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一十三節 法律
魏愛文放下電話,對著坐在他對面的人說:「你都聽見了?」
「當然。林提督的聲音如雷貫耳嘛。」坐在魏愛文對面的人說著從從兜裡取出一個煙盒裡,掏出一支農莊雪茄。自從農場推出手制雪茄產品之後,不少元老忽然都抽起了雪茄,包括一些過去並不吸菸的元老──雪茄不吸入肺部,不嗆人;第二抽雪茄給人很感覺很有派頭。
「你打算怎麼辦?姦夫淫婦一起盪鞦韆?」
「這個我們法學會要開個會議討論下。從大範圍來說這屬於破壞軍婚的行為。」馬甲說道,「從小範圍來說是屬於通姦。要按照《六法全書》來說……」
「女售貨員確實是水兵的老婆,雖然沒有登記過。」魏愛文說到這裡大概覺得這廢話,「當然,我們從來公佈過《婚姻法》。算是既定事實吧。既然是事實夫妻應該受法律保護,所以這是很明確的破壞軍婚。」
「首先,目前本地的土著和歸化民的婚姻問題,執行的還是習慣法或者《大明律》。要按照我們的司法體系,這倆人之間應該屬於事實婚姻,軍婚無誤;其次,嚴格意義上說那混蛋不算破壞軍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59條的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才夠得上破壞軍婚的罪名。這對姦夫淫婦顯然沒有同居或者結婚,只能算是通姦──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裡是沒有通姦罪這個說法的,中華民國倒是有……」
「你就別拽你的法條了。」魏愛文咳嗽了一聲,他穿著一身筆挺的東德人民軍夏季制服,不過佩戴的領章和軍銜標記是臨高的。束著復刻版本的黨衛軍武裝帶,顯得很是干淨利落。加上他的舉手投足,一舉一動都刻意模仿著一種德意志式的幹練果斷。「法學會打算怎麼處理這個案子?」
「這得看執委會或者元老院的出發點是『收買人心』還是『移風易俗』了。」馬甲吐出一口煙圈,不緊不慢的說道。
魏愛文點點頭:「海軍的意思要嚴懲,本質就是收買人心,你是這個意思吧?」
「正確。」
「移風易俗呢?」
「那就是按照新的法律體系來判。」馬甲說。
魏愛文連連搖頭:「那不得無罪釋放了?不行不行。別說林傳清就不能答應,我也不同意。以後政治工作還怎麼展開?這個時空綠帽子可是奇恥大辱啊。聽說按照明代的法律殺死姦夫淫婦不算犯罪?」
「的確是,不過有先決條件,就是要證據確鑿。」馬甲隨口背誦,「凡妻妾與人姦通而於奸所親獲姦夫姦婦,登時殺死者勿論,若只殺死姦夫者,姦婦依律斷罪,當官價賣,身價入官。」
「好了,好了,繞來繞去,法學會到底是什麼態度?」魏愛文不耐煩的說道,他桌子上堆滿了從各地派出所、駐在警和政保總局反饋來的《士兵探親狀況社會調查表》,到現在他只看了不到一半,就鬧出這麼件事情來。
「我都說了,看指導方針是收買人心還是移風易俗麼。」馬甲不緊不慢的說道,「再根據指導方針來制訂具體的法條。一旦制訂下來,我們就要堅定不移的執行法律,所謂『依法治國』──」
「你這老三篇就別唱了。」魏愛文聽出他的意思來了,「我知道了,你們是不主張殺人的吧?」
「我們只提供參考意見。如果你要我代表法學會提供具體的看法的話,法學會的大部分同志都認為法律不宜過於嚴苛,但是要保證法律執行中的嚴肅性,所謂該滅你全家就滅你全家,該無罪釋放就無罪釋放。」
魏愛文點點頭:「你趕快組織人來處理吧。我們政治部的意見是判決要充分照顧水兵的情緒……」
「好得。你的意見我肯定會作為重要參考。」馬甲把配發的假冒boss公文包提了起來,「不瞞你說,新版的《婚姻法》就在我皮包裡,這大概是一個正式公佈的好機會。」馬甲說著臉上露出神往的微笑,「想當年tg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真是遠見卓識……」
魏愛文不知道為什麼第一部頒布的法律是《婚姻法》就遠見卓識了,但是他從這話裡就知道馬甲其實骨子裡贊同「移風易俗」的那一派。
不過,他對林傳清要求殺人的提案也不感冒,他甚至在內心深處對一貫喜歡裝腔作勢的海軍鬧出這麼一出來有點竊喜。不過他嚴格的命令自己不要有這樣的陸海軍之別,免得落到陸軍政治部主任的地位上去。
「《婚姻法》裡是不是也得訂個保護軍婚之類的法條?」
「當然有。」馬甲說,「沒這個法條我們怎麼判?」他站起來身子來,「人都在哪裡?全抓來了嗎?」
「剛才冉耀給我打過電話了。姦夫淫婦全抓到了──現在送到臨高縣衙的監獄裡──那裡人少,特別是離海軍遠。打人的水兵在博鋪海軍的基地的禁閉室。」魏愛文說,「你要不要提審水兵?」
「暫時不需要。不過你先開一份允許提審的命令給我備著。」
魏愛文開了一份命令給他,蓋上了總參政治處的大印。這個大印通紅通紅,加上中間的雙頭鷹、麥穗齒輪標記,看上去威風凜凜,就是抬頭讓他不滿意:「總參謀部政治處」──要是伏波軍總政治部就好了。
馬甲拿了這份文件回了仲裁庭辦公室把安熙找來了。
「小安,你去一次臨高縣衙的監獄。把二個嫌疑人都提審一次。」馬甲面授機宜,「重點是詢問下前因後果,特別是怎麼勾搭上得……」
安熙一聽很是納悶:「這事簡單,不過,倆人有通姦的事實警察經過調查已經證實了,不用再多問的了吧?」
「我們必須履行正規的司法手續。」馬甲不得不對安熙的業務水平感到擔憂,「程序合法性這個關鍵點忘記了?你學得是法學還是法律啊?!警察說什麼就是什麼,還要我們仲裁庭幹什麼?案子直接拉到派出所判決不就完了?」
安熙臉上紅一陣白一陣。自從他爬上了仲裁庭辦公室主任一職之後,對根本不感興趣的法學專業早就拋在腦後,興致勃勃的幹起了行政工作,而且充分的樂在其中。
「我疏忽了。」安熙很是狼狽,「我這就去。」
「慢著。」馬甲慢悠悠的抽著雪茄,「小安啊,這個案子案情明白其實審理起來沒多大的難度,卻是我們新《婚姻法》的第一炮。我交給你辦,你可得打響了啊。」
「明白明白。」安熙一迭聲的應著就出去了。
馬甲面露微笑,拿起小靈通。這次他是打給姬信的。
姬信現在在芳草地國民學校上課,不過法學會的事情還是積極參加的,沒事的時候也在仲裁庭搞些兼職工作。參加了珠江戰役回來之後,姬信正式在辦公廳註冊了一個「土著權益保護協會」,吸收了幾個元老入會,每次元老院開會,他都要就土著權益保護問題發表講話──當然愛聽得人幾乎沒有。
「……這次的辯護律師想請你來擔任。」馬甲在電話裡把具體的事情和他說了下。
姬信在電話的另一端沉默了一會:「案子本身沒什麼複雜的。就是海軍方面是不是一定要殺人?」
「有一部分海軍的元老有這樣的意見。認為不殺人會影響軍隊的士氣。」
「我堅決反對殺人。第一這二個人罪不至死;第二,過分討好軍隊是件非常危險的事情。」姬信說,「我們應該給歸化民灌輸法律意識。」
「我也這樣想。」馬甲說,「所以辯護律師一定要你來擔任。」
「法官呢?你親自出面嗎?
「讓安熙當。」
「不,我覺得安熙這人不成──專業水平太差。而且沒原則,很容易被人影響。你讓他當讀讀材料的控方律師還差不多。」
馬甲想了下姬信說得也有道理:「你的意見呢?」
「我給你推薦個人好了。」姬信說,「許可怎麼樣?」
「他不在仲裁庭編制裡……」
許可也是法學會的成員,但是他屬於海軍,又在對外情報局供職。突然讓他當法官讓馬甲覺得有點沒法交代。
「不大合適,」馬甲考慮再三,「迴避的原則:許可是海軍人員,從公平性角度來看有偏袒海軍的可能性。」
「他還是土著保護協會的會員呢。」姬信說,「這不就扯平了?」
「雙方都是土著人員。土著保護協會沒多大關係吧?」
「一個比另一個更接近元老,不是嗎?所謂的姦夫應該就是普通老百姓吧?」
馬甲承認了這點:「的確是這樣。」他考慮了下,「這事我還得徵求下許可的意見。」
「好得,我個人沒問題,肯定來充當律師。」姬信接著提出了一個建議:建議給元老們中間所有取得過法學學位的人員都發一個律師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