。拐子發現了,窮追不捨。你慌不擇路,只往深山裡逃,結果被逼到懸崖邊。那時你才多大?七歲啊,就已經貞烈異常,寧死不屈,直接跳下山崖。只怕,嘴裡還喊著:娘親,咱們來生再見!」

 「你儘管諷刺好了。」秋霜華哼了聲道。

 「我奇怪的是。為什麼話本或者戲文樂舞中,人掉下山崖,總是死不了的,而且還都有奇遇。」琉璃同樣哼了一聲奉還,「你也一樣。不但沒死,還被一對老夫妻救了。這對老夫妻並非普通農人,而是氣質高華,識文斷字,是因亂世而隱居的耕讀之人。你傷得很重,足足養了兩年才好。在這兩年裡,老夫妻把你當親生女兒那樣照顧。還真的認你為女。所以,你雖然心繫石夫人,卻沒有忍心離開養父母,編了個孤女的故事,留在二老身邊。哦,對了。這對夫妻姓秋,你甚至改了他們的姓。你心裡想著,石夫人畢竟還有自己的兒子,可秋氏夫妻卻孤苦伶仃,深山寂寞。但你一邊盡孝。卻從來沒有忘記過石夫人的養育之恩。只怕,還日夜焚香祈禱,祝她老人家長壽安康來者。」

 「知恩圖報,可有錯嗎?」秋霜華反問。

 「沒錯。」琉璃贊同的點頭,「可惜你命運多舛,與秋氏夫婦生活了八年,一場惡疾,奪去了他們的生命。你安葬了養父母,並孤單的在山裡守孝一年,之後才跋山涉水,回到石夫人面前盡孝。說起來,仁義理智信五個字,你都佔全了,真是道德楷模。」

 「水琉璃,你這樣冷嘲熱諷,有意思嗎?」秋霜華怒了,好像琉璃的語氣和敘述冒犯到了她的正派,「我所言句句屬實,有根有據。不信?你盡可以去調查!反正漕幫勢大,不在乎分出幾個人手!」

 「這些故事,你既然敢編,既然敢攤在石夫人面前,自然是做好手腳的。」琉璃淡定,半點也不惱,「拐子雖然無從找到,但秋氏夫妻雖生活在深山老林,到底也有挖藥的、砍柴的和附近村民見過。那二老也確實撿到過女兒,難為你怎麼找到這樣的線索,好牽在自己身上。偏巧那女兒從來都是蒙著臉的,據說容貌受損,不願意見人。但也可以解釋為,生得太美,怕露出本相,惹來麻煩。那樣,當秋氏夫婦逝去,一切就順理成章了。甚至,那貞烈賢孝的女兒從山裡出來,一路艱難的回到江南漕幫的總舵,都有車行船行的人見過。人證物證俱在,時間路線無誤,簡直沒有半點令人懷疑之處!」

 「既如此,你還有什麼說的!你想誣賴我是壞人,總要有個憑證,不是你說什麼,就是什麼的!」秋霜華抬起下巴,搭配著她被綁縛的模樣,那叫一個高貴冷艷。

 「這只能證明你手段高超,很會借力而行。」水石喬沉穩而冷靜,「既然揭穿了你,自然是有憑證的,你急什麼呢?」

 琉璃望著秋霜華,見她努力做出的倔強高傲神情,眼神卻似乎閃過一些心虛,不禁想起那日蕭十一找到她,與她說起調查結果的事。

 為救青黛而落入冰水,她確實是生病了,只是遠沒有那麼嚴重。她是趁機給自己一個蟄伏的借口,也給秋霜華創造行動的條件。秋霜華不能說不謹慎,也不是心機淺,可是正所謂無慾則剛,心中的慾望太深,野心太大,籌碼又太少,注定是沉不住氣的。

 她窩在家裡那幾天,水石喬按照她提供的線索,終於跟蹤到秋霜華在外頭的聯絡人。而蕭十一於某晚突然造訪,也查到了秋霜華的底。不然,她今天也不能與石頭配合,演這齣戲。自己沒有底牌的時候,怎麼敢貿然出手,揭別人的?那樣做不是勇敢果斷,而是魯莽愚蠢。

 「怎麼查到的?」當時她問。

 到底不能在病床上接待盟友,只好勉強坐在外廳,身上披著條大被子,頭髮凌亂,面無血色。那形象無論如何不能算優雅,甚至是失禮的,顯得是接待倉促所致。但她是故意如此,想讓蕭十一看到她的醜態和邋遢。最後從此斷了對她那分不清真假的綺念。

 可蕭十一卻似沒注意到琉璃的用心,倒是解開了自己的大氅,就是今天她穿的這件黑貂皮的,裹在琉璃身上。又「順手」撫順了她披散著的頭髮道,「本郡王實在看不下去了,姑娘家家的,無論如何,都要在人前注意儀容知道嗎?跟美麗無關,是讓別人懂得尊重你。」說這話時,他少見的溫柔,令琉璃忽然心虛了起來。

 後來那件大氅,他忘記帶走,恰好今天合用。能把她從頭包到腳,於是她就又穿來了。

 「照秋霜華對外的說辭,當然是天衣無縫、滴水不漏的。」後來蕭十一說起正事,「我只好劍走偏鋒,從她並非完壁這件事上查起。」

 琉璃不禁覺得尷尬。可卻硬著頭皮聽下去。她明白,從身姿上判斷女子是否貞潔,並非普通已婚婦人,或者老人就可以的。那得是風*月場中打滾慣了的人,還得有雙毒眼。所以秋霜華從未擔心這些,而只有蕭十一的人才察覺到了破綻。

 「一名女子但凡有了男人,大約就是幾種情況:嫁人、被強迫、從事某業。或者自己不檢點。」蕭十一說起這些,並沒有半點調笑,於是琉璃也很快就平靜下來,「無論哪一種,都與她自己所說的經歷完全不符。考慮到她的相貌,那拐子若不傻。必定要把她賣到風*月場,那樣的美人兒也必會成為頭牌紅人,不可能悄無聲息。我的暗線遍佈大趙,可從沒聽過這一號人物。」

 「就是說,她不可能來自風塵。」琉璃接口道。

 「那麼。是被山賊劫走,自己享用嗎?只能說,她若逃跑,山賊們怎會不追?那樣鬧出的動靜,百姓可能不知,江湖上能風平浪靜嗎?」

 琉璃點頭,排除又一種可能。

 「若因嫁人或者不檢點而失身,她必定是生活在正常的某個家裡。」蕭十一修長的食指習慣性的敲了敲桌子,「那問題就來了:出一門,進一門不是那麼容易的。無論是在高門大戶或者鄉村小鎮,在咱們大趙,每歲一造帳,三年一造籍,十戶一里,十里為鄉,再層層錄冊。官府裡,要有正式的名籍,族裡會有族譜。這也就是她為什麼選了深山生活這種假話,因為那是查不出的。可既然她說的是假的,我們就往反方向考慮。試想,無論逃奴還是逃妾,還是別的什麼,若某人離開一個地方而無人追究,會是什麼情況呢?」

 「除非沒有人追究!」琉璃立即就明白了,也就是說:那家人死絕了!

 「你這小腦瓜,倒真是一點就透。」蕭十一輕拍琉璃的頭,「這麼顯而易見的問題,本郡王腦子居然變木了,當時愣是沒想到,所以查秋霜華的底細,很是繞了個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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