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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武士》第13章
第七集 驅虎吞狼

~第一章~

奧斯曼一行人抵達西爾克多城外五十公里處的一處高坡,商量對付斯帝亞王子以及四萬狼騎兵的對策。奧斯曼希望米歇爾能夠進城請南方軍團的指揮官格裡高裡.派克中將把所有的騎兵調出城來,同時作好出戰的準備。

「嗯,這個好辦,不過我們的烈焰流星和煙暴數量是不是太少了些。狼騎兵就有四萬呢!我們兩樣加起來,才不足三萬枚。」米歇爾有些擔心的說道。

正面對戰,有巨狼幫助的狼騎兵,完全壓制了人類的騎兵,如果用步兵對付狼騎兵,那太愚蠢了,即使是一直學習魔法的米歇爾,也懂得這一點。

「嗯,在這段時間裡,我們要再多製作一些。你看看西爾克多城裡是否也有這些材料,最主要的是工匠,我們需要大量的工匠。」鮑伯說道,看著那些奇形怪狀的東西,鮑伯直搖頭,無論是奧斯曼,還是那些士兵,的確都不是當工匠的料。

還好,無論是烈焰流星還是煙暴,它們需要的都不是準確率,否則,大小不一,輕重不等的這些玩意,到底會飛到哪去,根本沒人知道。

「好的,這次準備正面接戰嗎?」米歇爾問道,她從別人那裡聽到過奧斯曼戰鬥的經歷,在她所聽到的這些經歷中,奧斯曼似乎從未正面戰爭過,總是喜歡偷襲或者暗算別人。

米歇爾還真的搞不懂奧斯曼的為人,以他強悍的戰鬥力,甚至不怕魔法的攻擊,為何總喜歡作些類似於強盜般的事情?

「應該是的。」奧斯曼點了點頭。

不正面對戰,看來是不行了,西爾克多城一馬平川,這裡是南方盆地,是南方郡地形最好的地方,才會在此建城,其他的地方,水網密佈,想要建設一處大一點的城市,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菲格帝國的五個郡中,南方郡是地形最為複雜的一郡。在最靠近中央郡的北部,水網密佈,不要說是騎兵,就是步兵行軍的速度也會大大降低。再向南方走,則是南方盆地,這裡一馬平川,地形很好。繼續向南,則大部分是山區,直到接近大海。

「命令部隊繼續前進,在距離西爾克多城十五公里處安營。」奧斯曼說道。

兩名縱隊長馬上向下傳達命令,第一軍團是邁克爾公爵的老部下,現任的軍團長瓊爾又是邁克爾公爵的女婿,奧斯曼和鮑伯的身分,他們都很清楚,因此,在忠誠度上,沒有任何的問題。

而且奧斯曼在所有的軍人心中,還有另一個身分,那就是屠龍勇士。軍營是男子漢的天下,在這個地方,大家最崇拜的就是英雄,奧斯曼無疑是一位英雄中的英雄。

從京都出來,這隊人馬吃了不少的苦頭,進入東部山脈,從天望河一路向下千里,到達了密蘇,非戰鬥減員達到了兩成,如果不是對奧斯曼的信任,只怕軍隊早已經亂了。

奧斯曼接下來的動作,卻讓他們所有的人大開了眼界,僅憑一人兩豹,帶回來一百多隻魔狼、近千隻虎豹,這樣的能力,除了屠龍勇士,相信絕對不會有第二個人能夠作到,即使是雷霆武士也不可能。

利用魔狼和虎豹嚇退巨狼的計劃雖然沒有成功,可後面的變化卻是富有戲劇性的,狼群之間的爭鬥,給這兩支重騎兵縱隊絕好的機會,八千重騎像切西瓜般追殺八千狼族戰士,這是從未有過的經歷。

接下來的三天裡,七千人馬,追著蠻族四萬多人,一路幾百里,殺敵數千,這樣的功勳,足以滿足他們身為軍人的自豪了。

現在,從兩位縱隊長的口中,他們知道了這次戰鬥將是面對面的正面決戰,以兩萬多騎兵、四萬多的步兵,正面對抗四萬狼騎兵。而在此之前,四萬狼騎兵追著八萬多的南方軍團,一路數百公里,直到西爾克多城下,並且在這一路上,將兩萬南方軍團的士兵殺死,將六萬南方軍團的軍隊困在城中。

一想到那些可以從空中下火的烈焰流星,再想想自己辛苦提煉的醉丁香製成的煙暴,所有的士兵都感覺無比的興奮,一心想讓這些蠻族人嘗嘗什麼才是人類的智慧。

很顯然,狼騎兵已經發現了奧斯曼這支部隊,並且派出了大量的探馬,在奧斯曼部隊四周打探著消息。

在奧斯曼的命令下,所有部隊正常行軍,正常安營,一點也沒有保密的意思,相信狼族很快就會知道這裡的情報。

一萬重騎兵,整整齊齊的排在隊伍的最前方,奧斯曼所屬的部隊,一共兩萬兩千人馬,排在西爾克多城的南面十公里處。

戰士們並沒有坐在戰馬上,對面一公里外,狼騎兵已經作好了衝鋒前的準備,無數的狼嚎之聲響徹大地。

雖然奧斯曼選擇了上風頭,讓戰馬無法嗅到巨狼的氣味,可那一陣陣裂人肺腹的狼嚎聲,已經讓戰馬不寒而慄了。

狼騎兵的身後,於派克的率領下,在西爾克多,四萬步兵已經列好了方陣。只是大家都知道,同狼騎兵作戰,步兵的作用並不大。

無論是狼族戰士,還是他們胯下的巨狼,對於步兵的殺傷力都是相當大的,當他們結合在一起的時候,一名狼騎兵,可以借助巨狼的力量,輕鬆的對付四到五名的人類步兵。

派克焦急的看著遠處的騎兵,雖然他聽從了米歇爾的話,將所有的騎兵調給了她,可他的心中還是焦急不安。

在第一次同狼騎兵對戰中,自己手下的一支重騎兵縱隊,幾乎沒有任何抵抗之下,就被狼騎兵全部殲滅了。在那些巨狼面前,所有的騎兵都變成了步兵。

派克也算是一名老軍人了,他看得出來,事實上,狼騎兵的作戰能力並不比人類的騎兵更強,甚至在某些方面,還要差很多。可一旦失去了戰馬的支持,人類的騎兵同步兵一樣,只能等待著被屠殺的命運。得出這樣的結論之後,他馬上放棄了密蘇城,並且一路逃到這裡。

很遺憾,南方軍團只有四支騎兵,除去被消滅掉的一支重騎兵,他手下只有三支縱隊的騎兵了。步兵的兩條腿,是不可能跑得過狼騎兵的。因此,他付出了四支縱隊,整整兩萬人的代價,才逃回了西爾克多。

派克知道,無論這次戰役的勝負,等待自己的將是絞刑架。在幾十年來,菲格帝國一直沒有大的戰事,但小戰鬥卻從未斷過,特別是同天朝帝國之間。

由於帝國的軍規還是非常嚴格的,像自己這種只抵抗了不足一天,就丟掉了密蘇這樣重要的城市,而且還損失了近四萬人的部隊,除了走上絞刑架,他已經想不出有任何可能生還的機會了。

的確,他是屬於維絲特公爵一系的人,可即使是維絲特公爵想保自己,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只希望,在自己死之前,能夠打一場漂亮的戰鬥,死得好看一些罷了。

「維絲特小姐,這樣行嗎?騎兵面對狼騎兵的時候,他們的戰馬根本無法發揮出任何的作用。」派克看著遠方已經動起來的狼騎兵,擔憂的問道。

「放心好了,你一會就會看到,讓你永生無法忘記的東西。」米歇爾笑了笑說道,其實,她也很期待著上萬枚烈焰流星齊現的場面。

如果有一千名像自己一樣的魔法師,同時使用烈焰流星雨,相信場面一定非常的壯觀,同時威力也將是巨大的,可惜,根本不可能找出一千名魔法師,更別說要達到自己這樣的等級了。

烈焰流星則是一種變通的方法,只要有足夠的人數和烈焰流星,相信製造出的場面,同一千名魔法師也不相上下的。

狼嚎之聲越來越烈,站在最前排的騎兵,已經拉不住自己身邊的戰馬了。雖然處在上風頭,可狼嚎的聲音越來越近,看著無數的巨狼衝向牠們,馬匹的本能讓牠們感覺到害怕,希望能夠逃走。

一公里的距離,在巨狼的爪下,只要一小會就可以衝到,當牠們的速度達到最快的時候,已經衝過了一半的距離。

「咚咚咚……」一陣陣戰鼓的聲音傳來。

站在最前排的騎兵長長的鬆了口氣,麻利的帶著自己的戰馬,向後一步步退去,速度雖然不快,卻井然有序,十幾息之間,已經退後百步,將身後的士兵露了出來。

在騎兵的後面,站著五千名的騎兵,只是此時他們已經沒了坐騎,臨時變成了重弩手。在他們的身邊,另外五千名士兵,手持火把,緊盯著令旗。

「維絲特小姐,這個主意是誰出的?這很危險,快點阻止他們,下官同狼族戰鬥過,我知道這些巨狼是不怕火的。」派克看到那些點燃的火把,已經有些急了。

派克雖然在這次的戰鬥之中,指揮失利,可他本人還是位相當出色的軍人,對於雙方的優劣,看得一清二楚,他實在不希望這次也失敗,特別是米歇爾還在這裡。

「放心吧!接著看。」米歇爾笑了笑,如果可能,她會盡力保住這位已經上了年紀的中將大叔。他對於父親的忠心,對於帝國的誠意,米歇爾完全可以感受到。

戰鼓再次響起,令旗搖動,變成了綠色。弩手興奮的將重弩舉起來,指向半空中,成四十五度角。對於他們這些重騎兵來說,舉起重弩,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令旗再變,由綠變黃,弩手身邊手持火把的戰士,上前一步,將火把放在三葉草線下面,兩眼緊緊盯著令旗。

五十面戰鼓再變,令旗由黃變紅,順風飄搖。火把將三葉草線點燃,千弩齊發,弩箭上的烈焰流星搖搖晃晃,飛向撲來的狼騎兵。

「第二波次,煙暴準備……點火……發射。」

「第三波次,烈焰流星準備……」

從第一波次的烈焰流星開始,下面的重弩手,以五百人的大隊為單位,聽令各自的指揮官,進行不間斷的發射。

烈焰流星和煙暴的數量不多,只有三萬五千多枚,從安營開始,他們只來得及多製造了五千枚,這樣的數量,平均每人只能分到七枚。由一名弩手協同一名持火把的助手發射,發射一箭只需要幾息的時間。

雖然狼騎兵的進攻速度很快,可從六百步開始發射,他們有足夠的時間將這三萬五千枚特製的武器全部發射出去。

當第一波次的烈焰流星在狼騎兵的頭頂炸開的時候,派克的眼睛就有些發直了。其實用發射火箭的辦法,他早已經試過了,效果並不是很好,那些巨狼根本不怕火箭上那一點點微不足道的火勢。

可這次不同,那些弩箭上,掛著一枚看起來沉甸甸的容器,當弩箭還沒有落地的時候,已經在狼騎兵的頭頂上空幾尺到十幾尺的地方炸開,無數的火星從中飛濺而出。

開始的時候,無論是狼騎兵還是巨狼,根本不把這些火點當回事,以為就算落在身上,這樣的熱度,應該對他們也是無害的。

可是他們完全想錯了,燃燒著三葉草的火焰,不但溫度高,而且極不容易熄滅,就算用手將火楣子緊緊摀住,它們依然在狼騎兵的手心裡燃燒著。

沾到巨狼的皮毛上,更是向肉裡面燒。本來巨狼的皮毛是不容易被點燃的,因此巨狼並不是很在乎火焰。可這次完全不同了,三葉草引燃的火,讓狼跳人叫,亂成了一團,進攻的速度馬上降了下來,而後面的狼騎兵則還在繼續衝鋒之中。

第二波次的弩箭則完全不同,在狼騎兵們正擔心再次被火燒的時候,那些弩箭落在地上,輕輕的爆開,一團粉紅色,甜甜帶著酒香的味道,向四周散開。一枚煙暴,可以籠罩二十幾平方公尺的範圍。

在第一軍團陣地的前方六百米處,已經全部被這種粉紅色的煙霧所籠罩。奧斯曼選擇的是上風頭,自然不會擔心這些迷藥對自己的士兵起作用。

「讓大家準備好毛巾。」米歇爾看著那些粉紅色的煙霧說道。

狼的鼻子不是好用嗎?這次只怕更吃虧了,誰讓牠們的鼻子好用了。如果用一般的方法使用這些迷藥,在迷藥到達前,這些狼騎兵只怕準備好了,可這次不同,幾乎是在一瞬間,近百公斤的迷藥被平均的灑在數平方公里的面積之內,就算他們知道這些煙霧有問題,也沒有任何的辦法。

「這些是什麼煙霧?有毒的?」派克下達了命令,雖然他們所處的位置,並非是正下方,可米歇爾還是讓他們事先作好了準備。

風到底會吹向哪裡,更不是人可以預測的,就算是像邁克爾公爵這樣的老軍人,也只能大體上算出幾日內風向的大致走向,不可能是絕對準確的。

「是迷藥,派克中將一定聽說過醉丁香這種植物。」米歇爾笑了笑說道,她發現,這位敗軍之將,是絕對值得自己尊敬的。

從表面上看,在他的指揮下,丟掉了密蘇,損失了四萬軍隊,那是南方軍團的一小半了。可反過來想,在蠻荒四族的進攻之下,他還保住了六成軍隊,看守住了西爾克多城,這樣的結果,相信換了任何人來,也不會更好一些了。

「醉丁香?你們去了東部山脈,天望河邊?」派克一驚。

「是的,我們是順著天望河到的密蘇,否則如何能躲過南方郡的蠻族大軍?」米歇爾笑了笑回答道,她知道,這樣的答應,應該足以讓這位中將吃驚幾天的了。

「哦,我的大自在神啊!你們是如何作到的?」派克果然非常吃驚。

「沒什麼,只要找對地方,就可以作到。」米歇爾笑了笑,沒有奧斯曼這樣對於山林非常瞭解的人,根本不可能利用天望河的,即使有他在,一萬人的軍隊,也損失了兩千人呢!這樣的事情,以後盡可能別再去作了,損失太大了。

「醉丁香……那得需要多少醉丁香啊……」派克呻吟一聲,顯然,他並沒有聽米歇爾在說什麼,正看著那團粉紅色的迷霧在發呆呢!

米歇爾看了派克一眼,有些無法理解,為何他會有這樣的反應。醉丁香可以製作成一種春藥,可這種東西,需求量並不大,因此醉丁香也算不得值錢的東西。

「米歇爾,我可以這樣稱呼您嗎?其實您同我的女兒差不多大的。」派克輕聲說道,語氣裡透著一絲無奈和不捨。

「當然,派克叔叔,我知道您一直非常支持我父親。」米歇爾也馬上改變了口氣,她知道,戰爭結束後,無論結果如何,派克都不會有活下去的機會。

「我的女兒叫潔西亞,一個很普通的女孩,可是我非常的愛她。」派克的眼睛一直沒有離開戰場,卻似乎什麼也沒看到。

米歇爾點了點頭,她知道,派克是在託孤,希望自己能夠照顧他的女兒。

看到米歇爾點頭,派克的神色好了許多。

「潔西亞從小身體就不是很好,因此只能在家裡玩些花花草草的東西,但她很聰明,因此製作出許多大家都喜歡的物品來。其中有一樣大家最喜歡的東西,相信您也曾經聽說過。」派克繼續說道。

「說說看。」米歇爾應道,她知道,現在派克說的這些話,其實是說給他自己聽的,自己只要配合一下他就可以了。

「玉脂丹。」派克輕輕說道,目光呆澀,他知道,自己真的完了。這次同米歇爾一起來的指揮官,據說不足二十歲,可他想出來對付狼騎兵的辦法,自己永遠也想不出來,到現在為止,他還是不明白那些烈焰流星是什麼東西。

「玉脂丹?嗯,聽說過。」米歇爾點點頭,神色不變的說道。事實上,她從未聽說過這種東西,從小離開家裡,一直跟隨在師傅身邊,米歇爾的人生之中,全部被魔法所充斥,同魔法無關的東西,她知道的並不多。

「對不起,我忘了,小姐一直跟在可利亞魔導士身邊,這些東西您可能從未聽說過。不過不要緊的,下官只請求小姐,能夠讓潔西亞有口飯吃,不必被人逼迫,將來嫁一個她自己喜歡的男人,這就足夠了。」派克點了點頭說道。

「您放心,我以我父親的名義,保證潔西亞小姐的安全,以及她以後的生活,直到她找到一位滿意的丈夫為止。」米歇爾鄭重的做出承諾。

「那我就放心了,這六萬將士,在這段時間裡,完全會聽從小姐的吩咐。」派克笑了笑說道。

對於維斯特公爵,他很瞭解,雖然他是有很大志向的人,可對於失敗的下屬,從不寬容的。

自己並不怕面對他,更不怕走上絞刑架,那本就是自己應該得到的結果。可自己的女兒會怎麼樣,這才是他最為關心的。

米歇爾是維絲特公爵的小女兒,很受公爵大人的喜愛,得到她的保證,派克很滿意。而且,也只有她才會對自己做出這樣的保證,他相信,維絲特公爵絕對不會向自己作出這樣的保證的。

~第二章~

率先逃跑的,不是狼族戰士,而是那些巨狼。敏感的巨狼已經感受到危險,那從天而降,無法熄滅火雨,那一陣陣的煙霧,都讓牠們感覺到害怕。

正像奧斯曼所想像的那樣,此時,巨狼那敏感的嗅覺,變成了最糟糕的事情,醉丁香提煉出來的藥,藥力很強,遠不是加熱紅蛇菌後的煙霧所能比的。

只一會的功夫,處在迷霧正中央的一萬多匹巨狼,已經倒在地上,跟隨巨狼一起倒下的,還有一萬多名狼騎兵。

處在邊緣的巨狼,則開始往四周狂奔,希望能找到安全的地方,此時牠們已經不再理會背上的騎士,自己的安全才是最為重要的。

巨狼雖然體形巨大,不弱於馬匹,可牠們的平穩性,卻不知道要差馬匹多少倍,也只有身手敏捷的狼族,才能穩穩的騎在牠們的背上。

可那是指平時,當這些巨狼開始發狂的時候,就算是狼騎兵,也無法穩住牠們,甚至連坐在牠們身上也不可能。

前後不過一刻鐘的時間,四萬狼騎兵,已經有一萬多倒在地上一動不動了,在醉丁香提煉出的強烈迷香之下,沒有一天的時間,他們休想站起來。除了這一萬狼騎兵外,另外三萬狼騎兵的日子也不好過。

那些狼騎兵,大部分已經失去了他們的夥伴。而巨狼成群結隊的奔跑著,將背上的騎士拋落在地,自己向東部山脈的方向跑去。出於野獸的本能,牠們感受到那裡山林的氣息,只有在那裡,牠們才會感覺到安全。

鼓聲再變,令旗開始揮動。戰士跨上戰馬,揚起手中的騎槍。狼群瘋狂的逃竄,雖然給這些戰馬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可相比亂成一團的狼騎兵來,已經好了很多。

「殺……」

凌格騎在劍齒虎的後背上,站在隊伍的尖端,手中的騎槍比普通的騎士長出至少一米多,以保護他在劍齒虎的身上也可以刺穿敵人的身體。

隨著他的一聲大吼,騎兵隊伍動了起來,一萬重騎兵,踢著緩慢的節奏,開始慢慢進行加速。六百步的速度,正好夠重騎兵將速度加到最快。

不過凌格沒有選擇正面,而是選擇了那些已經從巨狼身上落下來的狼族。人類的敵人是蠻族,而不是那些無知的巨狼,牠們不過是些幫兇罷了,而且是無意識的幫兇,凌格並不準備攻擊牠們。

手中的騎槍,會讓這些蠻族明白,人類是不可戰勝的,無論是兩千年前,還是現在,人類的軍隊,足以將所有的蠻族擊退。

重騎兵的戰馬,踢出「隆隆」的響聲,當聲音密集到聽不出點數的時候,重騎兵已經將速度提到最高。

失去了巨狼的支持,狼騎兵只是些優秀的步兵,在人類的騎兵面前,他們同樣很吃虧,更何況,從數量上來看,他們已經少了四分之一。

在騎兵衝鋒的同時,四萬步兵動了起來。剛才,他們親眼看到烈焰流星和煙暴的厲害,那炫目如流星般的火雨,將巨狼驚得四處亂竄,而粉紅色的迷霧,只用了幾十息的時間,就將上萬的狼騎兵迷倒在地。

南方軍團的戰士,雖然遠不如三個野戰軍團,可他們也是熱血男兒,這裡是他們的家鄉,背後是他們的父老,誰願意一退再退,誰願意將家鄉交給蠻族?

雖然他們的戰鬥力要弱一些,雖然他們的裝備要差一點,可是為了保衛家鄉,他們的熱情、他們的士氣,絕對不會弱於第一軍團的將士。

「殺……」一聲聲吶喊之中,四萬步兵,邁著有些凌亂的步子,向潰逃中的狼族戰士衝去。

最前排的是長槍兵,他們手中的長槍不如騎槍長,也不如騎槍更有力,卻可以保證阻擋那些還擁有巨狼的狼族騎兵。

緊跟在後面的是校刀手、重斧手,他們負責近戰,利用手中沉重的短武器,給狼族戰士致命的一擊。

如果在平時,他們這樣的步兵,只能是去送死。現在可不一定,失去巨狼的狼族戰士,已經失去了往日的信心,在人類騎兵面前,他們除了逃跑,已經沒有選擇了。此時再撞見士氣高漲的步兵,更是損失慘重。

西爾克多戰役所花的時間很短,從兩軍列隊開始,一直到狼騎兵的敗北,前後只花了不足兩個小時。

戰果很快就交到奧斯曼的手中。對戰時,第一軍團兩支重騎兵縱隊七千人馬,南方軍團三支騎兵縱隊、九支步兵縱隊共六萬人,狼騎兵則是整整四萬人的部隊。

對戰後,人類軍隊損失一萬三千多人,失去巨狼的狼族戰士顯然戰鬥力大打折扣,甚至當他們面對步兵的時候,也同樣膽怯了。四萬狼騎兵,兩萬被殺,不足一萬逃跑,被迷藥生擒了一萬多人,還包括一萬多匹巨狼。

從戰爭開始,這還是第一次出現了蠻族的俘虜。蠻族戰爭之中,雙方都是不需要俘虜的,他們除了浪費糧食之外,根本不會有任何的作用。由於語言不通,外表不同,可以利用的地方,實在是太少了。而且對於對方,都有著刻骨的仇恨,根本不會為對方出力,就算在刀劍之下,也不會為對方的陣線加一塊磚瓦,想利用俘虜修城修路都不可能的。

「奧斯曼,這些俘虜是否殺掉?」凌格問道,這是第一次抓到俘虜,而且居然抓了一萬多狼族戰士,凌格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如果只是幾百個,他早下令就地解決了。

奧斯曼看了看鮑伯和卡尼爾,他也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如果是人類的俘虜,有很多的先例可循,但這些是蠻族戰士。在第一次蠻族戰爭之中,也從未出現過上萬的俘虜,奧斯曼再次開創了一個先例。

「別看我們,我們也不知道應該怎麼辦,你自己想好了。」鮑伯笑道,他是未來武士,卡尼爾是雷霆武士,對於俘虜,他們更沒有經驗。

「我想將他們放了。」奧斯曼想了想說道。

「什麼?放了他們?他們是蠻族,不可能被你感動的。」米歇爾叫道,她沒想到,奧斯曼居然要將一萬多狼騎兵放掉,不但是她,連鮑伯、凌格等人也全愣住了。

「是的,我的確是想放了他們,而且還要把巨狼還給他們、將武器交給他們,甚至還想給他們一些糧食。」奧斯曼仔細的想了一會,堅定的說道。

「為什麼?告訴我,你的理由是什麼?」卡尼爾問道,他看得出來,奧斯曼絕對不是在開玩笑。

「理由有兩個:第一、我要讓他們幫助蠻族的大部隊,去消滅斯帝亞王子的部隊,以目前的情況看來,密蘇失守後,南方郡內的蠻族部隊已經很不妙了。而斯帝亞王子的指揮才能相當不錯,甚至要比我們還高明許多,他手裡有二十萬的部隊,雖然上次損失了幾萬人,可總體來說,是不傷筋骨的。」奧斯曼慢慢說道。

「你想利用他們來對付斯帝亞?」卡尼爾驚道。

他早就知道奧斯曼同斯帝亞王子,為了愛莉公主而結仇的事情,也知道這次接到命令去攻擊密蘇,完全是斯帝亞王子為了害死奧斯曼所設下的一個,很明顯公報私仇的計策。

可他還是沒有想到,奧斯曼不聲不響,可他的反應卻是如此的激烈,居然想將到手的一萬狼騎兵全部放掉,而且還要提供他們糧食,目的只是為了害死斯帝亞王子。

「奧斯曼,你不覺得這樣作,太過分了嗎?蠻族戰爭之中,我們和斯帝亞王子還是同一陣線的。」卡尼爾說道。

「卡尼爾大師,您說的,我都懂,只是我們做人的原則不同,在我的心中,敵人只有死掉,才會讓我安心。」奧斯曼搖了搖頭說道。

這兩年來,邁克爾公爵沒少向奧斯曼灌輸騎士精神,也沒少提到貴族的傳統,以及作一名高貴的人應該如何處理事情。可對於這些,奧斯曼早已經有了自己的看法,雖然不會直接反對老公爵所講的話,可在他的內心裡,早已經有了答案。

「可是,奧斯曼,你應該很清楚,斯帝亞王子是為了支援我們,才到這裡來的,而且還帶來了二十萬天朝帝國的將士,他們為了我們才在這裡戰鬥的。雖然有蠻族戰爭條約,可他們能夠真正來幫我們,這已經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我們不應該在這個時候,想到的只是私人的仇恨。」卡尼爾說道。

鮑伯、凌格和米歇爾同時點頭,表示支持卡尼爾大師所說的話。他們從小受到貴族的正規教育,認為卡尼爾大師所說,極有道理。

「不,我並不這樣認為。」奧斯曼搖了搖頭,野獸的世界裡,在大自然之中,一切只有利益衝突,與自己利益無關的事情,最多是陌生,不可能主動幫忙。人類的社會裡也應該是一樣的,雖然人類遠要比野獸更為複雜,可本質上,並沒有分別。

「哦?說說你的看法。」卡尼爾說道,他知道,別看奧斯曼平時好說話,可他如果倔強起來,是很難勸說得動的,除非真正讓他心服口服。

「天朝帝國,真的僅僅是因為蠻族戰爭條約,才派軍隊來的嗎?我看絕對不是,一紙條約,絕對約束不了他們。」奧斯曼笑了笑說道,對於天朝帝國派來援軍的事情,在京都的時候,奧斯曼已經開始研究了,是什麼樣的理由,讓他們派出二十萬的大軍呢?

當然,同天朝帝國的整個軍力相比,二十萬人是微不足道的,那只是他們五分之一的軍力,可連天朝帝國的王子都來了,這已經可以證明他們支援菲格帝國的決心了。

「你是如何想的?」米歇爾問道。

「我還記得邁克爾公爵給我講過的一句話,叫做唇亡齒寒,我想我們都很清楚,天朝帝國全力幫助我們,無非是怕蠻族擊敗我們之後,成為整個大陸的新主人。菲格帝國如果全面潰敗,僅憑天朝帝國的實力,根本無法抵抗蠻荒七族。」奧斯曼肯定的說道。

眾人對視了幾眼,他們知道,奧斯曼說的是對的。所有的帝國都不願意失去自己的軍隊,在小心蠻族的同時,也在上心其他的帝國。正是因此,六個小帝國才會在不足兩個月的時間裡滅亡掉。

無論是天朝帝國還是菲格帝國,在本質上是沒有分別了,為了自己國家的利益,他們一直在等。只不過結果對菲格帝國相當不利,因為蠻荒七族選擇的是菲格帝國,而不是天朝帝國。

如果菲格帝國有能力抵擋住蠻荒七族,那自然是最好的事情。就算菲格帝國擊敗了蠻荒七族,整個帝國的防禦能力會被降到最低,甚至整個帝國已經毫無還手之力。如果這樣的話,天朝帝國就會很輕鬆的拿下菲格帝國的全部領土。

在這片大陸上,除去這兩個大國之外,其他的小帝國、公國,根本不值得一提,只要能夠將菲格帝國收為己有,用不了多少年,整個大陸,就只有一個國家了。

在發現蠻族開始,雙方都抱著同樣的目的,不但天朝帝國沒有按蠻族戰爭條約向那些小帝國支援,菲格帝國也同樣如此。

直到蠻族三面同時進攻菲格帝國開始,菲格帝國才不得不面對強橫的蠻族。可即使到了這個時候,菲格大帝還一直保存著實力,不肯讓第一軍團和近衛軍團全面支援。

西方戰役的勝利,舉國歡慶,唯有菲格大帝一人在擔心。以近一個軍團的損失換來的勝利,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一旦殺退了蠻族,菲格帝國迎來的,不是勝利,而是天朝帝國的百萬大軍。

自從菲格帝國出現了京都之亂、北方郡和東方郡同時傳來了蠻族增兵的消息、密蘇失守,這一系列的失敗,讓天朝帝國也坐不住了,如果蠻族取得了勝利,對於整個大陸上的所有帝國來說,都是一件最危險的事情。

有實力支援菲格帝國的,也只有天朝帝國了,因此,二十萬大軍才會進入到菲格帝國國內,所派的指揮官,不但是一位戰爭天才,而且還貴為王子。

「奧斯曼,你說的是對的。」米歇爾輕聲說道,之後緊緊的閉上嘴唇,這些醜陋的政治,她最為討厭,學習魔法,才是她的興趣,可偏偏這些東西,她一聽就懂。

「即使是這樣,我們也不應該這樣作的。」卡尼爾說道。

「為什麼不能這樣作?蠻族是我們的敵人,斯帝亞王子也是我們的敵人,讓兩個敵人去爭鬥,對我們絕對有好處。」奧斯曼堅決的說道。

「我認為奧斯曼說的是對的,如果能大量消滅天朝帝國的軍隊,對我們菲格帝國來說,絕對有好處,不過最好斯帝亞不要死掉。」鮑伯想了想說道。

奧斯曼愣了一下,他作這些的目的,本就是想害死斯帝亞王子。奧斯曼絕對不會認為鮑伯是在幫著斯帝亞王子,他說這話,一定是有原因的。

稍稍想了一下,奧斯曼也馬上明白了,點頭說道:「鮑伯說的沒錯,如果只是損失了大量的部隊,斯帝亞王子並沒有死掉的話,天朝帝國還會派來更多的軍隊。讓蠻族和天朝的軍隊爭鬥,對我們絕對是有利的。」

「沒錯,我們應該趁這段時間徵兵,這樣才能保證足夠多的軍力。如果天朝軍敗了,我們繼續收拾蠻族;如果蠻族敗了,我們有機會收拾天朝帝國。」凌格大笑著說道,他已經明白過來了。

「那我們現在作什麼?」擔丁問道,卡尼爾大師的臉色不是很好,他對奧斯曼的認識,又加深了一步。

從西方郡認識奧斯曼開始,總是有新奇驚喜的事情等著他,例如:奧斯曼不弱於雷霆武士的戰鬥力、他的智慧,以及同野獸之間的親密無間等等。

奧斯曼為了救閃電豹,兩次出手,卻並不像普通人那樣,將牠據為己有,而是給牠自由。

在地行龍的地府裡,他找到了青色的龍涎果、毒嬰、幼年地行龍的鱗甲,這些被人們認為價值萬金的東西,奧斯曼卻根本不在乎,平均分給眾人。

奧斯曼對於兩位公爵,恭順有禮,平時對人待物,也非常溫婉謙和,絕對是一名年輕貴族的典範。可現在,為了能夠達到目的,他不擇手段,既不在乎騎士的名譽,也不理會人們平時心中的道德。

卡尼爾看得出,這才是真正的奧斯曼。

奧斯曼並非下令徵兵,雖然在西爾克多城裡,目前只有五萬將士。徵兵並不難,為了保護自己的家鄉,並且看到奧斯曼成功的擊敗了四萬狼騎兵,在西爾克多城裡,人們參軍的熱情相當高漲。

但奧斯曼並不這樣想,一名普通的青年,想成為一名合格的士兵,那是需要經過一段相當長的時間進行訓練的。數量同質量,這完全是兩回事,奧斯曼不認為多上幾萬未經任何訓練的士兵,整體的作戰能力會有提高。

在接下來的一周時間裡,奧斯曼不但徵用了西爾克多城裡的所有工匠,而且連周邊百里之內所有城鎮的工匠也全都發動了起來。

奧斯曼不介意工匠的出身,甚至連那些會雕刻土豆花的廚子也不放過。在三天的時間裡,他集結了超過一千五百名工匠、五千多名學徒。加上原南方軍團的後勤部隊,以及一些手巧的士兵,在幾天之內,組成了一支上萬人的工匠大軍。

卡尼爾、米歇爾和鮑伯,分成三路,每人率領一萬士兵,去收集所需要的材料,以保證一萬名工匠所需。

看著奧斯曼拿來的烈焰流星及煙暴的樣品,所有的工匠都笑了,這東西居然有這麼好聽的名字,而且它們居然就是打敗狼騎兵的主要武器,這實在太不可思議了。

就算是孩子們作的玩具,只怕也比眼前的東西好看得多。當然,作為一種武器,外表是否好看並不重要,它的威力才是關鍵所在。工匠們並沒有因為它們的外表,而小看了它們的能力。

西爾克多城外的戰鬥,他們之中大部分人並沒有親眼看到。但從南方軍團的後勤工匠嘴裡,他們已經聽說了當時大致的情形。他們知道,眼前這些醜陋不堪,樣子古怪的東西,就是讓狼騎兵全線潰敗的主要武器。

「大人,您是想讓我們製作這兩樣東西對嗎?」後勤縱隊長肖伯納男爵看著地上的東西問道,他本人非常喜歡手工藝品,正是這個原因,即使他加入了軍隊,也願意到後勤部隊之中,可以製作一些武器,過過手癮。

「沒錯,只是這兩樣東西,目前我都不是很滿意,我需要進行改進,並且大量製造。我們沒有太多的時間,最多一個月。在這一個月裡,你們不但要完成改進,而且還要生產出至少每樣十萬枚。」奧斯曼說道。

「伯爵大人,這很難說,如果能夠早日完成改進設計,定形之後,生產就容易得多了。」肖伯納皺了皺眉頭說道,在沒有定形生產前,就決定生產的數量,而且要在一個月的時間之內全部完成,他一點把握也沒有。

「好吧!我給你三天的時間,在三天裡,一定要完成改進任務。要求很簡單,裡面除了燃燒的火藥之外,三葉草燃劑一斤。煙暴要求相同,除了火藥外,裡面還要能裝下一斤的迷藥。」奧斯曼想了想說道。

「我認為,煙暴沒必要製作太多,一斤迷藥,至少可以對方圓二十平方公尺的面積起作用,另外,我們手裡已經沒有太多的迷藥了。」米歇爾說道。

「嗯,那就少作一些煙暴,加大烈焰流星的產量。」奧斯曼點頭應道,這裡可不是天望河邊,想要找點醉丁香,是很難的事情。

「數量方面好談,伯爵大人,您的要求是什麼?」肖伯納問道。

「很簡單,要求只有三樣。首先,裝入一斤我需要的東西;其次,要求盡可能的讓弩箭發射的遠一些;最後,方便隨身攜帶。」奧斯曼說道,他發現,自己在製作東西上,完全是個外行,說了半天也沒說到重點上。

眼前的貴族雖然只是個男爵,卻擁有不錯的手藝,這在貴族之中是很少見的事情。工匠在貴族眼裡,都是些不入流的人,因此,像肖伯納這樣的人才就更顯難得了。

「伯爵大人如果只是這樣的要求,一天,一天的時間就足夠用了。」肖伯納自信的說道。

「很好,晚上我希望能看到樣品,兩種樣品我都要看到。」奧斯曼點了點頭說道,他知道,這類事情,還是交給專家比較適合。自己並不適合製作武器,那些奇形怪狀的烈焰流星和煙暴,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沒問題。」肖伯納笑道,這位伯爵大人滿有趣的,說話乾脆,他喜歡這樣的上司。

~第三章~

「派克中將,有些事情,希望您能幫助我。您知道,雖然我在南方郡生活了兩年的時間,可對於南方軍團的運作,瞭解的並不多。」奧斯曼坐在大廳裡,看著眾人說道。

自從蠻族戰爭開始以來,奧斯曼從邁克爾公爵身邊離開,從率領十個人開始,一直到指揮六萬多大軍。回想這段時間以來的經歷,奧斯曼發現,自己絕對不是一名合格的指揮官。

在他指揮的這些戰爭裡,全部取得了勝利,而且有些還是在損失極少的情況下取得勝利的。即使是這樣,也不能讓他高興。原因很簡單,這些勝利,取得的實在是僥倖。

現在,他已經能夠完全理解瓊爾阻止他作第一軍團副團長的心情了。軍團的副團長,必須對第一軍團十二萬將士的生命與前途負責,顯然自己並不合適。

如果同蠻族堂堂正正的打一仗,奧斯曼認為自己能夠勝利的機會極小。從馬其特要塞開始,自己身邊就不缺少武技高明的雷霆武士,攻擊力和輔助能力強大的魔法師,可即使這樣,自己還是使用毒藥、毒煙、火雨之類的東西,才能取得勝利。

邁克爾公爵倒是說過「兵不厭詐」,可是,除去了這些東西,奧斯曼實在不知道,應該如何在戰爭中正式的作戰。

從邁克爾公爵那裡學到的東西,除了欺詐敵人之外,他從未用過所謂的戰略、戰術,一樣也沒有用過。

當然,奧斯曼對於使用這些手段,並不內疚,也並不認為這有什麼不對的,對於敵人,無論用什麼樣的手法,都是他可以接受的。只是他認為自己指揮的能力不足,沒有真正的打過一場仗。

「奧斯曼伯爵,雖然您是邁克爾公爵的教子,但同時,您也是米歇爾小姐的朋友,您有什麼問題,儘管問吧!只要我能回答您。」派克欠了欠身體說道。

「我想知道,斯帝亞王子的補給,都是從哪得到的。」奧斯曼問道,眼裡精光一閃,對於這個來自於同盟的敵人,奧斯曼準備像對付蠻族一樣對付他,絕對不給他留下一絲退路。

「天朝帝國援軍的補給,一共有三條通道。第一條是由天朝帝國,經由西方郡,進入南方郡的。這條補給路線相當長,需要大約一個半月的時間才能到達一次。不過天朝帝國物產豐富,又沒有受到蠻族的進攻,因此這條補給路線從未斷過,幾乎一個月就有一批補給隊伍到達。」派克毫不遲疑的回答道,雖然他是個敗軍之將,但對於南方郡的所有事情,他還是瞭如指掌的。

頓了頓,他又繼續說道:「第二條路是由中央郡發出的補給,是由菲格大帝親自下令運輸的,不過目前被蠻荒四族的軍隊阻擋,能夠到達的已經很少了。第三條是由我們南方郡,也就是由我們西爾克多直接補給的。」

「天朝帝國居然直接由國內進行補給?」奧斯曼詫異的問道,他完全沒想到,天朝帝國居然有如此強大的實力。從天朝帝國到達南方郡,要經過天方帝國一小段路,到達西方郡,再到南方郡。從天朝帝國國界到南方郡的支援部隊,至少有幾千公里的路程,而且道路並不好走。

「是的,天朝帝國,無論是在軍事、經濟和科技上,都是整個大陸上最為強大的國家。而且這次蠻族戰爭之中,他們沒有受到一點損失,為一支二十萬人的軍隊補給,他們有足夠的能力。」鮑伯點了點頭,雖然他也是剛剛知道這個消息的,卻完全可以想像得出。

奧斯曼點了點頭,對於天朝帝國,奧斯曼也有一定的瞭解,從邁克爾公爵那裡,也有的是從皇家藏書館中。

天朝帝國擁有整個大陸上最好的一片土地,在天朝帝國裡,百分之八十的土地是平原,適合人類居住、種植,因此他們從不會出現糧食問題。在平原上,則交錯分佈著二十八條大河、幾百條小河流,水源極為豐富。

在北方和南方,分別有一條山脈,將埃羅公國的土匪強盜拒之門外,天方帝國的流民也同樣無法進入。

這兩條山脈,不僅僅起到天然屏障的作用,同時,又有極為豐富的礦物,保證天朝帝國的發展。

天朝帝國,從立國開始,就顯得強盛之極,除了菲格帝國,沒有任何國家敢於打它的主意。

雖然擁有大陸上人數最多的軍隊、最好的武器裝備,以及最完善的後勤補給,可天朝帝國並沒有能夠開疆拓土,主要原因在於他們的人民。

在天朝帝國,幾乎看不到乞丐,良好的發展環境,加上帝國對於人民的關愛,讓每個天朝人活得非常滋潤,他們不願意去戰爭。在擁有近億人民的第一大帝國,軍隊甚至不得不採用義務兵制度,才能保證擁有足夠的兵源。

菲格帝國對於這個富有的國家極感興趣,只是它的天然屏障,加上強大的經濟後盾、人數眾多的軍隊和精良的武器裝備,讓菲格帝國不敢隨便動手。

「天朝軍隊,他們主要的補給,依靠的是哪條路線?」奧斯曼想了想問道。

「主要是從他們本國運來的,我們運送的物資,主要是奢侈品,按他們開出的單子,甚至包括樂器在內。」派克有些氣憤的說道,在戰爭時期,補給是最為重要的一環,盡可能將最需要的物資交到部隊手中,才是正確的。

天朝帝國的軍隊,居然在戰爭時期,提出這些根本不應該提出的東西來,的確讓菲格帝國的所有軍人驚訝和氣憤。

「這麼說,天朝帝國的補給,已經足夠他們部隊使用了,甚至連糧食也沒有向南方郡要?」奧斯曼問道。

「是的,而且他們的武器裝備也非常的多,足夠四十萬大軍用的了。天朝帝國很富裕,只是我們沒想到,居然可以富裕到這個程度罷了。」派克說道。

菲格帝國也算是相當富足的國家了,從三百年前,菲格帝國已經消除了乞丐,真正作到了居有所、行有車、身有衣、家有食。可同天朝帝國相比,菲格帝國就顯得窮了些。菲格帝國可以提供給每名士兵充足的裝備、足夠的營養食物,卻無法提供額外的東西。

「以前我們也不瞭解這些,在天朝帝國部隊提出的物資清單裡,有些我們沒有辦法提供給他們,斯帝亞王子對此很不滿意。」派克嘆了口氣說道。

「我們無法提供的物資?」奧斯曼和鮑伯同時叫道,這不太可能吧!雖然說菲格帝國的經濟實力遠不如天朝帝國,可作為戰略物資,卻是非常充分的。這麼多年來,菲格帝國的小戰爭從未停止過,又一再備戰,希望能將天朝帝國納入版圖之內。

「軍妓五萬名、馬戲團一百個、高級廚師三千名。」派克悠悠說道,雖然他早已經知道這些,可還是無法接受。

「什麼?」眾人齊聲驚呼道。

「他們是來幹什麼的?打仗還是旅遊?」鮑伯氣得笑了起來。

作為軍人的兒子,對於軍隊,鮑伯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可惜他成為了未來武士,永遠也沒有機會進入軍隊。

看著奧斯曼指揮部隊,他有時候很急,真的想親自指揮一下。奧斯曼的指揮才能,實在有些不入流,可雷霆會館有很多的規矩,讓他不得不站在一旁,只能靜靜的聽著,有時候,連出個主意也不可能。

「據我們得到的情況來看,在他們的軍隊裡,除了軍妓之外,另兩樣的確也算得上是軍用物資呢!」派克苦笑幾聲說道。

從十六歲加入軍隊,今年已經四十六歲了,派克在軍隊中服役了三十年,這樣的軍用物資,還真是頭一次聽說呢!

「就憑這樣的軍隊,也可以打敗狼騎兵?」鮑伯奇道,他實在無法想像,天朝帝國的軍隊是否還能稱之為軍隊,這樣的軍隊,居然也可以打勝仗?

「能夠打敗蠻荒四族,最主要的原因是斯帝亞王子,別看他今年只有二十二歲。無論在天朝帝國,還是在整個大陸,他都是難得的軍事天才,在軍事指揮上,他的才能甚至超過邁克爾公爵。」派克說道。

「不可能,邁克爾公爵是我們帝國的軍神,在軍事指揮上,沒人比他更優秀。」米歇爾叫道,雖然她父親同邁克爾公爵是對立的兩系,可軍神之名,在菲格帝國是至高無上的,是戰爭勝利的保證。

「事實證明,他的能力也的確在邁克爾公爵之上。米歇爾,作為帝國的軍人,我同樣不希望有這樣的人出現,可我們必須尊重事實。」派克看著米歇爾說道。

「天朝帝國出了這樣的人才,我們帝國不可能不知道吧!」鮑伯問道。

「當然,在三年前,我們已經知道斯帝亞王子在軍事上的天分,那一年他才十九歲。要知道,天朝帝國,一百多年來,從未有過戰爭。從情報上看,他們這一百年來出現的軍事天才,有三十幾人之多,可事實上,他們都是平靜的過完了一生,沒有任何突出的表現。」派克說道。

奧斯曼點了點頭,他非常能夠理解,天朝帝國和菲格帝國,作為大陸上最強大的兩個帝國,相互之間總是在找尋著對方的弱點,只要有機會,誰也不願意放過的。

軍事天才這玩意,在軍事學園裡,幾乎每年都會出現一個或者幾個,到了軍隊之中,其中還會有一部分人脫穎而出。不過這些都是假的,只有真正經歷過戰火的軍人,才是真正的軍人。

那些所謂的軍事天才,必須要經過戰爭的考驗,才能證明他們是否真是天才。奧斯曼在戰爭以前,也被邁克爾公爵認為是軍事天才,可事實證明,他的指揮才能很普通,甚至可以說很差勁。

以目前的情報來看,斯帝亞王子稱為軍事天才,倒真是當之無愧。從京都進入南方郡,到目前為止,也不過半個多月的時間,他居然可以面對同等數量的蠻族,並且取得了一比一的戰鬥成果,如果沒有意外的話,奧斯曼絕對不會有這樣的成績的。

「派克中將,能為我們解說一下,斯帝亞王子是如何指揮作戰的嗎?我很好奇,他是如何在面對同等兵力下的蠻族,取得如此好的戰果,相信其他人也對此同樣好奇。」奧斯曼說道。

「當然,因為斯帝亞王子的戰績非常出色,因此我們也詳細的研究過他的指揮方式。他指揮的方式,的確讓人很難捉摸。」

派克詳細的說了起來,奧斯曼看得出,他對於天朝帝國援軍的動向還是非常關心的。

從中央郡到達南方郡的邊界,斯帝亞王子下達的第一道命令就是給奧斯曼的──將第一軍團的一萬重騎兵交給奧斯曼,可這些人根本不會聽從他的命令。第一軍團的重騎兵雖然在整個大陸有著非常不錯的口碑,斯帝亞王子還是放棄了。

除了奧斯曼親隨的幾個朋友之外,斯帝亞王子連一名雷霆武士也沒有分給他。如果不是卡尼爾大師,奧斯曼連一名雷霆武士的支援也無法得到。

在奧斯曼的大隊離開之後,三天之內,在斯帝亞王子指揮下,打響了進入南方郡的第一仗,以二十萬大軍的全部實力,硬拚一萬狼騎兵,結果在損失兩萬騎兵的代價下,將這一萬名狼騎兵全部消滅掉。

經過這場戰鬥之後,斯帝亞王子對於蠻族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瞭解,知道想要憑借騎兵的優勢來取得戰爭的勝利,幾乎是不可能的了。

狼騎兵的武器裝備遠遜於天朝帝國的武器,無論數量、質量上,都相差極多。可他們在巨狼的幫助下,先聲奪人,讓天朝帝國的騎兵成為步兵後,憑狼騎兵的衝擊力、速度,以及靈活性輕易取勝。

斯帝亞王子下達的第二道命令讓所有的人莫名其妙,在蠻族大軍距離他兩百公里之外,下令全速逃跑,而逃跑的方向,是南方郡而不是中央郡。這條命令不但讓他的下屬難以理解,所有知道這個情況的人,都無法判斷他的目的何在。

不過很快大家就知道斯帝亞王子的目的了,天朝軍隊並沒有跑多遠,只花了兩天的時間,他們進入了南方郡的水網地帶,並且在這裡修建了多處據點,卻沒有任何的防禦設施。

緊追在天朝軍隊身後的包括狼族十萬、飛鷹族兩萬、驅獸族五千和五萬猛獸,另外還有三百名血族人。

進入水網之後,蠻族軍隊馬上發現不對頭。驅獸族和他們所驅趕的猛獸,完全失去了用武之地,雖然有些猛獸是會水的,可一旦下水之後,對於驅趕牠們就成了問題,水讓這些猛獸變得清楚了。

狼騎兵的情況則更差,面對水網地區,這些不會水的巨狼,還需要狼族人去照顧牠們,無論是行動的速度,還是戰爭力,都已經大打折扣。

飛鷹族雖然好一些,憑借他們可以飛翔的能力,水網對於他們來說,不成問題,而且他們在這裡也是最好的偵察兵。

很快的,飛鷹族查到天朝帝國軍隊的動向,並且發現了多處據點。當狼族大隊趕到的時候,天朝軍隊卻已經無影無蹤了,只留下一處據點,裡面有少量的糧食。

這時候蠻族軍隊才發現,他們的後勤補給成了問題。密蘇雖然有足夠的補給和糧食,可想在水網地區輸送,卻極為困難,他們沒有相應的運輸工具。

在進入水網地區後的第四天裡,蠻族大軍開始斷糧了。他們不得不持續的找尋天朝軍隊留下來的據點,搶奪裡面少得可憐的糧食。

南方郡人口只有五百萬,相對於整個菲格帝國五千多萬的人口,顯得地廣人稀,而水網地區,居民更少,想從人類嘴裡搶奪食物,是件很難的事情。

幾次搶奪了據點裡的糧食之後,蠻族發現,那裡面的糧食最多只夠一萬蠻族士兵食用一天的。在水網地區,天朝軍隊建立了無數這樣的補給據點。

蠻族是否知道這是斯帝亞王子的計策,沒人能知道,可最終的結果顯示,失去補給的蠻族大軍,不得不分兵搶佔據點。

從派克的分析來看,蠻族指揮官顯然也考慮到這個問題,因此並沒有分成一萬人的小部隊,每支部隊最少也保持在三萬人以上,給天朝軍隊帶來了一定的麻煩。

這種情況在斯帝亞王子得到從國內的第一批補給開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到這個時候,大家才發現,斯帝亞王子所作的一切,是早有預謀的。在第一批的補給物資之中,有大量的沙船。

沙船都不大,最多只能裝十名士兵,而且很輕薄,六名士兵可以輕鬆的扛著它行軍。除了這些在水網地區,方便無比的沙船之外,天朝帝國的補給物資單裡,還有大量煤油,使在水網地區放火成為可能。

果然,在得到物資後的第四天裡,天朝帝國的軍隊開始行動,以十萬人的軍隊,將搶奪糧食的三萬狼兵包圍,卻不進攻。

當蠻族的援軍迅速趕到的時候,發現他們需要過的一條河面上,飄滿了煤油,而天朝帝國的部隊,只留下一小隊士兵看著他們哈哈大笑。

飛鷹族戰士馬上起飛,希望能在天朝士兵點火之前消滅他們。飛鷹族戰士剛剛起飛,這隊士兵轉身就跑。當五千名飛鷹族戰士飛過河面,開始讓狼兵渡河的時候,火從上游燒了下來。

在蠻族軍隊慌亂成一團的時候,河的兩岸同時發現天朝軍隊,在河中被燒死的狼兵其實並不多,甚至不足兩千人,可被天朝軍隊突襲死去的蠻族,卻多達一萬多人。

在此戰之後,蠻族軍隊更加小心,可依然被斯帝亞王子再次偷襲得手,損失八千狼兵、兩千飛鷹族戰士。

至此,進入南方郡的蠻族大隊,已經大量的減員,狼騎兵從原有的十七萬,減少到十萬。當然,那要算上被奧斯曼解決掉的四萬,這些損失,斯帝亞王子還不知道。

進攻南方郡的,雖然是蠻荒四族,可真正的主力,只有狼族,他們動用了作戰和後勤部隊,一共二十萬之多,而其他三族,全部加在一起,也不足四萬人。

聽完派克所述,奧斯曼和鮑伯都嘆了一口氣,他們倆全都正式學習過如何指揮軍隊。如果這次戰役讓他們來指揮,絕對不可能像斯帝亞王子這樣揮灑自如。

看來,這位斯帝亞王子的確是位天生的軍人。如果繼續由他指揮這次戰役,沒有太大意外的發生,他完全有能力取得這場戰役的勝利。

第一戰,為了消滅一萬狼騎兵,他付出了兩成騎兵的代價。可從此之後,他已經清楚的瞭解到狼騎兵的戰鬥實力,再也沒有犯類似的錯誤。

在此之後的戰鬥中,斯帝亞還是採取了集中優勢兵力的方法,集中打擊少數的蠻族軍隊,並且利用水網地區的特殊地形有效的將蠻族援軍阻擋在外,甚至不必使用過多的兵力。

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他還是使用了很多小手段,盡可能不讓自己的士兵正面面對蠻族戰士,凡是在正面戰鬥比較激烈的地方,他都將雷霆武士大量的放在最前線,以保護自己士兵的生命。

沒有意外的話,南方戰役,最終將會是以斯帝亞王子的勝利告終。

斯帝亞王子果然高明,目前在菲格帝國的將領裡面,指揮能力最強的,自然要數第一軍團長瓊爾上將,他的第一軍團已經多次同蠻族交過手。

包括西方郡的巨人族、東方郡的利爪族和現在北方郡的聚甲族,無論在整個西部戰役,還是那些小規模的戰鬥之中,第一軍團大多取得了勝利,可付出的代價也是相當慘重的。

在兩個月的戰鬥之中,第一軍團的減員也相當嚴重,從滿員二十四支縱隊十二萬人,減少到十八支縱隊九萬人。

從數字上看,似乎並不比斯帝亞王子的戰績差。可奧斯曼和鮑伯都很清楚,對於蠻族,瓊爾上將的辦法,遠不如斯帝亞王子的更多、更有效。

「派克中將,我想知道天朝帝國補給部隊的行軍路線,還有目前天朝軍隊的補給有多少,具體存放地在哪。」

「行軍路線比較好查,從進入西方郡開始,一路都有我們的軍隊在護送,至於目前他們的補給在什麼地方,還需要再調查一下,那是由他們自己負責的。」派克詫異的看了一眼奧斯曼,還是很認真的回答道。

「嗯,原來如此。能推算出他們目前的補給還有多少嗎?」奧斯曼問道。雖然他是同斯帝亞王子一起出發的,可對於天朝軍隊的動向和瞭解,他遠不如派克知道的多。

「這個不是很難,我大致算過了,他們的補給消耗相當的大。天朝軍隊一名普通的士兵,平均日消耗是我軍士兵的兩至三倍。這些消耗對他們來說,根本不算什麼的。」派克看了一眼米歇爾。

米歇爾對他點了點頭,派克繼續說道:「以十天前,他得到的補給計算,這些物資足夠二十萬大軍使用六十天,武器裝備則更多。另外,從西方郡也開始調派糧食供應給他們,斯帝亞王子向菲格大帝提出了新的補給計劃。」派克說道。

奧斯曼點了點頭,如果單單是天朝帝國兩個軍團的糧食,自己根本沒辦法可想,可斯帝亞王子的計策卻給自己一個機會。

在南方郡水網地區,斯帝亞王子至少建設了兩百處的據點,在每處據點裡,放了足夠一萬軍隊食用一天的糧食。這些糧食,足夠他兩個軍團十天的消耗了。可正是因為他使用了這樣的策略,才會向菲格帝國提出要糧食補給的。

從這裡,奧斯曼也看得出來,斯帝亞王子是個非常小心的人。他的補給至少還夠五十天之用,從天朝帝國發出補給隊伍,在三十多天後就可以到達,而且還是在同盟國內作戰,可以說,他小心的有些過頭了。

「天朝軍隊的補給,請將軍多費心了。」奧斯曼站起身來,行了個標準的貴族禮。

派克無論如何也看不出,這個少年居然是由黑豹養大的。

~第四章~

「奧斯曼,你這樣作,是不是太明顯了些?」鮑伯坐在奧斯曼的身邊說道,在兩人不遠處,黑豹和閃電豹懶洋洋的躺在山坡上曬太陽。

「那又如何?只要能將斯帝亞害死,還是值得的。」奧斯曼笑了笑說道,對於敵人,他從不曾手軟過。

在人類的社會裡已經有三年多的時間了,奧斯曼發現,論陰謀,任何生物都無法同人類相比。不過,人類也有一個致命的弱點,那就是心軟。無論什麼人,在某些方面,都會很心軟。

一個普通人,就算你給他一柄刀,讓他殺死自己的仇人,也是件很難的事情。法律和規則將他們的心束縛了,在出刀的一瞬間,他們會想到很多事情,這讓他們用力的強度、下刀的部位,都會差太多。

政治家、軍人,也許他們更強悍一些,他們的手更黑點,可即使這樣,他們也喜歡猶豫不決,就算面對敵人的時候,也總是顯得優柔寡斷。這樣的錯誤,奧斯曼是絕對不會犯的,對於敵人,一定要咬斷他們的喉嚨。

「如果被天朝人知道了,他們會不擇手段的對付你,到那個時候,只怕連菲格大帝也無法保護你的。事實上,你不可能不被他們知道。」鮑伯擔心的說道。

他知道奧斯曼和斯帝亞王子之間的過節,特別是被派到密蘇,以一萬對五萬的時候,他更能體會到,斯帝亞王子完全就是想致奧斯曼於死地的。

可現在天朝帝國的形勢明顯好於菲格帝國,擁有強大的經濟和軍事後盾,斯帝亞王子即使作得再明顯,奧斯曼也沒有任何辦法。

只怕斯帝亞王子永遠想不到,來自於奧斯曼的反擊,居然如此強烈。打擊補給,一向是兩軍對戰的時候,對敵人最為嚴厲的手法。

斯帝亞王子正是用這個方法來對付蠻族的,沒想到,現在奧斯曼居然也要用同樣的方法來對付他。

「我不對付他,他還不是一樣要致我於死地嗎?其實都一樣的,就看誰先死罷了。最多打回原形,我和黑豹再回到山林之間生活好了,天地間有這麼廣闊的空間,還怕沒有我容身之地嗎?」奧斯曼說道。

這三年的時間裡,奧斯曼經常會想起山林間的生活,那樣無憂無慮,生活富足。現在對於奧斯曼而言,吃生肉也許會感覺有些難以下嚥了,除此之外,他並不認為人類的生活比豹子的生活更好些。

「你怎麼能這樣想?難道你沒有為布郎公爵想過嗎?還有我父親,我們這些愛你的人。你別忘了,還有愛莉公主在等著你回去。」鮑伯大驚,他這才發現,原來自己對奧斯曼一點也不瞭解。

「如果人死了,這一切不都沒有任何意義了嗎?」奧斯曼笑道,人真是奇怪的生物,面臨著生死關頭,卻會想那些東西,那才是沒有意義呢!

「我們要為了愛我們的人和我們所愛的人,努力活下去,這是我們同野獸不同的地方。」鮑伯明白,奧斯曼表面上雖然已經完全是人類了,可他的內心深處,依然是一隻豹子,凶狠的豹子。

「也許吧!」奧斯曼搖搖頭,躺在草地上,看著不遠處的兩隻豹子,牠們的生活永遠都不會感覺無奈。

如果牠們不喜歡,馬上就會離開,無論自己如何努力都沒用的。如果不能按自己的意思去生活,那活下去也同樣沒有意義。

肖伯納的效率相當高,在當天的晚上,奧斯曼見到了烈焰流星和煙暴的樣品。同奧斯曼想像的外表完全不同,卻更加適合使用。

其實,兩種樣品的外形一模一樣,完全不必製作出兩種來,反正目的相同,只要將它們用重弩發射出去就好。

樣品大約有半尺長、粗一寸、尖端稍細、尾部呈螺旋狀、中間有一個箭桿粗細的孔洞。僅看外表,奧斯曼就很喜歡,只是同他想像中的手榴彈已經完全不同了。

「說說看,為何製作成這個樣子。」奧斯曼問道,他知道,專家的意見是絕對值得尊重的。在打製武器方面,自己懂得實在太少了,如果有比爾大師在,相信可以製作出更好的來。

「大人請看,這枚烈焰流星的中間是空的,取下弩箭的箭頭,就可以插在箭桿上,由於四周重量平衡,因此可以飛得更遠、更穩定,準確度會提高很多,雖然遠不如弩箭,可也不會像原來那樣飛出六百步,會差出幾十步遠。」

肖伯納指著中間的插孔說道,一邊說,一邊拿過一把弩箭,當場試驗給奧斯曼看。

「使用這樣的外形,在不減少裝藥量的前提下,可以讓弩箭射得更遠一些,卑職已經進行過多次試驗,用這樣的外形,同樣的重量下,可以增加一百多步的射程。目前最大的射程,已經提高到九百步以外了。」肖伯納說道。

奧斯曼大為動容,能夠加大射程,這對他來說可是太重要了。要知道,弩箭上弦比較費時,一般來說,弓箭射出三箭,弩箭才得以發射出一箭。但弩箭的射程、準確性,都要比弓箭好許多。

九百步的距離,就算是面對最快的輕騎兵,奧斯曼也有把握可以至少射出四到五箭,在自己部隊面前形成一片火雨,大大降低敵軍進攻的速度。

一旦距離小於兩百步,弩箭的威力就會下降很多,低於一百步,連弓箭的作用也不會很大了。雖然只多出三百步的距離,當面對輕騎兵這種快速部隊的時候,幾乎可以多射出一倍的弩箭。

「另外,引信部分,卑職將它藏在裡面,需要的時候取出就可以了。在烈焰流星和煙暴的外面,卑職用桐油紙包裹,就算放到水裡半小時,拿出來也可以正常使用。而且桐油紙也很容易燃燒,可以在炸開的時候,增加更多的火焰。」肖伯納說道。

「非常好,製作一個需要多久?」奧斯曼問道,他已經完全滿意了,只是想要找到足夠的材料,卻不容易。

西爾克多是南方郡的郡府,自己需要的三種材料不難找到。可三葉草卻不是那麼好找的東西。就像醉丁香一樣,在東部山脈裡,這種東西一錢不值,遍地都是,可在這裡,想要找到一棵也不容易呢!

沒有三葉草,製作出來的東西,幾乎沒用,僅憑桐油紙點燃的火焰,對於狼騎兵來說,用處不大。

「如果材料充足的話,一天可以生產出至少一萬枚。」肖伯納說道,製作這麼簡單的東西,對他而言,實在是件再容易不過的事情。而且,奧斯曼將所有能調動的工匠全部集中到一起,而且還調動了許多手巧的士兵。

雖然他們能幫上的忙不多,可人多,速度就是快,平均一人一天製作一枚出來,那絕對是不成問題的。肖伯納在後勤部門已經工作了許多年,知道不能把話說死,因此留了很大的餘地出來。

「材料……男爵先生,您認為除了三葉草之外,還有什麼更好的東西代替嗎?」奧斯曼問道,除了山林裡的那些天然材料,奧斯曼懂得並不多。

「大人,您的這個主意非常好,有了這個主意,我們有太多發揮的空間。三葉草雖然容易燃燒,而且不容易熄滅,可是比它更好的材料,還是有許多的。三葉草作為引信,是最好的,作為主要燃料則差一些。」肖伯納說道。

「哦?有什麼好材料?」奧斯曼大喜,他最發愁的就是原料問題了。

「有很多種材料都比三葉草好用,比如說天朝帝國的煤油,燃燒快、旺,用水也無法熄滅,燃燒時間也遠比三葉草要長。另外,用蜂蠟也是不錯的選擇,而且這種材料,重量都要比壓緊後的三葉草還輕。」肖伯納回答道。

「煤油,我聽說過那種東西,據說可以在水面上燃燒是嗎?」奧斯曼點頭應道,剛才派克談及斯帝亞王子的時候,就提到過這種東西。

「是的,煤油是天朝帝國發明出來的東西,我們目前還無法製造,不過那東西不算是禁品,我們有大量的收購,用於民間照明用,比蠟燭要好用許多,而且還便宜。」肖伯納說道。

他不同於普通的貴族,對於民間的生活,還是瞭解很多的。他知道,像奧斯曼這樣的伯爵大人,可能根本不知道煤油是什麼東西,在公爵府裡,也不可能用這種燃料。煤油雖然便宜,而且亮度也稍高些,可它的氣味不好,因此貴族都不喜歡用它。

「煤油?是不是像水一樣的東西?如何放到烈焰流星裡面?有它在,裡面的火藥會不會無法爆炸?」奧斯曼問道。

「這不難,利用幾層桐油紙就可以將它們分開,保證不會露出來的。」肖伯納說道,這是最為便宜的方案,而且煤油很容易買得到。

「蜂蠟我知道,這東西使用的效果如何?」奧斯曼繼續問道。

「蜂蠟的效果比煤油要好很多,因為是固體,製作起來也容易。它燃燒的時間比較長,而且沾到身上不容易掉落,只是造價太高了些。」肖伯納回答道。

「好,馬上開始製作,兩種都要,有什麼材料就用什麼材料,你能製造多少就製作多少。」奧斯曼大手一揮,不準備再問下去了,只要效果好就夠了。

「等一下,大人,卑職可以提個建議嗎?」肖伯納問道。

「當然,親愛的男爵先生,我非常樂意聽聽您的意見。」奧斯曼拿出一副標準的貴族嘴臉說道。

本以為這樣會讓肖伯納感覺好過一些,沒想到卻看到肖伯納全身一顫,第一次見到奧斯曼,肖伯納敏銳的覺察到,這位貴族少年,並不如表面上那樣的紳士。

通過兩次談話,他更加證實了這一點,而且奧斯曼設計出的兩種飛行武器,實在太過陰毒了,這可比弓箭、弩箭、投槍,甚至發石車要厲害百倍,就是缺德了一點,不像個貴族所為。

多年的後勤生活,在他研究了一個烈焰流星之後,馬上發現它在戰場上的實用價值。在菲格帝國的武器單上,也有一些火器存在,像火箭、火油包之類的東西,雖然射程比較遠,可作用卻不大。

火箭除了對帳篷、糧食等後勤物資有些作用外,對於士兵來說,作用相當小,同無火的箭沒有太大的分別,只是多了一點點的威懾力罷了。

火油包是由發石車投出去的,一般大多在五十公斤上下,裡面裝滿浸了桐油的木料,雖然聲勢嚇人,可只要不被它直接擊中,很少會出現傷亡,落到地上後,只要躲著它走就可以了,雖然燃燒的時間長,卻沒有太多的實際效果。

烈焰流星則不同,肖伯納可以想像得出,當上萬枚的烈焰流星同時在敵方的頭頂炸開的時候,那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點的火星,無論燒到哪裡,都會緊緊的沾在人身上,直到燒出一個大洞為止。

這樣的場面,不僅僅是壯觀了,而是恐懼,戰場將變成火的地獄。肖伯納知道,即使有一千名高級魔法師,也無法像烈焰流星這樣恐怖。

魔法師的魔力是有限的,而烈焰流星,只要不停的製造,就可以滿足供應部隊的需要,可以讓這種火之地獄的效果無限的延續下去,直到敵人被消滅或者逃亡。

至於煙暴這種東西,就更為陰損。毒藥一般在戰場上很少使用的,敵人不是傻子,不可能讓你一個個餵他們吃毒藥,就算使用迷藥類的東西,也會很快被發現、處理、解決。因此,無論是毒藥還是迷藥,在戰場之上,用處極小。

當然,有些戰例之中,也有使用毒藥成功的,例如說在對方的食物或者水中下毒。但這種情況,一般都是有內應才能作到的。

煙暴則不同,它可以在幾息之間,將上百公斤的毒藥,籠罩住上萬平方公尺的面積,就算被敵方發現,也很難想出解決的辦法來。

只是無論哪種有效的毒藥、迷藥,都是很難大批量生產出來的,因此煙暴也很難作為制式武器存在下去。

「卑職認為,可以製造一些小的烈焰流星,配合弓箭發射。大人您是知道的,弓箭的發射速度是弩箭的三至四倍,雖然距離近了一些,可速度上絕對比弩箭有優勢。」肖伯納說道。

「嗯,好主意,遠的地方,讓弩箭先射,當距離近了,再用弓箭補上,這樣一來,只怕沒等衝到我們面前,敵人都死光了。」奧斯曼大喜,肖伯納果然不愧為專家啊!

「大人高明。」肖伯納笑了笑說道,這樣的馬屁,他拍得實在不好。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他一直是後勤縱隊的縱隊長,無法再陞遷了。

還好,肖伯納本人比較喜歡製作東西,在後勤縱隊裡,正好一展所長,倒也沒想過陞遷的問題。

「你試過了嗎?」奧斯曼笑過之後,馬上問道,他必須知道性能如何。

「已經試過了,加藥量是弩箭的一半,長弓手可以射出四百步遠,而且速度可以保證。另外,給騎兵配上短弓,射程也可以達到兩百步左右。」肖伯納說道。

「騎兵嗎?不太好,騎兵的速度太快了,兩百步轉瞬即過,如果是衝鋒,那些火雨會將自己燒到的,沒辦法更遠一些嗎?」奧斯曼問道。

「很難,騎兵裝備比較多,不太可能配弩,長弓則更不適合。」肖伯納想也沒想的回答道,他知道奧斯曼曾經下令兩支縱隊的重騎兵帶了重弩,可那畢竟只是臨時的手段,時間長了,這樣的騎兵同弩兵差不多,失去了重騎兵的優勢。

「你看看這個東西,能不能仿製出來,要製作的大一些,最好像車一樣可以讓馬拉著走的。」奧斯曼想了想,他知道,讓騎兵帶弩是件很可笑的事情。

密蘇之戰是偷襲,才會成功,如果正面作戰,將戰鬥力最強的重騎兵變成弩兵,那絕對是一種浪費。

可他需要一種騎兵可以使用的武器,而且最好威力強大一些。他想到了手弩,那柄由比爾大師親手打造出來的手弩,它可以連續發射十二枝弩箭,這解決了射速的問題,而且還可以製造得更大些,就像攻城用的發石車、守城用的床弩一樣。

「這個……請問,這是從哪訂製的……哦……我的天啊!這一定是從比爾大師店裡訂做的……不……我敢肯定,這東西一定出自比爾大師之手。」肖伯納接過手弩,只看了一眼,就激動得語無倫次了。

「是的,這是比爾作的。」奧斯曼笑了笑說道,心裡卻驚訝於肖伯納的眼力,居然可以一眼認出製作者來,他對於製造武器,還真不是普通的癡迷呢!

「天……這是赤蟒筋?天啊……」

「夠了,告訴我,你能否仿製出這種手弩?」奧斯曼大叫一聲,將肖伯納從癡迷中叫醒。

「不,不可能,沒人可以仿製出來,這麼小的手弩,就算是兩層也已經很難了,這是十二層的連環手弩,別說是我,就算是比爾大師的四個徒弟,也打造不出來的。」肖伯納大搖其頭,如果誰都可以仿製出比爾大師的作品,那他也不能被稱為大師了。

「不是讓你作這麼小的,是作大的。」奧斯曼不知道自己應該生氣還是高興,這傢伙一看到手弩,居然連自己是誰都忘了。

「大的?多大?哦,我明白了,大人您是想放大了手弩,製作出連環弩炮,用來發射烈焰流星和煙暴?這個沒問題。」肖伯納馬上反應過來。

「很好,你開始工作吧!」奧斯曼笑道。

「大人,需要製作多少?」

「你先製作出一個樣品給我看看,我再決定好了。」奧斯曼說道。

「三天之後,大人可以看到樣品。」肖伯納想了一下說道。

「必須按我的要求去作,僅僅將這把手弩放大還不行。第一、可以用馬拖著走,行軍時能跟上騎兵,至少要跟上重騎兵;第二、上弩箭的速度要足夠快,不能像發石車那樣,半天才能發射出去;第三、射程要遠,至少要在千步以外,越遠越好;第四、最好在衝鋒或者撤退的時候,可於行動之中裝添和發射。」奧斯曼一口氣說道。

「這個……大人,這可有些難度。」肖伯納沒想到,奧斯曼不但要求設計出連環弩炮,而且要求還這麼多。

菲格帝國的武器裝備,雖然不如大陸上科技最為發達的天朝帝國,可也排第二位。目前戰場上所用的武器,肖伯納瞭如指掌。烈焰流星已經算是非常了不起的一項創新了,而這個連環弩炮的要求實在有些過分了。

可仔細一想,如果真的可以製造出這樣的東西來,部隊的戰鬥力提高的,只怕不僅僅是一點點了。

菲格帝國的軍隊,本來就很強大。擁有八個軍團,八十多萬軍隊,而且有四個擁有戰鬥力強大的正規軍團。

四方軍團在菲格帝國裡只算是守備軍,可戰鬥力並不弱於天朝帝國的正規軍團,甚至還要強一些。

如果不是考慮到天朝帝國的地形,以及天朝帝國那強大的經濟力量,菲格大帝早就下令進攻了。

可即使擁有如此強大的軍隊,當面對蠻族的時候,菲格大帝還是感覺力不從心。東、北、西三面受敵,也同時三面受挫,菲格帝國的軍隊,在蠻族面前似乎不堪一擊。

西爾克多城外之戰,肖伯納親眼所見,那些烈焰流星和煙暴,在他的眼裡,絕對是劣製品。但它們在戰場上的效果是毋庸置疑的,那是肖伯納見過的最為絢麗、最為壯觀,也最為卑鄙的武器。

「是製作放大的手弩難,還是我提出的幾個要求難?」奧斯曼認真的問道。

「回大人的話,兩者都不容易。」肖伯納也同樣認真的回答道。

「好吧!你負責將手弩放大,並且研究出配套的弩箭。至於其他問題,我來解決好了,明天我告訴你解決的方法。」奧斯曼想起前段日子自己想到的東西,雖然很亂,可其中有一樣,似乎正適合自己的想法。

「卑職遵命。」肖伯納看了奧斯曼一眼,想說什麼,最後只躬身應道。

武器製作可不像那些貴族想像那樣簡單,哪怕一個部件有問題,武器裝置都不會正常運作的。但願這位年輕的伯爵大人,不是異想天開,想些根本不可能實現的東西出來。

他本應當場說出這些話的,可想想還是忍住了,倒不是他害怕奧斯曼伯爵的爵位,而是心裡想到,奧斯曼既然能夠想出烈焰流星這樣的東西來,也許真的會有更好的主意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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