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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豔骨》第4章
第四章

  韓雁起這次出門,奉的是師命,但師父讓他去帝都找一個人,卻沒有具體說該做什麼。韓雁起雖是疑惑,但師父待他極好,自然是言聽計從。

  韓雁起正以為是獨自啟程,師父又讓他們與友人的徒兒一起上路。師父說是保護,韓雁起自認能夠自保,但師父說起時表情嚴肅,他也就不得不乖乖聽話。

  可惜韓雁起不諳世事人情,難免引起了誤會。比如明盛蘭,便誤以為他是小倌。

  韓雁起是聽師父說這人值得信任,才老實說了那麼多,換了其他人,韓雁起再天真,也要咬死了一個字也不說的。哪知因這引出這般誤會。

  韓雁起這是頭一次出門,在揚州時他都不常出門,何況是去帝都。加之師父說去找他老友的事並不急,也就打定主意,要在路上好好遊玩欣賞一番。

  因為走前師父含糊不明的道:“你出發後路上不必太急,或可遊玩交友,結識多些人。”

  韓雁起被師父關在房裡久了,咋聽他這麼一說,還嚇了一跳。

  師父吞吞吐吐的,就是說不明白,還不明不白的道:“此番……路途險惡……也不是太險惡……就是小心。”

  什麼叫險惡,也不是太險惡?

  韓雁起不太明白。

  他覺得想不明白就不要想了,既然師父都說了可以好好遊玩,自然要遵從。

  明盛蘭卻不是那麼想,他見黑店的人都扭送了當地官府,便想著要走人。這手上還逮了個齊眉呢,不早日回去,恐怕遲則生變啊。

  韓雁起還想著要留幾日玩玩呢,這些就有些心不甘情不願了。

  明盛蘭見他孩子氣的抱著床柱不願走,只好哭笑不得的開解道:“這桐城只是個小城市,又無甚好玩的,你看不如這樣,再往前就有大城市,我們可去遊耍。”心中想的卻是,等到了下一個城市,我再誆你一回也行,誆回帝都去。

  韓雁起不知道這些,一想也是,便欣然同意了,當即收拾包袱,興高采烈的準備上路。

  這一行四人方走至城門口,忽聽得後面傳來馬蹄聲,還有陣陣呼喊。

  “且慢!明捕頭且慢!”

  明盛蘭一回首,竟是一個穿著官服的人領著幾個人打馬追來,到了跟前翻身下馬,氣喘籲籲的道:“可……可是追上了……”

  明盛蘭看他身上的補服,分明是縣令,皺眉道:“這位大人可是桐城縣令?這城中掠馬,恐要驚了居民啊,萬一踐傷人怎好。”

  那縣令擦著汗點頭哈腰的道:“下官正是本城縣令,方才是一時心急才忽略了,還請大人莫怪。”

  明盛蘭輕點頭,道:“不知貴姓。”

  那縣令道:“不敢,免貴姓陳。”

  明盛蘭拱手道:“原來是陳縣令,不知找在下有何貴幹。”

  陳縣令一抹頭上的汗水,道:“先前下官不在府上,未接見明捕頭,衙門裡的廢物也沒想到留下大人,下官追上來,其實是想求明捕頭留下來幫忙破一個案子。”

  明盛蘭道:“案子?”

  陳縣令道:“正是,懸案。”

  明盛蘭哦了一聲,提起了些興趣,道:“不知是什麼案子?”

  陳縣令道:“是這樣的,從五年前開始,本城有個少年,因家中貧困,開始做皮肉買賣,就在家裡,半開門幹起來賣屁股的營生。原本這種事,大家也就是背後說說,可從何時開始,有人發現,但凡那少年長久客人,都或病或死,病的也是古怪稀奇,看了許多大夫都好不了,成天只能躺在床上,精神萎靡。按說出了這事,該沒人常同他玩了,偏偏他不知有什麼辦法,讓那些和他有過關系的男子,都著了迷似的,巴巴湊上去。打這後,都傳說那少年是妖精鬼怪,化作人來害人的。

  “本來嘛,子不語怪力亂神,下官自然是不信的。何況兩年前,那少年做皮肉生意,漸漸有了錢,就不做這事了,開了家小雜貨店,還娶了門媳婦。可是呢,那些被他迷住的男人,又都不滿了,一個個帶著病也要同他耍,鬧的是滿城風雨,那些人的家人都將他告上了衙門,說他用邪術蠱惑人心,要本官讓道士和尚來捉人。

  “哎……不瞞大人說,下官在本縣的任期就快要滿了,平日政績敢說不錯,只這一件事,壓在衙門裡好幾個月了,懸而未決,只因下官實在不知那少年是用的什麼手段啊……”

  明盛蘭聽了,倒覺得這陳縣令真是十分不信鬼神的,遇到這事,自己查了許久查不出原因,也不願意相信是鬼怪作祟。

  明盛蘭也覺得有趣,道:“那少年不過做了三年皮肉生意,便有銀錢娶妻開店,難不成那些死去的人都是被他謀財?”

  陳縣令道:“下官也曾這麼想過,還查到那些人確實給了他很多錢,可這少年聲稱是客人硬要給的,幹他何事。下官找了他幾次都無果。”

  陳縣令倒也是個好官,若是換了兇狠點的,早將那少年屈打成招了。

  明盛蘭更覺這少年有趣,還是個不怕官兒的。

  陳縣令仔細觀察,看明盛蘭表情便知道有戲,趁熱打鐵道:“明捕頭,這事實在要您出馬,去審一審那少年,不如現在隨下官回府衙?”

  明盛蘭欣然應允。

  韓雁起卻不開心了,道:“不是說去下一個城市玩麼。”

  明盛蘭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連連道:“這等一等……也是無妨吧,那城市又不會自己跑了。”

  韓雁起極為委屈,手指一下下戳著明盛蘭的腰。

  明盛蘭慌慌張張的躲開,道:“算我怕了你了,等辦完案子,我們在桐城玩一玩再走?”

  韓雁起眉開眼笑的道:“再好不過了,我幫你把案子辦了,這個我拿手。”

  明盛蘭道:“辦案?”

  韓雁起道:“那個呀……”

  明盛蘭初時還未反應過來,再一想這案中少年幹的事,失笑道:“我倒忘了,這個你是行家。”

  於是因為陳縣令的要求,放走到城門,四人又款款包袱回去了。

  這回便住在縣衙裡,明盛蘭看來是捕頭習性,辦起案來十分認真,上手也快,下午便與韓雁起一同去桐城各處大廳那少年的事了。

  這一打聽,到了夜裡才回來。

  齊眉正百無聊賴的坐在那裡,見他們回來,也饒有興味的問道:“明大人,可有什麼發現?”

  明盛蘭微微一笑,道:“大約知道了。”

  於是他給齊眉和楊意說起來。

  這個少年姓蒙,喚作蒙離的,自幼家貧,幼年喪母,少年喪父,既無兄弟,終鮮親戚。無奈之下,才做起來那等營生,討個生活。

  蒙離生的是極好的,也不想想,從來玩孌童,都要十二三的年紀才最好,像蒙離從十五六開始做,已是稍嫌老了。能得歡迎,自然有其過人之處,至少長相,那肯定是上佳的。

  自從桐城傳遍他的事,蒙離就鮮少出門,店裡雇了個小子看著,他妻子除了每日買菜洗衣,也很少出門了。

  明盛蘭帶著韓雁起大街小巷的訪問,得知那個蒙離的長相,十分嫵媚。據人說,是比女人還嫵媚,還清秀。

  又說他身段風流,讓人一看就移不開眼睛。

  讓很多人拿來打趣的是,這個蒙離娶的妻子只是一個貧家女,生的不說難看,但比起她相公來,那是打馬也趕不及的。

  這是什麼說法,一個男人,比自己娶的妻子還漂亮。

  明盛蘭也問了韓雁起可有思緒,韓雁起琢磨半天,只說要見了本人才能相出來。明盛蘭見天色已晚,只好打聽了蒙離的住處,然後兩人回縣衙了。

  齊眉嘖嘖稱奇,道:“我近年也見過不少美男子,江湖上生的漂亮的少俠也多,就是不知道這漂亮勝過女人的男人長得什麼樣。明日我同你們一起去吧,倒要看看這人,千萬別是以訛傳訛,誇大其詞啊。”

  韓雁起道:“大姐,我看你還是別去的好。”

  齊眉道:“為何?”

  韓雁起道:“你也知道,那蒙離生的漂亮,你看了他,要是嫉妒之下狂性大發也怎麼是好?”

  齊眉氣急敗壞的指著他道:“你是非要損我不成?我明日還就是要去看了!”

  韓雁起摸著鼻子委屈的道:“我說的是實話啊……”他如今還不確定那蒙離是什麼情況,勸齊眉別去也是怕蒙離真是……

  須知世事多奇,那坊間話本中所說也不完全都是錯的,並非空穴來風。

  都說男子女子,凡是房事中有妙處的,皆為“名器”。可這名器,常人若非床上一試,哪裡知曉。

  偏偏世上有人,還真能從人種種表現,看出此人是否身懷名器。

  若要知其間詳情奧妙,還須聽下章分曉。

  看奇人如何行奇事,揪出“名器”,真名器否。

  而名器百解,也自此翻開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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