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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娘腔》第3章
第三章

  邵群無論是眼神還是語氣,都太過誠懇,以至於李程秀聽了反而更加侷促,甚至有些不好意思。

  他當年確實相當恨邵群,如果不是他,他今天就不會窩在一個酒店裡當廚子。他應該能考上好的高中,好的大學,會有完全不一樣的人生。可是時隔十四五年了,很多東西他都有了更通透的認識,也開始相信命運,邵群之於他,已經是一個遙遠的模糊的印象,就像他不會去恨小時候總搶他糖的小孩一樣,他早就對於這個人,快沒有記憶了。

  在那樣認真懇切目光下,李程秀露出了一個淺淺的笑容,他覺得從那天見到邵群到現在,一直堵在心裡的硬疙瘩漸漸消融了,他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於是第一次對著邵群,清晰而毫不遲疑的說,「沒關係。」

  邵群看著他的眼神,異常的明亮,看的李程秀都有些不自在了,他才撇開頭。

  樣式精美的點心很快一樣一樣擺了上來,邵群熱情的招呼他吃東西。

  李程秀食量不大,晚飯也剛吃過,不太有胃口,就隨便夾了幾樣。

  邵群邊吃邊問他這些年的情況。

  李程秀就輕描淡寫的說,退學之後就去打工了,後來說深圳有很多打工的機會,就來了。

  邵群點點頭,沉默了片刻,說,「那件事之後,我家裡把我送英國去了,等我再回來,去找過你,但是已經找不到了。」

  李程秀想到那時候的艱難和窘迫,胸中就憋悶不已,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就哦了一聲。

  邵群放下筷子,再一次重申,「能再見到你,我真的很高興。」

  很多年沒有人對李程秀表示過殷切或好感了。他習慣了或被厭惡或被忽略,有一個人能因為見到他而高興,哪怕可能只是客套話,對他來說也是有些受寵若驚的。邵群的優越和光鮮,突然也變得不那麼讓他排斥,李程秀心情好了很多,就慢慢的一字一句的說,「謝謝你。」

  「我才要謝謝你,願意幫我這個忙。」

  李程秀想起他們要談的「正事」,就問,「派對,要怎麼做,我沒有經驗。」

  「沒關係,你不用有負擔,具體的事有具體的人操作,你只要負責定菜單,要採購的東西,然後提前做些準備,當天把菜準備好就夠了,跟你平時在酒店做的相去不遠。」

  李程秀聽得這話安心不少。他沒做過類似的工作,只有以前酒店接待會議團的時候,可能有可以借鑑的地方,但他還是怕搞砸了,以後在酒店的日子,就更難過了。

  邵群就給他大致講了講會來多少人,菜色主要的口味,一定要有的幾樣特色菜,等等,李程秀認真的聽著。

  最後邵群說過兩天帶他見這次派對的負責人,到時候他們一起著重商量。

  一頓飯吃下來,李程秀終於打消了在邵群面前的那份侷促緊張,說話也越來越順暢完整。

  邵群忍了又忍,還是問道,「你以前說話不是這樣的,為什麼……」

  李程秀愣了一下,本來剛縷順了的舌頭彷彿又打了結。

  在認識邵群之前,他就已經很沉默寡言,退學之後,變得更加自閉,最高的記錄是整整一個月沒和任何人說過一句話。

  他小時候總和女孩子玩兒在一起,等到長大到能分辨男女有別時,他的整個人,從行為動作到處事方式到說話的語氣,已經在男孩子中顯得怪異另類,因此總是被嘲笑,他為了避免被人發現,只能用沉默掩飾。

  越不說話就越不說話。

  本來倆人聊得順暢,李程秀一時有些忘形,邵群這一句提醒,彷彿一下子把他打回了原形。

  邵群也覺得挺尷尬,「我只是隨便問問。」

  李程秀低垂著眼睛,點了點頭。

  「不過你變化不大,還是以前的樣子。」

  李程秀坐直了身子,下意識的把身體和他拉開距離。

  「你也,變化不大。」

  邵群勾著嘴角一笑,「你知道嗎,那天我見到你後,我跟大厲他們說了,你還記得大厲他們嗎?」

  李程秀身子一抖,臉色變得更加蒼白。

  邵群還自顧自的說著,「他們都挺高興的,很想見見你。大厲和阿文在北京呢,小升在上海,本來我一直邀請他們來參加派對,他們都說忙沒空,結果一聽說你在,都說一定來,你看看,你面子比我還……」

  「不要。」李程秀小聲說。

  「什麼?」

  「不要。」李程秀抖著聲音說。

  他連邵群這個人都不想見,更別說他的那些朋友了,他不明白見到他,究竟有什麼可讓他們高興的。

  當年把他當畜生一樣耍,如今若無其事的跟他道個歉,他們就成了多年不見的舊同窗了嗎?他們有要好到可以坦言歡笑的程度?

  當年的事,總可以歸結一句年幼無知,所以他早就不在意了,如果不是邵群的出現,應該說他早就不記得了。

  可是這群人如今要再次集體出現在他面前,就像多年前一起追著他咬過的狗,哪怕那群狗已經長大了不咬人了,他還是心有餘悸,還是止不住的厭惡。

  邵群沉默的看著他,突然抬手摸了摸他的頭髮,柔聲道,「你不想見,我就不讓他們來。」

  李程秀身體如遭雷擊,猛地一震,嘩的從椅子上站了起來。

  他許久不曾和任何人有過身體的接觸,此時竟有種慌不擇路,想破門而出的衝動。

  邵群尷尬的收回手,眼中閃過一絲異樣,轉瞬即逝,他也跟著站了起來,道,「你吃飽了?那我送你回家吧。」

  李程秀點了點頭,拎起旁邊椅子上的塑料袋,安靜的跟在邵群身後。

  邵群一回身,就看見他低著頭,像女人一樣把袋子抱在懷裡,慢騰騰的走在他身後,他皺了皺眉,快走了幾步,穿過茶樓大堂的時候,跟他拉開了一段距離。

  兩人在路上有一搭每一搭的聊了幾句,邵群按照李程秀說的地址把人送到地兒,透過車窗看著外面那棟破舊的老式公寓,「你就住在這種地方?」

  語氣裡面甚至是帶著驚訝的。

  李程秀臉上有些發燙,他很想告訴他,有很多人都會住在這種地方,又覺得跟他這樣的人多說無益,就說,「謝謝,送我回來,我走了。」

  邵群點了點頭,把車門鎖給他打開。

  李程秀正要打開車門下車,邵群突然叫住他。

  「程秀,你下次休息是什麼時候?」

  「下星期三。」

  邵群搖搖頭,「下星期三太晚了,你這個星期六請一天假吧。」

  李程秀一愣,心裡頓時有幾分不舒服,「不能請假。」

  「有什麼不能請假的,酒店也不是沒了你不行。」

  李程秀依然搖著頭,「不能請假。」請一天假就拿不到獎金,他憑什麼為了他一句話就得請假。

  邵群臉上終於露出幾分不耐,扒了下頭髮,道,「如果你擔心你們老闆,我會跟他打招呼的,就這麼定了吧,要是等到下星期三,時間太緊迫了,我希望我辦的PARTY能讓人挑不出瑕疵,也希望你能配合我的工作,這不也是你們老闆要求的嗎。」

  李程秀啞口無言,看著邵群跟他揮手再見,然後升上車窗,一腳油門車就飛馳了出去,彷彿多留一秒都難受。

  李程秀依舊抱著他明天的早飯,吭哧吭哧的摸著漆黑的樓道上樓。

  每次走這個樓梯,他都挺害怕的。樓道里的燈泡壞了,常年沒人修,樓梯又窄又陡,晚上必須摸著牆前進,可是牆面上坑坑窪窪凹凸不平,白天他經常看到很多污穢的東西附著在上面,每次摸黑上樓對他來說都是一次提心吊膽的經歷。

  回到自己的屋裡打開燈的一瞬間,他渾身都被汗打濕,整個人虛脫一般躺倒在床上。

  沒有光亮的樓梯間,前後看不到頭的黑暗,死一般寂靜的校園,他哭著喊著放他出去,聲音迴蕩在空蕩的大樓裡,更顯得陰森可怖。

  這個遙遠的噩夢因為邵群的出現,而愈見清晰起來。

  李程秀其實是姓李的。

  學校裡很少有人知道這一點。

  「程」是他的母性,可能從一開始,老師就叫他程秀,所以所有人都以為他叫程秀。

  這個學校根本不會有人在乎李程秀到底姓什麼或者名字怎麼寫,儘管從初中部到高中部,所有人都認識他。

  但凡學生們提到他,都是用所有人都公認的他的形象的綽號,「娘娘腔」。

  所有人在求學生涯中,都一定遇到過這樣的人。

  他們雖然橫看豎看都是男的,但某些動作,語調,為人處世的方式,就是讓人覺得女氣。

  李程秀就是這樣的人,無論是動作,語調,還是為人處世的方式,都很不男人。

  李程秀其實長得不難看,皮膚白嫩,眉眼周正,輪廓清晰,成績也很好,要是不是那樣一種感覺的人,他肯定會有女孩子喜歡的。

  就算他是娘娘腔,只要人豁達開朗,除了第一印象讓人不舒服,認真相處,大部分人還是會接受他的。

  但是他實在讓所有人都接受不了。因為他總是渾身散發著讓人忍無可忍的味道。不是濃烈的酒臭,就是廚房裡油膩的飯菜味,或者混合,整個學期都不見他換過幾次衣服,連定力修養極好的老教師碰到他都忍不住要皺眉繞道。

  跟人說話也總是陰沉沉的,十三四歲的半大小子比女孩子還瘦,走路輕飄飄的總是低垂著腦袋,一付軟弱窩囊的喪氣樣子,讓人看著就心煩。

  據說他小時候是沒有這麼糟糕的,家裡雖然不寬裕,人也一樣瘦小,但是穿戴還是干淨的,也沒有一副見鬼的營養不良的樣子。後來據說他爸跟別的女人跑了,除了留了個破房子外把所有的錢都捲走了,他媽就天天酗酒,也不怎麼管他了。

  能上全市最好的重點中學,也是因為自己努力,他據說是他們縣少數幾個考上這個學校的人,於是縣裡就給出了錢供他,不然像這種隨便一抓都是高官或富商子弟的學校裡,哪裡是他能進得來的。

  他的身世什麼的,在學校都不是秘密,全是大家課間課後的談資,偶爾有那麼幾個同情他的,只要一看到他的樣子,就都搖頭了。

  他那麼一個人,什麼都低眉順眼的不爭辯,被人嘲諷的話即使臉憋得通紅也一聲不吭,被人推推搡搡的話也只是顫抖著肩膀低著頭快步走開,這麼軟弱好欺負的人,只能讓那些被慣壞了的孩子變本加厲的把他當充氣娃娃,肆意的發洩著他們年輕的傲慢和頑劣。

  每當下課的時候,李程秀總是第一個衝出教室的。

  一般不會有人跟他搶道,大家只要看到他,都會誇張的捏著鼻子自動退開好幾步。

  他已經習慣這樣那樣的蔑視輕賤,年幼的自尊心,還來不及成形,就被敲打的粉碎,於是漸漸也就麻木了。

  自從他爸離開後,這三年多以來的生活軌跡,如果描繪成圖的話,就是一個三角形。

  家,飯館,學校。

  每兩地之間的距離,都要坐近一個小時的公車。

  每天坐公車的時候,是他一天中最輕鬆的時刻,他可以只是坐著,不用幹活,這時候他都會想很多。

  家裡的那套在老城區的四十五平米的房子,是他媽唯一僅有的財產。其他的開銷,都是他用除上課學習以外的所有時間在一個遠親家開的餐館裡打工掙來的,勉強能維持最低的生活保障。

  現在比起以前的話,還要再難一些。

  以前他媽清醒的時候,還會去賣菜,每天都多少能拿點錢回來,但是常年酗酒,身體早就完了,神智清醒的時候也越來越少。醉的時候更不用說,摔東西打人是常事,家裡除了電燈就沒有電器了,都被她砸壞了,也就沒錢再買,倒也省電。唯一慶幸的是現在自己長大了,刷完掃地的話兒他可以少幹一些,跟著師傅學了幾年,現在能有機會炒上幾個菜,所以工資就比以前高了些。

  生活就這麼維持著。

  那時候他唯一能安慰自己的方式,就是幻想自己的未來。

  他想他好好讀書,縣裡面答應如果他能考上省重點高中的話,還出錢供他,上了重點高中,藉著努力,就能上好的大學,畢業了就能找到好的工作,最好在陌生的城市,沒有人認識他,他就可以開始新的生活,他的人生就會從此改變。

  晚上回到家的時候,已經十點多了。

  家裡照樣是黑燈瞎火的,他摸著樓梯走上二樓,一碰門把,居然門又沒關。

  這都好幾次了,反正他家裡也沒什麼東西是值得偷的。

  一進門就踩到什麼東西狠狠滑出一大步,還好扶穩了門框,要不肯定得趴地上了,接著月光一看,又是一地的那種半透明的塑料袋,還躺著不少液體。

  這是他媽經常喝的酒,他記得去年上化學課的時候老師還講到很多這種廉價的袋裝酒裡面有工業酒精,他回家跟他媽說,莫名其妙就被甩了幾個耳光,從此再也不敢提。

  他摸著牆找到電燈的拉繩,屋子亮起來的一瞬間,就聽到一聲含糊不清的咒罵。

  嘆了口氣,他走過去扶起地上又喝的爛醉的中年女人,吃力的把人扶到床上,蓋好被子。

  他媽清醒的時候對他還可以,他所覺得的可以就是幾乎把他當空氣,但是至少不會打罵,而且會給他做飯吃。

  可惜現在她清醒的時候越來越少,嘴裡不停的嘟囔著不滿和怨恨,這些他早聽慣了。

  料理好他媽之後,就開始收拾房間的一片狼藉。

  他從前的家總是很乾淨,他媽其實是個能幹的女人,而且很好面子,看不得家裡有一點不順眼的地方,會跪在地上擦地板,所以他從小的衛生習慣也很好。

  他也不想每天一身臭味的去上學,可是水費太貴,澡是不能天天洗的,穿得下的衣服就那麼兩三件,還都是餐館裡的人送的,天天洗換也不現實。

  開始周圍同學和老師的那種眼神,真的刺傷了他,後來也居然麻木了,就想著以後賺了錢,就可以把自己弄得乾淨些,也就可以交到朋友了,現在……能吃飽穿暖就不錯了。

  李程秀唯一的指望,就是未來,能夠支撐他一天二十四小時休息時間加起來不到五小時玩命一樣的輪軸轉的動力,還是未來,他想著他努力,他拚命,就會有完全不一樣的,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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