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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家農莊》第40章
  第40章 第四十章

  eric鬆了鬆領帶,低頭看了下手臂上的紋身,這是年前,唐琦拉著他刺上去的。

  花紋複雜,斷斷續續的弄了一個星期。

  本來有個猙獰的傷疤,位置在手腕處,總會讓人不自覺的去過多的注意,然後去聯想到什麼。所以他才會想著不如刺個東西遮掉。

  甯逸慈其實也不是很清楚,當初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自己居然會一心求死,那麼用力的劃下去。

  過了二十多年,那道疤痕也未能完全消逝,提醒著當初自己的那份決絕,幸好不是在右手,不然寫字都會受到影響。

  他現在的右手手腕,就因為受過重創,雖然經過了複健,日常生活基本沒問題,但是不能提重物。

  不過,應該不會是美好的回憶。

  他現在還有印象,當初在杉市的那十幾年,他跟著母親次數頻繁的搬家。

  搬到母親交往的男人家裡。

  有次是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他和男人的兒子擠在一間房間了,大概也就十多個平方。

  那個男人的兒子,比他大五歲,早就不讀書了,房間裡永遠是揮之不去的煙味,有次他午睡被床上的動靜弄醒,睜眼就看到了咫尺之間,抱在一起的人。

  對方大白天,在他還在房間裡的時候,堂而皇之的把女朋友帶了回來。

  被子突然掀開,兩個赤{裸的人就這麼抱在一起,動作還在持續,完全當他不存在。

  三個人同在一張床上,那個男人的兒子,還笑著問他要不要一起,就想他母親和自己父親,每天晚上做得事情一樣。

  他那時候多少歲,十四還是十五?還是更小一些?

  當時他立馬跑了出去,在衛生間吐了起來,很長一段時間,都有心裡陰影,別人青春期回充滿了好奇,他卻只覺得噁心。

  那些零碎的記憶,其中有一些細節卻很清晰。

  那個男人的兒子,雖然不讀書了,但是在學校依然有朋友,比他高兩級,因為他把他們母子當成入侵者,會經常讓人來“問候”他。

  有時候是桌子不見了,有時候是書本丟了,諸如種種,一直到高中後,情況才有好轉。

  他當時一直沒告訴自己母親,他甚至覺得,母子倆這麼住到別人家,他分享了別人的房間,男人付給他們母子生活費。他本來就處於弱勢。

  這麼多年,他的母親一直很少出去工作,只是帶著他不斷的搬家,住進了一個又一個的“叔叔”家裡。

  他懂事了之後,便一天天話少了起來,連著在學校和人相處,都有了障礙,平日了獨來獨往,徹底的把自己封閉了起來。

  寧逸慈扶住額頭,他的記憶好像斷片了,只記得那些零零碎碎的東西。

  他總感覺自己忘了什麼重要的事情。

  比如,當初到底因為什麼,他會想輕生,一定是件很重要的事情。

  他其實有問過自己的母親,但是對方告訴他,一切都過去了,當時又在異國他鄉,漸漸的,他也就壓下了那些疑惑,他心底有個聲音,阻止他去探尋從前的事。

  當時他的母親終於找到了幸福,繼父是個華裔,溫文爾雅,對母子倆很好。

  所以,那些壓在塵囂下得往事,變得不再重要,何必去解開傷疤。

  聽到了響聲,寧逸慈回過頭,是逛街唐琦回來了,手裡還拎著很大包小包,看起來心情不錯。

  唐琦雖然是個中法混血兒,但是五官深邃,要更偏像白種人一些,她從小在法國長大,中文說得也並不怎麼樣。更像是個純粹的法國姑娘。

  她的中文名字是母親幫她取得。因為eric是中國人,所以她一直讓對方叫自己中文名字,她覺得發音很好聽。

  “eric,我買了好多東西,我喜歡這個地方,我們應該早點來。”

  寧逸慈伸手接過她手裡的東西,“我們要在這裡待兩周,等忙完,我可以帶你去其他的城市看看,難得有機會。”

  唐琦開心的抱住對方,“那真是太好了。”她貼住了對方的臉頰,下一秒準備吻對方的時候,寧逸慈卻側身躲開了,身體甚至有些僵硬。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每次在自己想要有進一步親密的動作,對方都會躲開,兩個人雖然馬上要訂婚了,但是關係更像是朋友。

  “寧逸慈。”

  被叫到甚少會有人知道,並且稱呼自己的中文名,發呆的人,一下就回過了神。

  對方的中文一直很彆扭,但這三個字的發音卻異常的標準。

  “lare,不好意思,我可能還需要點時間。”

  對方聳了聳肩,“沒事,能和你在一起,我已經很開心了,我會給你時間。”

  兩個人認識了快八年了,對方的私生活很乾淨,特別是在男女之事上,她開始以為是中國男人特有的保守。

  開始兩個人只是朋友,這些年,唐琦一直不斷的換男朋友,有次過生日吹蠟燭感歎完了之後,他突然對寧逸慈說:“怎麼辦,eric,和你一對比,我誰都不滿意,我可能嫁不出了,要是我四十歲了還沒結婚,你那時候還單身,我們就在一起好了。”

  甯逸慈當時以為對方只是開玩笑,壽星最大,笑著點了點頭。

  不想今年三月,唐琦滿了四十歲,又和他提起來當初那個玩笑。

  他這些年一直一個人,不是沒想過找個人陪著,但是好像不行,從心裡抵觸,感覺不對,他也說不出哪裡。

  所以對方一本正經的徵求他的意見,他想了想說,讓我考慮三天。

  三天後,他答應了和對方在一起,他一直都沒能喜歡上一個人,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他都這個歲數了,和對方又一直又很合拍,彼此陪伴,攜手走以後的路,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他有些性冷感,對方也一直知道的。

  房子是套房,兩個人晚上是不在一個房間,確實不像是即將訂婚的人。

  寧逸慈躺在床上,想到了那位趙先生的話,對方言辭懇切,難道真的有一個人和自己長得那麼像?

  但是他確實沒有親人在國內,一直就只有他和母親兩個人。更重要的時,他已經很多年沒回過這裡了。

  其實來杉市的這兩天,他有些莫名焦躁,沉下心去想又理不出頭緒。

  寧逸慈熄了心裡那些亂七八糟的想法,看來,自己確實不適合這裡。

  等著忙完這段時間,回法國了就好。

  ———

  很大的雨,天色灰濛濛的,連著白天都看不清路,疾馳而過的的士濺起很高的水花,少年一手撐著傘,一手抱著孩子,傘被風給刮得倒逆了過來,離著屋簷只有幾步了,少年索性丟了傘,弓著身體,快速的跑了進去。

  懷裡的孩子睡得正熟,少年沒帶身份證。神色焦急的找到黃牛党買了張去上海的票,這個時間,只剩下了晚上那班火車。

  少年拽著車票,坐在了旅客熙攘的候客廳。他的眼裡全是血絲,臉上沒有一點血色,身體瘦得有些過分。

  可能是太累了,他抬眼看了下,離著火車進站的時間還有六個多小時。然後,他就在嘈雜的火車站,慢慢的閉上了眼睛。

  ———

  寧逸慈打開了牆頭的壁燈,他伸手摸了摸臉,手上全是淚。之後,他夢到那個少年,瘋狂的找消失了的孩子,情緒一點點的崩潰。

  像是身臨其境一樣,他能真切的體會到那種心情。

  夢裡的那個少年,五官說不出的熟悉,就像是年輕時的……自己,他不知道為什麼會做這麼奇怪的夢。

  寧逸慈看了看時間,還才淩晨兩點,接下來,一直到天亮他都沒有再能入睡,那個夢太真實了。

  夢裡的那種抽痛感讓他很不舒服。

  這個夢是什麼預兆?假如他是那個少年,那個懷裡的孩子,到底又是誰?

  他有些煩悶的想,那個少年怎麼能在火車站就這麼睡著了,夢裡的火車站,設施還很簡陋,時間像是在幾十年。

  過了許久,寧逸慈才反應過來,自己為什麼要去糾結一個莫名其妙的夢,他壓下了那些情緒,稍微收拾了下,外面天已經亮了。

  那個奇怪的夢,讓他一直心緒不甯,唐琦說想要參觀一下他從前讀書的學校。他帶著對方去母校,他想,也許去那裡,他可以想起那段缺失的記憶,到底發生了什麼。

  雖然知道,那段幾率很大幾率不是愉快,但是他到了現在這個年紀,也覺得無所謂。

  心裡的那種焦躁感一直上升,已經到了不能不聞不問的地步,況且,他自己也想弄明白。

  兩個人吃過了早飯,寧逸慈就帶著唐琦出了門,二十年多後,杉市一中已經大不同了,校門經過了幾次翻修,連著裡面的建築也大不一樣,除了最右邊的那棟狀元樓。

  每年高三的學生,都會搬到狀元樓裡,據說那裡風水好,出過不少的人才,所以雖然破舊了些,但是卻一直沒有拆建,怕壞了風水。

  因為是週末,兩個人進去暢通無阻,學校的跑道和體育場週末會開放給周圍健身的居民。

  兩個人沿著跑道走,唐琦的金髮碧眼,在周圍都是黑頭發黃皮膚的情況下,吸引了不少路人的視線。

  “寧逸慈?”

  聽到有人叫自己,寧逸慈站住了腳步,面前站著的是一個頭髮已經花白的老人,戴著副眼鏡。

  之前他也有想過,來這裡會不會遇到以前舊知,不然,也可以問問自己從前。

  但是過了將近三十年,只怕是遇見了,別人也未必認識自己。

  寧逸慈沒想到,還真的能遇見。

  對方推了推眼鏡,仔細的看了下,“我應該沒有認錯人吧?”

  “您好,我是寧逸慈。”

  “我就說,我是你高中的班主任,你不記得我呢?”

  從前很多事情,寧逸慈都記不太清楚了,但是也不是一點印象都沒有,他沒想到能碰到自己的班主任,“你好,肖老師。”

  “我就說,我對你印象深的很,我是教化學的,你那時候是我的課代表,對了,那時候你突然轉學了,後來也一直沒有你的消息,你現在在做什麼。”

  寧逸慈是他當老師帶得第一屆,那時候他才二十三歲,現在他都五十多了,帶完了最後這屆,他就要退休了,告別三尺講臺。

  平時還不覺得時間有多快,在特定的時間,看到特定的人才會發現歲月的齒輪轉得很快。

  他還記得當年,和班上的學生,吃完了晚飯在球場打籃球,現在他卻只能每天飯後散散步了。

  老胳膊老腿的,再也折騰不動了,想不服老都不行。

  “我當初和我母親移民去了法國,走得太匆忙,沒來得及跟你說一聲。”

  肖慶笑了笑,“去了法國,那就難怪了。”頓了下,他把視線放到自己學生旁邊的外國美女身上,“這位是?”

  “這是我的未婚妻。”寧逸慈說完,又和一邊的唐琦交談了幾句。

  唐琦看著眼前的老頭,沒想到對方是甯逸慈的班主任,用著生硬的中文,笑著和對方打招呼,“你好。”

  “你好。”肖慶有些詫異,“你還沒有結婚,不過也是,國外很多人晚婚晚育。林國威的女兒都很大了,小姑娘和他爸爸一樣本事,二十歲就大學畢業了。五一的時候,林國威還和女兒,回來探望了我。他在北京讀完了書,就一直留在了那裡,現在是個教授了,很能幹。我帶的那一屆,風光全被你們三個小子搶完了,一個你,一個林國威,一個中途插班的學生,長得又高又帥,好像是叫徐霄鏑,打籃球很厲害,他可是我們辦公室老師,早戀重點關注的物件。”

  徐霄鏑,聽到這個名字的時候,寧逸慈怔了下,有種說不出的感覺,像是久違了一般。

  這個人,是自己以前的朋友嗎?

  “林國威一直在找你,上次還提到了你,既然你回國了,給他回個電話吧,我剛好有他號碼,你們讀書的時候就關係好。”

  “嗯。”

  和人告別後,寧逸慈看著手機上新存的號碼,林國威,這個人一直在找他?

  那這麼說起來,應該對他的事情,很清楚。

  寧逸慈按了撥號鍵,嘟聲響了五下,那邊接聽了電話。

  “喂,你好。”

  “你好,請問是林教授嗎?我是寧逸慈。”他主動報上了自己名字。

  林國威幾乎以為自己聽錯了,他呼吸一哽,手裡的試管一下掉在了地上,“你說你說誰?”

  “我是寧逸慈,聽說你一直在找我,請問有什麼事情嗎?”

  過了很久,他開始懷疑電話那邊有人是不是有人在聽,對方終於又說話了,“你這些年,都在那裡?你現在,在哪裡?”

  “我一直在法國,才剛回來,現在人在杉市。”

  “杉市是吧?你先不要離開,這個是你的電話對吧,我這兩天就來找你,不,是今天就來找你,我現在就去機場,你給我聽著,你絕對不能再一聲不吭的消失。”

  寧逸慈怔了下,他能聽到對方的聲音的顫抖,呼吸不由一緊。

  “好。”

  ———

  陸貽林下了班直接回了家,趙世承已經接到了跳跳。

  他發現,很多方便,趙世承比他還要細心,對方可正是宜家宜室。

  天氣太熱,陸貽林晚餐弄了兩個冷盤,口味也儘量清淡,杉市的夏天溫度真讓人受不了。

  本來今天是週末,他不用去上班,但是才修完了年假,客房部有很多的事,他只好提前去報導,桌子上等著他看的,是堆積如山的報表,全是關於這次裝修翻新的。

  晚上的溫度下來了些,三個人吃完了飯出去散步。

  趙世承突然開口問,“三十歲的生日,你想怎麼過?”

  “啊?”陸貽林一時沒能反應過來。

  “你的三十歲生日,我們一起去旅遊怎麼樣,就去四年前的那家紅酒旅館,帶著跳跳一起。”

  難道要舊夢重溫?但是自己生日不是現在啊,陸貽林想起來了,他簡歷上的生日,比他實際要大一歲半。

  他沒和趙世承說過。

  陸貽林笑了笑,“我的生日不是現在,我其實也不知道具體的日子,但是大概是在冬天,十一月左右,我也不過三十歲的生日,當初因為要提早讀書,趙姨把我改大了一歲多。”

  趙世承看著對方,腦子裡靈光閃現,要是這樣的話,和那個男人離開的時間,剛好對上。

  十七歲有孩子,雖然早了些,但是也不是不可能。

  趙世承想了想說,“貽林,我要帶你去見一個人。”

  “什麼人?”

  “你見到了就知道了。”

  “我認識嗎”

  “不認識。”

  “那是你認識的人。”難道是趙家的人?

  “可以這麼說,我才見了他一面。”

  那為什麼要他去見,陸貽林疑惑的看著對方,見到了就知道了,這麼神秘?

  “好吧,不過我這兩天很忙,要見也只能下班後。”頓了頓,陸貽林又問,“對方是男是女,是美人嗎?”

  趙世承看著對方,想著兩張肖似的臉,笑了下,“你見到了就知道,不過,是個大美人沒錯。”

  趙世承評價這麼高,陸貽林還真來了興趣,“那行啊,我最喜歡美人了。”

  ———

  林國威從實驗室出來,直接定了最近一班的飛機,連著家都沒來得及回一趟,就直接打的去了機場。

  他害怕,一個不經意,對方又不見了,他已經沒有精力,再去找個二十多年。

  他少年時期的好友,甯逸慈,倔強又敏感,他比對方年長一歲,曾經想過要好好照顧對方,但後面都成了泡影。

  這是他最大的缺憾。

  二十幾年前,從那個人開始接近寧逸慈,他就有種不好的預感。可是到了最後,他擔心的事還是發生了,一切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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