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限時專遞人(下)
適用於戰場的異能,數量很多,哥達經驗豐富,沒有學過也應該見過,沒有見過也應該聽說過。但眼前這個異能不同,種種跡象表明它應該是個初級異能,然而釋放手法離奇,效果更是驚人……哪來的?
新異能?改進異能?這兩種猜測最合理,可是,這不是無名小輩能做成的事……即便在異能師總會,這都算是功績!
他想到了瑪西亞,但立即又否決了。那傻姑娘連自己都不如,能研究出這種招數?再說暴戾血腥的玩意也不是她的菜……真令人費解。
但不管怎麼說,哥達今天都大開眼界、收穫不小。
荊棘玫瑰這一仗,普通部隊可圈可點,異能層面精彩亮眼。他們把自己的優勢完全揮出來,從頭到尾壓著敵軍,打得巧妙,贏得徹底。
痛快!
哥達對湯森的心態,從鄙視變成了欽佩。半個月的艱辛跋涉,他此刻覺得很值。
感嘆完之後,哥達開始收拾圖紙,剛剛nong完,耳邊就有聽到了一陣馬蹄聲。他轉頭,看到那位殺人最多的黑甲騎士正騎馬往這邊來。
卸下輕視目光後,無論怎麼看,哥達都覺得荊棘玫瑰的人順眼。他也知道自己被現了,於是收起掩飾行蹤的小異能,落落大方的降低高度,接著在百米之外降落。
威風凌凌的飛行獸從浮雲中穿出,巨大的身姿體態令人望之色變。
遠遠近近的人都在觀望,飛行獸出幾聲提醒的鳴叫,調整好姿勢滑翔下來,扁平的身體穩穩的降落在一片草地上。
這時,黑色駿馬已經站到小土山上,距離飛行獸不過百米。
年輕的騎士臉色平靜,目光清亮。在飛行獸降落的時候,他脫下沉重的手套,從頭盔夾層裡掏出根菸叼在嘴裡,搓搓指頭點燃了,很享受的嘬了一口。
剛剛跳下飛行獸的哥達看見這一幕,嘴角不由chou了下——這是個兵痞!
由遠而近的急促馬蹄聲戛然而止,十個黑甲騎士停在兵痞身邊,戒備意味十足。哥達毫不介意,他把文件袋往胳肢窩裡一夾,健步走向對方,人高腿長,很快就走到山下了。
“異能師安道爾分會信使,哥達?西頓!攜帶休斯分會長親筆信,要面呈湯森?奎爾薩!”
“搞半天是個送快遞的。”兵痞吐了個煙圈,然後輕描淡寫的彈彈菸灰:“拿來瞧瞧。”
一個黑甲騎士御馬下來,俯身從哥達手裡取走信件,最後送到兵痞手裡。
兵痞心不在焉的接過信,斜眼看看信封上的小徽記,還對著太陽照了照。然後才劃開信封,扯出裡面的信紙——哥達看見後心裡一涼,他就是湯森?奎爾薩?荊棘玫瑰的大領?
不會吧!就他這幅德行也能當大領?
哥達的想像裡,能玩出精細戰術的人不可能這麼年輕,也不會是一副吊兒郎當的做派。他應該是個年紀四十歲左右,嚴肅深沉的腹黑男才對,他叔叔那樣造型的只算湊合。
可眼前這人……哥達乾脆扭過頭不去看他。
土山上面,在確定信封的徽記、隱藏的暗號沒錯後,湯森才抖開信紙開始看。
休斯大叔的筆跡,這筆好字甩了湯森至少八條街,而且冷面大叔第一句話,就是說他字寫得太爛,已經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
湯森癟癟嘴,很不以為然。
衙內很擅長為自己開脫,他立刻就覺得冷面大叔看問題很片面——除了簽名外,自己能寫好的字還有不少,比如“同意”、“駁回”、“滾來見我”這些字句就可以寫得風飛鳳舞嘛。還有啊,畫圈這種事自己也很拿手。
找夠了理由,湯森才笑著繼續看信。
整封信的內容很簡短,大叔先說這次的戰爭蹊蹺,上面的上面沒話,如何處置要隨機應變。然後說送信這人是自己的弟子,應該能幫上湯森的幫……能幫得上忙?哪方面的忙?這話說的真是沒頭沒腦啊。
湯森不禁抬眼打量信使。
身材高大的信使已經漫步到土山側面,他兩腿並起、背對湯森,正遙望遠處的部隊。湯森注意到他腰身挺直,兩片肩胛骨的間距很小——這是一種軍官站姿,他肯定已經養成習慣了。
其實信使走過來的時候,湯森就在他身上看到很多熟悉的東西,雖然他穿著異能師常服,可那種穩健威猛的步伐,只有敬業且專業的軍人才能走出來。轉身和夾文件的動作都印證了這點……
看,他現在兩手放在腰側,這可不是因為腰酸,他在下意識的找武裝帶。在湯森的遠古記憶中,信使這種軍姿被戲稱為普魯士學院風,有勇武、高傲、敬業的寓意。
湯森自己這種姿態叫波西米亞風,什麼意思呢,就是對比強烈、隨心所yù、混搭1uan來、出場前你肯定猜不到……不過湯森現在要變化風格了,因為荊棘玫瑰缺人啊啊啊啊!
單憑這個站姿,湯森就要定這傢伙了!
“哥達?西頓先生,一路遠來,真是辛苦。”湯森臉上露出點笑容:“我是湯森?奎爾薩,信件已經收到,需要jiao付哥達先生憑證嗎?”
“不用。”哥達正在觀察騎兵搜索戰地,沒注意湯森套近乎:“那老頭沒說,我也沒問。”
“那老頭?”湯森微微一驚:“你叫休斯大叔、你的導師——老頭?”
“想揭的話自便。”哥達同學看得目不轉睛:“如果不知地址,我可以告訴你。”
“我了個去,你脾氣夠臭啊。”湯色心中暗喜,這種xìng格的軍人其實很好打jiao道,比異能師爽快多了:“別說我沒提醒你,你口中所謂的老頭,已經把你賣給我了。”
哥達轉身,用冷淡的目光看著湯森,好半天之後才說:“暫時的。”
“哈哈哈哈哈!管他暫時不暫時,見面就是緣分!”湯森暢快的笑了一通:“既然要在一個鍋裡吃飯,以後就是自己人了!別跟我這麼見外——去找匹馬給哥達。”
不知道為什麼,哥達的嘴角又開始netbsp;“你喜歡看部隊?放心,以後讓你看個夠。”湯森毫不在意對方的小動作:“不過現在可沒這功夫,你跟我回營,有些話要問你。”
“一定不是他指揮的,衝陣的人裡也肯定沒有他……”哥達盯著湯森驕狂的背影,心裡反覆默念:“這種看了就想揍一頓的人,怎麼能是領呢?一定另有其人!”
“哥達先生。”輕靈的女聲在哥達耳邊響起,他回頭,看見一位黑甲騎士正對自己俯身,把一根韁繩遞過來——黑色盔甲上留有幾絲劃痕,還有一點血滴,明顯屬於剛才衝陣的人。
黑甲騎士裡居然有女的?!
“謝謝。”哥達目光沉穩:“請問小姐,你是幾級異能師?”
“哥達先生,我還不是異能師。”重甲騎士的頭盔搖動幾下,帶著少女的羞澀:“我叫妮莉雅,還是中級學徒啦。”
“那麼……”哥達看看其他幾位重甲騎士,感覺有點不妙:“這幾位是?”
“都是學徒。”妮莉雅的頭盔向上昂:“我們十個人,都是湯森導師的學徒哦。”
“學徒?”哥達愣住了,居然只是學徒,那混蛋帶著十個學徒衝陣還贏了!
“是啊,我們都是剛剛學會的異能。”妮莉雅不知道這話會嚴重打擊哥達:“導師說,要帶著我們一路打下去,爭取拿到更豐富的使用經驗。”
“剛剛學會的……”哥達臉上的鎮靜,徹底崩塌。
哥達走進領大帳的時候,整個人都恢復到滿血滿狀態。
毫無疑問,哥達是個厲害角色,出身好,能力強。因為家教森嚴,所以此君驕傲內斂,行事頗為低調。在與少女學徒對話時,他遭受連串打擊,可心中那股不服輸的勁也被喚醒了。
這股不服輸的勁,當然是針對湯森!
如果湯森在某方面很厲害,哥達肯定不會在意;如果湯森在戰爭異能兩頭都很厲害,哥達也不會嫉妒;就算湯森如此強大年紀還比自己小,哥達也能以平常心對待……因為哥達明白,這世上總會有人強過自己、而且會在自己面前出現。
與其羨慕嫉妒恨,還不如做個朋友。
關鍵是湯森的態度,他太吊兒郎當了。異能與戰爭這兩件事,人們必須嚴肅對待、刻苦學習!湯森這種態度,等若是嘲笑那些下苦功的人,極其可惡!
不過哥達也有點納悶,因為他平時很冷靜,就算面前的人再怎麼可惡,他最多腹誹幾句,絕對不會表現在臉上。但湯森這混蛋不同,他總能犯哥達的忌諱,而且一犯一個准。
湯森進了大帳,先耍個霸王卸甲,然後坐在主位上雙眼微眯、指頭1uan敲。
湯森熟悉的行當和職業有很多,但最熟悉的人群,肯定還是軍人。所以在跟哥達見面時,他一眼就看出對方的屬xìng。
哥達這傢伙是很少見的軍人,優點與缺點都很突出。
優點不用去想了,因為哥達是休斯大叔推薦的弟子。信上白紙黑字的寫著,他剛剛通過三級異能師晉陞考試,成績優良。
另外,哥達家裡代代領軍,本人也熱愛軍事,安道爾聯盟軍校畢業時是第一名,畢業後親自指揮過七次聯隊級的戰鬥,全勝的戰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