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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線牽鬼》第79章
第79章 旗袍

 四合院裡靜悄悄的,項老太似乎不在。

 我回到了房間裡先找出那張支票捏在手裡,腦袋已經完全罷工了。我不能去想太多,既然這些錢是當初黎瑾給我的買命錢,那麼當然是救人,啊不,救鬼靈要緊。

 我躺在床上打了個滾兒,想起了李央對我說過的那些話。

 好麼,我現在不僅後背上有個紋身,就連鎖骨上也有紋身了。

 在連一個月都不到的時間裡,我從一個沒朋友、相當宅、喜歡看漫畫吃飯都叫外賣,從小城鎮到大城市一路只呆在學校沒出過校門從學生變成老師的人,變成了一個有著整個背部紋身、鎖骨紋身,能夠看到鬼還交手幾次,膽子越來越大,人越來越瘋的手掌上有一條紅線怪紋的人。

 不過李央對我說過那麼一句,他說欣戚說我之所以沒有中原體大蟲子的屍毒,就是因為我後背上的紋身,那紋身就如同門神一樣,對我的幫助很大。

 我後背上的紋身是托祁文的福,他救了中了屍毒的我。夜也是我從閔悅靈的手中得到的,那麼黑貓呢?難道它的同體主人也是祁文?

 他們口中說的那個人,是祁文?

 他為什麼要幫我?又為什麼從來不說?還總是對我不清不楚的?我有些迷惘了。

 「當,當,當……」

 就在我一邊想著事情一邊在床上打滾,還一手捏著大額未兌現支票的時候,響起了敲門聲。

 敲門聲很有節奏,不輕不緩的。

 我把支票順手塞在了枕頭底下,然後走過去打開了門,就見項老太站在門口。

 她的手上拿著一條旗袍,站在門口淡然的看著我。

 她沒有開口說話,我也不知道她是什麼意思,反應了一下子這才側身請她進門。

 項老太乜眼看了看我,走進屋的樣子就像是家長巡邏。

 她今天穿了一件深紫色金線勾邊的旗袍,戴著珍珠飾品,穿著黑色緞面高跟鞋,站在那裡大方得體。

 我尷尬的撓了撓頭髮不知道應該說什麼,項老太環視了一下房間開口說道:「我都幾十年沒有進來過了。」

 我想著剛來那會兒房間裡新的電器和新的被子床單,難道不是她準備的?

 可話沒問出口呢,項老太卻把她手中的旗袍遞到了我的面前。

 我慌忙伸手去接,一觸碰到旗袍,我就知道那柔順的感覺絕對是上好的料子。旗袍是一件說白不白,說灰不灰的顏色,上面用潑墨的方法畫了一些蓮花。

 「我這個人比較挑剔,看你第一眼的時候竟然會覺得莫名的投眼緣。這條旗袍是我年輕時候量身定做的上好料子,旗袍上的潑墨作品也是出自名家之手,以名氣和手法來說的話,倘若拿去拍賣,沒有一千萬也可以賣個幾百萬。」

 「不過我並不稀罕,可惜現在我年老體衰,這樣的旗袍不再適合我,既然我與你如此投緣,就把這旗袍送給你好了。」

 投緣?我們兩個?

 我有些疑惑。項老太的話說的倒是不假,以她挑剔的眼光我住進來的確是很順利了,房租又便宜,房子又好。

 可是自從我住進來之後,我們兩個見面的次數五根手指都數得過來,並且也沒說幾句話,她這突然的送我一條如此昂貴的旗袍,我真的是……下不去手。

 「這個……這旗袍太貴重了,我不能要。再說我可沒有您的氣質,恐怕穿不出什麼效果來,只會毀了這件旗袍。」我連連擺手說道。

 項老太就好像根本沒聽到我在說什麼,她站在那裡的樣子很是端莊,帶著威嚴的口吻對我說道:「不管東西貴重與否,也不過只是個物件而已。」

 「像我這種一隻腳已經踏進了棺材的老太婆子,生帶不來死帶不走的,這些東西對於我來說不過如此。下個月是我老太婆的生日,我看你特別的招我喜歡,你就穿這件旗袍給我祝壽吧。」

 她話都說到這般了,再加上那犀利的目光,我下意識的點了點頭,等搬走的時候,把旗袍留在衣櫃裡就好了。

 項老太滿意的看了我一眼就轉身離開了,話都沒有多說一句。

 那旗袍真的很順滑,掛在我的胳膊上滑溜溜的,感覺就像魚一樣。大夏天的它卻很涼爽,我的胳膊上都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我把那貴重無比的旗袍,鄭重的放在了櫥櫃裡。在放進去之前,刻意的拿著在身上比劃了一下子,感覺穿上應該沒什麼問題。

 剛剛完全忽略了旗袍的尺碼,萬一項老太年輕時候瘦得和麻桿一樣,我硬穿這件旗袍豈不是會崩掉。

 項老太這麼突然的來訪,打斷了我所有的思路。

 並且有些事情不能細想,越想越頭疼。我乾脆的坐在了電腦前,如果連這張支票都要支付出去了的話,那麼我可真的沒什麼老本了。萬一黎瑾的家人再來找我要錢,多麻煩的一件事情。

 我特別的討厭麻煩。

 打開筆記本電腦,從冰箱裡拿出一罐冰鎮的飲料,又摸出了幾天前就買好的零食,趴在桌子上無聊的點著頁面,隨意的看著招聘信息,一個窗口抖動就把頁面整個遮住了。

 「蘇離你終於上線了,我找你好久,給你打電話你總是關機。」

 消息是從「同學」的分組裡發出來的,我之前把關於學校的所有手機聯繫人都拖進了黑名單,她當然找不到我。

 我沒有回覆,另一條信息就發了過來。

 「我是張斐揚,你還記得我嗎?我們大學的時候在一個班,畢業設計的時候還是一個組的呢。」

 我的腦海中閃出一個個頭不高,短髮戴著大黑框眼鏡,臉上有雀斑的小胖子。她的身高和體重成正比,這讓她看起來就像個小球。

 她是個開朗的小胖子,我每天不怎麼說話,她卻每天話不停。她雖然喜歡說話,但是話題永遠不和別人在一個次元裡。就因為這樣,沒幾個人願意和她交流,我們兩個算是當時班裡最怪的人了,分組總是把我們分在一起。

 我每次看見她的時候,她的手中一定抓著一瓶可樂。她的眼睛一笑就沒掉了,白淨淨的挺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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