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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個比利》第1章
第一部:混亂時期

第一章

(1)

1977年10月20日星期六,俄亥俄州立大學校警警長柯約翰,派出許多警力守護整座醫學院,警車和徒步警員到處可見,建築樓頂上也都有荷槍實彈的武裝員警監視。婦女們已接獲警告不可單獨外出,尤其是在進入車內時,更要留意附近是否有任何可疑男子逗留。

八天之內,已發生第二宗校園年輕女子在槍口威脅下遭綁架的案件,時間都是在早晨八點至九點之間。第一位受害者是25歲的眼科學生,第二位是24歲的護士,她們都被載到荒郊野地先遭強暴,繼而被迫去銀行兌現支票洗劫一空。

報紙上刊出嫌疑犯的素描畫像,數以百計的電話打到警察局,通報了不同的名字及描述,但都是捕風捉影,全無參考價值。目前仍找不到任何蛛絲馬跡及可疑嫌犯,校內的緊張氣氛日益高漲,尤其是當學生代聯會及社區委員要求警方立即逮捕「校園之狼」時,柯約翰的壓力就越來越大。

柯約翰將這個案子交給巡佐白艾裏負責,率性自我的白艾裏在1970年就讀州立大學時,便因校園暴動導致校園關閉一事而與警方有所接觸,當年他一畢業即被校警隊網羅。

當柯約翰和白艾裏查看嫌犯的素描畫像及兩位元受害者提供的資料時,他們有一項共同發現,即做案者似乎是單身漢、美國白人,年紀大約是23歲至27歲,體重介於175至185磅之叫間,棕色或紅棕色頭髮;兩案之中,嫌犯均著棕色運動外套、牛仔褲及白色運動鞋。

第一位受害者名叫戴凱莉,他記得嫌犯戴手套,持左輪槍,眼睛會不由自主地飄來飄去,她認為那是眼球震顫症的跡象;當時,他先用手銬銬住她,推進她的車內,載到郊外強暴她。強暴後,他警告她不得向警方說出他的特徵,否則會對她不利,為了表示所言不假,他還從她的筆記本上抄下幾個名字和住址。

魏達娜是第二位受害者,她身材不高但非常豐滿,她說嫌疑犯帶手槍,指甲縫裏有一些東西,不是油污或髒東西,而是某種油漬,他曾說過他的名字叫菲爾,口裏直說髒話,戴一副棕色會變色的太陽眼鏡,沒能看見他的眼睛;他同樣也記下她親友的名字,並且警告她,如果指認他的話,她或她的親友就會遭到他兄弟們的報復。她和警方都認為,那只是虛張聲勢而已。

在兩次作案的手法中,有個明顯的差異讓這兩位警官搞迷糊了:第一位嫌犯留有一撮整齊的八字鬍,而第二位嫌犯的鬍子大概有三天沒刮,但未留八字鬍。

白艾裏笑了笑,「我猜嫌犯在第一次犯案後,就將八字鬍給剃掉了。」

在哥倫布市警察局內,麥妮可警探屬於「性暴力犯罪特勤小組」的一員,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三點來到警局上班,她剛從拉斯維加斯休了兩個星期假。第一班值勤的格林姆警探告訴她,他剛送一位年輕的強暴受害者去俄大醫院。由於這是麥妮可負責的案件,因此他交待她有關的細節。

倪波莉是俄亥俄州立大學22歲的學生,當天早上八點,她在居住的公寓靠近大學校園的地方被綁架,當時她正好停妥她男友的藍色汽車,突然被人押進車內,被逼著開到鄉下無人的地方遭強暴。後來,又被迫開車回哥倫布市兌現兩張支票,接著又載他回到大學園區。

麥妮可與她的夥伴貝艾捷警官開車前往俄大醫院,與倪波莉會談。

倪波莉告訴她們,綁架的嫌犯自稱是「恐怖份子」,後來又說他是個商人,開的是瑪莎拉蒂轎車。倪波莉答應警官,在接受當天的治療後,她會陪同警官去搜查她曾被強迫前往的地方,但由於天色昏暗,因此她已經無法找到該地點,她同意明天早上再試試看。

刑事組的鑒識人員在倪波莉的車上找尋可疑的指紋,他們順利發現三處清晰的指紋痕跡,可用來比對任何將來找到的嫌犯。

麥妮可與貝警官開車載倪波莉前往刑事局,要她描述嫌犯的面部特徵,以便警方畫出嫌犯的面像;然後麥妮可又要求倪波莉看一疊男性白人犯罪的口卡相片,每疊有一百張,她一共看了三疊,但都不是。經過一天七個小時的折騰之後,天色已晚,她也累了,當天的工作就此打住。

第二天早晨十點十五分,刑事組值早班的警探們載著倪波莉前往達拉瓦郡,此刻她記起當時的情景,她引導警探前往她被強暴的地點。警探在池塘旁找到九釐米的子彈匣。她告訴警探,嫌犯曾開過槍,將一些啤酒罐射進池水中。

當他們返回警察局時,麥妮可剛巧來上班,她帶領倪波莉進入一個小房間,再給倪波莉看另外一疊相片,隨後將門關上,讓倪波莉一個人留在房內。

幾分鐘後,白艾裏與第二位受害者魏達娜護士到達刑事局,他也要魏小姐去看罪犯的相片。白巡佐與柯警長決定也預備讓那位眼科學生受害者出面指認嫌犯。

麥警探讓魏達娜坐在沿著檔案櫃長廊的桌子旁,給她三疊嫌疑犯的相片。「我的天哪!」她大叫道,「外面真有這麼多性罪犯嗎?」白巡佐與麥警探在一旁等待,魏達娜一張接著一張看,看到一半時,魏達娜對其中一張年輕瀟灑留有落腮胡,兩眼呆滯的男子相片遲疑了一會見,她從椅子上跳開,椅子幾乎翻倒。「就是他,就是他!我很確定!」

麥警探要她在相片的背面簽字,然後再從該嫌犯的身份證號碼中查出嫌犯的名字,她記錄了下來:「威廉.密雷根。」他是個前科慣犯。

然後,麥警探將指認出來的相片混入倪波莉還未看過的相片堆裏。這時,麥妮可、白艾裏、布朗遜以及貝警官也進入房間。

麥妮可已感覺倪波莉知道自己可以從這疊相片中找到嫌犯了,她仔細端詳每一張相片,看到一半時,麥妮可發現自己有點兒緊張,如果倪波莉能夠挑到同樣一張相片,想要逮捕「校園之狼」便非難事了。

倪波莉看了一眼威廉.密雷根的照片,然後繼續翻看下一張,麥妮可警探感到自己的肩頭和手臂都不斷緊縮;只見倪波莉又再次把威廉.密雷根的照片翻回來看一次,那是個年經留有落腮胡的男子。「好象就是他,」她說道:「但我不太確定。」

白艾裏對於向法院申請拘提威廉.密雷根的拘票有些猶豫,雖然魏達娜已肯定他就是強暴犯,但因為該照片是三年前拍的,他不願匆促下定論,並要求等到指紋比對報告書出來後再說。布朗遜警探則拿著威廉.密雷根的身份證號碼,到一樓罪行鑒識組去比對從倪波莉車上采得的指紋。

麥妮可對這些拖延非常生氣,她認為已經找到嫌疑犯了,希望立刻將他逮捕歸案,但因為受害人倪波莉並未確切指認出凶嫌,所以除了等待之外也別無他途。兩個小時後報告出來了,汽車後座車門外的玻璃上所采得的右食指、右小指以及右掌的指紋確為威廉.密雷根的指紋。比對結果完全相符,是一模一樣的指紋,這已經足以呈堂做證了。

白艾裏和柯警長仍然有些顧慮,為了確認萬無一失,他們在前往逮捕嫌犯之前,又再要求一位專家鑒定指紋。

由於威廉.密雷根的指紋與受害人車上采得的指紋相同,因此麥妮可警探決定申請綁架、搶劫與強暴的拘票,她要求逮捕嫌犯,然後再將嫌犯與其他人站在一起讓倪波莉指認。

白艾裏巡佐向柯約翰警長報告此事,但柯警長堅持一定要得到專家的比對之後才採取行動,只需花費一、兩個鐘頭時間,凡事謹慎為妙。當晚八點鐘,該專家確定那就是威廉.密雷根的指紋。

白巡佐說:「好了,我要申請綁架拘票,這是在校園內發生的唯一罪行──屬於我們的管轄範圍,強暴地點並不在校園內。」他查閱了一下罪行鑒識組所提供的資料:威廉.密雷根,22歲,六個月前自俄亥俄州立利巴嫩監獄假釋,記載的位址是俄亥俄州蘭開斯特市春日街933號。

麥妮可要求霹靂小組支援。不久,即見霹靂小組成員在性暴力犯罪特勤小組辦公室前集合,擬定行動計畫。他們要知道的是,有多少人與比利住在同一棟公寓裏;兩位遭強暴的受害者均指稱他是個恐怖份子,而且還曾經在倪波莉的面前開槍射擊,他們必須假設嫌犯有武裝,而且該行動是一項具有危險的任務。

霹靂小組的克拉格警官建議耍花招──派人捧著必勝客比薩的外送紙盒,假裝該地址有人訂比薩,當威廉.密雷根開門時,克警官即可觀察室內的情形。後來,這項計畫被採納了。

但是,當白巡佐看到嫌犯的位址時,他覺得十分迷惑,一位假釋犯為什麼會遠從蘭開斯特市經過四十五哩到達哥倫布市,在兩個星期內幹下三件強暴案?他總感到有些不對勁。在他們離去前,他拿起電話撥411,查詢是否有比利的新地址,他聽了一會兒後,寫下新地址。

「他搬家了,地址是雷諾斯堡舊裏維通街5673號。」白巡佐做了以上的宣佈,「開車大約十分鐘就可到達,在城東,這樣應該就比較合理了。」

這時,每個人看來無不松了一口氣。

九點整,白巡佐、柯警長、麥警探、貝警官以及來自哥倫布市的四名霹靂小組警員分乘三輛汽車出發。高速公路上由於濃霧,能見度極差,只能以每小時廿哩的速度前進。

霹靂小組成員最先到達目的地,平常只需十五分鐘的車程,卻耗去了他們一個小時的時間,然後又在複雜的街道中穿梭來回,花了十五分鐘才找到正確的地址。當他們在等候其他人員時,霹靂小組成員已與一些鄰居交談過了。比利居住的公寓內有燈光。

當警探與校警到達時,每個人都就定位;麥妮可警探隱身在中庭右側的位置,貝警官在大樓四周巡視,另外三位霹靂小組警員則在另一側占好位置,白巡佐和柯警長跑到大樓後方,爬上雙層可移動的玻璃門上。

克拉格警官從車子的行李廂取出必勝客比薩的外送紙盒,盒子上面用黑筆潦草地寫著:《威廉.密雷根──舊裏維通街5673號。》他將上衣從牛仔褲中拉出,蓋住腰間的左輪手槍,朝面向中庭四扇門中的一扇走去,按下門鈴,沒有回音,再按一次,聽到房內有一些聲音,他擺出不耐煩的姿勢,一手捧著比薩,另一手放在屁股靠近配槍的位置。

在屋後藏身的白艾裏,看見一位年輕人面對一台大型彩色電視機,前門左邊有一張紅椅子,起居室和餐廳呈L形,並未看見有其他人,看電視的年輕人從椅子上站起來去應門。

當克拉格再次按門鈴時,看見有個人從門旁的玻璃窗上窺視他,門開了,一位年輕英俊的男子正在瞪他。

「這是您要的比薩。」

「我沒訂比薩呀!」

克拉格試著要看清公寓內的狀況,結果從打開簾子的玻璃窗中看到白巡佐。

「這是您的位址。密雷根先生是您的名字嗎?」

「不是。」

「一定是這兒的某個人打電話訂的。」克拉格這麼說,「那麼……你是誰?」

「這是我朋友的公寓。」

「你的朋友在哪里?」

「他現在不在。」他用遲鈍結巴的語氣回答。

「一定是有人向本店訂了比薩,是威廉.密雷根先生,地址也沒錯。」

「我不知道,鄰居應該認識這個人,或許他們可以告訴你,或者比薩是他們叫的。」

「你帶我去好嗎?」

年輕人點點頭,走到隔壁房門,敲敲門,等了一會兒再敲一次,沒人應門。

突然間,克拉格把比薩盒丟到一旁,迅速拔出手槍,頂住年輕人的頭。「別動!我知道你就是威廉.密雷根!」他用手銬銬住他。

這位年輕人一臉茫然的表情。「怎麼回事?我又沒做錯什麼事呀!」

克拉格用槍抵住他的背,另一隻手緊抓長髮不放。「回屋子裏!」

當克拉格推他進入公寓內,其他霹靂小組成員便一擁而出,圍在他四周.白巡佐和柯警長這時也來到房裏與大夥兒會合。

麥妮可警探將照片取出來,發現照片中的比利頸子上有一顆痣。「他頸子上也有一顆痣,同樣的面孔,就是他沒錯。」

眾人把比利推倒在紅椅上,卻發現他直視前方,眼神恍惚。鄧蒲賽警員彎下腰查看椅子下的東西。「這兒有一支槍。」他邊說邊用鉛筆把槍推出來,「史密斯九釐米連發手槍。」

一位霹靂小組成員將電視機前的棕色椅翻過來,找到彈匣和裝有子彈的一隻塑膠袋,但鄧蒲賽叫他停住。「別動,我們只取得逮捕令,沒有搜索令。」他轉向比利,「你准許我們繼續搜嗎?」

比利只是迷惘地看著他們。

柯警長知道他並不需要搜索令查看是否有其他人躲在別的房間裏,於是進入臥室,在一張未整理的床鋪上看見一件棕色的運動外套,房內是一團糟,地板上到處都是未洗衣物;他又查看未關上的衣櫥,衣櫃上有魏達娜和戴凱莉的信用卡,還有一些從女人那兒取來的一些碎紙;抽屜內有一副棕色會變色的太陽眼鏡和一隻皮夾子。

他把情形告訴白巡佐,白巡佐當時位在餐廳改裝成的工作室。

「你看看這東西,」白巡佐指著一幅大型畫像,畫中的人物似乎是一位皇后或十八世紀的貴族婦人,身穿藍色鑲花邊的華麗服裝,坐在鋼琴旁,手上捧著樂譜;畫像真的是唯妙唯肖,畫上的簽名是《威廉.密雷根》。

「真漂亮!」柯警長說道,他看了一些靠在牆上的其他幾幅畫,還有作畫用的刷子和畫材。

白巡佐猛拍自己的腦袋。「魏達娜說嫌犯指甲縫有一些油漬,現在我知道了,他畫過畫。」

麥妮可走到年輕人那兒,他還坐在椅子上。「你是威廉.密雷根,對不對?」

他看著她,眼中有些迷惑。「不是。」他喃喃回答。

「那些漂亮畫像是你畫的嗎?」

他點點頭。

「那麼,」她露出微笑接著說,「上面的簽名是「威廉.密雷根」不是嗎?」

白巡佐這時也走到年輕人面前,「比利,我是校警隊的白巡佐,你願意與我談談嗎?」

沒有反應,臉上看不到戴凱莉描述過眼睛飄來飄去的表情。

「有沒有人告訴他的權利?」沒人回答。因此,白巡佐取出權利卡大聲念出來,他要確定他知道自己的權利。「比利,你已被控告綁架校園中的女孩,可不可以告訴我們發生的經過?」

比利看著上方,一臉仿佛受驚的模樣。「發生了什麼事?我傷害過任何人嗎?」

「你說其他人會為你採取報復行動,你說的那些人是誰?」

「我希望我沒傷害到任何人。」

當一位警員正要進入臥室時,比利注意到了。「別踢那個箱子,你會被炸翻!」

「炸彈?」柯警長立刻問。

「可以指給我們看嗎?」白巡佐問。

「就在裏面……」

比利慢慢站起身來走向臥室,在臥房門口停住,朝梳粧檯一旁的一隻小紙箱點點頭,當白巡佐前往查看時,柯警長留下與比利站在一起,其他警員則站在比利後面的走道上擠成一堆,白巡佐跪在小紙箱旁,透過紙箱上蓋的縫隙,可以看見電線和鬧鐘之類的玩意兒。

他退出房間,並向鄧蒲賽警官說道:「最好叫爆破小組過來處理,柯警長和我要回警局,比利跟我們一道去。」

柯警長駕駛校警車,霹靂小組的一名成員坐在他旁邊,後座則是白巡佐和比利。一路上,他並未回答有關強暴的案子,他只是身體往前傾斜,由於手銬銬在背後,看來十分頹喪,口中還說著一些不連貫的話語:「我哥哥史都華已經死了……我傷到別人沒有?」

「你認識那些女孩嗎?」白巡佐問他,「認不認識那位元護士?」

「我母親是護士。」比利喃喃說道。

「告訴我,你為什麼要到大學校園裏尋找下手物件?」

「德國人會追殺我。」

「比利,談一下曾經發生了什麼事好嗎?是不是護士的長髮對你很有吸引力?」

比利瞪著他,說道:「你這個人很奇怪。」然後又說:「如果妹妹知道的話,會恨我的。」

白巡佐放棄了。

他們到達警察局,一行人自後門進入到達三樓審訊室;白巡佐和柯警長進入另一間辦公室,協助麥妮可警探進行搜索票的準備事宜。

十一點卅分,貝警官再次將權利念給比利聽,並且問他是否願意簽署棄權,比利只是瞪大了眼睛看著他。

貝警官說:「比利,你聽清楚了,你強暴過三個女孩,我們想知道其中的細節。」

「是我做的嗎?」比利問道,「我傷害了任何人嗎?如果是的話,我很抱歉。」

語畢,比利便不再說話了。

貝警官帶他到四樓鑒識室,打算要他按捺指紋、拍照。

當他們進去時,一位身穿制服的女警員抬頭看了一眼,貝警官抓起比利的手正要按手印,結果比利突然推開他,仿佛受到驚嚇一般,躲到另外那位女員警的背後尋求保護。

「他大概在害伯什麼!」她這麼說,然後轉身面向臉色蒼白的年輕人。她輕聲細語,好象是在對一位小朋友說話。「我們必須采下你的指紋,你聽懂我說什麼嗎?」

「我……我不要他碰我。」

「沒問題,」她說:「我來做,可以嗎?」

比利點頭同意了,他讓她按下指紋;拍完照,由另一位警官他帶進入拘留室。

當搜索票表格填妥,麥妮可警探便立刻打電話給韋斯特法官。聽完了麥警探搜集到的證據,並且顧及事件的急迫性,韋斯特法官要求麥警探去他家。當天淩晨一點卅分,法官簽署拘票,麥警探立刻開車冒著濃密的大霧返回比利的公寓。

後來,麥警探打了一通電話給機動犯罪現場鑒識小組。清晨兩點十五分,該小組到達公寓,她亮出搜索票之後便開始展開搜索。他們將罪犯公寓中所取得的物品列了一份清單:

衣櫃──現金三百四十三元、太陽眼鏡、手槍、鑰匙、皮夾、威廉.席姆斯及威廉.密雷根的身份證,另外還有魏達姆的計算本。

壁櫃──魏達姆及戴凱莉的萬事達信用卡,魏達姆的醫院掛號證,倪波莉的照片,裝有五發子彈的25口徑自動手槍。

梳粧檯──記載倪波莉姓名及地址的3.5 x 11的紙條,紙是從她筆記本上撕下來的。

掛板──彈簧折刀,兩盒粉。

抽屜──威廉的電話費帳單、史密斯手槍皮套。

紅椅下方──史密斯九釐米手槍、彈匣、幾發子彈。

棕色椅下方──裝有十五發子彈的彈匣,以及一隻裝有十五發子彈的塑膠袋。

回到警局後,麥妮可將所有證物轉交給證物記錄組,經過登記後送交保管室。

「這些玩意兒已夠定他的罪了。」她這麼說。

比利畏縮在小牢房角落裏.全身抖得很厲害,突然發出一陣輕微的硬塞聲便暈了過去。一分鐘之後,他張開眼睛,驚慌地看著四周的牆壁、廁所和床鋪。

「我的天哪!」他高聲大叫,「又來了!」

他坐在地板上,兩眼無神,隨後看見角落上的蟑螂,一臉茫然的表情消失了,兩腳交叉,腰向前彎,兩手托腮。當他在觀看蟑螂繞著圈子跑時,好象小孩一般笑了起來。

*****

(2)

幾個小時後,比利蘇醒過來了。這時,一群警探前來帶他走出牢房,和另外一位高大的黑人銬在一起。一群犯人被帶離大廳,走下階梯,從後門出去到達停車場,被送上駛往佛蘭克林郡立監獄的囚車。

囚車駛入哥倫布市的商店區,前往位於市中心新近建造完成的監獄。監獄是兩層樓建築,向內伸展的外牆非常堅固而且沒有窗戶,在兩層樓的中庭豎立了一尊佛蘭克林總統的塑像。

囚車駛進監獄後側小巷,停在有厚鐵柵欄的門前,從這個角度可以發現,監獄是一棟緊鄰佛蘭克林郡司法大廈的建築物。

鐵欄柵門正往上卷起,囚車開進去,鐵門隨之關上,戴手銬的囚犯魚貫步下囚車,停在監獄兩扇大鐵門之間。比利已經從銬住的手銬中開脫了,他一個人留在囚車內。

「快下車,威廉.密雷根!」警員大叫,「去你的強姦犯,你以為這是什麼地方?」

當初與比利銬在一起的黑人說道:「這不關我的事,我發誓是他自己弄開的。」

獄門突然打開,六名囚犯在監獄的走道上集合,從圍起的鐵條間可以看見控制中心──監視器、電腦終端機和十幾名身穿灰色員警褲子或裙子,以及黑色上衣的男女員警。當身後的外門關上時,內部的鐵條門開啟了,囚犯們一一被帶進去。

大廳裏到處是身穿黑色襯衫的人走來走去,電腦終端機的鍵盤聲此起彼落。在入口處,一位女警員拿著一隻牛皮紙袋,「值錢的東西放進去!」她叫道,「戒指、手錶、珠寶、皮夾。」當比利將口袋的東西掏空之後,她連他的外套也拿走,並且在交給保管室的警官之前,還仔仔細細搜查了夾克的夾層。

另外一位年輕警員又再次更謹慎地進行搜身,然後比利便與其他囚犯待在等候室內,等候登記和分發牢房的作業,那個黑人靠到比利身旁說:「我想你大概是個大人物,居然能從手銬中脫逃,現在看看能否帶我們逃離這個鬼地方。」

比利看著他,臉上毫無表情。

「你只要和這些員警的關係搞砸了,」他說道,「他們就會刑求你至死才休,你可得相信我說的,因為我已經有太多次進來的經驗了!你有被關的經驗嗎?」

比利點點頭,說道:「這就是我不喜歡的原因,而且也是我想離開的原因。」

*****

(3)

距離監獄一個街區遠的公設辯護律師辦公室裏,電話鈴聲響起;辦公室裏的史凱瑞律師今年卅二歲,個子很高,蓄一口鬍子,正要點燃煙斗,電話是一位元律師──雷蒙打來的。

「這是我在司法大廈裏聽來的消息,」雷蒙在電話裏說,「警方昨天逮到校園之狼了,他們才把他移往監獄,他們要求的保釋金是五十萬,你趕緊指派個人擔任他的辯護律師。」

「雷兄,這兒一個人也沒有,只有我一個人留守。」

「但消息已經公佈了,各大媒體記者很快就會趕來,我總感覺警方一定會對嫌犯施壓。」

在重大刑事案件中,逮捕到人犯之後,警方仍會繼續進行調查。如果是一般案件,史凱瑞組長會依輪值表派一位律師前往監獄,但這並非一樁普通案件,由於大眾媒體對校園之狼的廣泛報導,已對哥倫布市警局帶來極大的壓力,因此史凱瑞認為警方可能會對犯人逼口供,為了保障嫌犯的權利,他認為有必要加倍努力為嫌犯辯護。

史凱瑞決定自己去一趟監獄,除了簡單向犯人自我介紹是公設辯護律師,他警告嫌犯,除了自己的律師之外,絕不可與其他人談話。

史凱瑞得到許可進入監獄,剛好看見兩位獄警押著比利走出來。他們將犯人交給值勤獄警,史凱瑞要求能與犯人私下做簡短的談話。

「他們說我曾經做過一些事,但我都不知道。」比利滿口抱怨,「我不記得了,我只知道他們突然沖進來,而且……」

「聽著,我只想介紹我自己。」史凱瑞說道,「這兒很吵,不是討論案情的地方,一兩天之內我們會與你單獨談一談。」

「但我已經記不得了,他們在我公寓裏找到一些東西,而且……」

「好了,別再說了!當心隔牆有耳,尤其他們帶你上樓時更要小心,員警有太多花招了,別和任何人談話,即使其他犯人也不行。他們中間總有些人會伺機而動,出賣自己手頭上任何可以到手的情報。如果你想要有個公平審判,就立刻把嘴閉上!」

比利直搖頭,猛擦雙頰,極想談論案情。然後,他喃喃說道:「別讓他們判我的罪,我想我可能會發瘋的。」

「我們會想辦法,」史凱瑞說,「但我們不可在此談論。」

「可不可以找個女律師處理我的案子?」

「我們有位女律師,我來安排一下。」

史凱瑞看見獄警要比利脫下便服,換上監獄重刑犯穿的藍色獄服,看來這個案子很棘手。比利非常緊張,他並未真的否認警方控訴的罪行,他只是重複說他不記得了,這種現象倒十分罕見。莫非校園之狼會自稱自己是精神錯亂嗎?史凱瑞可以想像得到,媒體將會如何報導這個案子。

走出監獄之後,史凱瑞買了份報紙,看見頭版的大標題是:

警方逮獲校園之狼嫌疑犯

新聞中的報導談到其中一位受害者,該受害者是在兩周前遭強暴的廿六歲大學研究生,警方要求她前去指認嫌犯,新聞報導的上方還有一張附有姓名的照片:《威廉.密雷根》。

當他返回辦公室,便立刻打電話給其他報社,要求他們不可再刊出嫌犯的照片,因為這樣對下周的嫌犯指認將會產生不良影響,但他的要求均遭各報社拒絕。他們說,取到照片就一定要刊登。史凱瑞無奈地摸摸鬍子。然後,又打電話給老婆說今晚會晚點兒才回去吃飯。

「嗨!」有人在辦公室門口大叫,「你真像一頭鼻子被卡在蜂窩裏的熊。」

他頭往上一抬,看見茱迪的笑臉。

「可不是嗎?」他大聲答,「看看,是什麼風把你給吹來的?」

那位女訪客將散在臉上的褐色長髮整理了一下,現出她美麗的臉龐,但淡褐色的眼睛卻露出疑問的眼神。

他將報紙遞給她,指著照片和報上的標題,他低沉的笑聲在小辦公室中回蕩。「下周就要進行嫌犯指認的工作了。威廉.密雷根要求一位女律師協助,校園之狼的案件就交給你了。」

*****

(4)

星期一早晨九點四十五分,茱迪來到警局指認室,當天是10月31日,比利被帶進等候室時,她看見他驚慌異常的神色。

「我是公設辯護律師辦公室的律師。」她說道,「史律師說你需要一位元女辯護律師,他和我一起處理這個案子,現在你需要的是鎮定下來,你看起來就像要崩潰了。」

他遞給她一張折好的紙條。「我的假釋官星期五將這張紙條交給我。」

她把紙攤開,看見那是從假釋委員會發出的「拘留令」,上面要求比利必須受到監禁,並且通知他,監獄將以違反假釋規定召開第一次調查庭,由於他被逮捕時,警方在他公寓裏發現武器。她知道他的假釋將被取銷,而且會立即被遣返到接近辛辛那提市的利巴嫩監獄接受審判。

「公聽會將在下週三舉行,不過我們會想辦法讓你仍待在此地,我們寧可讓你留在哥倫布市,在這裏我們才方便和你見面。」

「我不要回到利巴嫩監獄。」

「現在你先別緊張。」

「我一點兒都不記得他們說我曾經做過的事。」

「這個問題稍後再談,現在你只要過去那邊的高臺,站在那兒就行了,你辦得到嗎?」

「我想我可以。」

「把頭上的亂髮梳理一下,讓他們可以清楚看見你。」警員帶領他走上臺階,和其他人列隊站在一起,比利站在第二號的位置上。

總共有四個人站在那兒供人指認,由於魏達娜護士已經指認出作案的嫌犯,因此她無需參加這次的指認,她已前往克裏夫蘭與她的未婚夫相會。孟欣蒂是「克拉格」商店的店員,她曾被要求兌換一張支票,她並未指認出比利,她選的是三號;另外一位是曾經在八月遭人強暴的婦女,她想可能是二號但又不敢確定;戴凱莉則說站在臺上的人沒有八字鬍,因此也不敢確定;但是二號的男子看來似乎曾經見過;倪波莉則做了很明確的指認。

12月3日,陪審團認定他有罪;三件綁架案、四件強暴案和三件搶劫案,所有指控均屬一級重罪,每一項罪名均可判四年到廿五年之間的有期徒刑。

檢察局很少干預指定辯護律師,即使是重大的謀殺案也一樣,通常的作業程式是由重案組的主管在二至三個星期前,依照輪流的方式指派某位元高級檢察官負責。但是,邵檢察長史喬治召集了兩位高級檢察官,告訴他們由於校園之狼已激起公憤,因此要求他們兩位負責這件案子,並且要嚴厲加以懲處。

薛泰檢察官今年三十二歲,一頭黑捲髮.一撮茂密的八字鬍,他一向對性犯罪的嫌犯都非常嚴苛,他自豪地說,他從未在任何強暴案中輸給陪審團,當他查閱檔案資料時,大笑了起來。「這個案子贏定了,拘票作業完美無缺,這小子要倒大楣了,公設辯護律師這回沒戲唱了!」

蔡伯納檢察官今年三十五歲,隸屬刑事檢察局,是比茱迪和史凱瑞早兩期的學長,他很瞭解他們兩人的個性;史凱瑞曾是他屬下,在未進入檢察局工作前,他自己曾有擔任公設辯護律師四年的經驗,他同意薛泰檢察官的看法,這將會是他擔任檢察官以來對檢方最有利的一個案件。

「最有利?」薛泰問道,「有了這麼多的物證、指紋、身份證明,我們全拿到了,我告訴你,他們什麼都沒有。」

幾天後,薛泰與茱迪會面,他決定采攤牌的方式談。「比利的案子沒什麼好討價還價的了,我們已經逮到歹徒,檢方將要求庭上判他重罪,你什麼都沒有。」

但蔡伯納較深思熟慮,由於他曾有擔任公設辯護律師的經驗,他知道如果換成他是茱迪或史凱瑞,將會知道該怎麼做。「他們還有一條路可以選擇!申訴當事人精神異常。」

薛泰聽了不禁放聲大笑。

隔天,比利用頭撞牆企圖自殺。

「他不想活著接受審判。」當史凱瑞得知這個消息時,告訴茱迪這句話。

「我不認為他禁得起審判的考驗,」她說,「我想我們應告知庭上,他無法為自己答辯。」

「你希望他接受精神科醫師的檢查?」

「我們必須這麼做。」

「天哪!」史凱瑞說,「我現在就知道報紙的標題是什麼了。」

「去他的報紙!那男孩一定是什麼地方不對勁,我不知道問題的所在,但你可看到了,在不同的時間他有截然不同的表情,他說不記得強暴一事,我相信他說的。他應該接受檢查。」

「費用誰負擔?」

「我們有基金呀!」她接著說。

「是啊,好幾百萬元咧!」

「好了,別逗了,我們應該付得起請一位精神科醫生的費用吧!」

「去跟法官說吧!」史凱瑞滿臉抱怨之情。

法院同意延後下次開庭的時間,允許比利接受精神科醫師的診療。這時,史凱瑞將注意力轉移到星期三早晨八點半由假釋官所舉行的公聽會。

「他們會送我回利巴嫩監獄去的!」比利說道。

「如果我們幫得上忙的話就不會。」史凱瑞如此回答。

「他們在我公寓找到手槍,而那是我假釋的一項限制條件:絕不可購買、擁有、佔有、使用或在控制之下的致命武器、輕武器。」

「這個嘛……或許是的。」史凱瑞說道,「但如果我們要為你辯護的話,我們希望你留在哥倫布市,在這兒我們可以和你一起工作,在利巴嫩監獄就不可能了。」

「你們準備怎麼做?」

「這你就不用操心。」

史凱瑞見到比利笑了起來,他眼神中欣喜的表情是以前從未見過的,不但整個人輕鬆了許多,而且也可以開始談天說笑;和第一天初見面時神經緊繃的情形完全不同,或許為他辯護並不像當初所臆測的那麼糟吧?

「就像這樣,」史凱瑞告訴他,「要保持冷靜。」

他引領比利進入會議室,房裏已坐著假釋官,每人座位前均有一份貝警官的報告,詳述進行逮捕時,他在比利的屋內發現有一支九釐米史密斯手槍,以及裝有五發子彈彈匣的25口徑半自動武器,另外一份資料則是比利的假釋官報告書。

「各位先生,請告訴我,」史凱瑞用手指撫摸唇上的八字鬍,「那些槍是否能擊發?」

「還未試過,」主席回答說,「但都是真槍,而且還有彈匣。」

「如果還未測試,怎能確定那就是致命武器呢?」

「要到下星期才會安排試射。」

史凱瑞猛拍桌子。「我要求各位今天做出撤銷假釋的決定,否則就必須等到法院公聽會之後。現在,請告訴我它到底是槍還是玩具?」他向室內的人一個接一個盯著看。

主席點點頭,「各位先生,我想我們也別無選擇了,我們必須等待鑒定這是不是真槍之後,再決定該不該取消假釋。」

第二天早晨十點五十分,比利的假釋官送來一份通知,假釋吊銷的公聽會將在1977年12月12日于利巴嫩監獄舉行。比利無需出席。

為了瞭解警方在公寓中發現的證物,茱迪到獄所會見比利。

他說話時,從眼中能看到一股絕望的神情。「你認為是我幹的,對不對?」

「比利,我認為有沒有做並不重要,現在必須處理的是這些證物,我們希望找到你擁有這些證物的原由。」她看見他的眼神呆滯,仿佛整個人從她面前消失,退回到他的內在世界去了。

「這不打緊,」他說道,「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次日,她收到一封用黃色信紙書寫的信。

親愛的茱迪:

寫這封信的原因是我無法用言語表達我的感覺,同時也希望你比其他人更瞭解我。

首先,我要感謝你曾為我做過的事,你是一位仁慈而甜美的女人,已經做了你能做的事,任何人都無法再苛求你做更多的事了。

請你用純潔的心忘了我吧!請轉告貴辦公室,我不再需要律師。

現在,你也認為我是有罪之身。是的,我一定是的;以前我所做的一切,也都只是要確定這一點而已。在我一生當中,我所做的一直都是在傷害那些愛我的人;最糟糕的是,我一點兒也幫不上忙,因為我自己也無法制止。把我關在牢房裏只會讓事情發展得更惡劣,就像上回一樣,精神科醫師不知道該怎麼做,因為他們也不知道我什麼地方出了問題。

現在,我必須自己做個了斷,我要放棄一切,我再也沒有什麼值得留戀的了。可否請你為我做最後一件事?請打電話告訴我母親或凱西說別再來了,我不希望再看見任何人。因此,請她們省些路費吧!但是我真的很愛她們,而且也覺得很抱歉。你是我所認識的律師中最好的一位,我會永遠記得你對我的好意。再見!

那晚值勤的警員打電話給史凱瑞律師,「你的當事人又想自殺了!」

「天哪!他怎麼了?」

「呃……你是不會相信的,但我們會控告他毀損郡政府的財物,他把牢房中的馬桶打碎,然後用銳利的碎瓷片割自己的手腕。」

「怎麼搞的嘛!」

「還沒結束呢!你的當事人一定有問題,他是用自己的拳頭打碎馬桶的。」

*****

(5)

史凱瑞和茱迪不理會比利寫的那封信,他們每天都按時去監獄看他。公設辯護律師辦公室決定撥出經費支付診察費用,1978年1月8日及13日,心理醫師魏裏斯進行了一系列測試。

智力測驗的結果顯示比利的智商只有68,然而魏裏斯認為,他的沮喪導致他的智商分數降低。從報告中得知,比利患有嚴重的精神分裂症:

他患有極嚴重的忘我症,自我意識的辨識能力非常差,已喪失距離判斷力,而且也已經不太能分辨自己與環境之間的差異……他會聽見有人叫他做某些事情,當他不服從時,心中的那個人就會對他斥責怒吼,比利認為那是魔鬼折磨他的聲音。他也同時提到有一些好人會定期侵入他的身體,而這些好人則是為了要征服其他壞人而來的……依照我的見解,比利目前沒有能力為自己辯護,他已經沒有能力去應付每天發生的事,我強烈主張應該送他到醫院接受進一步的檢查,並接受可能的治療。

1月19日展開第一次的辯論庭。史凱瑞與茱迪將醫師報告上呈佛傑法官,證明他們的當事人無法為自己答辯。佛傑法官表示,他將命令位於哥倫布市的西南社區心理複健中心檢查被告的心理狀態,史凱瑞和茱迪頗為擔心,因為該中心通常都偏袒檢方。

史凱瑞堅持無論在何種情況下,西南心理複健中心所提出的報告不可用來作為不利於被告的資料,薛泰檢察官與蔡伯納檢察官不同意這項提議。史凱瑞和茱迪則恫嚇說,他們將要求被告不要與該中心的心理學者交談。佛傑法官當場裁定他們這是不禮貌的舉止。

最後,雙方獲致妥協,檢察官同意只有當被告在為自已答辯時,檢察官才可詢問他任何他曾經與法院指定心理學者之間的談話內容。少許的勝利總比沒有好,公設辯護律師最後放手一搏,允許西南心理複健中心的心理治療單位依協定條件與比利面談。

「太好了!」離開佛傑法官的辦公室,薛泰笑著說,「看他們還能耍出什麼把戲!終歸是無濟於事的。我仍然確定這案子我們是贏定了!」

為了防止比利再自殺,警衛將比利移到位於療養所的單人囚牢,同時讓他穿上緊身衣。下午稍晚,魯斯醫師巡視囚犯,他無法相信親眼所見的事實,於是喚來負責三點至十一點的值勤警官。從監牢的柵欄間望進去,只見比利正在打哈欠,緊身衣被他脫掉當枕頭,很快就進入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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