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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個比利》第14章
第十三章

(1)

史都華過世後一個月,比利從少年感化院獲得假釋。返家後幾天,亞倫在房裡讀書,戴摩進來問他要不要去釣魚。亞倫知道,他這麼做的目的是要討好桃樂絲。凱西說他們可能快結婚了。「當然,」亞倫說,「我很喜歡釣魚。」

戴摩做好了一切準備,第二天還向公司請假,來家裡接比利。

湯姆以惡劣的態度望著他,「釣魚?狗屎!我才不去釣魚!」

當湯姆走出房間時,遇到了桃樂絲,桃樂絲說他怎麼可以出爾反爾呢?湯姆很驚訝地望著他們兩人。「天哪!他每次釣魚都不問問我的意見!」

戴摩氣呼呼的衝到屋外,他發誓說,比利是他這輩子見過最卑鄙的騙子。

「我再也無法忍受了!」當亞倫一個人在房間時,告訴了亞瑟這件事,「我們必須離開這裡,每次戴摩在這兒,我就好像成了外人!」

「我也有同感,」湯姆說,「桃樂絲一直就像我母親。但如果要和戴摩結婚,我就搬出去。」

「好吧!」亞瑟說,「我們先找份工作,存些錢,這樣才可能租房子住。」

其他人都鼓掌贊成這個意見。

1973年9月11日,亞倫在電鍍廠找到一份工作,收入並不高,工作環境很髒,並不是亞瑟心目中想要的。

單調無聊的工作──錫容器操作員──由湯姆執行,他必須推下吊在空中的台車,倒進電鍍槽裡,一台接著一台地推。台車排列的長度與保齡球道的長度差不多──將台車降低、等待、上升、推動、降低、等待。

由於不屑如此卑微的工作,因此亞瑟將注意力移到其他事情上,他必須幫助其他人自力更生。

待在工廠這段時間,他一直在研究那些他允許出現的人,最後瞭解到,若想在社會中生存,他們就必須學會自我控制。如果不訂定一些規則,所有人就會一團混亂,這對大家來說都十分危險。在少年感化院學習到的管理規則,他正好能派上用場──表現不佳者,會被退回到第一區或第二區。

由於這項規則帶來的畏懼,令一些頑劣份子紛紛收斂起乖張的行為。因此,當他們進入社會時,這將是他們需要的管理規則。

他向雷根解釋這個理念,「由於我們之中有人被牽連涉及那壞女人的事件,」亞瑟說,「在匹克威被兩名婦女控告強暴──我們並未犯下的罪行──結果被送進監獄,我絕不容許再發生這樣的事!」

亞瑟若有所思的模樣,「通常我可以阻止一些人出現。我也留意到,危急情況發生時,你也有能力立即更換出現的人,我們兩人應該要好好支配意識。我已決定永遠驅逐一些惹人厭的傢伙,他們不准再出現。其他人則必須按照一套行為規範生活,我們就像是一個大家庭,必須要有嚴密的家規。如果有人犯了家規,就必須將他歸為《惹人厭的傢伙》那一群。」

得到雷根的同意後,亞瑟向其他人說明這些規定。

第一條:不可說謊。在他們生命中,一直遭到世人的誤解,因為他們的確不知道其他人曾經做過的事。

第二條:善待婦女及小孩。包括不可說髒話,言行舉止必須有禮。例如:開門時動作要輕、用餐時身體必須坐直,並將餐巾放在大腿上;不論任何時候,都必須保護婦女及小孩。如果有人看見男人欺負婦女或小孩,任何人都必須立刻退下,讓雷根處理(任何人遇到危險情況時,雷根會立刻自動出來處理)。

第三條:禁慾主義。絕對不可再有類似被他人指控強暴的情況出現。

第四條:盡力自我改善。每個人均不可浪費時間看漫畫書或電視,而應在專業上精益求精。

第五條:尊重家庭每一成員的資產。這一條乃是針對賣畫而訂。任何人都有權出售未經簽名或署名「比利」、「威廉」的畫。但是私人畫作上若簽了湯姆、丹尼或亞倫,則屬私人財產,任何人都不得出售非屬自己的資產。

任何違犯規定者,將被判永遠不得出現,必須躲到陰影裡與那些惹人厭的傢伙在一起。

雷根想了一會見,問道:「那些惹人厭的傢伙是誰!」

「菲利浦、凱文──他們兩人均有反社會及犯罪傾向──已經被放逐了。」

「湯姆呢?他有時也有反社會傾向。」

「是的,」亞瑟同意其說法,「但我們需要湯姆的好鬥性格。一些年幼者很守規矩,如果任意聽從一些陌生人的指示做事,反而會受到傷害。只要湯姆不違犯其他規定,或是不利用脫逃技巧及開鎖天份去犯罪,那麼湯姆也可出現。但我會經常出聲警告他,我們在注視他的行為。」

「那我呢!」雷根問道,「我也有犯罪傾向呀!」

「你絕不可違反規定、不可犯罪!」亞瑟說,「即使你的行為並非損及他人的罪行,無論是什麼原因。」

「你必須暸解,」雷根說,「有時候為了生存或防衛,我一定會犯罪。在情急之下,法律是不存在的。」

亞倫十指互碰,思考雷根所提的理由,然後點點頭,「你是唯一的例外,因為你的力量太強大了,你一個人的力量就足以傷到對方。但是,只准你自我防衛或保護婦女小孩。身為一個家庭的守護者,為了生存目的,你是唯一可以採取無受害者或必要罪行的行動者。」

「我接受這樣的規定,」雷根柔和地說,「但是制度不一定永遠有效;在混亂時期裡,有人會出來偷竊時間,我們卻完全不知情──包括你、我和亞倫在內──我們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沒錯,」亞瑟同意道,「我們必須在我們所能控制的範圍內做該做的事。我們必須維持家庭的穩定,並且防止混亂時期出現。」

「這恐怕很難吧!你必須與其他人溝通好,我還不完全認識家庭中的所有成員,有些人來了又走;有時候,我甚至不知道出現的人是不是我們家庭中的一份子。」

「這很自然,就像在醫院或少年感化院一樣,我們會熟悉我們四週的人。但在外面的社會,人們通常並不在意他們周圍的人。我會和每一個人溝通,告知他們應當注意的事項。」

雷根打趣說道:「我雖然力大無窮,但你學習到的事,讓你擁有比我更強壯的力量。」

亞瑟點點頭,「這就是為什麼我下棋總是贏你的原因。」

亞瑟逐一和每個人溝通,告知他的要求。除了行為規範之外,那些站在聚光燈中出現的人,還必須遵守其他事項。

克麗絲汀只有三歲大,她的行為常令其他人難堪。但是,在雷根的堅持下,顧及她是第一位家庭成員,同時也是唯一的嬰孩,因此特准她不會被放逐,或被歸為惹人厭的傢伙,當出現者無法溝通或不知發生什麼事時,克麗絲汀的出現或許會有所幫助。同樣的,她也必須朝自己的目標努力。在亞瑟的協助下,她將學習閱讀及寫字。

湯姆繼續電子方面的興趣,增強機械方面的能力。雖然他會開鎖、開保險櫃,但這些技術只准用在脫逃時。他絕不可協助任何人偷東西,不可成為小偷。閒暇之餘,他學習吹奏薩克斯風,增進繪畫技巧。他還必須學會控制牛脾氣。但是,有必要時,他可以用來對付凶惡的傢伙。

雷根學習的是空手道和柔道,藉以保持最佳體能狀態,藉著亞瑟的協助和指示,雷根學會了如何控制自己的腎上腺素,這讓他即便處於危急狀況時也能全力出擊。他還必須繼續學習炸藥方面的知識。下次領薪時,第一件要買的便是一把鎗,好讓他練習打靶。

亞倫磨練自己的口才和畫肖像的技巧。壓力大時,他會藉敲打小鼓放鬆緊張的情緒。必要時,通常都是由他面對世人;為了培養社交能力,他必須經常出現與其他人交往。

阿達娜繼續寫她的詩,並改善烹飪技巧,尤其是搬到外面住時,她還得負責監理房間。

丹尼仍將持續學習繪畫靜物,和使用噴槍的技巧;由於他已是十幾歲的青少年了,因此必須負責照料小孩。

亞瑟繼續他的科學研究,尤其是在醫學方面,他已申請參加函授教育臨床血液學的基礎講座;同時,他也運用他的邏輯和清楚的分析能力研究法律。

所有人都已被清楚告知必須繼續改善他們自有的能力與知識,亞瑟警告他們,不可浪費時間,不可胡思亂想;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員,都必須努力達成自己設定的目標,同時還必須不斷進修。不出現時,他們仍然必須不斷思考,一旦出現了,就要儘量利用機會去練習。

年輕小孩絕不可開車,如果任何人發現自己坐在駕駛盤前,就必須立即移到乘客座,讓其他較年長的人駕駛。

每個人均同意亞瑟的思緒非常周密,提出來的方法也都符合邏輯。

《賽謬爾》在閱讀舊約聖經,他只食用猶太人認可的食物,他喜歡木雕和石雕。9月27日,他出現了,當天是猶太人的新年,他為比利的猶太父親禱告。

賽謬爾知道亞瑟針對賣畫冊訂定的規定。但有一天,他需要錢,家庭中沒有任何一位成員給他建議或告訴他將會發生什麼事;於是他將一幅亞倫簽名的裸體畫給賣了。裸體畫對他而言是違反宗教信仰的,所以他不想見到這種畫。他告訴買畫的人:「我不是畫家,但我認識這位畫家。」

然後,他又售出一幅畫有穀倉的作品,畫中充滿恐懼的氣氛。

當亞瑟知道賽謬爾所做的事情之後,他非常震怒。賽謬爾應當知道出售其他人心愛的畫作結果,於是亞瑟命令湯姆找出賽謬爾最心愛的作品──用塑膠材質製作,丘比特環繞在側的維納斯像。

「毀了它!」亞瑟命令道。

湯姆拿到屋後,用鐵槌敲碎。

「由於賽謬爾犯下私售他人財物的錯,被判定為《惹人厭的傢伙》,永遠不可再出現。」

賽謬爾為自己的行為提出辯解,他向亞瑟說明他不能被放逐的理由,因為他是家庭成員中唯一信奉神的人。

「神是由那些畏懼未知事物者所創造的,」亞瑟說,「人們崇拜耶穌只因為他們畏懼死後可能發生的事。」

「完全正確!」賽謬爾立刻答道,「但是,有這一層保障未嘗不是件好事。如果當我們死後發現有神,至少我們之中還有一個人相信神。如此一來,我們就可以升天堂了。」

「如果有靈魂的話。」亞瑟說。

「那又何必急著打賭!反正再給我一次機會也沒什麼損失!」

「規定是我制訂的,」亞瑟說,「我已做出決定,10月6日是你的聖日,那天你可以出現完成你的禁食日,然後就被放逐。」

後來,亞瑟向湯姆承認,這是他在忿怒之下做成的裁決,他犯了錯誤,因為他自己無法確定神是否存在──他不該匆促放逐他們之中唯一信神的人。

「你可以有些改變,」湯姆說,「讓賽謬爾偶而出現。」

「在我清醒時不可以,」亞瑟說,「我承認我太意氣用事,那是我的錯誤。但是,一旦做出了決定,就絕不可更改。」

想到天堂和地獄,湯姆就感到十分困擾,他發現自己不斷想到這個問題。心想,如果死後下地獄的話,不知有無方法可以逃出來。

*****

(2)

過了幾天,亞倫在城裡遇見一位同學哈伯瑞,他依悉記得哈伯瑞曾是他某個舊識的朋友。現在他留了一頭像嬉皮一樣的長髮。哈伯瑞邀他去他的住處喝啤酒、聊天。

那是一間寬敞、老舊的公寓。亞倫坐在廚房與哈伯瑞說話時,房裡有其他人進進出出。亞倫覺他們在進行毒品交易。起身離去之際,哈伯瑞告訴他,週末晚上有個派對,希望他能參加。

亞倫接受了邀請。這是一次少有的社交機會,亞瑟鼓勵亞倫參加。

但是,當亞倫依約到達時,他並不喜歡眼前的景象。那兒有許多人在吸毒,他想那些人都在虛擲生命。因此,只打算停留一會兒喝杯啤酒。但是,幾分鐘後,他覺得很不舒服,他退了下去。

亞瑟向四週張望,對於眼前發生的事非常不屑。不過,他決定站在一旁觀察這種下流階層的生活──觀察這些人在不同藥物下會出現什麼樣的醜態是相當有趣的事:吸食大麻後無來由的傻笑、安非他命之後的昏睡……他認為這裡是毒品的實驗所。

亞瑟發現有兩個人也同他一樣遠離人群。身材高挑的女孩擁有烏黑的長髮、豐厚的雙唇及霧般的眼眸,不斷朝自己瞅過來。他有個感覺,她很快就會過來與自己談話。這念頭令他不舒服。

和她坐在一起的男子這時朝亞瑟開口說話了:「你常參加哈伯瑞的派對嗎?」

亞瑟讓亞倫出來處理這樣的應對。亞倫向四週望了一下,「你剛才說什麼?」

「我朋友說,她曾在派對裡見過你。」年輕人說道,「我也覺得你很眼熟。你叫什麼名字?」

「他們都叫我威廉.密里根。」

「雪兒的哥哥?嘿!我是史坦利,我見過你妹妹!」

那女孩這時走過來了,史坦利說道:「瑪琳,這位是比利。」

史坦利說完便走開了。瑪琳和亞倫交談了大約一小時,談論房間內的其他人。亞倫發現她很可愛、很溫柔、有誘惑力,那對黑色的眼眸會說話,亞倫已為她傾倒了。但是,他知道亞瑟的規定,他和眼前的女孩是不會有什麼結果的。

「嘿!瑪琳!」原先的男子在房間另一個角落叫她,「過來一下!」

她不理會他。

「妳男朋友在叫妳。」亞倫說道。

「哦!」她帶著微笑,「他不是我男朋友。」

她令他手足無措。他才從少年感化院因強暴案件脫身,現在又有女孩來惹他了。

「對不起,瑪琳,」亞倫說,「我該走了。」

她一臉驚訝的神情,「或許我們日後還會見面。」

亞倫頭也不回就走了。

第二天,星期日,亞倫認為這是打高爾夫球的理想日子。他將球具放進車裡,駕車來到蘭開斯特俱樂部。在那兒租了一輛電動車,打了幾個洞,但成績不理想。當他第三次將球擊至沙坑時,對自己的表現非常不滿,於是退了下去。

《馬丁》張開眼睛,驚訝地發現自己手中居然握著一根高爾夫球桿。他必須將沙堆中的球打出去,他依計畫打了出去,打完那個洞。他並不知道前四洞到底揮了幾桿,因此他記──低於四桿標準桿一桿──伯蒂。

當他看見下一洞有很多人擠在那兒時,他大聲抱怨那群慢郎中破壞了他這種高手的打球興緻。

「我是紐約來的。」他對前一組四個人裡的中年人說話,「我通常在私人俱樂部裡打球,那兒會限制打球人數。」

當那個人面露緊張的神色時,馬丁插隊進去,「你不介意我先打吧?」在未等對方回答之前,他早將球打上果嶺了。

他用同樣的手法超到前面的兩人組。但是,卻把球打到水塘裡去。他將電動車停在水塘旁,看看能否找到球,但怎麼找都找不到。於是,他用另一個球開球,球越過池塘。他回到車上;當他跳上車時,膝蓋不巧扭了一下。

大衛出來承受痛苦,心想,自己為何會在這輛小車裡,不知這兒是何處。當疼痛減輕時,大衛坐在那兒玩弄方向盤,嘴裡假裝模擬引擎的聲音,腳踢著踏板,剎車柄鬆開了,車子開始下滑,直到前輪陷在池塘裡才停住。由於受到驚嚇,大衛退回去,由馬丁出現。馬丁心想,剛才發了什麼事。他花了大半小時,前前後後推動車子,好不容易才將前輪推出泥潭。在他推車時,看到那一批批往前打球的人,這令他非常憤恨。

當車子終於回到乾燥路面時,亞瑟出現了,他告訴雷根,他判定馬丁是個惹人厭的傢伙。

「只不過是車子掉進池塘,給予這樣的懲罰是否太重了?」

「理由不在此,」亞瑟說道:「馬丁是個沒有價值的自大傢伙,只想穿上閃亮華服、駕駛豪華的大轎車,整天只會做白日夢。從未認真想改善自己或發揮創造力,他只是個騙子,最嚴重的是,他是個勢利鬼!」

雷根笑著說道:「我還不知道勢利鬼也是被判定為《惹人厭的傢伙》的理由。」

「我親愛的伙伴,」亞瑟的口氣冰冷,他知道雷根話中的含意,「除非一個人很聰明,否則任何人都沒有權利成為勢利鬼,我有這種權利,馬丁沒有。」

亞瑟以平於標準桿的桿數,打完了最後四個洞。

1973年10月27日,差不多是桃樂絲與米查結婚後的十年,她與第四任丈夫戴摩結婚了。

戴摩試著做一位好父親,但孩子們並不領情。當戴摩訂定規矩時,亞瑟瞧不起他。

在桃樂絲列出的禁止事項中,有一項是禁止比利騎摩托車。湯姆知道這是因為史都華的綠故,但他不認為由於他人的行為就可剝奪另外一個人的權利。

一天,他向朋友借來一輛山葉350的機車,正好經過自己家門前時,發現排氣管尾端快掉下來了,如果碰撞到地面的話……

就在這危急的情況下,雷根跳下車。

他穩身站起,牛仔褲磨破了,然後緩緩將車推回門前的庭院,走進屋裡,清洗額上的血跡。

走出浴室時,桃樂絲對著他尖叫:「我警告你不可騎摩托車的,你這麼做是要折磨我嗎?」

這時,戴摩也正好從花園走進屋內,並且大聲吼叫:「你是故意這麼做的!你知道我對機車的感覺,居然……」

雷根搖搖頭退了回去,他讓湯姆來解釋有關排氣管的事。

湯姆抬起頭,看見兩個人正在怒目瞪著自己。

「你是故意的,」戴摩說道,「對嗎?」

「你們瘋了,」湯姆同時檢查一下身上的瘀傷,「只不過是排氣管掉下來,而我……」

「又開始撒謊了!」戴摩說,「我檢查過機車,排氣管並未斷成兩截,連傷痕都沒有!」

「你憑什麼說我是騙子!」湯姆大吼回去。

「你是天殺的騙子!」戴摩吼過來。

湯姆氣沖沖跑出屋子,再怎麼解釋也是白費口舌,要不是雷根及時出現,機車早就毀了。不管他怎麼說,他們仍會叫他騙子。

由於怒氣不斷累積,湯姆已經無法承受了,於是退了下去……看見兒子滿臉怒氣衝出屋外,桃樂絲也跟了過去,只見他走進車庫。她站在車庫外探視,後來又從窗外看見一臉凶惡的比利走向柴堆,撿起木柴一劈為二;他一次又一次打斷了好幾根,算是出了氣。

亞瑟決定,他們必須搬出這個家。

幾天後,亞倫找到一間廉價的公寓,房間有兩個半,距離桃樂絲的住處開車一會兒就到了。並不舒適,但是有電冰箱和壁爐。他自己添購一張床,一張桌子和幾張椅子;另外,桃樂絲用自己的名字為他買了一輛龐帝克汽車,車款則由比利自行負擔。

雷根買了一把30口徑的卡賓槍、25口徑的半自動手槍和九發裝的彈匣。

擁有一間屬於自己的公寓真是令人興奮,只要高興,就可以去繪畫,不會有人與他爭吵。

亞瑟確認自己買的阿斯匹靈和其他藥物是瓶裝,而且小孩無法開啟這些瓶子。這樣的話,那些小孩就無法取得藥劑。他甚至堅持雷根買的伏特加酒也要有類似的功能。他還提醒雷根,槍枝必須放在上鎖的櫃子裡。

阿達娜和艾浦芳在廚房裡發生爭執,雖然亞瑟察覺到會有爭吵發生,但他決定暫時不予理會。由於全心專注於學習、研究以及未來的策劃,他自己的時間已經非常有限了,因此試著不去管那些娘兒們之間婆婆媽媽的事。當她們的爭吵太過份時,他會建議阿達娜去燒飯,艾浦芳去縫衣服、洗碗盤,順利解決彼此間的爭吵。

亞瑟曾對瘦小、黑髮、棕眼睛的艾浦芳有非常深刻的印象,她比起平淡無奇的阿達娜要漂亮多了,而且也比較聰明;她甚至可與湯姆或亞倫相比,有時候甚至比自己還有智慧。起初,他對她的波士頓口音頗有好感,但是當他知道她的計畫時,他立刻對她失去了興趣──艾浦芳一直在設法如何拷打、殺死米查。在她心裡已經有了腹案,如果她能引誘米查前來公寓的話,她會先將他綁在椅子上,用焊槍一寸一寸燒他,她會讓他吸食安非他命保持清醒,焊槍的火足可切除他每一根手指和腳指;慢慢的燒,不會流出血來。她希望在他進入地獄之前,先受到足夠的痛苦。

艾浦芳開始與雷根討論這個計劃。

她在他耳邊輕聲說道:「你必須殺死米查,只要一把槍,你就可以幹掉他!」

「我不是殺手。」

「這並不是殺人,只是他的行為讓他罪有應得!」

「我不是法律,判決是法院的事,我只有在保護婦女和小孩時才使用暴力。」

「我是個女人。」

「你是個瘋女人。」

「你只要帶著你的槍,躲藏在他和他妻子居住的房子對面的山丘上,這樣就可以射殺他了。不會有人知道是誰幹的。」

「距離太遠了,卡賓槍上沒有狙擊鏡,我們沒有錢買狙擊鏡。」

「雷根,你並不笨,」她輕聲說,「我們有望遠鏡,你可以將望遠鏡放在槍上,再用兩根頭髮交叉成十字當準星用。」

雷根想把她甩了。

但艾浦芳仍不死心,她提醒雷根,米查曾經對孩子們所做的事,尤其她知道雷根很關心克麗絲汀,因此特別提醒他關於米查對克麗絲汀的虐待。

「我去幹掉他!」雷根說道。

他從頭上拔下兩根頭髮,用水小心地將兩根頭髮黏在接目鏡上,然後爬上屋頂,通過自己克難製造的望遠鏡向前瞄準。當他用BB彈試射過後,覺得有把握時,便用膠水將頭髮黏好,將接目鏡裝在卡賓槍上,走到樹林裡測試。他應當可以從米查的新房子對面的山丘上擊中米查。

第二天早上,在米查準備上班前一個小時,雷根開車到米查家附近。他停妥車子後,立刻溜到屋子對面的樹林裡。他躲在樹後等待米查的出現。他已瞄準過米查將會走出來的大門位置。

「不可以這麼做!」亞瑟大聲說道。

「他一定得死!」雷根回答。

「這並不在生存規定的條件中!」

「這屬於保護婦女及小孩的規定。他曾對小孩造成傷害,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死亡代價。」

亞瑟知道任何爭論都無法改變雷根的決定,於是將克麗絲汀叫到「聚光燈」旁,讓克麗絲汀瞭解雷根打算做的事。她放聲大哭,兩腳重重踩踏,要求雷根不可做傻事。

雷根緊咬牙根,米查就快通過那扇門。雷根伸手退下裝有九發子彈的彈匣,將槍舉起,從望遠鏡中向前瞄準,扣下無子彈上膛的槍機,然後將卡賓槍扛在肩上,走回停車處,開車打道回府。

那天,亞瑟說:「艾浦芳精神錯亂,對每個人都是威脅。」他裁定她是惹人厭的傢伙。

*****

(3)

門鈴響起時,《凱文》獨自一人在公寓裡。開門,看見一位漂亮的小姐正在對自己微笑。

「我打電話給哈伯瑞,」瑪琳說,「他告訴我你自己租了房子。那天晚上我們談得很偷快,所以我想來探望一下。」

凱文對她說的話一點兒概念也沒有,卻仍邀她進入屋內。「剛才我的情緒很差,」他說, 「直到打開這扇門為止。」

瑪琳當晚就待在那兒觀賞畫作,還談論一些他們認識的人。她很高興自己主動過來看他,這讓她覺得彼此的距離拉近了。

當她起身離去時,他問她什麼時候還會再來,她說只要他願意,她還會來的。

1973年11月16日,是比利正式脫離少年感化院的日子。凱文坐在附近一家酒吧裡,想起戈迪在感化院中說過的話:「如果想與毒品沾上邊的話,」戈迪說,「可以來找我。」

對!就這麼做!

當天下午稍晚,他開車前往哥倫布市東方的雷諾斯堡郊區。戈迪給他的地址是偏遠處一棟看起來造價昂貴的農場房舍。

戈迪和他母親茱莉亞很高興見到他。茱莉亞還用性感的嗓音告訴他,任何時候都歡迎他光臨。

當茱莉亞忙著為自己倒茶時,凱文問戈迪是否可以借他一筆錢買藥做生意。現在雖然沒錢,但日後一定會還他。

戈迪帶他到附近一棟房子,在那兒向一個朋友買了價值三百五十元的大麻。

「這些大麻賣出去超過一千元。」戈迪說,「賣掉之後再還我錢。」

凱文雙手發抖,神情茫然。

「你自己經手的是什麼?」凱文問。

「如果弄到手的話,是嗎啡。」

不到一星期,凱文將大麻賣給瑪琳的朋友,淨賺七百元。凱文回到公寓後,打電話給瑪琳。

不久,她來到凱文的住處。她說她很擔心──因為他在賣大麻。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凱文邊說邊吻她。熄了燈,將她帶到床上。但是,當他們肌膚相觸時,阿達娜希望凱文退下去,因為這是阿達娜所渴望的擁抱與溫柔。

阿達娜知道亞瑟的禁慾規定,她曾聽見亞瑟告訴其他男孩,如果違反任何規定,就會被裁定為惹人厭的傢伙。但是,身為英國紳士的亞瑟,從未和阿達娜談及性方面的事,她不贊成這項荒謬的規定,亞瑟也從未對她起過疑心。

第二天早晨當亞倫醒來時,曾經發生了什麼事他一無所知。見到抽屜中的錢,只覺非常擔心。但是,又無法找到湯姆、亞瑟或雷根問個清楚。

下午,哈伯瑞的一些朋友過來要大麻品,但亞倫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麼。其中有些人的態度比較惡劣,手握鈔票在亞倫兩眼前揮動。因此,亞倫懷疑家庭中有人販毒。

後來,他到哈伯瑞住處時,有個男子拿了一把三八口徑的史密斯手槍給他看,亞倫並不清楚自己為何需要槍;但是,他出價五十元,對方也接受了,甚至還奉送幾顆子彈。

亞倫將槍放在汽車座椅下。

雷根出來了,不斷把玩手槍──是他要亞倫買的──雖然那並不是他最鐘愛的型式,他希望的是九厘米的槍;但是,對於自己的武器蒐集而言,這未嘗不是件好事。

亞倫決定搬出這棟環境惡劣的公寓,他四處尋找招租廣告,見到其中一張廣告單中的電話。

他從髒污的電話簿上找到該電話的地址和姓名:葛喬治,就是上次協助他打官司的那位律師。他央求桃樂絲替他打電話承租。葛喬治同意以每月八十元的租金出租。

那棟公寓是位於羅斯褔大道後的白色建築,亞倫租的是二樓的一間臥房。一個星期後,亞倫搬進去整理得十分舒適。他決定絕不可再有毒品交易,也不准再與那些毒蟲往來。

他十分驚訝見到瑪琳來此公寓時,竟是如此的自在。自從上次在哈伯瑞住處見面後,亞倫就未再與她見過面了。他一點兒也不清楚他們之中有誰與她約會,但他認為她並非自己心目中的對象,也不想與她發展任何關係。

她下班後就會過來,為他準備晚餐,相處一會兒後,就回她父母家;但實際上她又住在亞倫的公寓裡,這讓整個事情變得很複雜,並非亞倫喜歡的。

每當她想親熱時,亞倫便退去了,他並不知道由誰出現,也不屑於知道。

瑪琳對這間新搬進來的公寓很滿意。比利有時會說髒話,有時會大發脾氣;起初她很吃驚,後來也就習慣了他易變的性格──前一分鐘還很溫柔,不到一分鐘立刻就大發脾氣,不一會兒又變得非常幽默、聰明。有時候,在無任何預警的情況下,他又會變得非常笨拙,笨到比小孩還不如。她知道他確實需要有人照料。如果能說服他,讓他明白哈伯瑞那夥人只是在利用他的話,那麼他就會瞭解他並不需要那些人。

有時他的言行真會嚇壞她。他說他很擔心如果有人見到她在那兒,那些人就會來找麻煩。他口氣中暗示,他指的是一個「家族」,令她深信他和黑手黨有什麼深層關係。只要她在公寓裡,他就會在窗前擺一幅畫。他說這是「暗號」,主要是告訴其他人不可接近,因為她在房裡。

他的做愛方式令她有些困擾,雖然他很強壯而且男性化,她卻感覺他似乎刻意將激情隱藏,並未達到真正的高潮。儘管如此,她知道自己愛他,只要經過一段時間與諒解,一切都會好轉。

某晚,阿達娜溜走了,大衛發現自己站在《聚光燈》下出現,只覺非常害怕、不停的哭。

「我還是第一次見到大男人在哭,」瑪琳輕聲說道,「怎麼了嗎?」

大衛蜷曲著身子,哭得像個淚人兒。她緊緊環抱他。

「比利,你必須告訴我,如果不告訴我出了什麼事,我就無法幫你忙。」

大衛不知該如何回答。他退去了。後來,湯姆發現自己被一位美麗小姐抱著,他也溜走了。

「如果你繼續這樣,我可要回家去了。」她對他的愚弄手法很生氣。

湯姆注視她走進浴室。

「搞什麼鬼!」他低聲咒罵,神情緊張的四處張望,「亞瑟會把我給殺了!」

他從床上跳起,穿上褲子,在房裡踱來踱去,心想到底是怎麼回事。「她到底是誰?」

他看見客廳椅子上的女用皮包,迅速查看了一遍,發現她駕駛執照上寫的名字是瑪琳,於是趕緊又放回皮包裡。

「亞瑟?」他低聲叫喚,「如果你聽見的話,我必須告訴你,我和這件事沒有任何關係,我沒碰她,相信我,我不是那種會違犯規定的人。」

他走向畫架,拿出畫筆開始畫風景畫。亞瑟一定會知道我正在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畫畫,除了畫畫之外,還是畫畫,比利,快和我說話呀!」他記得亞瑟規定對待女人必須有禮貌。湯姆將畫筆放下,坐在她對面的椅子上。她非常漂亮,雖然她現在穿著衣服,但他仍然能夠看透她那豐滿的身材、每一條曲線和每一處凹凸。以前他從未畫過裸體女人,但是他會很願意為她這麼做的。無奈這並非自己的專長,畫人像是亞倫的工作。

他與她交談了一會兒,為她深色的眼眸、噘起的唇,細長的頸子所著迷。他知道無論她是誰、是什麼原因讓她來到此地,他都為她瘋狂。

沒人能瞭解比利為何開始缺席,或是為何會變得如此愚笨。有一次,他爬到桶子上修理鏈條,結果掉到酸槽裡去了,他們必須送他回家。1973年12月21日,他被公司開除,他在家裡一個人獨自繪畫。後來,有一天,雷根拿起手槍,開車到樹林裡練習射擊。

此時,雷根已買了好幾枝槍,除了38口徑史密斯、25口徑自動手槍、30口徑卡賓槍外,還有375口徑的連發手槍、M-14步槍,44口徑大型連發手槍及M-16步槍,他特別鍾愛的是以色列手槍,因為體積小又安靜。另外,他也買了一些武器收藏家都有的45口徑湯普森圓型彈匣。

當混亂時期到達頂峰時,凱文要求戈迪介紹銷售網,凱文已打算全力投入毒品交易。一個小時後,戈迪打電話進來,告訴他在哥倫布市東方雷諾斯堡附近通往黑森林的路線。

「我向他提起你,他希望能單獨和你見面,如果他喜歡你,你就可以開張,他叫傅布萊。」

凱文依戈迪的指示小心地開車出去。他從未去過那個地方,但是比預定時間提早了十分鐘到達。他停好車之後,便坐在車裡等待。經過了幾近半個小時,一輛朋馳汽車駛來,有兩個人走下車,一個滿臉麻子的高個兒身穿棕色皮衣,另外一個中等身材蓄八字鬍、身穿細條紋西裝,另外還有個人坐在車後座監視。凱文不喜歡這樣的情景──一點兒也不喜歡。他坐在方向盤後,全身淌汗,心想自己怎會落到這個地步,是不是該開車離開?

大個兒走過來,屈身靠在窗旁盯著凱文看。在緊身衣外,可以看見他腋下有突出物。「你是威廉.密里根嗎?」

凱文點點頭。

「傅先生想與你談談。」

凱文走下車,才一轉身,就看見傅先生也已從朋馳車後座走出來了,斜靠在車門上,不比凱文大,約莫十八歲模樣,及肩的棕色頭髮,喉結很明顯。

凱文開始走過去,突然間感到一陣暈眩,於是強打起精神。大個兒的槍指著他的腦袋,中等身材的漢子同時走過來搜他身。然後,凱文退去了……

雷根抓住中等身材漢子的手,急拉之下,那漢子被甩到持槍的大個兒眼前。雷根敏捷一跳,奪下大個兒手上的槍,同時躲在大個兒身後瞄準傅布萊,傅布萊一直站在車旁目睹一切的發生。

「別動!否則我就不客氣了!」他的語氣很冷靜,「只要你敢妄動,兩顆子彈立刻擊中你的眉間!」

傅布萊舉起雙手。

「你!」雷根朝留八字鬍的漢子說,「用兩根手指把西裝裡的槍取出來放在地上!」

「照他的話做!」傅布萊命令道。

當那男子慢吞吞時,雷根又說:「現在就做,否則讓你腦袋開花!」

那男子翻開夾克,取出手槍放在地上。

「現在慢慢把槍踢過來!」

那男子將槍踢過來,雷根放掉人質,取起地上的槍,分別瞄準三個人。「這可不是你們應有的待客之道。」

他將所有子彈退膛,轉了一轉槍,再將兩枝槍歸還原主,然後走向傳布萊。

「我想你該找一些更好的貼身保鑣了。」

「把槍收起來,」傅布萊說道,「到他的車旁去,我要和密里根先生談談。」

他示意雷根進入朋馳車後座,稍後兩人都坐進車裡了。他按下開關,小酒吧緩緩出現。

「喝點什麼?」

「伏特加。」

「從你的口音我知道了,你的名字雖然有愛爾蘭味.但一定不是愛爾蘭人。」

「我是南斯拉夫人,名字並不代表什麼。」

「你用槍是否和用手一樣俐落?」

「有沒有槍可以借用一下?」

傅布萊從座椅下取出一把四五口徑的手槍。

「好傢伙!」雷根說道,然後試了一下重量和平衡性。「我比較喜歡九厘米的槍,但這把也不賴。你選個目標吧!」

傅布萊按下車窗電動開關,「馬路對面的啤酒罐,靠近……」

話還沒說完,雷根瞬間開了幾槍,啤酒罐在地上應聲翻滾,滾動時又被擊中幾槍。

傅布萊笑道:「有了你,我一切都可放心,威廉.密里根先生?或任何其他名字?」

雷根說道:「我需要錢,只要有工作我就幹。」

「違法的事幹不幹?」

雷根搖搖頭,「有個條件,除非生命受到威脅。否則我不傷人;另外,我也不攻擊女人。」

「很好,現在你先回車上,跟著我們走,到我那邊坐坐,談談生意。」

兩名保鑣怒目瞪視,看著他走回自己的車。

「如果下次再這麼做,」大個兒說道,「我會殺了你!」

雷根立刻扭住他的手臂,頂向車門,只需稍稍使力便可扭斷。「你的動作太慢了,最好小心一點兒,我是個危險人物。」

傅布萊在車裡大吼:「墨瑞!他媽的,快給我滾回來!別惹比利,他現在為我工作了!」

雷根開車尾隨他們,心想這到底是怎麼回事?為什麼自己會在這兒出現。

過了許久,遠離雷諾斯堡之後,車子駛進一片廣大的私人宅邸。眼前的景象令雷根十分驚訝,四週有高聳的圍牆,圍牆裡有三條大狼犬跑來跑去。

那是一棟維多利亞式的巨型建築,地板上鋪有長毛地毯,內部擺飾十分豪華。傅布萊帶領雷根參觀房子。顯然他對自己的財富頗自滿。然後又帶雷根進入私室酒吧,為他倒了一杯伏特加。

「現在,密里根先生……」

「人們都叫我比利,」雷根說道,「我不喜歡威廉.密里根這個名字。」

「我瞭解,我想那並不是你的真名。好,比利,我可以雇用你──敏捷、聰明、強壯、神槍手,我很需要像你這樣善用短槍的人。」

「什麼是短槍?」

「我從事的是運輸業,運輸人員必須受到絕對的保護。」

雷根點點頭,伏特加已在體內產生變化。「我是守護神。」他說。

「很好,我要你的電話號碼,每次出貨前一天或兩天,你必須住在這裡,這兒有很多房間,你無須知道運貨內容和地點,如此可以把走漏風聲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聽起來還不賴!」雷根邊說邊打哈欠。在返回蘭開斯特的路上,雷根睡著了,由亞倫開車,他很納悶剛才去過什麼地方?做過了什麼事?

接下來幾個星期,雷根依約定負責護送麻藥,多半都在哥倫布市內各掮客與客戶之間穿梭。他對他護送大麻和古柯鹼頗感興趣,因為可以親眼目睹報紙上經常刊出的黑道名人。

有一次,他們運送M-1來褔槍前往西維吉尼亞黑人區。雷根猜想,他們要這些槍做什麼?

好幾次雷根想找亞瑟,然而當時若非陷入混亂時期,要不就是亞瑟拒絕與他會談,反正都無法如願見到面。他知道菲利浦和凱文曾竊取時間,這是因為他在公寓裡曾發現鎮靜劑和安非他命之類的瓶子被打開了。有一次,他還發現有一把槍放在衣櫃裡。他非常生氣,因為如此粗心大意可能會造成其他小孩的傷害。

他決定下次如果那些《惹人厭的傢伙》出來的話,他會試著保持清醒,把他們推到牆邊好好教訓一頓。毒品對身體的危害甚巨,伏特加因為含有自然的成份,所以還好些。但是,他不希望家庭中任何一位成員沾上毒品。他開始懷疑有前科的凱文和菲利浦。

一個星期後,從印地安那送大麻到某家汽車商的任務完成時,雷根打算在哥倫布市用晚餐。一走出車門,便見到一對上了年紀的男女在分發共產黨的宣傳小冊子,他們身旁圍繞了幾個刁難的傢伙。雷根上前詢問這對男女是否需要幫忙。

「你是否認同我們的主義?」婦人問道。

「是的,」雷根回答,「我是共產黨員,我曾在工廠裡見過被奴役的工人。」

那位老人給了他一疊有關共產黨哲理,以及一些攻擊美國政府、支持獨裁政權的言論手冊。雷根朝布羅得街走去,強將這些小冊子塞到過往行人的手裡。

當他手上剩下最後一冊時,決定自己保留下來。他想尋找那對老人,但已經離開了。他走過好幾條街繼續尋找。如果能找到聚會地點,他一定會參加共產黨組織。他曾觀察湯姆和亞倫在蘭開斯特電鍍廠工作的情形。他認為唯一改善這些低下階層勞工的生活,只能經由人民革命方可達成。

後來,他看到汽車保險桿上貼的標籤:「全世界工人大團結!」一定是那對老人貼的,那些口號讓他警覺一驚,立刻跪了下來──標籤右下方印有哥倫布市絹網製版公司的字樣,那兒一定有人可以告訴他共產黨員的聚會地點。

他查了電話簿,發現那家公司的地址並不遠,於是開車前往,坐在車裡觀察這家公司。接著,他又開車到下一個街角的公共電話亭,用鉗子將電話線剪斷,隨後又以同樣的手法將另外一個街角的電話線也剪斷,這才走進那家公司。

公司負責人大約六十歲,滿頭花髮、戴了一付很厚的眼鏡,他否認所謂的共產黨貼紙是他們公司的。「那是一家位在北哥倫布的印刷廠訂做的。」他說道。

雷根握拳敲擊櫃台,「給我地址!」

那老人很緊張,突然頓住了。「你有沒有身份證?」

「沒有!」雷根回道。

「那我怎麼知道你不是FBI派來的?」

雷根抓起他的衣領,近身說道:「老伯,我要知道那些貼紙被送到哪兒去了!」

「為什麼?」

雷根拔出槍來,「我在尋找我的同志,但我找不到他們。快告訴我他們在哪兒,否則槍子兒爺是不長眼睛的!」

那老人慌慌張張地從鏡片後盯著他。「好吧!」他取出筆在紙上寫下地址。

「我要看你的帳冊好確定一下。」雷根說。

老人指著桌上的簿子,「在那本簿子裡心但是……但是……」

「我知道,」雷根說,「共產黨客戶的地址不在裡面。」

然後再次用槍指著他,「打開保險櫃。」

「你打算搶劫?」

「我只要正確的資料。」

老人打開保險櫃,取出一張紙放在櫃台上。雷根看了一會兒,很滿意上面的正確地址。他手一伸,立刻將電話線給扯斷。

「如果你打算在我到達之前打電話通知他們,可以利用兩條街外的公用電話。」

雷根走回車裡,估算印刷廠距離此地大約只有四哩遠,在那老頭找到可以打通的公用電話前,他早已先到達了。

那地址是一棟住宅,一樓的玻璃窗上貼了一塊小招牌:「印刷」。印刷工作就在客廳裡進行,裡面分別有一張長桌、小型印刷機、油印機。雷根很驚訝,因為他並未發現任何畫有鐮刀與鐵槌的海報,看來反倒像一家小規模的家庭印刷廠。但是,從他腳下感受到的震動判斷,他知道地下室也有印刷機在作業。

出來應門的是一位大約四十五歲的中年男子。「我是波卡爾,有什麼事能為您效勞嗎?」

「我要為革命事業勞動。」

「為什麼?」

「因為我認為美國只是黑手黨的化名,他們壓榨勞工,利用大筆金錢支持那些獨裁者,我相信人類生而平等。」

「請進,年輕人,我們進屋談。」

雷根隨他進入廚房,在桌旁坐下。

「你是哪兒來的?」波卡爾問道。

「南斯拉夫。」

「我剛才就認為你是斯拉夫人。當然,必須先做一些調查,但我看不出不讓你加入的理由。」

「我希望有一天能到古巴去,」雷根說,「我對卡斯楚懷有極大的敬意,他帶領蕉糖工人走上山頂,進行革命。現在,全古巴人都是平等的。」

他們交談了一會兒。波卡爾邀請雷根參加當天下午舉行的共產黨會議。

「在這兒?」雷根問。

「不,在威斯特維爾附近,你可以開車跟我去。」

雷根開車尾隨到一個看起來頗為富有的社區,心中不禁有些失望,他以為會在貧民區裡聚會。

雷根是以南斯拉夫人的身份被介紹入會,那些人並無任何特殊之處,他坐在後排觀察會議的進行。但是,當演說者不著邊際地大談特談時,他的心思也開始漫遊。他試著保持清醒,但最後放棄了。只要小睡一會兒就行,馬上會醒過來的,這些人是他找到的,是他一直想加入的團體,這個團體是為了抵抗壓迫勞工的資本主義。他開始打盹了……

亞瑟坐直身子,保持警戒狀態,他曾觀察雷根最後一段的旅程,他看見雷根開車尾隨另外一輛車。但令他驚訝的是,這麼一個聰明人,竟然會參加這樣的場合,這真的是共產主義聚會。他有個念頭想站起來告訴在座的每一個人,蘇聯才是真正最大的獨裁政體,多年來從未將政權交給人民;資本主義才是真正給予人們良心和機會的集團,這是共產制度絕對無法做到的!

亞瑟站起來,環視在座的聽眾,然後逕自走開了.留下的只是一些驚訝。那個南斯拉夫傢伙完全自我矛盾,靠搶銀行、賣毒品維生,竟然奢言要解放人民!

亞瑟找到車子,在車內坐了一會兒。他痛恨開車行駛右邊的規定,雖然經過多次的努力,仍無法找到其他人開車。「該死的混亂時期!」然後整個心緒逐漸冷靜下來。坐在駕駛座上,伸長了脖子,注視馬路中央的分隔線,試著將車子遠離人行道護緣,以每小時二十哩的速度行駛。

亞瑟專心留意路旁的指標,突然發現目前行駛的日榮路或許就位在胡佛水壩附近,他將車停到一旁,取出公路地圖。沒錯,他真的就在他早已夢想要參觀的水壩附近了。

他是從那些曾參與水壩興建的士兵那兒聽來的,他聽說水壩旁有一些堆積的泥濘。他曾反覆思考,這些泥堆是否會成為蚊蟲滋生的溫床?果真如此的話,他會請求環保局來消滅這些蚊蟲。重要的是,他必須採下一些樣本回去,放在顯微鏡下觀察。雖然這並非一項大計劃,但他知道一定得有人去執行。

他陷入沈思,因此車速很慢,也很小心。突然,一輛卡車從後面駛來,超越他的車子之後又回到原來的車道上。就在同時,前方有輛小車為了閃躲,不巧倒栽蔥衝入溝裡,亞瑟見狀立刻停車,冷靜的走出車外。一位女士被卡在車內,正試著爬出來。

「嘿!不要動!我來幫妳!」

她的傷口流血不止,因此亞瑟以直接壓迫法為她止血。她開始嘔吐,牙齒撞斷了,不停咳嗽,顯然喉嚨裡有異物阻塞。他決定幫她呼吸,於是翻尋自己的口袋,結果找到一根原子筆。他抽出筆管,用打火機將筆管燒軟,插入她喉嚨協助她呼吸。他將她的頭移向另一邊,讓血從口中流出。

從簡單的檢查中,亞瑟發現她的下巴已碎裂,手腕也一樣。他懷疑她的肋骨也被壓斷了幾根,一定是撞到方向盤。

當救護車到達時,他立刻說明事發經過,以及他曾採取的急救,然後便走進圍觀的人群中。

他放棄前往水壩的念頭。天色已黑,必須在天黑前回家,因為他不喜歡夜間靠右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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