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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書齋》第102章
☆、第102章 土地公的朋友圈(十三)

 季宵看著面前的孟小荃,彷彿又回到了初次見面的時候。

 他怔在一旁看著,沉悶得像腳下那座堅硬的山。而孟小荃像一團火,明亮、耀眼,讓那個他透過平光眼鏡看到的世界都亮堂了起來。

 不,此刻的孟小荃比那時要耀眼奪目,就像夜幕裡最閃亮的那顆星。在它閃爍的時候,季宵能聽見自己「噗通、噗通」的心跳聲。

 還有周圍那些小聲議論的聲音。

 「這個男人是誰啊?」

 「怎麼穿成這樣就進來了?」

 「有點眼熟?老闆怎麼會認識他啊,打扮成這樣來這種場合也太不尊重人了吧……」

 「臥槽這不是季助理嗎!」

 「季助理?!」

 ……

 人群中驚訝聲四起,就連陸知非和商四,都沒有第一眼就認出季宵。因為現在季宵的這個打扮實在太不起眼了,別說是在這化妝舞會了,就算是平常走在大街上,都不會有什麼回頭率。

 過長的已經快要到眼睛的劉海,沉悶的黑框眼鏡,帶著褶皺的看起來一點兒都勾不起少女心的白襯衫,和普通到理工男人手一條的牛仔褲,以及一雙球鞋。

 這身打扮,放在別人身上都不會又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可季宵是誰?那是全公司公認的全能型男神啊!

 「難、難道這也算是一種另類打扮了?」有人狐疑地說著。

 其餘人面面相覷,但又覺得好像只有這個理由說得通。

 議論聲四起,可是季宵卻全然不顧。此時此刻他的眼裡只有孟小荃,他牽過孟小荃的手,看見旁邊玻璃杯上兩人的影子,忽然嘆了口氣。

 音樂聲響起,孟小荃抬腳踢了踢季宵,「嘆什麼氣,跟我跳舞你很虧嗎?」

 「是我賺大了。」季宵摟住她的腰,「只是你變得越來越漂亮,我站在你身邊,感覺又快配不上你了。」

 孟小荃笑著邁開舞步,手指不經意間拂過他的襯衫領子,說道:「誰叫你打扮成這樣來的?」

 「因為我本來就是這樣子啊。」季宵回答著。

 本來?孟小荃心裡疑惑,但舞步將她稍稍帶離季宵的身邊。下一個節拍,她微微靠在季宵懷裡,親暱的動作讓他們看起來親密無間。她轉過身離開,季宵便伸手拉住她的手腕,音樂聲沸騰,兩人的眼神交錯、定格,嘴角都揚起微笑。

 歡笑、掌聲,荷爾蒙爆炸。

 孟氏的員工們從來不知道平日裡高高在上的老闆還有這樣的一面,性別在她身上模糊了界限,每一個舞步裡都彷彿充盈著能讓人尖叫的魅力。

 是男?是女?這個時候誰還管這個!

 季宵呢?作著一副從沒有過的平凡打扮,跟孟小荃站在一起時,就像一塊石頭和一顆星辰,天差地別。然而就是那樣一塊石頭,看起來毫不起眼的石頭,在剛開始的一輪驚訝過後,竟然也開始變得順眼起來。

 一個靚麗,一個平凡,極致的反差下,竟然也讓人感覺到一絲和諧。

 一曲終了,人群裡爆發出一陣熱烈的歡呼聲。員工和上級的界限在這一刻變得非常模糊,大家都開心地笑著,甚至有人吹著口哨,喊著老闆和季助理在一起的。

 「今天這麼重要的日子,季哥不僅遲到,還搶走了我們老闆的第一支舞,太過分了啊。」跟季宵相熟的人開著玩笑,其餘人便跟著搭腔。

 「是啊是啊季哥,跟我們老闆這樣的大美……大帥哥在一起!你竟然沒有把壓箱底的衣服拿出來穿,罰你上台給我們表演一個節目!」

 「打住,哪兒是給我們表演個節目啊,給老闆表演啊!」

 「對對對!」

 季宵無奈,「這就是我壓箱底的衣服了。」

 大家都不信,季宵便被趕鴨子上架,到了台上。目光掃過一張張期待的帶著笑意的臉,季宵推了推眼鏡,說:「既然這樣,我唱一首歌,送給我們親愛的老闆。」

 「好!來首情歌吧!」

 「乾脆表白算了!」

 「對啊對啊,季哥你如果不上的話就把老闆讓給我們啦!」

 秘書室的幾個妹子歡快地叫嚷著,她們平日裡跟孟小荃接觸的時間比較多,知道她其實就是刀子嘴豆腐心,所以彼此關係都算融洽。

 季宵挑了眉,「這可不行。」

 妹子們頓時捂著心口表示悲痛,看到孟小荃看過來,連忙假模假樣地恢復正經表情,可實際上只要孟小荃一個不注意,她們就給台上的季宵加油打氣。

 好像季宵真的要跟孟小荃表白似的。

 季宵在會場裡擺放著的一台鋼琴前坐下,他深吸一口氣,手指擺上琴鍵的同時,目光穿過人群,準確地落在孟小荃身上。

 那雙沉靜的眸子,透過玻璃鏡片看著他。

 你在看我嗎?

 你願意傾聽我的聲音嗎?

 你願意同我,在一起嗎?

 第一個琴鍵按下,第一個音符流淌,心微微顫著,就像初見的時候。在緋色的天空下,特立獨行的女子赤著腳站在荒蕪的土地廟前,她在笑著,罵著,也哭著。

 像是破土而出的一根荊棘,披著滿身淤泥,卻仍然努力地想要開花。

 平凡的我站在一旁手足無措,山裡吹來的微涼的風,彷彿在我們中間劃出了一道涇渭分明的線。

 然而你不知道,我原本平乏、單調的天空,還是染上了你的緋色。

 我摘掉了令人壓抑的眼鏡,剪掉了過長的頭髮,換上了嶄新的衣服,來到你的面前。

 你那雙曾經充斥著悲傷和倔強的眼睛,看到我了嗎?

 看到如今因為你而變得更好的我,看到從前平凡、無趣,想要安慰你卻只能站在一旁的我。

 我知道的。

 你的孤獨、疲憊,我都知道。

 我的平乏、單調,你也都見過。

 所以,你願意跟這樣的我在一起嗎?

 音樂還在響著,歌聲緩緩地在會場裡飄蕩,所有的歡笑聲都隨之沉澱。也許是季宵的聲音太溫柔,也許是會場裡的燈光太暗,營造的氣氛太柔情,人群裡忽然有人悄悄地抹掉一滴眼淚,然後自己也驚訝得不知所以。

 再抬頭看時,鋼琴前的季宵整個人都沐浴在柔和的燈光下,明明是最不起眼的打扮,可嘴角流露出的溫柔,卻讓人挪不開視線。

 好燙。

 孟小荃伸手捂著自己的心口,微張著塗著口紅的嘴,眼神閃爍著,不想讓眼淚掉下來。掉下來就太丟臉了,既損失了她在公司裡的威嚴,又花了她的妝。

 不過就是他給她唱了一首歌而已,為什麼會想哭呢?

 太丟臉了,太不像話了。

 即使當初被逼著去接受心理治療,不得不放棄自己求學的夢想,孟小荃也沒有像現在這樣想哭過。

 她是不是真的,特別特別愛季宵呢?愛這個在她人生最難堪、最崩潰的時刻,來到她身邊的男人。

 歌聲停了,所有人都沉浸在溫柔的歌聲裡,誰都沒有第一時間反應過來要鼓掌。然後不知道是誰驚呼了一聲,發現孟小荃竟然捂著臉蹲在了地上。

 大家紛紛問她怎麼了,是不是身體不舒服,孟小荃卻只是擺擺手說沒關係。其實她真的只是有點腳軟,一時間站不住了而已。

 一個字,慫。

 然而季宵還是走到了她面前,從一直在旁邊待機的吳羌羌手裡接過一束「蘆葦」,陪著她一起毫無形象地蹲下來,把「蘆葦」地過去,「送給你的。」

 孟小荃抬頭看著那一束醜醜的「蘆葦」,第一眼就看出了它的出處,頓住,「你去歡喜山了?」

 「是啊,歡喜山上走一遭,整整花了我三天時間。」季宵苦笑著,「所以你下次再去的時候,要不要考慮帶上我?或許它們看在我是你家屬的份上,會給我幾分薄面。」

 孟小荃噗嗤笑出來,微紅的眼睛瞪著季宵,哪有人這麼表白的。手裡拿著束破「蘆葦」,還蹲在地上。

 等等,歡喜山、土地公?

 孟小荃忽然想到了什麼,「你、你不會就是那個……」

 「對。」季宵微笑著,「向土地公許願的那個人是我,而你,就是我的願望。」

 你就是我的願望,多美好的話啊,孟小荃這樣想著。這種你喜歡的人恰好也喜歡你的感覺,真的是太好了,這讓她忽然有了可以完全忽略周圍那些驚訝聲音的勇氣。

 但是。

 孟小荃伸手接過了那束「蘆葦」,站起來,微挑著眉,說道:「跟土地公串通一氣,不告訴我。去歡喜山,也不告訴我?」

 「我錯了。」季宵態度誠懇地後退一步。

 周圍的人還沉浸在兩人的對話造成的巨大震驚裡,就看到他們的老闆拿著那束「蘆葦」開始追殺她的助理。一切好像跟以前不一樣了,又好像沒有什麼改變。

 財務部部長咳嗽了一聲,說:「其實也沒什麼不好的,至少今年尾牙的時候,我們可以敲一頓豪華海鮮大餐。」

 海鮮大餐!

 大家的心不禁都活絡了起來,看著孟小荃和季宵的眼神也熱烈起來。

 混在人群裡的商四略顯得意地轉頭看著陸知非,說:「我就說吧,孟小荃知道實情後感動接受和提凳子追殺的可能性,五五開。」

 「好,四爺爺神功蓋世,料事如神。」陸知非心情好,不跟他計較,「我們現在回去?」

 商四卻搖搖頭,目光掃向小喬,「這兒還有個問題等著我呢。」

 小喬心裡咯噔一下,暗自懊悔起來剛才怎麼沒趁機走掉。可現在逃跑已經晚了,於是他只好被商四拎回書齋,老實交代。

 這一夜,對於小喬來說漫長而難熬。

 對於孟小荃和季宵來說,心情卻像雨洗過之後的天,一片通透。晚風微涼的露台上,孟小荃倚在欄杆上,歪頭看著季宵的眼鏡,「你以前是這樣的嗎?」

 季宵從背後抱住她,滿足的一聲喟嘆後,說:「我雖然成績好,不過從小性格就沉悶又死板,腦子裡的想法說得好聽點叫理性,說得難聽點叫消極,擱哪兒都破壞氣氛。別人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我自己。簡單來說,我跟你就像硬幣的正反面,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性格。」

 孟小荃還從沒有見過那樣的季宵,「具體是什麼樣子的,說來聽聽啊。」

 「你確定?」

 「你不知道我的快樂一向建立在你的痛苦之上嗎?」

 然而季宵看著她明亮的眼眸,哪裡顧得上回憶當年,低頭吻住她得理不饒人的嘴,過了許久才放開她,兩人緊緊相擁著站在月色中。

 季宵溫熱的吐息吹拂在孟小荃的耳畔,「戒菸吧,老闆。」

 一天後的週末,季宵再度來到了歡喜山。伴著晨曦的第一縷光,他開始沿著當年走過的那條小路,一直往土地廟走去。

 從山腳下到土地廟,步行的話要很久才能到達,就像他跟孟小荃之間的距離那樣。很遠,但是總會有到達的那一天。

 晨曦中,破舊的土地廟暈染著一層微光,安詳而寧靜。

 季宵虔誠地走到廟前,閉上眼雙手合十,感謝土地公的再次幫忙。

 山風吹過,吹著屋簷下的鈴鐺輕搖,好像在回應他的感謝。盤腿坐在房頂上的土地公,透過破損的瓦片看到鈴鐺上撲簌簌掉下的灰塵,和變得好像乾淨了些的鈴鐺,微微笑起來。

 他快速地在微‧信上回覆了陸知非的信息,告訴他不用再為他擔心,然後又麻利地發了一條新的朋友圈。

 土地公:初一、十五,宜祭祀土地。心誠則靈,有緣則聚。

 他想起雨夜過後的那個清晨,老土地在幫他擦著羽毛上的露水,對上他充滿了擔憂的眼睛時,說:「不要擔心,我可是土地公啊,哪有那麼容易死掉呢?而且我雖然說現在的大部分人類都不需要我了,可是總有那麼一兩個內心不那麼堅強的。信仰這個東西,也是要慢慢尋找的嘛,在這個過程中,只要他們還需要我,我就有存在的理由。所以小麻雀啊,我或許真的有一天就消失了,但在那一天到來之前,我們都要認真開心地活著啊。」

 嗯,認真開心地活著。

 土地公看著飄渺的雲霧和遠方的城市,伸了個大大的懶腰,眯起眼,讓陽光灑滿自己的全身,深吸一口氣,「今天也是開心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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