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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愛而非(定稿版)》第6章
06

他真的很熱愛足球,而我不一樣。對我來說足球的意義就是洛予辰,沒了洛予辰,足球之於我,什麼也不是。我只是為了追著他跑,能在球場的後方看著他向前奔馳充滿活力和陽光的影子。我只是為了聽那一句,有你在後面我很放心。

我斷了他最好的夢想,我佔著他的愧疚,沒有能夠在那個時候挺身而出告訴他,堅持下去。沒有我的球場你仍然可以飛得很高很遠。

無數一次地憎惡過自己的卑鄙。

不過因果循環,必有報應,上天哪會讓我這等人逍遙,我很快地得到了相應的懲罰。

如果不是我藉著受傷,趁機霸佔洛予辰的溫柔執意在醫院逗留那麼久,我們就不會在那裡遇到夏明修。

那天我還不能走,他推著我在醫院的草地上散步,陽光非常燦爛。

我像個八哥一般一刻不停地叨叨些有的沒有的,他肯定都沒有認真聽,我也不在意,只是突然發現他慢了下來,強烈地感覺到他過度的心不在焉後順著他愣神的視線望過去。

那一天夏明修穿著傻傻的條紋病號裝,睡在一把白色的椅子上,就像以後每一次見到他一樣超然脫俗,陽光把他當時還是黑色的頭髮染成栗色,讓他整個人散發著一種天然的淡淡光暈,他熟睡著彷彿天使一般,那樣的蒼白透明,彷彿一碰即碎。

男人的直覺也是可怕的,我在第一眼看到夏明修的時候,第一眼看到洛予辰看他的眼神的時候,就隱約猜到了最終這個令我灰心喪氣的結果。

誰能想到愛神丘比特拿著他的小弓在一個醫院裡轉悠,然後看到沒有資格被他射中卻弄巧成拙成了紅娘的我,一定從心裡笑死了。

有些緣分類的東西,不是你的,就是求不得。

我把視線從醫院的照片上移開,又看了一張,是摩天輪,新年的夜裡。

他那時已經褪去了少年的青澀,戴上了銀色的十字架,英逸冷漠,俊美逼人。

他的生日是聖誕節,那年他十八歲,是剛剛出道卻驚艷四座急速躥紅的歌星。

他長得那麼帥,在路上被星探要死要活地拖住也算是情理之中,相較而言,其實那一年對我來說,才是天翻地覆的巨變。

我,這個普普通通的我,這個娘早死沒有爹,在舅舅家過著寄人籬下不算寒酸卻也不算快樂的日子的從來沒想過能飛黃騰達的人,突然憑空冒出來一個哥哥。

經他們千般舉證,萬般說明,我突然明白了為什麼我從小到大就沒有父親,於是搖身一變成了某巨頭娛樂公司總裁的私生子,現在老頭子駕崩了,腦子進了水要把他旗下一半的公司股權留給我這個他一面都沒有見過的兒子,更不正常的是他離了婚正牌夫人的親生兒子,我的半個哥哥,不僅不學古代王爺們謀權篡位更改遺詔的把戲,反而從一開始就非常善良地對我特別好。

於是我突然有了錢,有了公司,有了個哥哥。

如此一來,洛予辰成了藝人,而我則成了能主宰他生殺大權的人。

我哪可能去害洛予辰,我捧他還來不及呢。他當時已經和夏明修在一起了,跟我的關係也疏遠起來。他不是會因為我成了總裁就會來和我拉關係為自己的前途求我的人,但意外的是他來求我了。

他請我提拔夏明修。

夏明修長得自然是非常俊秀,但是這個世界上長得好的人多了去了,公司基本是想捧紅誰捧紅誰,不是非夏明修甚至不是非洛予辰就不行。我們都很清楚這一點。

於是我開出的交換條件是要他和我在一起,十年。他答應了。

他並沒有我想像中的驚訝,好像早就知道我愛他,此次前來也是做好了犧牲自己的準備的,為了那個夏明修。

我說:「十年,你和我在一起,每天要吃我煮的飯,喝我泡的茶煮的牛奶,每天要親我一次,不准隨便跟別人亂跑,晚上十二點之前要回家,晚上睡覺的時候我可以准你開著檯燈浪費電。」

我其實只是說了過癮的,說的只是我想像中的人生,我沒有想到洛予辰可以為夏明修犧牲到這種地步。

結果他說:「好。」

連個猶豫和躊躇都沒有,就好像我說今天晚上我們去吃壽司吧他說好一樣輕鬆而不經意。

我雖然非常沮喪,總算還是像中了一百萬一樣幸運地得到了我想要的。

之後我們就做了十年的情人。

飄在洛予辰身邊有了幾天的日子,有時很驚訝地能看到一個完全不曾熟悉的他。

他工作的時候一直都是一個樣子,我原來躲在角落裡看著他的時候他也是這樣,明明置身於眾人當中,又彷彿超脫世外,眼神不知道飄到哪裡,思想可能更是神遊天外。

他永遠難以捉摸難以理解。

我離開了,他應該心裡還是很竊喜的,結果也沒有看到什麼特別的大喜大悲。

他曾經是個相當喜怒形於色的人。高興的時候,週身都充滿陽光,沮喪的時候,一朵烏雲就在頭上飄蕩那樣的明顯。

如果不是我逼他一直和我在一起,他也不會開始變得死氣沈沈。

夏明修真的收拾著開始搬進來,他的東西一點點在房子裡多了起來。

他在門口看到那個裝著洛予辰挑出來準備扔掉的照片的箱子,就多管閒事地抱到洛予辰面前。

他好像很喜歡踩洛予辰的雷區,居然昂著頭說:「洛予辰,你連這個都不能留下麼?」

我知道夏明修這次觸到的不是一般的雷管,是魚雷。不過轉念一想夏明修雖然迷糊,也不至於笨,什麼是雷他自己也該知道,他敢去觸雷自然是有一定的資本,哪像我,在洛予辰面前比較卑微,只好從來都是努力避著洛予辰的鋒芒。

因為相當尖銳,刺著人非常疼。這點上,洛予辰大概是看夏明修皮膚比我嫩很多,所以才一直沒忍心隨隨便便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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