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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個將軍做老婆》第37章
☆、第37章 寫字

 耿秋看著暖棚裡才長了手指長短的小青菜,嘆了口氣,還不能採收。豆苗菜雖然還有,但上回帶去了,這次又帶,就沒第一次那麼新鮮了。想了想,他泡了兩碗豌豆,準備炸個蘭花豆帶去給李大夫和周管家下下酒。這蘭花豆,他很喜歡,基本上算是他小時候能吃到最常見零食。他小時候,小鄉下地方,最常見的不過是就蘭花豆瓜子和麻花這種家常零食。趁著開油鍋,耿秋又炸了幾鍋油豆腐,幾把花生米。三嬸還炸了些蘿蔔菜丸子,豆腐肉丸子,面果子,當是給家裡改善生活了。

 這麼一樣一樣的東西,一出鍋,就把個家裡弄得香氣撲鼻。連阿昊都坐不住了,跑到廚房來問:「秋哥,你又弄些什麼呢,好香。」

 「你嘗嘗。天天不是炒白菜,就是燉蘿蔔的,今天也弄幾個新鮮菜,大家解解饞。」耿秋笑道。這些丸子家裡每個人都各樣嘗了兩個,其餘的放在一邊。但蘭花豆和花生米,卻是裝起來,準備帶去送禮的。這些丸子對於周府的人來說,也不算新鮮。可對於自己家來說,這可是破天慌的第一次呢,就連三叔都樂呵呵的連吃了幾個豆腐肉丸子。

 「嗯,好吃。」阿昊嘴裡含著一個豆腐肉丸子,手裡又拿了一個面果子,還端著一小碟子蘭花豆,比寧哥兒還吃得歡呢。阿牛光抱著個豆腐丸子,急得恨不得去阿昊手上搶。誰叫他沒長幾顆牙,很多東西還不能吃呢。

 「還別說了,就這豌豆,不過是泡開了,剪了兩個口子,炸一炸就成得了個蘭花豆的雅名,味道還真不錯。秋哥,我說你這聰明才智全用在吃上面了。」阿昊連吃幾顆蘭花豆,笑道。

 「吃你的吧。要沒我這點聰明勁兒,你上哪兒吃這個蘭花豆去啊。快點吃,吃完給村長家送些去。」耿秋笑罵道。又給他端了一碗清粥。今天家裡開油鍋,也就不正經做晚餐了。各樣丸子大家趁熱吃了個半飽,再加上一碗清粥,一碟子酸白菜梗,一家人都吃得開開心心。

 耿秋撿了油豆腐和蘿蔔丸子面果子等物裝了幾小碗,放在籃子裡再蓋得嚴嚴實實的,遞給了阿昊。耿秋這完全是特意的,他發現阿昊最近心事重了,整天除了抄書,就是想事情。很多事情,他無法幫助阿昊,況且他很多事情都沒有搞懂。所以讓阿昊出去走動走動,和外人說說話兒,興許能開解開解呢。

 阿昊接過籃子,送到村長家去。鄉里窮人家,極少有開油鍋的時候,平時大傢伙吃的菜基本都不放油,油太貴了,吃不起。幸得耿秋帶著大家打了不少大魚,又便宜換給大家一些野豬肉,才讓大家的菜碗裡多了些油水。要不然,這個冬天家家戶戶還不都是水煮白菜蘿蔔就麵糊糊啊,這鍋裡多了點油水,小孩子們都長得格外壯實些。

 所以他這幾碗菜端過去,可把村長嚇了一跳,連聲說:「這可太貴重了些,你們家也不富餘,怎麼好送這麼多給我們。」

 「難得開次油鍋,大家嘗個味。」阿昊說。他們家現在可不愁吃穿了,想著方子弄些家常小吃食,其實也算不了什麼。但是在這個貧窮的小山村裡,就算是有錢也不敢大手大腳的用,吃的都是偷偷摸摸。要不是他家住得太遠,大家又知道他有一身好武藝,平時又冷著一張臉,沒人輕易敢上他家竄門子。要不然,他家這一開油鍋,怕不是整個村子的人都曉得了,大人忍得住,孩子們總得跑幾個過來討食。

 村長接過籃子,又去自己家取了幾個雞蛋放進籃子裡。他家日子也不過是比其他人好了那麼一篾片兒,但因為有個讀書的兒子,反而日子過得比大家還要更窮呢。雞蛋也是存著換個油鹽錢的,這天氣冷,存放的時間長,家裡才積了二三十個雞蛋。他也知道阿昊是不肯要回禮的,就只拿了十個雞蛋。十個雞蛋也就值十個大錢,還不夠買一斤鹽呢。

 村長家的孫子,那黑小子,還以為是耿秋來了,連叫帶嚷的跑出來,「秋叔,秋叔,你家又做什麼好吃的了?」

 「你這個臭小子,光記著吃。」村長嘴裡罵道,卻撿了塊油豆腐給他。

 「原來是昊叔啊。」黑小子一見阿昊,就老實多了,規規矩矩的站住問好,才接了油豆腐美滋滋的吃起來。

 這村裡的人,無論老少見到耿秋就笑眯眯的,耿秋嘴甜,又會和大家拉拉家常,相對來說,大家和他親熱多了。反觀阿昊,大家在他面前就規矩多了。不僅是因為阿昊是個相公的身份,最大的原因還是在於,他周身有股子說不出的,無法令人接近的冷漠與貴氣。

 別看他現在穿著粗布衣服,打扮和普通鄉民沒什麼區別,可在一群人當中,他就顯得格外出挑。就連耿秋在他身邊,也被比得完全是個渣了。阿昊這與身俱來,從小培養出來的氣度,是大家無法能比的。

 阿昊原就不會和大家閒聊,也不過是說了幾句話,提著籃子就往回走。

 「這麼快就回來啦,沒在村子家玩玩?」耿秋接過籃子,問道。

 「他家有什麼好玩的,就村子和小黑在家呢。」

 「你這個人就是的,去人家裡,和人說會話唄。」耿秋搖頭,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

 他自己其實本就不算是個很會搞關係的人,為了在這裡生存得更加好,不得不學著和各色人打交道。通過各種途徑來瞭解這個時代。怎樣才能瞭解呢,看書是一方面,奈何現在沒這個條件,找不到這樣的書。就只好和人閒扯八拉的來瞭解啊。

 以前,阿昊腦子不太清楚時,他不敢問,怕引得他發病。現在阿昊腦子清楚了很多,有些話他又不敢問了。要不然,他這個替身該怎樣自處?他要是告訴大家自己的來歷,會有人相信嗎?只怕會當他是個妖魔鬼怪呢。

 現在,他不得不說,老天好像對他還不錯,一來就撿到個腦子不太清楚,但武藝高強的阿昊,解決了吃喝的問題。一路跟著阿昊跑,路上也沒人認識他們。最後跑到這個鳥不拉屎的地方來,別說沒人知道他的來歷了,就連阿昊的來歷也沒人清楚,反正他們有正規的戶籍,這玩意最重要了,沒有它,麻煩就大了。要是生活在一群熟悉阿昊的人當中,他都不知道該怎樣掩飾自己了。

 「你是不是閒得沒事幹啊?」阿昊問。

 「呃,什麼意思?」

 「我看你不太會寫字,以後跟著寧哥兒練大字吧。」

 「不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練什麼大字。」耿秋大叫,打死他也不想和幾歲的孩子一樣學寫毛筆字。毛筆他天生就討厭,甚至在有了電腦手機後,他用手寫字的次數都極少。他可以肯定,他現在拿毛筆寫出來的字肯定比寧哥兒寫的還差。

 「不說要你去考功名,多少也要會讀書識字,以後看個書信,記個帳總要會的吧。」阿昊說,不由分說的,也拿了筆紙給他,讓他去練習。

 「考什麼考,老資早就過了考試的年紀了。還和小屁孩一起練大字。我這臉,往哪裡擱啊。」耿秋苦笑道。

 「我看你是怕,寫的字還不如寧哥兒吧。」阿昊很顯然,想起前幾天在周府,耿秋自己不寫字,反而讓他寫的事情來,越發覺得耿秋不怎麼會寫字。

 「是,又怎樣?我從小就沒學過寫字。」耿秋不要臉的回答,令大家都驚呆了。

 阿昊呆了一會兒,更加嚴厲的非要他寫字,耿秋沒法子,在眾目睽睽之下,勉強提起筆來,用的象捉蟲的姿式,寫下耿秋兩個字。

 「哈哈。哈哈。」大家看到他寫的字,都忍不住笑了起來。實在是這兩個字,寫得太醜了。別說什麼風格字體了,就連筆畫都粗細不一,結構散亂。和剛學寫字的小兒有得一比。三叔是會寫字的。三嬸也認識幾個字。雖然兩人算不上有學問,起碼也看得出,耿秋這兩個字寫得比寧哥兒差多了。

 「你,你怎麼就寫成這樣?」阿昊搖頭,實在無法想像還有人能寫出這麼醜的字來。

 「怎樣,能寫能認就行了,要寫這麼好,有什麼用?」耿秋更不要臉了,還繼續寫了一滿張紙的字。

 就是個個字都醜得令人無法直識。紙面上還落下了大小不一的墨點子,有的字幾個筆畫重在了一起,總之橫沒橫直,豎沒豎樣,勾點轉折更不像樣。軟趴趴的,字與字之間擠在一起,甚至有的還缺筆少畫了。這真不能怪耿秋,太長時間沒寫字了,有的字他一時都記不得怎樣寫了。別說是用毛筆,就算是給他一隻現代人用的簽字筆,他也不一定能寫出多好看的字來。字體本就是他的一大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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