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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全能掛逼》第74章
☆、第74章

   沈明修送方宜臻去了片場,因為今天他要拍的不多,所以沈明修打算在外面等他,誰知方宜臻剛下車沒一會兒,何雷芳的電話就來了。

   「明修,你去哪兒了?」

   沈明修指尖輕點著方向盤,語調有些懶散:「送雲逸來片場了。」

   「媽有事情跟你說,快回來。」

   「電話裡不能說?我還要等雲逸。」

   何雷芳也覺得剛剛自己命令的語氣有些強硬,不妥,於是緩和道:「真的很重要,雲逸也不是小孩了,哪需要你管這麼多?你總是看著他,他會煩的。」

   沈明修攥著方向盤的手收緊了些,轉過目光看了眼方宜臻背影消失的方向,眼底深深:「我知道了。」

   最好真的是重要的事。

   *

   「這就是你說的要事?」

   沈明修交疊著修長的雙腿,背靠著沙發,雙眸微抬,眼中蘊藏著一片深沉寒意。

   何雷芳對上他的目光,心裡微微發憷,不太自然地別開了眼。

   其實何雷芳跟沈明修的關係也不親近。

   她是普通人家的出身,誤打誤撞被沈正軒看中了眼,跨進了上流社會,自此便過上了無憂無慮的富家太太的日子,對兒子鮮少關心,等她瀟灑揮霍夠了,想培養一下母子溫情的時候,卻又發現沈明修已經懂事了,有了獨立的個性,而且性情冷漠,對她這個媽媽更是沒半點親暱。

   之後生了小兒子,她就把更多的關心分給了一出生就遇到波折坎坷的小兒子,甚至有人問她沈明修讀幾年級時,她還得想個兩三秒鐘才能回答上來。

   小孩子天性敏感,誰對他好,誰對他差,心裡自有計較,沈明修從小就明白媽媽並不太喜歡自己,即使他主動討好撒嬌。所以後來長大了他也以同樣的態度對待母親,如非必要,說話都不會超過十句。

   近年沈明修獨掌大權,沈正軒已經從權力中心退了下來,自己以後過得好不好全是大兒子一句話說了算,何雷芳只恨自己沒提早跟他緩和關係。

   否則現在也不必這麼低聲下氣地跟自己親兒子商量件小事。

   「對,小易真的很不錯的,如果不是那部電影選角已經結束了,以他的能力肯定能被選中的。」

   沈明修十指交叉擱在膝上,靜靜道:「所以,讓我把他塞進劇組?」

   「是啊,」何雷芳在他身邊坐下,「你是最大的投資人,帶個人進去很容易吧,雲逸不也是你送進去的——」

   沈明修眉眼霍然凜冽,聲音也冷了下來:「你以為雲逸是我送進去的?」

   何雷芳疑惑道:「難道不是嗎?」

   沈明修定定看了她半晌,何雷芳背後滲出層冷汗,他這才移開目光,沉聲道:「可以,我同意了,只不過我也只會做到這一步,之後沈易在劇組出了什麼錯,惹了什麼麻煩,我一概不管。」

   何雷芳鬆了口氣,想著剛剛大概是自己的錯覺,她怎麼會對自己的兒子產生懼怕的心理呢。看沈明修態度鬆緩,她得寸進尺:「聽小易說,雲逸演的那個角色很吸粉,小易剛接觸演藝圈,需要人氣,明修,你把雲逸從那個角色上退下來,給小易吧。」

   聞言,沈明修眼中已捲起了風暴,他太陽穴突突直跳,由內而外散發出的寒意讓何雷芳不與自主地顫了顫:「不管你信不信,我只說一次,那個角色是雲逸靠自己的實力得來的,我動不了,也不可能去動。我同意把沈易送進去,但能不能得到角色要靠他自己,如果導演覺得他只配打雜,那我也不會多花半點心思,這點你記住了——還有,警告下沈易,最好別動歪心思,如果雲逸在劇組期間出任何意外,我全都會歸到沈易頭上。」

   他站了起來,整理了一下衣服,睨了眼呆若木雞的何雷芳:「我肯給你這個面子,只是因為名義上你還是我的母親。但是,雲逸到底是不是你的兒子,我卻不明白了。」

   在他心裡,那麼美好懂事,讓他渴望到心都痛了的雲逸在何雷芳口中卻成了一個可以隨便擺弄的人,這令他生起滿腔怒火,甚至萌生了一絲若有若無的恨意——

   既然你那麼不喜歡雲逸,當初為什麼要把他生下來?既折磨他,現在,也折磨我。

   他狠狠地閉上了眼。

   等心臟那一陣猛烈收縮的疼痛過去之後,他輕聲自言自語:「我倒是希望,他不是你的兒子。」

   看著沈明修離開的背影,何雷芳猛然回過神來,差點將真相脫口而出,過後反覆拍著胸口順氣,幸好幸好,剛剛沒來得及說。

   看沈明修的態度,對沈易恐怕是沒多少好感,相反,卻很喜歡沈雲逸,這令何雷芳有一絲擔憂。

   *

   沈明修坐進車裡,從暗格里摸出了煙盒。

   他不常吸菸,但現在卻急需做些什麼事讓自己從那種令人窒息的感覺中脫困。

   猩紅的火點在指間閃爍,煙氣裊裊而上,刺激性極強的氣體充斥了他整個肺腔,有那麼一瞬間,竟好像真的麻痺了神經一樣。

   他接連抽了四五根,看了眼時間,快到沈雲逸收工的時間了,這才開車出發。

   在片場外等了一會兒,沈明修反覆地盯著手機看,裡面有一條沈雲逸在半小時前發過來的短信,跟他吐槽著劇組的飯菜真難吃。

   簡單的一句話,他翻來覆去看了十幾遍,唇角不由自主地揚著。

   待會帶小妖精去吃大餐吧。

   他一定很高興,笑著答應的時候,眼睛彎起,燦爛又炫目——

   突然,他視線一定,還未來得及撤下的弧度凝在了唇角。

   走出片場的不止沈雲逸,還有林崢。

   這四周被拉了線,沒有允許的人和車是進不來的,所以林崢也不擔心有狗仔,動作寵溺地揉著方宜臻的頭:「真的不等我?」

   方宜臻不漏痕跡地躲開他的手:「不等。我餓了,想去吃飯。」

   林崢有些遺憾:「本來我可以陪你去的,可惜下午還要接著拍。」很快,他又笑道:「殺青之後我們再好好吃一頓,我知道一家餐廳,你一定會喜歡的。」

   「好的。林哥,你快回去吧,午休時間快結束了。」

   林崢不捨地看著他,趁四周無人,飛快地低頭,在他臉上印下一吻。

   方宜臻剛想躲開,他已經離開了。

   細膩的觸感還留在唇上,縱橫情場已久的林崢難得地微紅了臉,低咳一聲,轉身落荒而逃了,然而臉上卻露出了滿足的笑容。

   方宜臻抹了抹臉,心想他該跟林崢保持距離了。

   其實系統佈置的任務只是刷好感而已,並沒有硬性規定要交往,方宜臻打算撩完就跑,幸好這不是在現實世界,他心裡沒有多少愧疚之感。

   然而他這樣抹著臉沉思的模樣落在沈明修眼裡,卻成了羞澀回味。

   沈明修握著方向盤的手青筋暴凸,因為過於用力,指節已經泛白,甚至輕微地發著顫。

   巨大的恐懼感瞬間就籠罩了他整個身體,令他呼吸困難。

   他知道,他最害怕的事情發生了。

   雲逸喜歡上別人了。

   理智上,他早就明白雲逸遲早有一天會和別人在一起,享受一場正常的戀愛,過一段正常的人生,儘管只需要想像就令他煩躁難當,但他一直努力讓自己去適應。

   然而這一幕卻切實在眼前發生了。

   沈明修發現他根本接受不了。

   雲逸不可能愛上他。他再怎麼愛他,對他好,他也只把他當成家人,永遠不可能產生多餘的感情。這個認知就像一種致命毒素,流進心臟被撕扯開的傷口,順著血液流經全身。五臟六腑想被一隻大手用力翻攪著,難以言喻的痛苦讓他眼中流露出一絲猙獰和絕望。

   這是他的弟弟,與他血脈相連,同根而生。

   所以,天生就該是屬於他的。

   他們都該是屬於對方的。

   他眼底的色彩慢慢沉澱下來,逐漸染成一片濃黑。

   很快,他注意到弟弟看過來的目光。

   瞬息之間,他完美地將所有情緒掩藏,只那雙眼睛,像已經盯住獵物的槍眼一般。

   方宜臻發現沈明修的車時也是一愣。

   他沒想到沈明修會來接他。登時心裡打起鼓來,剛剛那一幕……該不會被看到了吧?

   他有些複雜地走了過去,拉開車門:「大哥,你怎麼還在?」

   沈明修神色平靜:「帶你去吃飯。」

   「……你剛到麼?」

   「嗯。」

   方宜臻暗暗鬆了口氣,這麼平靜的樣子,應該是沒看到。

   然而他這口氣還沒出完,沈明修就語調平平地問:「你喜歡林崢?」

   方宜臻差點被自己口水嗆死。

   他咳嗽了幾聲,飛速思考著。

   根據人設,既然希望被更多人愛,那他當然不應該「屬於」任何一個人。

   所以方宜臻謹慎回答:「不……因為林哥是大哥的朋友,所以我才願意親近他的。但是,他好像誤會我的意思了……」

   沈明修看了過來,雙眸黑沉:「真的?」

   他伸手過來,不輕不重地捏住方宜臻的下巴:「是因為我的關係?」

   方宜臻非常上道:「嗯。我對林哥只有感激之情,因為他也挺照顧我的……大哥,我沒有談戀愛的打算,我現在只想好好演戲。」

   他瞪大了眼,努力讓沈明修看到自己眼裡的真誠。

   因為下巴好痛啊……他老婆吃起醋來也很帶勁啊。

   半晌,沈明修淡淡地嗯了一聲。

   鬆開了捏著他下巴的手指,然後若有若無地掃過他的側臉。

   「有髒東西。」

   方宜臻摸了摸臉,後知後覺。

   那是剛剛被林崢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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