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親家”那天晴空萬裡,豔陽高照。
許是有天公的照拂,會面異常順利。方煉鋼放下菜刀,和藹可親地像居委會的大哥,孟文之收起刻薄,平易近人地像兒童頻道講故事的叔叔。至於兩位媽媽,則全程微笑,細聲細語,給足丈夫面子,讓這熱絡會面再錦上添花一些柔和的微風。
一切讓方箏和孟初冬擔心的黑歷史都沒有被抖落,相反,父母們在正面恭維對方兒子以及側面誇獎自己兒子中,獲得了身心的巨大滿足,並定下今後互相多走動的君子之約。
快散席的時候,方箏和孟初冬才琢磨明白,為何一場在他倆看來其實沒有多大必要的會面,卻能讓各自爹媽投入如此高漲的熱情——歸根結底,還是那句天下父母心。
甭管兒子喜歡男的,喜歡女的,找了個霸道總裁,還是溫婉佳人,做父母的,總是怕自家孩子吃虧。哪怕自家娃力拔山兮氣蓋世,也非要眼見為實,知根知底,把好最後一道關。
兒子喜歡男的,他們認了,找的另一半這一年觀察下來,也是個不錯的孩子。但,另一半家裡什麽情況呢?人家的父母是真的和自己一樣,打心底裡接受,還是嘴上應允,心裡卻不認自己這個兒子?接二連三的擔心最終交織成一張網,擾得爹媽們總要親見,才踏實。
所幸,都好。
一頓飯從中午吃到傍晚,送完微醺的孟家爹媽回酒店——當然,夕陽已經在天邊撩起大片火燒雲。
走出酒店,方箏在溫暖乾燥的暮色底下縱情伸了個懶腰,感覺這頓飯吃的,比晨練都累。
“堅持到後天一早,就是勝利。”孟初冬沒比他好到哪裡去,於是這話既是安慰對方,也是鼓勵自己。
“還真訂的後天一早的票?”方箏愣住,連伸懶腰的胳膊都忘了收。
“當然,”孟初冬不疾不徐地幫他把支棱的胳膊收回來,一聲輕歎,“說了要爬山,就一定要爬山,少登一塊石頭都不行。”
“你爸媽還真是……”
“嗯?”
“咱,咱爸媽還真是言出必行!”
孟初冬飛快地捏了一把他的臉,然後假裝什麽都沒發生似的先行往前走去。
方箏黑線地看著對方勾起嘴角的側臉,感覺那笑意裡的甜包裹著的都是自己的血淚!尼瑪不都是老公哄媳婦兒嗎,為啥到他這裡就反過來了啊!!!
“風箏?”
不太真切的呼喚隨著傍晚的暖風送進耳朵。
剛想快步去追趕小鳥的方箏,腳下驟然頓住,良久,才愣愣地轉頭去看。
“真的是你?!”
徐迪臉上的驚喜自然真摯,是當下最直接的情緒反應。以至於方箏還來不及想其他,便先條件反射地回以笑容——
“好久不見。”
(3)
孟初冬盤算好了,以自家媳婦的性格,他走出沒幾步,就會被追上,弄不好還要睚眥必報地掐回來。不過對方肯定舍不得下太重的手,所以這種嬉鬧情趣成分居多。
無論大事小事,孟初冬都很少失算。
但今天是個例外。
終於意識到不對勁的孟初冬一回頭,就看見不遠處仍站在原地的方箏,正對著一個男人微笑。
那男人長了一雙桃花眼,尤其是笑起來,特別撩人。
孟初冬下意識皺眉,腳比大腦先一步動起來,及至走到跟前,他才發現自己還沒想好要說什麽。
不過那倆人似乎也不需要他來活躍氣氛——
“我去,你怎麽瘦這麽多,抽脂了?”
“滾蛋!哥們兒天天運動,不知道有多健康!”
“我要對你刮目相看了,真的,我一直以為你這輩子都瘦不下來了。就剛才距離遠的時候,我根本沒想到是你,走近了才覺得臉熟,差點沒敢認!”
“帥得驚為天人了對不對,我跟你說過多少回了,我是潛力股,讓你不信,後悔沒?”
“後悔也是苟小年後……呃,對不起。”
熱絡的氣氛在話趕話順出了不應該出現的人名之後,陡然冷卻。
方箏看著徐迪歉意的眼神,說內心毫無波瀾是假的,但這波瀾裡不知什麽時候起,再沒有那些亂七八糟的糾結情緒,僅剩下時過境遷的感慨。
“你們……”方箏也不知道自己想問什麽,但又總覺得該問上一問。有時候面對比逃避,更讓人容易放下。
“再沒聯系了。”徐迪聳聳肩。
有時候揮別一段過往很容易,哪怕它曾那樣刻骨銘心,落到最後,也不過輕飄飄五個字。
眼看偶遇的驚喜要被狗血過去帶來的陰影所籠罩,方箏連忙給了對方肩膀一拳,不重,卻足以打碎落寞:“還沒問,你這是回家過節來了?”
徐迪被捶得一愣,然後才沒好氣地白他一眼:“不然呢,回來結婚啊!”
徐迪隨口一句玩笑,卻正中鬼服團長現狀。
既然他和小鳥領不了證,那今天這頓飯,可不就算是婚宴了麽。矮油這麽一想還真有些羞澀~\\(≧▽≦)/~啦啦啦你先等一下,他好像,忘了點什麽=_=
小鳥?!
終於等到媳婦賞過來一眼,孟初冬露出和煦微笑。
只是這笑容醞釀得太久了,總覺得裡面還多出一些旁的東西。
後脖頸似有冷風刮過,方箏咽了下口水,連忙把孟初冬拉到自己身邊,直到肩並肩地足夠親密了,才稍稍安心地重新看向徐迪,自豪介紹:“孟初冬,我……咳,對象。”
六個字,還卡了一次殼,實非團長所願。
但現實不比遊戲裡,畢竟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總感覺這樣的介紹有一絲不正當的奸情意味=_=
徐迪先是意外,繼而……徹底驚愕了——
“你帶對象回家?!”
方箏囧,總覺得對方的關注點哪裡怪怪的,但既然問了,又是喜事,他自然大方共享:“不是特意帶他回家,是他爹媽和我爹媽非要坐下來一起吃飯,這麽其樂融融的大團圓,我倆當然得到場。”
“……”
徐迪需要時間消化。
雖然每一個字他都懂,但組合起來過於科幻。
小鳥卻不願意再等,直接伸手禮貌道:“孟初冬,方箏男朋友。”
徐迪呆呆地伸手回握,仍處在震驚中:“徐、徐迪,我跟風箏是高中同學。”
握手結束,孟初冬臉上繼續掛著禮貌的笑,但卻不再多話。
徐迪這才發現這人有些冷,是那種連假客氣都不願意裝的淡淡的冷,凍不傷人,但也不會讓人想要親近。
“你現在忙什麽呢?”方箏沒注意徐迪和小鳥之間的氣流,隻覺得握手結束了,倆人又沒有進一步熟悉的意思,索性拿回話頭。
徐迪扯扯嘴角:“還能忙什麽,老樣子唄。”
“還沒改行?”方箏問這話的時候根本沒過腦子,說完了才覺出不妥。畢竟他和徐迪已經不是曾經那種可以毫無顧忌開玩笑的哥們兒關系了,對於對方的人生選擇,他根本無權插嘴。
剛想說不好意思,你就當我沒問,徐迪卻先他一步轉移了話題:“你呢,又在忙什麽?”
方箏連忙順著話題往下走:“還是代練唄。不,現在是工作室,有機會你可以去我那裡看看,已經小有規模啦嘿嘿~~”
最開始可能是為了趕緊轉移話題,但說到最後,方箏倒真心自豪起來,連語調都波浪上揚。
徐迪被逗笑了,但笑過之後,又忽然有些羨慕。
他曾以為,他們仨同是天涯淪落人,同混著過一天算一天的日子,然而現在才發現,他把方箏瞧扁了。或許某個時間點上,他們三個看著很相似,但方箏對生活的那種純粹的熱情,遲早有一天,會把他帶向更明媚的天地。
就像現在,明明夕陽西下,這人周身卻籠著旭日般的光。
“OK?”
“啊?”徐迪從恍惚中回過神,隻來得及捕捉這沒頭沒腦的一句話。
方箏哭笑不得,隻得重複一遍:“我說我手機、QQ都沒變,歡迎騷擾。當然,前提是你大人不記小人過的話。”
徐迪聽著別扭:“我怎麽感覺這像是反話。”
方箏黑線:“被害妄想是病,得治!”
徐迪樂了,剛想說找個地兒一起吃口飯吧,不料方箏先一步揮手——
“那我們就先走啦~~”
徐迪的話堵在喉嚨,終是沒見天日。
“嗯,回見。”
夕陽將那兩個人的背影拉得很長。
徐迪看著他們越走越遠,看著那個叫孟初冬的揉了揉方箏的腦袋。
回見。
怕是以後真的只有逢年過節回老家才能見了。
方箏說希望他“大人不記小人過”,指的應該是他倆之間最後一次發短信。
他和方箏說的最後一句話是——【他害我把你弄丟了。】
方箏的回復是——【丟就丟吧,咱倆本來就不是一路人。】
那是一句很傷人的話,比之前所有的謾罵都傷人,基本等同於“咱倆絕交吧”,所以直到一年半後的今天,方箏還對此心懷愧疚。
然而事實卻是,方箏根本不需要為他們的絕交負任何責任,從始至終,作死的都是他和苟小年。
這就是風箏,從來都以最大的善意對待朋友,對待生活。
所以同樣是GAY,自己還在騙著爹媽,而人家已經帶著男朋友榮歸故裡了。這不是生活之神的偏愛,這是風箏應得的。
至於自己,雖然跟對方再回不到當初,可至少已經從“絕交”回到了“熟人”,他知足了。
“喂,莎姐……嗯嗯,端午節快樂……沒什麽事,就是想跟你辭個職……我知道我一把年紀沒學歷沒工作經驗啥啥都沒有,我也確實不知道除了這個我還能幹啥,但是吧,這夜班做久了,就總想乾點白班的活,真的,曬太陽挺舒服的……要我說,乾脆你也把夜店關了,改行弄個什麽連鎖快餐或者大雞排的,不操心,還暴利!哎哎你別急啊,行行行,我這就滾,來,goodbye kiss……”
(4)
“呼——”方箏一進門就撲進大床裡,氣喘籲籲地回血回藍,“這一天,比刷副本都費神。”
孟初冬把房卡插進牆壁上的卡槽,啪地一聲,燈光大亮。
“好在一切順利。”
方箏翻過身來,仰面望著天花板嘿嘿樂:“我第一次發現,原來我在他倆心目中是那樣的優秀完美,嘖嘖,這今天把我誇的,把過去二十多年的空白都補上了。”
孟初冬在他旁邊躺下,胳膊挨著胳膊,肩膀蹭著肩膀,也學他四仰八叉:“一聽一過就行,別太當真。”
方箏:“你的意思是我沒他們誇的那麽好?”
孟初冬:“這還不明顯嗎?”
方箏:“我討厭你TAT”
孟初冬:“我喜歡你。”
方箏:“討厭~\\(≧▽≦)/~”
孟初冬:“苟小年是誰?”
方箏:“我以前喜……喜……喜羊羊美羊羊~~~”
孟初冬一個翻身,把團長壓住,眼觀眼鼻觀鼻,氣定神閑:“現在尬歌可能不是一個好主意。”
方箏看著近在咫尺的俊臉,心一橫,呼地輕吹口氣,在對方睫毛被氣流顫動的刹那,軟萌出聲:“老公~~~~~~~”
孟初冬認命地把頭抵在方箏頸窩,投降。
方箏知道小鳥不會再問了,他蒙混過關的企圖大獲全勝。而且依他對小鳥的了解,一旦這人決定不再打聽,那麽便是完完全全地翻篇,不會繼續迂回著旁敲側擊,也不會在未來的某天突發奇想舊事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