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一年後,番紅星。
番紅星位於蓋亞外星系,雖然比起內星系的繁榮富饒是遠遠不及,不過比之那些臨近太空風暴和不穩定磁場的邊緣外星球,則要安定的多。
雖然人口流動量大,本土人也不多,但是因為臨近外星系一個重要的軍事星際要塞桉葉星,所以市場也非常規範,絕不是普通人想像的外星系時常舉槍暴動的狀態。
該星球礦產不興,倒是氣候不錯,物種多樣,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因此被中央當做一個農業星球經營。出口一些中檔的瓜果蔬菜,好有一些營養液製造廠。
當然這些是玫因帝國把手伸過來整頓了一遍才有的結果。在不遠的以前,這裡算是星際獵頭公司的老窩了。雇傭買賣市場非常發達,有專門的發佈任務,魚龍混雜,雇傭兵盛行。
而當中央把桉葉星確立為整個蘭星系最重要的軍事要塞,駐紮了一些軍隊後,番紅星也跟著整頓了。
這整頓絕不是說把雇傭兵驅逐了,外星系註定了不可能像內星系那般安定,蟲獸眾多,時不時還有小行星雨,還有邊境星球來的外境人員,和本地雇傭兵的軍事衝突,怎麼都不能實行槍支武器禁止的命令。因此,中央只是規範化了整個任務發佈機制,安檢和人員id的認證有了專人管制,總算是從黑市變成官方明市了。
不過在這樣的大環境裡,怎麼嚴查也必定不能保證流動人員的透明性。
畢竟,外星系本來就是帝國一部分驅逐犯的彙聚地點,這樣的混亂,自然會讓一部分人有機可乘。
比如現在安然坐在酒吧角落裡的黑髮男子。
黑髮男子頭髮半長,卷在脖頸,側頭拿起酒杯的時候隱約漏出了白脂一樣細膩的皮膚,一點紅痣如同朱砂一般禍人。
還未等他手中的酒杯放下,旁邊進來了兩個體格健壯的男人。渾厚的哨兵資訊素撲面而來,黑髮男子依然稱得上姿態優雅地品著酒,劣質的馬基安酒,被他喝得如同國宴中的上品五星酒。
那兩個哨兵風塵僕僕的進來,酣暢淋漓的管酒吧老闆要了兩杯黑啤,對幹了一杯,才鬆懈下來。其中棕發哨兵先道:“我說,你說的那個消息,靠譜嗎?”
另外一個矮個哨兵又要了一杯啤酒:“你說下周中央軍隊過來的消息?”
“是呀。番紅這邊雖然條子是多,但是整裝軍隊可不常見。派過來是要幹什麼啊?”
“誰知道啊!中央要幹嘛誰能知道,聽任務處的人說這次是精英兵,保不齊有什麼大人物過來呢!”
“嗨!大人物還能來番紅這小破地方,不直接去駐紮桉葉嗎?”
“這個你不是也知道?桉葉最近不知道為什麼,駐紮進了一大批部隊,基本把桉葉軍站占滿了。我估計是沒地方才……”
“喔!兄弟,別嚇我,這麼快就把桉葉的駐軍站沾滿了?這也太多了吧!難不成,這邊是要發生什麼事情?”
“我哪裡知道啊,咱們有啥可擔心。就算是蟲族來襲,咱們都是哨兵,打不過還跑不過嗎?哈哈哈哈!”
“也是,也是。”
兩個五大三粗的哨兵勾肩搭背,正要走出這酒吧。棕發哨兵突然鼻子一動,表情驚訝,轉頭看向了一個角落:“哎呦喂?番紅這麼偏僻的地方,居然有嚮導?”
角落裡的黑髮男子,正是霍曼,玩味的努了努嘴角,抬起了頭。
未成年的時候,他吃藥吃壞了身體,對資訊素並不是很敏感。而自己身上的嚮導素味道也相當不明朗,淡得他都不用想辦法偽裝,百分之90%的哨兵就都問不出他和普通人有什麼區別。只要不亮出精神體,根本沒有人知道他是嚮導。
但是卻沒想到,這個棕發雇傭兵竟然能發現他?
外星系的嚮導非常少。
至少霍曼來到這邊,見到的嚮導不出一隻手。
作為稀缺到奢侈的資源,嚮導自然就不像內星系那邊一樣,得到良好保護。如果單獨外出,就很容易受到襲擊。雇傭兵團如果有一個嚮導,那根本就是鎮團之寶的存在。因此就算有嚮導,除開必要任務,都想方設法的隱藏著自己,或者被自家兵團保護,哪有人大喇喇的坐在酒吧裡喝酒啊?
因此還沒等霍曼反應,棕發哨兵先驚訝起來了:“這是真嚮導還是假嚮導?”
這些亡命天涯的雇傭兵,哪想過這輩子還能和嚮導結合?那矮個哨兵一聽朋友這話,眼睛也有些發紅了:“你說哪個?哪個是嚮導?”
霍曼晃了晃酒杯,長久不見太陽的雪白皮膚在一群暗撲撲的人群中像是一道兩眼的風景線,讓棕發哨兵奇怪剛才怎麼會沒發現他。
就算不是嚮導,單純從美色上來說,都不是一個基準線上的。
“黑頭發那個。”
神奇的是,這話一出。除他倆以外的兩三個哨兵,竟然沒有絲毫感興趣的表情。
酒吧老闆迪諾歎了口氣,看了看黑髮常客,趕緊對新來的這兩個哨兵說道:“這黑髮的叫霍曼,他是嚮導。但是之前吃藥吃壞了身體,所以根本沒什麼嚮導的功能。連精神觸手都沒有,別說結合了。”
矮個哨兵奇了:“你誑我呢?還有嚮導不會精神治療?”
迪諾一臉老實:“哪能啊!我就一普通人。哪敢騙您啊!”
棕發哨兵叼著煙斗,猙獰一笑:“我就不信這個邪了!讓哥哥我今天見識見識沒有精神觸手的嚮導!”
寧可錯殺一百不能放過一個!萬一是個能用的嚮導,就算匹配度不行,綁回去團長不也得賞他一筆?
端著酒杯的霍曼歎了口氣。
想好好品個酒都不行,真是運氣差。
棕發哨兵放出了他的精神體,一頭體型中等的史賓格犬,磨刀霍霍的過來了。當然不是打架的勢頭,對於霍曼這麼一個纖細的嚮導,怎麼看都身無二兩肉的,哪能用對付哨兵的辦法?
怪不得,原來是狗鼻子,還是鼻子最靈的品種。霍曼抬起下巴,給了他一個標準的微笑,靠在軟椅上,一伸腳把酒杯踢向了棕發哨兵。
棕發哨兵側頭避開,歪著嘴笑了幾聲:“呦呵!還挺烈性!”也不再小瞧霍曼,脫了外套沖了進去。
幾分鐘後,迪諾酒吧大門一開,被扔出兩個渾渾噩噩的哨兵。他們表情癡呆,眼神遲疑,緩慢的沖著一個方向走了去了。
迪諾點頭哈腰的謝著霍曼,送了他一瓶免費的諾琪酒:“真是謝謝了!我還說把這兩人先糊弄出去。就怕你在我酒吧裡幹架,弄得鍋碗瓢盆碎一地。沒想到你居然用暗示……你還以為你不太會用,從來都動手……沒想到你精神力還挺強的,竟然能放倒哨兵……”
霍曼眯眼一笑,並沒有太多表情,喝完了酒,離開了迪諾酒吧。
他走後,一個不明覺厲的普通男人側頭拽了拽老闆迪諾:“哎?他是誰啊?真的是嚮導?”
“哈哈!你也是新過來的吧?剛才那個傢伙,我也不知道名字,不過他在番紅還是很有名的雇傭兵。明明是嚮導,除卻攻擊性的精神襲擊,拒絕為任何團隊,或者任何人做精神輔導。非要把自己當哨兵用,可是偏偏,我還沒見過人能打得過他的。再有,聽說他的精神體是一隻鳥,所以,這一帶雇傭兵都叫都叫他‘逆反的荊棘鳥’。”
確實。現在的霍曼是一個自由雇傭兵。
自從來到了外星系,為了搞清楚情況,混口飯吃,他先是半加入了伊佈雷的獵頭公司,後來又嫌棄低薪而無聊的工作,離開了木棉,走過了幾個小行星,最後定居在了番紅。
俗話說得好,旁觀者清,當局者迷。
至今,霍曼都覺著雷厲風行的離開了銀薔薇,是他做出過的,最正確的選擇。
走過這麼多地方,看過這麼多事。
經歷太多,反而明白了本身嘗過的苦,實則並非苦到痛徹心扉。
哨兵,或者嚮導又有什麼分別?
是王子,或者不是,又有什麼分別?
糾結於外物而不自知,他就像是成了他最討厭的紈絝公子,日日依賴著不可靠的浮萍還洋洋得意。
那件事情,告訴了他最明辨最實用的一個道理,那就是——只能相信自己本身。
只相信自己的霍曼,小算盤已經打好了。
番紅在外星系最週邊,也就是第119圈的位置。資訊落後,位置偏僻,內星系的新聞傳不進來。
但王子易主的大新聞確是傳來了。
可惜間隔太遠,除卻一個大標題,一個文章,其他細節根本沒有。
而資訊最靈通,覆蓋整個蓋亞星系的天網,卻又是霍曼如今不敢碰的。
那上面有他原來的生物電波,指紋,瞳孔,耳廓記錄。一旦登陸,就會被中央定位。因此只能等待。
再等待一段時間,避開內星系王子易主的風頭,他打算潛回玫瑰星,找一找自己真正的身份。
而如今,本身想要自由自在在番紅呆一段時間的計畫倒是落空了。
雖然不知道是因為什麼原因,霍曼還是決定避開中央派遣的大部隊。
開玩笑,當年他的同期生都畢業了,要是碰上個誰可不是件好事。
走進任務處,幾個哨兵投來畏懼的眼神。
霍曼心中一笑,解決不掉中央那些精英,他認輸。可是要是連這些烏合之眾都解決不掉,那真是枉費他在鳳凰軍校混過的幾年了。
其實,這番紅倒也不是沒有能打的過他的哨兵。只是,實力是囂張的本錢,而聰明就是將囂張持續更久的方法。
無疑霍曼是聰明的,他的維持囂張的方法,自然就是該幹什麼的時候幹什麼。
如何用最少的事情,鑄就最大的威懾力,這早是霍曼研究清楚的課題,解決這麼幾個貓三狗四的還不容易。
無論什麼時候,哨兵都是思考最少的那一篇,因為過強的身體,拖垮了他們的智商,自然也是最好洗腦把握的一批人。
不知何時,一年前還是認定自己是哨兵的霍曼,已經有了輕度嚮導癌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