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義篇三二 第二次的法庭(2)
庭中所有人大概都已經被這種緊張的氣氛所感染了吧有例外。錢達,就是這個例外。他所需要的只是勝訴判決。現在柳寧月壓根就不說話,勝訴幾乎唾手可得!至于宇文松會變成怎樣,他會去關心嗎?會去在意嗎?不客氣地說,就算宇文松立刻被逐出法庭,只要勝訴判決一下,他依舊會樂開懷!
可是,錢達的如意算盤是不是打的太過順利了呢?也許,那座即將建立的娛樂場所已經佔據了他所有的腦海,壓根就沒工夫去觀察四周吧?這一點,足夠讓他的計劃,瀕臨破產。
“宇文松,誰告訴你……我輸定了?”
長久以來一直沒發話的柳寧月終于說話了!現在的她,早已沒有了剛進法庭時的怨恨。她,散發出一抹鎮定自若的冷笑。一個曾經讓宇文松大為頭痛,對自己吆五喝六的冷笑!這似乎也意味著……不敗女皇柳寧月,終于復活了!
見到柳寧月的臉再次變得冷若冰霜,宇文松的嘴角撇過一絲不經意的笑容。他立刻放開丹落楓,走回自己的位子,道︰“對不起,審判長。您知道,這是我的第一次審判。一上來就得到勝訴讓我顯得有些激動。我已經準備好接受處分。”
宇文雨早已竄進法庭,扶起趴在地上的丹落楓,關心了幾句。丹落楓的意識看起來很消沉。猶如體內被抽走了什麼東西似地。在把他扶回被告席後,這個女孩立刻望著父親!那個眼神很明顯,她是在質問自己的父親為什麼要說那麼狠毒的話?!
王審判長咳嗽了兩聲,對于法庭內終于恢復秩序感到稍許欣慰,隨之對宇文松做出了一個口頭嚴重警告。而旁听席上的幾位律師,似乎也對這個結果表示贊同。王審判長何曾想到,自己會審理一場當事人兩方的律師都吃上一次嚴重警告的審理?這可能足以載入司法界的史冊了。
“審判長,被告方對于原告方提出的五十萬元訴訟請求持相反意見。希望法庭能夠給我一些時間。讓我能夠糾正我以前所犯下地錯誤。”
柳寧月的發言冷靜而誠懇。她的語氣中再也沒有了絲毫的混亂與憎恨!這個結果,不僅讓王審判長感到滿意,就連對面的宇文松也不由露出一絲微笑。
“哦?是嗎?可是白底黑字的寫著,你還想怎麼辯駁?”宇文松故意拿出照片,揚了揚,招搖地笑著。
柳寧月冷笑一聲。從公文包中拿出以前丹落楓交給她的收據,提交給法庭。等到王審判長和兩位審判員全都閱完後,朗聲道︰“審判長,這是丹落楓父親,孫陽所擁有的收據。估計那位當事人是分期付款,收取收據,然後再一次性兌換借條的方法。如各位所見,這些收據的總和數額已經達47.13萬元。足以證明原告方的五十萬元欠款純屬子虛烏有。收據上的簽名正是是原告方的法人代表錢達沒錯。可以做筆跡鑒定。”
對于柳寧月的認真對付,丹落楓是不敢相信,而小雨可謂是最高興的一個了。她用一雙充滿仰慕地目光注視著柳寧月。猶如看到了希望一樣!隨後,她又轉視對面的父親。心中暗道︰“爸爸……你地目的達到了。我知道爸爸是想故意輸掉這場訴訟,然後來幫丹落楓地吧?雖然爸爸嘴里不說。但是我知道,爸爸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了!”
這位少女的心思很純潔,同樣的,也太過單純。也許是隔了一個法庭,使她沒有看清父親的臉吧?如果她能夠看到宇文松嘴角的那絲冷笑,也許就會後悔剛才心中所想……
“的確,我們承認。”對于柳寧月提出的收據,宇文松顯得一點都不驚慌!而一旁地錢達似乎也早已知道自己的律師會怎麼應付。也是一臉地不在意。
宇文松聳了聳肩膀,道︰“對于這四十七萬余元的款項。原告方完全打算不做出任何反駁。”
(小雨心聲︰“好耶!好爸爸,回去以後我要燒一桌好菜來招待我的好爸爸!”)
“可是,請各位仔細看這張借條。上面寫的很清楚——如果到期,孫家未能還清‘總共’的五十萬,那就要收房子。看清楚了,是總共,並不是部分!現在兩年之期早就已過,錢,則只還了四十七萬多一點點。按照借條,繼續收房簡直是合情合理,完全有必要嘛~~~!”
一番話說的小雨是目瞪口呆,驚訝的連思考都停止了!她原本以為,只要拿出收據,那所有的一切都可以結束了不是?可是為什麼……為什麼爸爸會那麼執意的要收丹落楓的房子?為什麼硬是要把他逼上絕路?
絕路?……現在的情況對宇文雨和丹落楓來說,可能的確是一個絕路。但對于柳寧月來說,她似乎正在等這個時機?當宇文松說出完全承認這些收據之後,她嘴角的笑意,更濃了……
“宇文松,你真的以為,能夠從我柳寧月手中得到勝訴判決嗎?”
輕蔑的笑聲,現在不只是對著錢達,更瞄準了宇文松!笑聲過後,柳寧月絲毫沒給宇文松詫異的時間,朗聲道︰“審判長,既然原告方在欠條上做文章,那不如讓我們再來仔細看一下這張欠條吧。”
王審判長點點頭,用法庭中的投影儀,將那張欠條的全貌打在一旁的屏幕之上。
柳寧月走下被告席,站在屏幕前細細端詳了一番這張欠條後,微微笑了一聲,大聲念了起來︰“現向錢達公司借款,兩年之內還清。如無法還清所借款項五十萬(附利息),則自願將煙霧街118的住房當做抵押。2X08年
怎麼了?這張欠條有什麼問題嗎?——旁听席上為數不多的听眾心里都洋溢著這個問題。
“審判長,難道您不覺得這張欠條寫的非常有問題嗎?”
在王審判長疑惑的目光之下,柳寧月伸手指在一個地方,繼續道——
“請看這里。‘如無法還清所借款項五十萬(附利息)’,關鍵就在這‘附利息’三個字里面。難道您不覺得這里面很有蹊蹺嗎?”
旁
開始發生一陣騷動,柳寧月靜等這陣騷動緩緩停息後︰“翻完這張借條的正反兩面,都沒有看見有任何與利息多少相關聯的字句。很顯然,被告與原告簽訂這份協議的時候,肯定協商了將利息歸入這五十萬元之內。可是說到這里,問題就來了。孫陽當年所借的‘本金’到底是多少?而這兩年的‘利率’,到底是多少?”
一句話問的錢達額頭上冷汗直冒!不過宇文松倒顯得很鎮定,輕聲道︰“別擔心,等我指示,然後就像我吩咐你說的一樣就可以了。”
說完,宇文松站了起來,道︰“柳小姐,您的辯駁還真是有趣。不過很可惜,這幾個字同樣也可以解釋為‘附帶利息,但利息到底多少沒有明確指定’。對了,錢先生。您當初借錢給孫先生的時候,有沒有約定利息?”
錢達抹了抹汗,顫顫巍巍的說了一句︰“約……約定過了。我們是口頭協議的,約定一年兩萬……這個……宇文律師,我的利息……會怎麼樣?”
宇文松聳了聳肩,故作遺憾的道︰“很遺憾,根據合同法規定。民間借貸若是未約定利息,或是利息約定不明的,一律當作不收利息。你的那四萬元利錢,我看還是死了心吧。”
“哼,好棒的演技。宇文松,你當律師還真是屈才,為什麼不去拍電視?”柳寧月冷哼一聲。繼續說道,“真地嗎?真的是五十萬?可根據我掌握的情況來看,真正的借款似乎要遠低于這個數字啊!”
說著,柳寧月走回被告席,望著丹落楓。良久,才伸出手,道︰“喂,把那個東西給我。”
一見柳寧月走來。原本沮喪的丹落楓臉上立刻布滿敵意!他捂住自己帶來的一個小塑料袋,警惕的道︰“哼,我憑什麼給你?別以為假惺惺的出來說兩句,我就會相信你!”
對于丹落楓地不信任,柳寧月似乎一點也不在意。她冷冷道︰“別誤會。我可沒想要你相信!現在也不是在幫你,而是在盡我自己的職責!我可從來沒打算放下對你們一家的仇恨。爺爺雖然後悔自己親手毀了你們一家。為自己的一時激動而自責,但他也沒原諒你們。否則,那些錢就不是捐掉了!現在,給不給我隨你的遍。如果不給,即使輸了,責任也在你,而不在我!”
丹落楓顯得比較猶豫。他伸手探入塑料袋中,但又縮了回來。最後,在小雨的慫恿下,終于還是拿了出來。放在柳寧月地手心。
那是一本硬面抄,正面。寫著“日記”兩字。
“審判長,這是我在被告方家里搜索到的一本日記。所有者正是孫陽本人。請過目。”說著,柳寧月將日記本王審判長。
“審判長,請您將日記翻倒第二十一頁……能不能請您將上面的內容讀出來,好讓原告方听個清楚呢?”
王審判長掃了一眼日記後,臉色一變!立刻,一抹不信任的目光投射向錢達!隨後,一字一頓,吐字清晰的念道——
“2X0811月3日
“我沒想到。錢老板竟然真的肯借錢給我?以前我還以為他這人很小氣,原來是我誤會了呀!有了這筆錢,我就可以立刻進行投資了!這筆買賣如果進行順利的話,不到兩年我就可以還清全部借款,然後讓公司蒸蒸日上!到時候,小楓和媽就可以不用在這麼吃苦了。”
“不過,利息還真是厲害啊!我只借了……”
念到這里,王審判長頓了頓,再次瞥了一眼錢達,繼續念到——
“我只借了‘三十萬’,沒想到兩年後竟然要還‘五十萬’?!不過算了……現在銀行不肯借錢給我,錢老板肯借給我,我應該要感謝了……”
至此,王審判長沒有再念下去。因為事實已經很清楚了。原本一直在微笑的宇文松早已是一副鐵青臉,望著旁邊的錢達。而錢達頭上的汗珠早已成了水簾洞地瀑布,奔流而下……
“謝謝審判長,既然知道了本金,不如讓我們來計算一下利息吧?”柳寧月拿出計算器,一邊說,一邊敲打著,“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民間借貸的最高利率可以超過銀行利息,但最高不得超過四倍。既然借款期限是兩年,那我們就用兩年地年利率來算吧。”
“現在兩年的銀行貸款利息是6.7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地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最高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四倍。那也就是26%。現在,將本金30萬乘以利率,再乘以兩年,得出兩年的利息總共是161440。…呵,得出的數字竟然是461040元。才剛剛四十六萬出頭一點。這樣看來,我的委托人竟然還多付了一萬多元的利息!關于這一點,不知原告方希望怎麼解釋呢?”
錢達額上的汗珠早已是瀑布汗,不知有多少張餐巾紙已經被那些油油膩膩地汗水沾濕!宇文松則是依舊青著臉,一聲不響的坐在位子上。
“柳寧月,那你想怎麼樣?要我地當事人將那多收的一萬元錢款交還嗎?”宇文松陰著嗓子,良久,才吐出一句。
柳寧月猛地一拍桌子,眼中閃爍出一絲冰冷,以及自信的笑容!
“還一萬元?呵……世上哪里來那麼便宜的事?首先,我們可以知道這些借款完全是高利貸性質。對于高利貸,法律一向是不予以支持的!但是很可惜,借條上卻完全沒有注明利息到底是多少!剛才原告方的律師說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如果利息沒有寫明的,那就當作沒有利息,不是嗎?所以……”
凌空一指,死死的指向被告席!柳寧月的聲音猶如高山上的雪崩一般,徹底淹沒了錢達的貪婪!
“被告方在此向原告方提起反訴!要求原告方將因約定不明而擅自多收取的十七萬余元的款項,全——數——交——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