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約定(第二更!)
小明不知怎麼樣才走回家裡,這一路看上去熟悉的泥濘小路,不知從幾時開始,竟然變得如此的陌生。
他似乎就不是住在這裡的人,對於這裡的人,他似乎也不認識了。
回到家,面對那凶神惡煞的父親,他一句話也沒有吭聲,任由父親百般責罵,任憑父親拳打腳踢。
對於父親的暴打,小明自然會痛,可是痛的不僅僅是他的身體,而是他的內心,那顆弱小的心靈!
他怎麼樣都沒有辦法相信,他的玩伴,這麼多年來的玩伴,他的隊友,大夥一起口口聲聲要拿到英雄聯盟全國比賽入場券的隊友,居然會毫不留情地出賣他。
他現在明白了,昨天他們在網裡為什麼會表現得這麼水,退步得這麼明顯。
原來他們早都是策劃好的!
他們這次去參加網裡舉辦的比賽,壓根就沒有想過要贏,壓根就沒有想過要當什麼職業玩家!
其實,這又能怪他們嗎?
他們都是一群好學生,他們都是要努力考大學的,他們根本就不想做什麼職業玩家。
他們玩英雄聯盟,僅僅是為了玩,為了放鬆身心。
他們不像小明,會將所有的精力都投入這遊戲裡面。
他們本是兩路人。
這能怪他們嗎?
何況,要成為一名職業玩家,有這麼容易嗎?
他們已經是為了怕小明傷心,所有才故意陪小明去參加比賽的,可是就算他們沒有故意放水,在職業比賽中,比鷹之隊強不知道多少的職業隊伍不知道有多少,可他們就算是拿出全力有如何?
還不是一樣會輸!
成為一名職業玩家不容易啊!
其中的艱辛並不是別人能夠理解的!
小明雖然是想做職業玩家,可是,他們不想,他們很理智,他們不會因為一時衝動,而放棄學業。
畢竟,現在的社會,有一份好的憑是件保障。
他們寧願日後的日子過得普通,也不想日後的日子過著一條條的。
所以他們才選擇背叛……
所以他們才和小明做了一個善意的謊言,讓小明對他們死了心……
可他們卻沒有想到,這一切居然會被小明知道。
就在夜間補課回家的路上,小明居然偷偷地聽到他不應該聽到的話。
有時候,謊言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這謊言被認識穿了。
小明如今躺在船上,他一點東西都沒有吃,雖然現在已經是晚上十點了,他卻並不覺得餓。
因為今天他遇到的打擊實在太大了,太大了,他現在的靈魂好像都被人抽了出來,有怎麼會覺得餓?
張小明原本修補好的心,又徹底碎了,他只是靜靜地躺在床上,不停地思考,思考……
他越是思考,他就覺得越是煩,越是委屈。
他只希望快點痛痛快快地忘記這樣不高興的事。
如果有的選擇,他寧願不要知道這件事。
人,畢竟是有私心的,有時候為了自己的利益,難免會做出一些對不起別人的事,雖然這是不對,可是這也是一件無可奈何的事。
何況,每個人都有權利為自己的人生進行規劃,進行選擇,有的人想做醫生,有的人想做教師,有的人想做律師,可無論你選擇將來做什麼,你總沒有權利逼著別人陪著你做一樣的職業?!
小明雖然是想做職業玩家,可他們呢?
他們可是由頭到尾都沒有說要當職業選手啊!
他們能夠陪著小明,走到這一步,已經算是很不錯了。
是。
他們是不應該出賣小明,可是他們也有他們的人生啊!
他們雖然是自私了些,可如果讓他們做他們不喜歡的事的時候,小明是否也自私了?
小明不停地安慰這自己,不停地勸說著自己,他不願意再想這件事,他只希望這件事永遠地,深深地埋藏在他的腦海裡。
「茲」一聲,門被推開了,進來的是一個紮著馬尾,個子瘦小,一臉稚氣的小姑娘。
這小姑娘手裡拿著兩個饅頭,這饅頭還冒著一股熱氣,她將這兩個饅頭遞到小明面前,說道:「哥,給,我知道你在外頭沒吃東西,這饅頭我才剛熱的,你快點吃……」。
「小芳?」張小明擦了擦眼角的淚水,起身說道:「你不怕被爹知道了,到時候又罵你一頓了!」。
小芳笑嘻嘻地道:「嘻嘻……爹才不會罵我呢,哥哥你也是的,就算是出去,也要早一點回來啊,明知道爹爹對你又這樣。」、
小明苦笑道:「沒車,我也沒辦法啊!」。隨後接過饅頭,啃了起來,一邊啃一邊道:「嗯,好吃,媽媽做的饅頭是最好吃的!」。
小芳笑道:「這不是媽媽做的,這饅頭是我今天讓媽媽教我做的,怎麼樣,和媽媽做的味道一樣那麼好吃?」。
「你做的?」小明一邊吃一邊笑道:「嗯,認真吃下去,又不是這麼好吃了,不夠軟,不夠甜!」。
「騙人!」小芳拍了一下小明,說道:「剛才還好吃呢!」。
小明只顧著笑,並沒有回答。
突然間,小芳問道:「老說說,哥今天你去哪裡了?是不是又偷偷地去玩遊戲了?」
小明搖搖頭道:「這不能告訴你。」。
小芳搖了搖他手臂說道:「看在我熱饅頭給你吃的份上,你就說嘛!我答應你,不告訴別人就是了。」。
小明盯著已經開了的房門,並不說話。
小芳見了,知道他的意思,忙把門關好,然後笑嘻嘻地走到他身邊,說道:「現在沒有人了,告訴我嘛!」。
小明這時一臉正經地說道:「我不是去玩,我是參加比賽,贏了可有一千塊獎金的!」。
「一千塊?!這麼多錢?」小芳的嘴巴張得大大的,忙道:「什麼比賽,哥哥你贏了沒有?」。
「快了,快了……」小明含糊地道,畢竟,他可不好意思說他們隊才剛一上場,就被淘汰出局。
小明這時得意道:「就是我平常偷偷在家裡玩的遊戲,現在清平鎮那天明網裡有比賽,我去參加了,就憑我那技術,贏錢應該沒問題。」。
「真的?」小芳的眼睛睜得更大了。
「當然,我幾時候說過大話騙你!」張小明道:「等我贏了錢了,就幫你買一套新衣服,怎麼樣?」。
「真的?」小芳眼睛就快要掉下來了,然後皎潔地衝著小明笑了笑。
小明看見小芳這表情,也知道沒有什麼好事,於是道:「不要太貴就好是了……」。
小芳這時一臉委屈,忙道:「哎,我都有好久沒有出過新衣服了,前幾天我和同學去一家衣服店裡,看上一套我很喜歡的,要是哥哥能夠贏錢幫我去買那套衣服,那該有多好啊!」。
小明忙道:「店裡面的衣服?那不是很貴,起碼要上百塊錢啊!」。
可他見到小芳撅起嘴,萌萌的樣子,又不忍傷她的心,於是說道:「好,好,如果我贏了,我就幫你買!」。
「謝謝哥哥」小芳隨後朝著小明耳朵旁邊說了一個數字。
小明聽了,忙道:「你那衣服怎麼這麼貴,名牌的啊?不行行,就算我贏了一千塊,我還要分給隊友,我也只有兩百塊啊!」。
「騙人!」小芳努嘴道:「你剛才才說是一千塊的,怎麼現在就變成兩百了?況且,就算你才分到兩百也夠了,我那套衣服不過才198啊!如果你不肯幫我買,我就將你去參加比賽的事情告訴給小軍哥哥聽!」。
小明這時有點想哭了,他想不到這妮子居然這麼會計算人!
小明在家裡除了怕父親以外,還怕他的弟弟小軍。
小軍不同小明,雖然比小明小了三歲,可是卻是一個十分乖巧的孩子,在學校認真學習,勞動積極,他當班長,年年都拿三好學生,一直都是父母親的希望。
所以在家裡小軍的地位總是要比小明的高,正因為這樣,當初小明吵著要買電腦的時候,父親本是不同意的,畢竟現在的電腦一台要兩千多塊,那可是父親一個月辛勤勞作的血汗錢。
只是,當父親見小軍也吵著要買電腦的時候,還是一忍心買了,畢竟,父親相信小兒子說的,電腦是用來提高學習成績的。正所謂「再窮不能窮孩子,再苦不能苦孩子」,父母希望孩子好好唸書的心,不是沒有做父母的人能夠理解的。
正因為這樣,父親見小明學習成績差,又是高三的人了,學習任務自然重,自然就更需要電腦的幫助,於是就將電腦放在小明的房間,而不是放在小軍房間那裡。
面對父親的決定,可氣樂死了小明,死了小軍。但小軍不敢忤逆父親的意思,只有等小明不玩電腦時才能到他房裡。
可小明自從迷上了英雄聯盟之後,小軍接觸電腦的時間就更少了,自然對小明不滿。而當上回電腦被砸了之後,小軍更是恨死了他這哥哥了,總是找機會在父親面前告小明的狀。
小明一想到他那虛偽奸詐的的弟弟,頓時就毛骨悚然,於是嘆了口氣道:「198就198,畢竟我還剩下有兩塊錢!」。
得到滿意的答覆後,小芳皎潔地笑道:「謝謝哥哥,我就知道哥哥對我是最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