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李白婚姻及子女的生態考察
李白死後,他的朋友及崇拜者魏颢,在其所撰寫的《李翰林集序》中說道:
“(李)白始娶于許,生一女一男,(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劉,劉決;次合于魯一婦人,生子曰頗黎,終娶于宗。”
魏颢是與李白的後半生中交往較深的人。所以,對于他寫的這篇“集序”,也就成了研究李白家庭的重要參考依據。現根據他的記述,並結合其他史料,來逐一剖析李白的婚姻及其子女等情況。魏颢交待了在李白一生中,分別跟四位女人相結合的事兒,但是又有所分別。對于李白一前一後的兩次婚姻,他用了“娶”字;而對于中間的兩次男女結合,他用的是“合”字,表明這不算是正式的婚姻,而是一種“男女同居”的關系。
不過,魏颢卻也用錯了“娶”字。因爲,在古代漢人婚俗裏,把女子娶進門,叫“迎娶”,或如通俗說的“娶親”,即是以男性爲主體的婚姻;而男子上女方家門,做女婿的婚姻,則反過來是以女性爲主體的婚姻,就不能稱之爲“娶”,在古代叫做“入贅”,用現在通俗話講,就是“做上門女婿”。
據李白自言:“…故知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乃仗劍去國,辭親遠遊,南窮蒼梧,東涉溟海。見鄉人相如大誇雲楚之事,雲楚有七澤,遂來觀焉。而許相公家見招;妻以孫女,便憩迹于此,至移三霜焉。”(《上安州裴長史書》)
這指的是李白在25歲出川後,便一直四處漫遊,他見到同鄉人司馬相如的文章裏,大爲誇耀楚地雲夢的湖泊如何神奇壯觀,就慕名而來觀賞,碰到離此不遠的安陸府地,住著前代相國許圉師一家,把他招進門做了女婿,許家的一位孫女就成了李白的妻子。後來他們還有了兩個孩子,大的是女兒,叫平陽;小的男孩叫伯禽,乳名明月奴。李白的後一次正式婚姻,同樣是被“見招”,做的是另一位唐代宰相宗楚客家的上門女婿,李白“宗夫人”即是宗楚客的孫女。
在我國古代,男人做上門女婿的社會地位是相當低賤的,被當時人們視作爲“異常之舉”。以男性爲主體的婚姻習俗,當可溯源到我國的周朝始。那時,由于以父系爲中心的婚姻倫理觀念得到加強,而後“男尊女卑,夫爲妻綱”,則成爲封建社會人倫關系的重要准則。男子漢肩負著頂門立戶,維持自性血脈相承的大任,而女子出嫁到男家,生兒育女,操持家務,被視爲天經地義的事兒。那麽,作爲一種反常現象,男子漢嫁到女家做“上門女婿”,就被人們賤視而待了!因而古人對此用了相當精妙的“入贅”一詞,來給以稱謂。
“贅”在漢語裏的解釋是“多余的”,比喻“剩余之物”。漢詞中,對多余的話叫“贅言”;對人們皮膚上生長的瘊子,叫“贅疣”(比喻多余而無所用);對男子做上門女婿,便稱之爲“贅婿”。在我國秦漢之時,是把“贅婿”當成罪犯等“五類份子”對待,要把他們強征到邊關去做苦力的,稱之是“譴戌”。到了唐朝,雖然當時社會風氣已較爲開放,但在漢人聚居地,由于接受儒學傳統占據主流,儒家倫理觀念仍是“正統”人們心中一道難以逾越的藩籬。
比如,唐人對于相關史籍中“贅婿”一詞的釋義,就表現出當時基本的世俗觀念,即對這種異常現象的鄙視和不齒。例如,司馬貞在對《史記•滑稽列傳》中,出現的“淳于髡是齊國贅婿”條文上注釋道:“做女人丈夫,像他這種應招上門的,就好似人身上的疣贅,是剩余之物了。”再例如,顔師古在《漢書•賈誼傳》上,對“家貧子壯則出贅”文句,進一步引申說:“所謂贅婿者,是說他不當而出在妻家,亦猶如人身體上有肬贅,本不屬應有的東西。”
那麽,李白爲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接連兩次甘當“贅婿”呢?究其原因,一方面講,李白畢竟出自“胡地”,在回到巴蜀江油偏居後(當時亦稱爲西南夷),那裏也雜居著以“羌胡”爲主的許多少數民族,他必會受到當地婚俗世風的影響。所以,對于深具豪放本質的詩人李白來講,他是不會在意于內地漢人的“世俗之見”的。
據曆史學家的考證,在李白出生地碎葉,以西突厥人的活動影響最大。當時生活于西域之地的各民族,還存有許多母系氏族社會中遺留下來的風氣,且突厥族的社會發展,相比漢族要落後許多。他們突出女性的身份地位,婚俗上往往體現于“女婚男嫁”。
在玄奘寫的《大唐西域記•序論》上,就講述了這樣一段關于西域習俗的話:“黑嶺以來,莫非胡俗。…(其)嫁娶無禮,尊卑無次,婦言是用,男位居下。”而在《隋書•北狄傳》中,對突厥族人的風俗也有一說:“(他們)雖姓氏各別,總謂鐵勒。…唯丈夫婚畢,便就女家,待産乳男女,然後歸舍,死者埋殡之,此其異俗也。”
因此,我們對李白是否漢人(郭沫若說)?或者胡人(陳寅恪說)?又或者胡化的漢人(胡懷琛說)姑且不論,但可以肯定一點,他是出自西域遷來的家庭,必然要深受到突厥文化的影響的。李白對于先後“入贅相門”爲婿之事深感榮光,並時在詩文裏得意自鳴。可見從他的心理上,並無有這層陰影,也顯出李白“奇”的特征。然而,事情也不是這麽簡單。李白對于自己的婚姻大事,是有著想“攀附名門”來提升身份地位,便于結交權貴,跻身于仕途考慮的!也就是說,李白的某些行事作風上,也存在未能免俗之處。
陳寅恪先生在《元白詩箋證稿》裏講道:“唐代社會承南北朝之舊俗,通以二事評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與仕而不由清望官,俱爲社會所不齒。”從陳寅恪先生的這段論述裏,我們當可明白,以李白關于婚事和積極求仕的表現看,他是兩樣均沾了。無容諱言,李白也有著熱衷于追求世風的一面,如此也便是人性的完整體現。
然而事與願違,李白的婚姻選擇,並沒有給他的事業發展增添多少籌碼,倒使他在家庭問題上平添了幾許愁緒,尤其是對養育子女方面更欠賬難償!雖然李白在漂泊流離時,對其兒女們表現出深深牽挂且愧疚萬分,但這彌補不了他所造成的子女在育養問題上的傷害!
安陸府的許相國家族,曾經在唐初至高宗帝年間煊赫一時,但時過境遷,也無後人在朝爲官,難以爲李白提供多大的勢力保護傘,其主要的功勞是給他解決了衣食等生活問題。李白是以“酒隱安陸,蹉跎十年”之語,來概括他在安陸所度過的、近十年的落魄生涯的。
僅是因爲他錯將安州長史李京之,誤認成自己的老朋友魏洽的這樁“小事”,竟然也惹得李長史大爲不快,差點就被“緝拿歸案”。爲此,李白不得不上書李大人,再三以卑詞謝罪,信中說道:
“(李)白孤劍誰托?悲歌自憐。迫于悽惶,席不暇暖。寄絕國而何仰,若浮雲而無依。南徙莫從,北遊無路。”
由此可見李白當時處境,是多麽的窘迫無依。他的好酒之性,這時也一發不可收拾了。“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這便是他寫給許氏夫人的詩句,表現了這位天才詩人因彷徨失措,只求醉酒解悶的怨恨。實際上,李白同安陸家人是離多聚少的。大概他常住家裏的時間不足三年,這中間還要把他遊曆于江夏等地連算在一起。
唐開元末年(約736年),許氏夫人不幸病逝,這可是對李白家*的重大打擊。有許夫人在,對他們兩個小孩的育養照料,是不成什麽問題的,許家人裏也不能公開反對。于今許氏不在了,李白作爲上門女婿的身份地位,又常年效果並不顯著的奔波在外,有誰願意挑起撫養自己小孩的重擔呢?如果說,原先許家人對李白還只是冷眼旁觀,背後閑言碎語,而現在卻會公開地指責他的許多不是之處了。再加上李白在安陸混得並不好,社會空間對他似乎很有限。時年36歲的李白,驟然間感到了內外交困的巨大壓力,他是很難再呆在安陸許家了,匆忙間攜兒帶女,移居到東魯(山東)之地。後來李白跟友人提及到這段艱難的歲月,詩中言:
少年落魄楚漢間,風塵蕭瑟多苦顔。
第二章 李白與他的子女們之間的艱難困苦
李白寓家之地,是在兖州郡瑕丘城(郡政府所在地,今山東兖州縣。)的東郊外,這裏距離曲阜僅約三十裏。這時李白仍將主要的精力放在隱居山林、以隱求名、揚名入仕的上面。但家裏兩個幾歲的小孩靠誰照管呢?這同樣是李白不得不考慮的大問題。于是,他只得跟一位劉姓女子匆匆開始了“同居”的日子,這不過是想讓她盡到照料小孩的職責,因爲李白是沒有可能在家裏“陪老婆”的!
不料這小女子,看大詩人李白完全不那麽回事兒,人財俱無,興味索然,便趕緊抽身走人。無奈之下,李白又求得朋友介紹:當地一婦人,算勉勉強強地願意來湊合著過(也是沒有履行婚姻大禮的同居形式)。那麽李白自己呢,雖然對這婦人的小心眼非常厭惡,但也只好就這麽地了。至于魏颢講道這位婦人生下一兒子,並取名“頗黎”之事。但是李白以及其他人從未提起過;甚至于後來,李白的大兒子及其孫女也無提及此人。多數學者認爲這是誤記,不知所雲。
就在李白長期奔走無成,深受困頓落寞煎熬的時刻,他終于時來運轉,接到了唐明皇的诏書,命他進京朝觐。李白臨行之前,作有《南陵別兒童入京》一詩,反映出了他當時的心情和感慨,大有歡欣之余而又對家庭問題的不滿意。詩言:
白酒新熟山中歸,黃雞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雞酌白酒,兒女嬉笑牽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爭光輝。
遊說萬乘苦不早,著鞭跨馬涉遠道。
會稽愚婦輕買臣,余亦辭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
李白在這首詩裏,透露出兩項涉及到家庭的事情:一是他的兩個孩子尚小(此指女兒平陽和兒子伯禽),見到久別的父親後高興不已,歡喜地拉著他的衣衫寸步不離;二是對輕視于他的家中婦人很不滿意,並用了漢代名士朱買臣的典故予以斥責。
朱買臣家境貧寒,僅靠以伐薪賣柴爲生。但他自幼酷愛讀書,經常一路肩挑木柴,一邊口中背誦著書文。他的妻子也擔著柴一路跟隨,久而久之便厭煩起來,一再勸止朱買臣不要誦文于道中了。買臣非但不聽,反而越發起勁地誦聲更高,弄得朱妻感到太丟顔面,立時就要分手離去。買臣笑著說:“我會在五十歲時貴而且富,現在也有四十多了。你跟著我再多苦幾年,到我富貴之時,必定回報你的功勞。”朱妻聽後更加憤怒道:“像你這般,到時候只能餓死在山溝裏,怎會有富貴的那天呢?”買臣未能挽留住妻子,只能任她離去。後果然買臣做了會稽太守,上任之時來到吳地界,看見前妻同她現在的丈夫一塊,正低頭恭迎于道邊。買臣便叫停車,讓部屬把他倆弄上後車,一同來到太守府中,並爲之安排好食宿。一月後,這位婦人在羞悔萬分中抑郁地死去了。
李白用此典故,當出自兩方面寓意。一是,因爲自己常年漂泊在外,又無所建樹,這樣沒能得到同居婦人的理解和尊重,還嫌棄他無能;先是劉氏鄙棄離去,後是“魯地一婦人”也多有白眼非言,均屬買臣之妻一類的世俗小人,給自己精神上帶來了極大痛苦,故用典嘲諷之。二是,兩個小孩因前妻所生,故未能得到同居婦人很好的照顧,使自己心感不安,便用典告誡“魯地婦人”:你可要盡心照看好他們,等我做了京官,不會虧待你的!
從李白奉诏進京,到後來被迫“賜金還山”,再開始以開封爲中心地(十載客梁園)的長年漫遊的日子裏,他仍將兩個孩子寄居于山東的兖州原地。在這段漫長歲月裏,他曾經回返過兖州,同孩子們共度過一段“美好時光”,還曾在客居地款待過摯友杜甫。但不久他返回開封後,就同定居于此地的,已故唐代宰相宗楚客的孫女舉行了婚禮,做了宗家的招贅之婿。宗楚客是武則天堂姐的兒子,曾在十年之內幾經起落、三度爲相;並純屬是貪贓枉法、禍國殃民之徒。他最後一次竊取宰相,是因無恥逢迎韋後及武三思而得來的。在後來唐玄宗起兵誅滅韋後陰謀集團的戰鬥中,也將宗楚客一並處死。
雖然無論宗楚客的身前死後,在朝野輿論裏均是聲名狼藉的,但離奇的是李白並不計較這些東西,他仍然自認能有“相門之女”做妻子,就深引爲榮了!不管這家的名聲如何,也不在意做了上門女婿會遭到別人鄙視。這樣不較配偶家風是否有清望,而志在聯姻于高門的擇偶作風,實爲唐代其他漢人文士中所僅見。
既然李白重新組織了“家庭”,又在詩裏所表現同宗夫人感情也不壞,就應當趕緊把孩子們接來身邊,讓他們享受家庭的溫暖,得到學習與成長的正常環境。然而,這足使孩子們歡欣雀躍的日子,竟然一天都沒有到來,只能屬于他們不能成真的美夢!對于這一點,李白深感負疚,也並對偏居鄉野的兒女們牽腸而挂肚。這樣的情緒,時有出現在他的詩歌裏。在友人楊燕與他作別,而要去東魯之地時,這極大地觸動了他的相思之情,並在贈送友人的詩裏寫道:
二子魯門東,別來已經年。因君此中去,不覺淚如泉!
後來李白還單獨寫詩給這姐弟倆,托人帶去東魯,以寄托自己的無盡懷想。這首題爲《寄東魯二稚子》的詩道:
吳地桑葉綠,吳蠶已三眠。我家寄東魯,誰種龜陰田?
春事已不及,江行複茫然。南風吹歸心,飛墮酒樓前。
樓東一株桃,枝葉拂青煙。此樹我所種,別來向三年。
桃今于樓齊,我行尚未旋。嬌女字平陽,折花倚桃邊。
折花不見我,淚下如流泉。小兒名伯禽,與姊亦齊肩。
雙行桃樹下,撫背誰複憐?念此失次第,肝腸日猶煎。
裂素寫遠意,因之汶陽川!
在以上這首詩裏,李白披露了一些他家中的情況。一是有了少許的農田,還有一處酒樓;二是長女平陽當有十三、四歲了,小兒子伯禽也長得跟姐姐差不多高了。李白同這姐弟倆以分別了三年,那種相互的思念之情溢于言表。嬌女思親的淚水,滴落在李白的想象中(折花不見我,淚下如流泉);由于很少同子女住在一起,難以給予他們應有的父愛和關懷,無比愧疚又如何償還?這樣的心情與日俱增地交織在一塊,的確令李白痛心而疾首(雙行桃樹下,撫背複誰憐?念此失次第,肝腸日憂煎)!
李白住在宗府,屬于贅婿身份。宗家的那些深受內地傳統觀念熏染的七姑八姨們,想也不會對他有太多的尊重;而宗夫人呢,也不回接受他前妻的兩個孩子,哪些是表面上願意來哺養他倆。這事兒李白有沒有主動提出過呢?現已無案可查,看來是他感受到了某些始料未及的家庭內的壓力,不方便主動講。或者他提了出來,卻得不到積極的回應,只得怅然作罷。
一個奇怪的現象是,李白與宗夫人新婚不多久,他就匆忙遠遁,浪迹天涯了。爲什麽會是這樣呢?而從表象看,李白跟宗夫人之間,感情上還是挺和諧的。在李白長年累月浪遊于外時,給妻子寫下了不少的相思之詩;又並以妻子的口吻,數次寫下思念于他的詩作(代內贈詩),想象著愛妻時而倚門待歸。這就巧了!爲何李白又偏要遊滯于外,偏不歸家呢?從他倆之間的“往來贈詩”中,有沒有透露出某些個中原因呢?也許細找一下,還是有所發現的。
在李白《秋浦感主人歸燕寄內》詩裏,有此幾句:
豈不戀華屋?終然謝朱簾。我不及此鳥,遠行歲已淹。
寄書道中歎,淚下不能緘!
這裏李白以燕自喻,說自己並非不愛戀華麗的屋宇,如燕子般與妻子時時相擁在愛巢裏,但迫于“宗府”的俗習勢力,只得長年漂泊不歸,我還不如一只年年春歸的燕子。因爲,容不下自己雛燕的巢穴,是不能感受于完整家庭溫暖的!
在李白《自代內贈》詩中,也隱約地說了幾句:
鳴鳳始相得,雄驚雌各飛。遊雲落何山?一往不見歸。
這裏李白以妻子的口吻敘說,他們剛剛鸾鳳和鳴,就“雄驚‘別’雌飛了”;那只雄鳳如遊雲一般,一去再不見歸來。
是什麽難言之事,使得李白孤飛遠走呢?只能是因爲宗府內壁壘森嚴,難以牽就李白之人,更難容留下他的兩個孩子!此間李白的心思,是在想尋找一個相對合適的落腳地。這樣便有了“話語權”,再把他一家人聚合在一起,免除三地相思牽挂之苦。但殘酷的現實,阻止了他這一願望的實現。自李白離開長安後,社會上對他的非議相當之多,主要是嘲笑他無論仕途還是生活上,都已失敗而歸結,這使得李白的進取空間大受擠壓。艱難求索途中,李白不得不以一個“正宗道士”的身影,閃現于世人面前。有位非常同情他的好友,就傳神地描述他駕車訪道中,是“仙藥滿囊,道書盈箧”。
第三章 李白一家的悲慘命運
唐天寶十一年(755年),李白已到了五十五歲。這年安祿山起兵反唐,攻勢甚猛,僅在八個月內,就攻進了西部重地潼關,唐玄宗便倉皇之間逃往成都。此時,李白也上了廬山避難。不久宗夫人爲躲避戰火,也跑到廬山找著了丈夫,兩人終于因戰亂緣由而重新團聚了。遠在東魯的子女們,讓李白擔心起來,魂牽夢繞。恰逢門徒武谔從西部來訪,並十分仗義,表示願意率衆去把孩子們接到廬山。但是,不知出于何種原因阻礙,這一計劃並未實現。
此時宗夫人迷戀上了“道仙之術”,並拜師于奸相李林甫之女李騰空的門下,李白也並贈詩溢美了這兩位相門之女。當過後“天真”的李白,下山隨從永王李璘起兵勤王,轉而妄圖另立中央的陰謀挫敗後,他受此牽連,遭禁在了浔陽(今九江)大獄裏。宗夫人曾經爲營救李白出獄,而不避風險地東告西求;當他遠放夜郎時,宗夫人還同其弟專程前來送別,表現出了對于李白的真摯情誼。
當李白赴夜郎途中遇赦,返回內地後,就不見他再提及到宗夫人了。可能她已經遠離人世;或許是她已遠避紅塵,正行走在深山老林裏的求道訪仙之途中。李白最後生命的歸宿之地,是在安徽的當塗。從史料上得知,陪伴他的親人,除了族叔李陽冰之外,還有兒子伯禽的一家。他的女兒平陽,此時可能已經故去(既嫁而卒)。
在李白逝世五十多年後,他的朋友之子範傳正出任了宣歙觀察使(李白故居地歸其管轄),便也開始了尋訪李白後代的工作。經過三四年間的明查暗訪,終于打聽到了李白的兩位孫女尚在本地。她們均是李白之子伯禽的女兒,成年後恰逢父親病故,後因爲女子身份,按當時政策是分不到官田的,故淪爲庶民;現都在鄉村成了家,嫁給了兩個老實巴交的佃農,更淪爲編戶外的“草野之民”。
範傳正得知李白後人的境況如此淒涼,便即刻派人把她們送來府中了解詳情。這兩位李白孫女來到後,訴出了一肚子的苦水,讓範傳正簡要地記錄在案:
“我們的父親伯禽病逝于貞元八年,死前無有官府身份。我們有一位兄長,但外出了十幾年,一直杳無音信。我們父親在世時只是士人(比平民高一等級)身份,當他死後我們就變成了平民;雖說有一兄長在,但未能給予任何庇護,我們又變爲普天下的窮苦人。我們並非不懂得紡織,但沒有桑園來養蠶;並非不曉得種田自給,但沒有田地讓我們耕作。我們姐妹嫁人從夫,只是爲活命而已。這樣的淒涼慘景,我們不願意禀告縣老爺,就怕辱沒了爺爺李白的聲名。于今被當地官家‘押送’來府,只得忍辱負重地坦誠禀報。”
聽罷此言,範大人也不禁傷心落淚,悲憫之情由然而生。于是他決定利用手中的權力,要讓這兩位李氏改嫁,“跳槽”到有較高身份的士族家門去,這樣就可改變她的悲慘命運。但李白孫女的回答,卻使得範傳正不敢奪其心志:
“既然已在無奈之時做了草民,今若仰仗權勢,迫嫁強婚,求助于高門之下;這雖然活得是滋潤多了,但到死之後,咱們就沒有臉面去見李白爺爺了!”
由于經曆奇特,多種文化在李白心靈撞擊融會,培育出了這樣一位舉世無與類比的奇人。他矯矯不群的身姿,讓衆人驚呼爲“谪仙”;他與衆不同的詩歌,就成了“天仙之詞”。那麽,他的縱任俠、喜浪遊、好高門、做贅婿等行事作風,就使今人不難理解了。李白倚仗“谪仙”的才氣,心懷策士古風,爲要挺身廟堂之上,伸展其指點江山的宏願,並爲此耗盡了他畢生的大部精力。由于文化涵養不同,而引導出思想觀念、倫理訴求上的巨大差異,既是致成李白功業失敗的主要原因,同樣如此,也是致成他子孫後代無所學成,貧困潦倒的重要因素。
對于兩次入贅相門所産生的家庭問題的複雜性及嚴重後果,應當是奇人李白所沒有預料到的。從第一位夫人許氏去世,李白及子女難在妻家容身而移居山東,到李白入贅宗府,又不能將子女接來住在一起;這種結果讓自己孩子們獨居于外,得不到至親的照料,又享受不了良好的教育,以致子孫均無法走上科舉入仕之途,遺棄的兩位孫女也無人照料,最後不得已淪爲了草野農婦。這樣的一種悲劇性結局,從表面上看,有許、宗兩氏府內仍有歧視贅婿現象而致;實質問題上,這是由于兩種不同文化發生的矛盾引出沖突,體現在李白家庭之上了。
我爲李白而歎,更爲他所造成的子女的悲劇而撼!不過最後,我仍然要借引一位智者的名言對李白說:你是殘缺的戰士,不是完美的蒼蠅!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