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回到租屋,外面的雨還在下。明雁也不記得這是這個夏天的第幾場陣雨,但他想他會永遠記得今天的這場雨。
他沖了個熱水澡,出來時,打開電視,正好在播娛樂新聞。他丟開遙控器,去倒水喝,背對著電視剛喝了口水,聽到主持人說:“今天最重磅的新聞無異于我們的楊淺紫楊影后呢!訂婚啦!大家都很好奇吧?一起來看詳細情況!”
“噗——”明雁口中的水直接噴了出來,他趕緊擦著嘴回頭看電視,幾個月不見,寧休訂婚了?
可待他回頭時,看到的畫面中,楊淺紫的確承認了訂婚,只是訂婚的對象不是寧休,而是某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圈外人士。
明雁傻了,他沒再繼續看電視,而是火速打開電腦,他知道這時候網上肯定有許多猜測分析帖,可不要小瞧這些八卦帖子,往往真相就掩藏其中。明雁就經常上去看別人是怎麼罵自己的,能改則改,不關自己事的便看看一笑而過。
一看論壇,果然被楊淺紫霸屏。無數分析帖,大致看了遍,明雁已知道楊淺紫的未婚夫是某位地產大亨的獨子,據說家資無數。明雁看得眉毛都皺了起來,不懂楊淺紫怎麼想。據他那天去何元家的所見所聞,便可得知寧休家一定不簡單,楊淺紫與寧休談戀愛這麼久居然不知道?居然放下這條大魚,找小蝦?
尤其在他看到那位大亨獨子的照片時,他默默地拿起水杯多喝了幾口水,也許楊淺紫是真愛吧。
能夠放著那麼帥那麼有氣質那麼優秀性格又那麼好還那麼有錢的寧休不要,卻選擇了這個空有一點錢長相極其恐怖的人,一定是真愛。
明雁今天本來極其低落的心情,因為這麼一個驚天大八卦,奇異地被治癒了。他抓著手機,反復猶豫是否需要安慰寧休。畢竟在偷聽到他們吵架的那晚,他可以看出,寧休是愛楊淺紫的吧。可是想到兩人交情也不過如此,尤其最近幾個月,何元不鬧騰著要見他了,他也沒了使用價值,他們更加沒有一點交集。
念及此處,明雁還是放下了手機。
而此時,寧休與何臨軒一起喝酒。
“楊淺紫那娘們兒眼光還真不怎麼樣。”
“我和她和平分手已很久了,你別說那麼難聽。”
“什麼才叫難聽?罵爹罵娘才叫難聽吧?我膈應她,真想給她使絆子,要不是你攔著,我早使了。”
寧休喝了口酒:“她跟我六年,給我的是她最好的時光,女人的青春都短暫,好聚好散。”
“我說你不是傻吧?她跟你之後得了多少好處,你沒數?”
寧休笑了笑,懶得再說話,雖然他也的確覺得楊淺紫眼光出了問題。何臨軒還在喋喋不休,寧休的電話突然響,他拿起一看,扔給何臨軒:“你兒子。”
“我不接,你的電話,別說跟我在一塊兒,這兒子跟我老子似的天天管著我。”
寧休滑開手機:“元元?”
“小叔叔,我爸爸今天去找你了嗎?”
“沒有啊。”寧休最終還是站在了自家兄弟這面。
“哦。”何元語氣中滿滿的失落:“小叔叔,你什麼時候再帶明雁來我家玩?”
“他這幾個月很忙,等他忙過了好不好?”
“好幾個月前你就說他忙,我生日那天你還說他忙,你天天說他忙,是不是其實你跟他說了,他不願意來找我玩,不願意和我做朋友?”
“怎麼會,你生日哪天他祝你生日快樂了吧?他很喜歡你,他親口和我說的,只是他工作真的很忙。”
“真的嗎?”
“真的,等他忙過了,我就帶他找你玩。”
“好吧。那我爸爸如果去找你了,小叔叔你要告訴我。”
“好——”
寧休掛了電話,何臨軒“哼”了聲:“你跟這小子倒好得很,他就聽你話。”
“誰讓你這爸爸這麼不負責?”
“他如今迷那個明雁迷得很,當真那麼忙?帶去家裡玩玩能佔用多少時間?”
“你當人家是你?那孩子不容易,就比元元大一個月,都已經獨自一個人在娛樂圈打拼了。”
何臨軒想了想,如果何元一個人會是什麼場景,別說打拼娛樂圈了,出個門估計都能迷路,點頭道:“是挺厲害,人家這孩子怎麼教育的,怎麼我家這個就跟個小寶寶似的。都怨我媽,寵得厲害,還有宋姨!還有你!”
“好了好了,這個問題打住。”
“既然元元喜歡,那孩子,能幫就幫吧,這麼小歲數,不容易。”
寧休點點頭,心中想的卻是,也得人家領情才是。寧休看得出來,明雁其實是個十分獨立的人,很有想法,這樣性格的人,怎麼能夠忍受別人給予過多的幫助。或者說,他其實很享受孤獨獲得的過程。這樣性格的人終將會成大事,只是挫折也多,因他不願求助於人,樣樣只靠自己。更直接點說,他只相信自己。
一周之後,明雁去試鏡,這幾天,他已得知自己即將要演的電視劇是根據這幾年十分火的一本小說改編的——《早愛你好》,明雁特地買了這本書來看,從校園至職場。他要飾演的是男主角從小的鄰居,與大部分狗血的言情小說一樣,他也愛上了女主角,但女主角只愛男主角。
明雁從小到大基本就沒看過言情小說,即便看,也是《呼嘯山莊》、《簡愛》那類,因此他倒看得津津有味,覺得書裡面男男女女愛得那樣有些不可思議,居然還有自殺。小說並不太長,明雁很快就看完了,隨後便是仔細研究了一遍他那個角色。這樣還不夠,又翻出寧休十年前演的一部愛情電影,他恰好演的也是一個高中生,雖然性格和明雁要飾演的並不相同,但看一看,總歸只有好處。
明雁連著在家琢磨了兩天,第三天跟毛小雨一起去見那位導演。
到達工作室外面,才知道原來過來試鏡的人還是挺多的,大約五六個,基本都是些新人,因為明雁幾乎不認識。他們倒是認識明雁,見他進來了紛紛朝他笑了笑,明雁自然也有禮貌地笑著與他們打了招呼。他挑了個位子坐下,毛小雨出去找工作人員,他拿出手機心不在焉地看著。正看著,旁邊有個影子,他抬頭一看,一個與自己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長得十分漂亮,跟個精靈似的。
不過明雁也沒有太驚訝,畢竟這個圈子裡最不缺美人。
“你今天來試哪個角色?”那個男孩子是混血的長相,臉十分小,真正的巴掌臉,身上衣服十分普通。明雁之前過了幾年的苦日子,看得出來他身上穿的就是地毯上隨處可見的T恤衫。但最要命的是,即便這樣,這個男孩子還是十分漂亮,就是說出的話有點唐突,這樣的問題本就不適合現在拿來問。
明雁想了想,說道:“我還不清楚。”
“哦,我是來試付旭文的。”他居然相信了,還老老實實地把自己要試的角色說了出來。
明雁心中一跳,他今天來試的也是付旭文。但他並沒有表現出來,毛小雨早說了試鏡只是過場,他現在有些可憐眼前的男孩子,恐怕要空來一場了。
“我叫安歌。”他見明雁不說話,便自報家門。明雁正要說話,他立刻笑道:“我知道你是誰,你是明雁嘛!”
看到他的笑容,明雁終於有些傻了起來,他的瞳孔本就不是中國人的深褐色,偏灰藍□□,眼睫毛十分長,笑起來,明雁都能看到他的睫毛像蝴蝶翅膀一樣顫動,看得明雁好想伸手去摸一摸,並且他的右臉頰還剛好有一個小酒窩。
“你是覺得我太好看,看傻了嗎?”安歌又開口說。
“……”
“很多人都這樣。所有人都說我就應該做明星的!”安歌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明雁心想,好一個單純的孩子。
兩人沒能夠再說多久,便有工作人員過來叫他們按順序進去試鏡,安歌是第一個進去的。他進去後,在座的有人問明雁:“那個小神經病是不是跟你說他就應該做明星?”
“啊?”
“那就是個神經病,想出名想瘋了,也不瞧瞧自己什麼樣兒!”
明雁笑了笑,沒接話。
所以這個世界是靠實力說話的,一年前的自己能被林雪旭與元釀欺負,如今這個孩子也能被所有人嘲笑。一年來,他雖說也只不過前進了一小步,至少,在這裡的這些人是不會再欺負自己。
他默默地握緊雙手。
安歌很快出來了,如明雁所料,一臉難過,甚至沒有與任何一個人打招呼便離開了這裡。
其他人哄笑:“也不知道誰引薦過來的,自取其辱嘛不是?”
“這個圈子裡好看的多了去了,就他?”
倒是明雁記住了安歌那副表情。《早愛你好》他一共看了三遍,付旭文的性格他再熟悉不過了,說實話付旭文的性格與他一點兒也不符,書中這個人依賴性太強。而剛剛那瞬間,他突然發現那個安歌十分符合付旭文的性格,尤其臉上的那副難過的表情,像極了付旭文表白失敗之後一人在傾盆大雨中慢走時的描述。像到讓明雁覺得,仿佛下一秒,安歌會跟付旭文一樣,暈倒在地。
但是明雁早不是當初那個會讓出晉級機會的他了,這些也只是想想而已,更何況安歌只不過是一個說了幾句話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