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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秦川》第15章
第十六章順手牽羊四

 張忠說,天下兵家分為陰陽家、權謀家、形勢家、技巧家這四家。關于這四家如何劃分的,李信一直沒鬧明白,不過張忠自詡其悟出的老子兵法十三篇是融合了眾家之長,自成一家。

 張忠給李信講這十三篇時,李信正急于把箭法練好,也沒細細研究,大體來說他覺得張忠所謂的‘老子兵法十三篇’不像他吹噓的那樣集四家之長,僅屬于權謀家的範疇。整整十三篇兵法只是告訴你一個理論,並沒告訴你該怎樣去運用。

 比如張忠講老子兵法第一篇‘有無之道’時,先是引用老子的話道︰“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鏨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接著解釋道︰“這段話的意思是︰有,是發揮作用的條件,無,才是發揮作用根本。‘有’是靜止的、相對的。‘無’是運動的、永恆的。我們要儲備能量,就必須立足于“有”,存貯大量實實在在的“物”;我們要使這些“能量”發揮作用,則必須立足于“無”,使這些轉化為“虛無”形態。縱觀世間萬物,無不以“有”為發揮作用的條件,“無”為發揮作用的根本。”

 當時正在吃飯,他指了指碗里的米道︰“就好像這米,是人用來填飽肚子的,是讓四肢身體生出力量的。但米以“物”的方式存在,它就永遠只是‘米’;要變成力氣,則必須被人吞下、嚼碎,徹底消滅其‘米’的形態。這個從“有”到“無”的過程,就是由‘米’變成力氣的過程。……”

 張忠嘮嘮叨叨講了一大堆,李信听完也沒明白他在說什麼,拿筷子敲了敲碗道︰“張忠,這就是你說的神奇的‘老子兵法十三篇’?我怎麼听來听去,不是‘有’就是‘無’要麼是‘米’,沒有一個字與兵字沾邊啊!”

 張忠嘿嘿一笑,道︰“且听我把講完!伍長,你可別小看這‘有無之道’,套在兵法上那可厲害了。比如讓我指揮一支萬人的軍隊,我就會把‘無’作為與敵作戰的根本。我有一支強大的軍隊,但我善于隱藏,使敵人不知道它的所在;我有頻繁的軍事調動,但我全部秘密進行,使敵人無法窺視我們的行蹤;我有強大穩固的防御工事,但我巧妙偽裝,使敵人無法看到它的真相;我有強大的攻擊能力,但我深藏不露,使敵人沒有辦法躲避和防範……”

 這就是‘老子兵法’的開章第一篇——有無之道。李信听罷,大驚張忠為天人,怎麼就能從‘道德經’里看出這樣的兵法來。他想了想,覺得很有道理。再想想,還是很有道理。第三次回想,依然是十分的有道理。真如張忠所說,不用軍隊時把軍隊隱藏的敵人發現不了,用的時候嘩啦啦天降奇兵攻擊敵人,簡直就可常戰常勝立于不敗之地。

 過了許久,等到李信把箭法練好,張忠也回鄉後,再回頭想起時,卻發現張忠講得雖好,但操作起來著實不易。如何才能把一支過萬人的軍隊隱藏起來不讓敵人發現?又如何頻煩的調動萬人大軍叫敵人沒法察覺?防御工事又如何偽裝才能讓敵人無法知道它的真相?太難了,這些東西想著簡單操作起來實在太難了。

 同韓信共坐一車,一路回到上郡後,李信方明白什麼是真正的兵家,並且發現韓信才是真正把四家合一的軍事天才。

 韓信熟讀以陰陽為主的《黃帝陰符經》等兵書,以權謀為主的《六韜》等兵書,以形勢為主的《三略》等兵書,以技巧為主的《孫子兵法》等兵書。並能融會貫通,使陰陽、權謀、形勢、技巧四家合一,作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關于一支訓練有素的精兵軍紀問題,一直困繞了李信很長時間。軍紀是一支軍隊的靈魂,沒有好的軍紀就打不了勝仗,打不了勝仗談何在天下分的時候與諸雄爭霸!

 李信曾經想參照自己那個時代的軍隊紀律寫幾條軍紀來,可惜他沒有前後眼,哪想得到自己有一天會穿回到古代成為一個千人長,對這些事情根本沒留意過,除了想起‘不拿群眾一針一線’與‘一切繳獲要交公’外,其他的什麼也沒想起來,也就談不上寫出幾條軍紀來。

 與韓信同車的第一日,他就拿軍紀這件事向韓信討教。

 一支沒有嚴格軍紀的軍隊,兵再強,馬再壯,與敵對戰也是必敗無疑,可以說軍紀是一支軍隊的根本。韓信沒想到作為謀士,被詢問的第一件事便是此事,也證明了自己跟的這個將軍其志不小,沒有跟錯人。他略一思索,根據這些年遍歷各種兵書總結前人之得失,侃侃而出十七條鐵律,五十四斬殺。

 韓信說︰“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謂之悖軍,犯者斬之。此其一也。呼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謂之慢軍,犯者斬之。此其二也。夜傳刁斗,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謂之懈軍,犯者斬之,此其三也。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听約束、更教難制,謂之構軍,犯者斬之,此其四也。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謂之輕軍,犯者斬之,此其五也”

 “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謂之欺軍,犯者斬之,此其六也。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托夢寐、大肆邪說、蠱惑軍士,謂之淫軍,犯者斬之,此其七也。好舌利齒、妄為是非、挑撥軍士令其不和、謂之謗軍,犯者斬之,此其八也。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淫婦女、謂之奸軍,犯者斬之,此其九也。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謂之盜軍,犯者斬之,此其十也。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听軍機、謂之探軍,犯者斬之,此其十一也。”

 “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于外使敵人知之,謂之背軍,犯者斬之,此其十二也。調用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面有難色。謂之狠軍,犯者斬之。此其十三也。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嘩,不遵禁訓,謂之亂軍,犯者斬之。此其十四也。托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謂之詐軍,犯者斬之。此其十五也。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謂之弊軍,犯者斬之,此十六也。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謂之誤軍,犯者斬之,此十七也。”

 這十七條軍規,李信怎麼听怎麼有道理,基本覆蓋了軍中的所有一切。雖然其中有幾條比較殘忍,只是犯了一點點小錯也在斬殺之例,不過總得看起來著實是不錯的十七條軍規。他心中清楚,越是軍紀嚴明,這支軍隊的戰斗力越強,如果按韓信的十七條軍規約束部下,那麼他的千人隊肯定是秦軍中戰斗力最強的軍隊。

 不過,他還是沒忍住,向韓信提出了自己見解︰“先生這十七條軍規,真是讓人大開眼界,等回到上郡就在我的千人隊中實現。但,其中有幾條是不是太狠了點,如呼名不應,點時不到皆在斬殺之列,能不能改為杖責之刑。”

 “不!”韓信顯得非常激動,雖說這十七條是他順口說來,但也是他多年心血的結晶,自認此軍紀已無再改之處。他道︰“殺一人,則三軍震不敢有再犯者,殺之。”

 “殺一人,則三軍震不敢有再犯者,殺之。!”李信喃喃復述了一遍,細細思良了好久。這是一個弱肉強食的時代,要想實現理想抱負,就必須得對敵人狠、屬下狠,對自己更狠。殺一人算得了什麼?殺一人能換來全軍的不敢再犯,這一人殺得值。

 韓信懂得太多,講得太雜,一路上李信除了驚訝便是想記住韓信的學說以為將來之用。他耗費了全部精力,到最後也沒記住多少東西,更別說去領悟其中的精髓。車到‘上郡’,他也想通了,只要韓信在自己身邊,自己何需去記這些兵書精要,就算強記能成為第二個韓信?

 不過,韓信講得有一段話讓他深有感觸,就是他詢問如何立將威時,韓信引用‘六韜’中的話道︰“將以誅大為威,以賞小為明;以罰審為禁止而令行。故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賞一人而萬人說者,賞之。殺貴大,賞貴小,殺及當路貴重之臣,是刑上極也;賞及牛豎馬洗廄養之徒,是賞下通也。刑上極,賞下通,是將威之所行也。”

 他是誰,他是千人長,是一個獨立作戰單位的最高將領。只要運用‘殺貴大、賞貴小’這個原則立起將威,行軍打仗的事情,自有韓信、黑夫、張忠這些人操心。最要緊的是牢牢拉攏住類似于韓信這樣的軍事天才,只要其不背叛自己,到時便有了爭雄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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