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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狂少的男妻》第91章
第091章 巧遇

「菱香?」

老闆想了想然後搖了搖頭,說:

「這個我倒是沒聽說過?是什麼東西?說不定是我們每個地方的叫法不同。」

「就是一種香料,很香很香。」

「香料?我對這方面還真是一竅不通。」

老闆歉意一笑,表示幫不上忙。

丁軒有點失望,不過還是很謝謝老闆跟他說了這麼多,老闆好心地把那張地圖送給了他,還祝他在這玩得愉快。

沒有得到菱香的下落,丁軒無從下手,不過他想到老闆跟他說的那個沒人敢去的地方,他在想要不要去看看?

從餐館出來,丁軒朝他落腳的旅館走去,結果才走出一段路,他就被一個男人給攔住了去路。

丁軒防備地看著眼前這個人,問:「你有什麼事?」

眼前這個人穿著黑色大衣,頭上戴著一哀的美敦書面帽子,個子在一米七八左右,眼睛看著丁軒時,透著一股兇意,讓丁軒感覺很不自在。

「你要找菱香?」那人看著丁軒問道。

丁軒遲疑了一下點了點頭:「……是,大哥知道哪裡有?」

「你要菱香做什麼?」那人又問。

丁軒說:「隻是替我一個親戚買回去。」

「如果你要,需要準備三十萬,我過兩天給你帶來,不過你得現付五萬定金,若是到時你不要,這五萬是不退的!」

男人一口開了價。

丁軒聽得咋舌,「這麼貴!」

「當然,采這東西回來本來就很危險,三十萬還算便宜,你要是付不起,那就當我沒說!」

丁軒想到少爺來這就是為了采這東西,他根本就不需要再花錢去買,但是如果直接問這個人菱香在哪裡有,對方肯定不會告訴他。

「我親戚根本就沒跟我說這東西這麼貴……」

「也就是說,你付不起?浪費我的時間,真是倒黴!」

說完,男人狠狠啐了一口痰在地上,轉身就走了。

丁軒看著那人離開,腦中回想著剛剛男人說的話——采這東西回來本來就很危險,三十萬還算便宜。

很危險?

剛剛店老闆說,地圖上的一個地方很冷而且還有猛獸,不知道會不會就是菱香所在地?

回到旅館,丁軒趕忙把地圖拿出來看了看,他看著剛剛店老闆指的那個不能去的地方,離城區挺遠的,看樣子坐車過去得要一個多小時。

丁軒打定主意要去那裡看看,如果真的冷得受不了他就回來,不去找找怎麼知道少爺是不是在那裡?

第二天一大早,丁軒把自己裹成一個大粽子才出門,路上他攔下一輛出租車,然後指著地圖上的地方對司機說:

「司機大哥,能不能帶我去這個地方?」

司機一看,不禁擡頭看向他,說:

「我說小夥子,幹嘛去這個地方?很冷的!我聽你口音不像這裡的人,好心提醒你一句,去了那裡你會受不了的!就算你穿成這樣也沒用。」

丁軒笑著看著司機,說:

「謝謝大哥你的提醒,我去那是有重要的事情,所以也是不得已而已。」

司機聽他這麼說,隻能搖了搖頭說:

「唉,真不知道要怎麼說你們這些年輕人,一個兩個都想挑戰挑戰,一個月前也有一個像你一樣的外地遊客,搭我的車去那裡,也不知道後來怎樣了。」

丁軒聽司機這話,眉頭一動,嘴裡邊不禁問了句:「是嗎?竟然也有跟我一樣的,那人哪裡來的?」

「不清楚,沒有問。」

「那你還記得那個人長什麼樣嗎?個頭多高?」

司機聽他這麼一問,不禁好奇問道:「你不會是認識那個人吧?」

丁軒乾脆豁出去了,他點了點頭說:

「那人可能是我朋友,可是自打一個月之前來這之後就再也聯繫不上了,我就過來找他。在他失去聯繫的前一天,他說他去了一個很冷的地方,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地方。」

「哎呀,我不知道我遇到的那個是不是你認識的朋友,他起碼有一米八的個子,挺結實的,穿得還挺少,我還記得那人圍了一個黑白色的圍巾,長相還真沒印象,畢竟過了這麼久,而且我這車上上下下那麼多人,能記得你朋友這些也是因為他要去的地方很特別。」

黑白色圍巾!!!他記得他給少爺的行李箱裡塞過一條這樣的圍巾,不會這麼巧吧?

這讓他更加堅定要去這個地方一趟了!

他趕忙說:「你形容的跟我那朋友真的很像。」

「天啦,那真是作孽哦,挺好一小夥子,我那天還勸他不要去,他說有朋友在那裡等他,你看看,還真出事了!小夥子,我勸你也別去了,那裡的溫度你受不了的!」

司機心痛地看著丁軒勸說著。

丁軒搖了搖頭,「不行,我是帶著我朋友家人的希望來找他的,在沒有確定他真的出事,我肯定不能就這麼回去,司機,麻煩你了,帶我過去吧。」

「唉,怎麼就不聽勸呢?要不這樣吧!我留一個我的電話給你,如果你需要幫忙,就打電話給我,我會立刻去接你回來!」

司機人挺好,或許是為丁軒如此重情重義才想著幫他一把。

他一手扶著方向盤,另一隻手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名片遞給了丁軒,「這是我的電話。」

丁軒很感激地看著司機,說:「太謝謝你了,大哥!」

「唉,我也隻能幫這麽多了。我就把你送到當時你朋友下車的那個地方吧!」

「好的,麻煩你了!」

一個小時後,丁軒站在了滿眼都是雪的地方,而司機則是早已開著車離開了。

這裏離城區很遠,沒有城區的繁華,也沒有城區那麽多房子,隻是零零散散一些低矮破舊的房子,不過顯然已經沒人住了。

站在這裏,丁軒感覺冷得不行,兩條腿都已經凍僵了,走路的時候都感覺兩條腿都快不是自己的了。

店老闆和司機大哥都沒有騙他,這裏真的很冷很冷,不知道少爺現在還在不在這裏?

可能,因爲冷,少爺早已經離開了?丁軒不知道,但是既然這裏是少爺來過的地方,他就一定要過來看看。

那個幫派那麽可怕,少爺又是孤身一人,人生地不熟的,又沒有回都城,說不定也隻有這個地方能躲?

丁軒也是很多的在確定,但既然來了,隻能四處找找。

他還從沒有像這一次這樣,義無反顧的去一個他從沒有去過的陌生地方找他想找的人。

少爺與他來說就是一個不一樣的存在,他就是非常惦記少爺,所以他來了,不計後果的坐飛機來這。

看著茫茫雪地,丁軒停了下來,站在原地活動活動腳,又蹦蹦跳跳好幾次,因爲穿著太多衣服了,沒多久他就感覺身上熱乎了,趁著這熱乎勁,他趕忙往前走,希望能夠找到一些少爺的痕跡。

隻是,走了很久很久,丁軒都沒有看見白色灰色以外的顏色,如果不是身後一連串的腳印,他都會以爲自己在原地踏步呢。

這個地方,實在是太荒涼了,真是一個人也沒有。

忽然,丁軒猛地頓住腳步,他想起店老闆之前說這裏有猛獸的事情,不會……不會真的有吧?

真有猛獸,他哪裏打得過?

他在想要不要往前,若真遇上猛獸,他肯定死路一條,但一想到郝毅,丁軒卻又想往前走。

萬一呢?萬一少爺就在那裏呢?他要是不去,不就錯過了?而且有少爺在,猛獸算什麽?少爺那麽厲害!

思及此,丁軒心一橫又繼續往前走。

一個小時後,丁軒整張臉都白了,不是臉色白,而是蒙了一層白霜,原本黑黑的眉筆和睫毛也都變成了白色的了,唇色則是黑紫,走路的步伐已經越來越慢了。

他本可以停下來返回去,但因爲太累,呼吸又困難,造成腦袋缺氧無法思考。

腦中隻是有一個信念讓他一直不停的往前走,往前走,他告訴自己,少爺就在前面等他,隻要他堅持堅持就能見到少爺,就這樣他來到了冰窟不遠處,可是他卻沒有看見,隻是神情恍惚地往前走,最後他體力不支地一頭栽在了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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