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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天生膽小》第15章
15•不辭而別

  范傑每日裡挑著菜去市里賣,方景和周凱兩人也是四處亂竄,不知道幹嘛去了。范國起嘴上不說,只是仿若洞穿一切的眼神令范傑發毛。

  家裡三個大男人加一隻肉食動物,范傑感覺壓力大,努力賺錢才是正道,范勝利那一家的事他也想好了,他惹不起,帶著老叔躲一邊去。他不信李秀珍會跑去B市鬧,他可記得范強在前輩子是留在B市工作,還娶了個條件很好的老婆,小日子過的不錯。

  這日范傑賣完了菜回家,扣下一部分錢交給范國起,他半路上偷偷塞進去的菜不敢在交給范國起了,就怕范國起問些他沒辦法回答的問題。

  范國起接過錢也沒問,只是說:“飯飯,你想去B市念書?我托人打聽了,那邊好學校不少呢,就是分特別高,叔一輩子沒去過大城市,你要真能考上了叔也去開開眼界!我家飯飯能耐著呢!”

  范傑乾笑著,扭頭拉住剛進門的方景往屋裡拽。

  周凱冷笑:“喲,這麼親熱啊,知道巴結巴結了,晚上燉豬蹄吃!”

  還學會點菜了?范傑氣得牙癢癢,這些天紅肉白肉變著法得喂,每天連花樣都不帶重複的,神馬粉蒸肉、蔥爆牛肉、清蒸魚,燉雞。葷湯喝油膩了改清湯,他一南方人硬被方景逼著做酸菜白肉,川丸子。還點菜!他養豬養肥了還能吃肉呢,這兩位大少爺簡直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范傑看了眼正在喂雞的范國起,將兩人拉到自己屋裡,漲紅了臉支支吾吾地問:“我那成績,考B市的大學很困難嗎?”

  周凱瞪眼:“就你……一本二本無望,三本都夠嗆,考個大專的話家裡要有那個條件,去B市念大專……”瞅瞅這小破平房,頭搖成撥浪鼓。

  方景只是看著范傑,全國大學那麼多,就是這座城市裡也有不少,范傑怎麼就跟B市的大學較勁了呢?

  范傑端了兩碗冰糖蓮子湯,裡面放了乾掉的茉莉花,討好地送到兩人手上:“我知道B市開銷大,我那成績很夠嗆嗎?一點希望都沒有?”

  周凱咬著湯匙不鬆嘴,將自己那碗護著嚴嚴實實的,離著方景老遠才坐著吃。

  方景將東西吃完才問:“你為什麼想去B市的學校?”

  范傑:“……”

  他上輩子就想考B市的大學,B市里酒店多,有全國著名的大酒店,那有名的藥膳坊幾百年不倒呢。

  他前世的夢想就是開一家自己的藥膳鋪子,他想去學手藝。一般廚師學校裡教的都是市面上的創新菜色,自己回去開個沒有特色的店子,只為討口飯吃,他不想那樣活。別說他不地道,他也算看出來了,范勝利好面子,不管怎樣,他們日後不會在有接觸,而李秀珍就是個沒臉沒皮的,他去B市落腳也有自己的考量。

  方景聽范傑說是想去學廚師,不由看了看范傑,小臉白皙,身體清瘦,小細胳膊去炒菜,能掂起大鍋麼?

  “學廚師其實也不一定要考大學,現在也沒有廚師的專門學校,不認文憑只認手藝!”周凱將碗放在一邊,舔舔嘴:“再來一碗,哥哥我給你指條明路。”

  “我想開藥膳店,和一般的小飯館不一樣。”日後人們注重養生,不是老話說吃藥不如吃藥膳,是藥還有三分毒呢。

  方景點點頭,“行行出狀元麼,不過你要是不想念了也要和你叔好好談談。”

  “我沒說不念書,只是B市的酒店多,廚師手上都有真功夫,我想一邊念書一邊學。知識改變命運,求職需要文憑,賺錢才是各憑本事……”

  方景第一次說不出話來,這小孩子看著年紀輕輕的,又沒見過世面,怎麼一套一套的?混不出名堂有文憑去求職,倒是個好退路,只是總覺著范傑不會只有這種打算。

  周凱抹著嘴:“油嘴滑舌的,你長得一副憨蠢愚的相貌,嘴皮子到利索了。”

  方景看了看周凱,那眼神看著周凱心裡發毛,一揮手:“得得得,我回去幫你打聽打聽,你那個分……真他媽丟人呢,我可開不了口。方景當年可是全國的狀元,你……”

  “凱子。”方景咳嗽了一聲。

  周凱不做聲了,閉著眼,舔舔嘴巴,等著吃晚飯呢。看著毛團子也進來了,連忙捂著鼻子,他對那身皮毛過敏。

  方景:“你那科最差?”

  范傑很認真的想了想:“我比文科生的理科好,比理科生的語文外語好。”總之就是中不溜秋不拔尖。

  周凱氣得臉都扭曲了,“甭給老子耍嘴皮子,卷子拿出來見真章。”

  ……

  范傑被兩人罵了個狗血淋頭之後縮了脖子,這方景看著挺斯文的,怎麼罵人的時候這麼不留情面,他白燉了豬蹄,他應該燉豬頭肉,吃那補哪,應該給兩人補補嘴皮子。

  “外語是拿分的科目,你竟然能考成這樣,我很懷疑你是不是外星人?你有腦子嗎?死記硬背的語文政治你都可以考出來,外語呢?你還理科?你數學分被狗吃了?物理……”

  范傑翻著白眼:“物理就是沒有道理,我學了幹嘛?化學化學,一直在反應,我跟不上它變化的速度……”

  方景氣結,扔下試卷:“你改文科吧。”

  ……………………

  年初八,各單位都開始上班,范傑一早和范國起兩人推著小車出去賣早點,他們也不打算做長了,就趕著人多的大單位門口擺攤子,那時候還沒有街道管理人員,大家看著攤子乾淨衛生,紅薯面窩頂餓,裹著豆粉面炸的焦黃酥脆,紅薯甜滋滋的,大白包子各個有飯碗那麼大,咬一口肉汁滿口留香,熱乎。

  茉莉花的糖稀飯,白米稀飯配小醃菜,味道酸辣爽口!一些人還問他們是不是固定擺攤了?

  這些個沿賣早點的人都是外地打工或者家住市郊的,講究過了十五才出攤,偌大一條街道就只有這麼一家賣早點的,手藝差也能湊合,但手藝做到這種地步那可就是客源滾滾了。

  方景前天晚上就說兩個人太少,而且賣早點要有凳子椅子,不如多找個人幫把手。范傑也想著這樣挺好,請了三子來幫忙,一天十塊錢。

  這一早上的,三子也忙得滿頭大汗,笑得嘴都何不攏了。

  范傑:“三子哥,你在家幫忙也是幫,不如等我開學了,幫我叔叔出攤子怎麼樣?要是你早上有事,咱就不做早點了,不耽誤你早上去地裡。”

  三子念完初中就不念了,家裡還有幾畝地,閑了跟著一幫小青年到處亂逛,三子家父母本就不放心,三子回家說了,夫妻兩個當天晚上就去范國起家道了謝,一個月能賺到300元,那可是比捧鐵飯碗的還要好。

  范傑估摸著年都要過完了,方景是不是該走了?誰知方景和周凱真的走了,年初十哪天,范傑收了攤子回家琢磨著給方景和周凱做點好吃的,這兩人整天不見人影,也不知什麼,身上錢夠不夠用。

  誰知他和范國起做了一桌子菜等到天黑也沒見人影,毛團子趴在院門口,趴了一夜也沒等到那兩個跟它搶肉吃的傢伙回來。

  范國起和范傑擔心的一夜都沒睡好,范傑擔心的是方景若出了事自己是不是也快完蛋了?范國起則是覺得自己咋沒多給那兩孩子點錢,若遇上事了也有點錢防身啊!

  第二天一大早叔侄兩人頂著黑眼圈出攤子,三子一見樂了:“喲,咋地啊,叔您家一晚上都去逮耗子了?”

  范國起:“瞎說什麼,小方和小周昨夜沒回來。也不知道是不是出事了。兩外地小子,人生地不熟的,這要有個萬一……”

  三子瞪大了眼,顯然不同意范國起的觀點:“叔,您擔心那兩小子出事啊,您不如擔心他們在外面惹事,姓方的那小子有兩下子,嘿,上次差點沒弄折了殺豬的胳膊,放心,人家是城裡人不會來這邊就是圖個新鮮,住膩味了就回去了唄。”

  范國起搖著頭:“小方那人很有禮貌,要走也會打招呼的。”

  范傑也點了點頭,別看周凱咋咋呼呼的,也看的出家教不錯,方景更別提了,吃飯都不發出聲音。

  三子想了想,壓低了聲音:“叔,您家少錢了麼!”

  范國起瞪起了眼:“別放屁!收拾碗去……”

  方景和周凱這麼一走,范傑覺著有些不自在,房間顯得空蕩蕩的,書本上勾出的重點旁,那人的字跡端端正正,范傑趴在桌子上,默默盯著書本,他沒出事,就說明那人也沒事?

  …………………………

  過了年十三,范傑也去學校報導,叔叔把早點攤子移到學校那條街道上,生意也不錯,有三子幫忙,叔叔也不至於忙得暈頭轉向,過了九點就可以坐在攤子旁喝喝茉莉花茶,和三子閒聊下。

  范傑的教室在最高一層,四樓,窗戶正好對著外面的街道,坐在教室裡便能看見范國起坐在哪裡和三子聊著天,他笑了笑,回過頭看著老師的板書,轉文科的申請他交上去了,老師沒說什麼,也沒安排他轉班。

  好在攤子收穫不錯,聊以寬心。

  當天晚上,范傑跟著范國起收拾攤子回家,楊蕊突然站在攤子邊,想說話,扭扭捏捏地神情看著令人牙酸。

  王宇幾個幫著裝車,見了沖著范傑擠眉弄眼地直樂。

  范傑瞪了一眼王宇,這斯還看熱鬧!這幾個人中間不少喜歡楊蕊的,現在‘女神’都寂寞空虛冷了,狗腿子就該上去解憂解煩。

  王宇將板凳收拾好,跨上單車招呼著:“回家了,飯飯明天要管飯啊。”

  “……滾!”

  幾個同學大笑著,踩著單車吹著口哨結伴而去。

  三子看了看楊蕊,拉過范國起:“飯飯能耐啊,跟天仙似的,長得真俊。”

  范國起哼了聲:“去去去,我家飯飯還要考大學,瞎耽誤工夫。飯飯回家了,不要又念到大半夜的,眼睛還要不要呢。”

  范傑應了一聲,看著‘女神’站在一邊也不好不打招呼:“楊蕊,這麼晚了還不回去?”

  楊蕊滿臉嬌羞:“嗯,我今天一個人回家,都這麼晚了……”

  范傑:“路上小心啊,趁著大部隊還沒走,人多有個照應。”他可是當夠了陪路的,前世只要楊蕊沒有其他人陪,他就繞道送楊蕊回家。

  三子聽了只想揪住范傑抽一頓,多好的機會啊,多麼漂亮的女孩子,這飯飯這麼就怎麼笨呢!急死他了,他都聽出來這是要飯飯送人回家呢。

  范國起很滿意地催促了下,范傑騎著三輪車載著范國起,三子騎著單車回去了。

  楊蕊氣得滿臉通紅,跺了跺腳,夜裡風很涼,她拉了拉圍巾,扭頭甩過馬尾追上同學,一個女孩子走夜路還是挺恐怖的事。

  若不是她多嘴,在家裡說范傑的小吃攤子生意好,她何必來這麼一次,她父親是某單位的大師傅,自己離開單位開了飯館,生意很不錯,賺了不少錢,只是聽說范傑的生意十分火爆,也暗地裡去吃過,覺著那串串若弄到自家的店裡賣,絕對生意更好,只是在家裡研究了很多次,也做不出那白湯的醇厚,紅湯的麻辣鮮香。

  這次讓她放下身段去和范傑搭腔,也不過是想通過她認識范傑罷了。不就是串串嗎?幾毛錢一串,能賺多少錢?一晚上賺得錢還買不起她脖子上的絲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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