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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臣賊子》第29章
第三十一節 徐州親家(二)

清河國內,老天爺憐憫蒼生疾苦似的,額外多落了幾滴淚,澆得荒草灌木瘋長,掩沒了長期由人力和車轱轆踐踏出來的道路,眼底都是深深淺淺的綠,瞧著平坦,一腳踩下去,「滋」地一聲便冒出灰黑泥漿,噴得滿褲腿的稀泥淋漓。

往常這時候,鄉民農家,早開始收拾磨坊和谷場,等著麥梢黃透後,割秧打穀,百斤重的大石磨也操使起來,整日轉個不停,有條件的用牲口,沒那本錢的漢子,褪了上衣,露出厚實的胸膛,推著把桿吆喝著走,不到半刻鐘,手酸腰痛,磨盤周圍都是連成一圈的濕腳印,累是累,但瞟著白如雪的麥粉,嘴角就露著笑。

冀州的土是多麼的肥沃啊,黃河漯水幾萬年下來,沖積出來的寶地,黝黑黝黑的,摸一把捻捻,似乎冒油似地滑膩,在這片被喚為中原,老祖宗堯氏舜氏禹氏一代代傳承下來的大地上,冀州就是米庫糧倉,養活了無數生靈活物。

但李臣一路行來,入目的是荒廢,林間野地,大堆大堆的鴉雀,聚在一起,見人來,怪叫著飛散開,那聲音寒磣人,聽著便覺得心抽得慌。

偶爾經過個莊子,肥田變焦土,老老少少的鄉民蹲在破敗的屋簷下,簸箕裡裝著幾把野菜,稍微淘洗,也沒鹽,清水煮沸了分著吃,表情麻木,見了軍隊也不躲,是啊,青州兵殺過來,鄴城袁老爺又奪過去,來來都好幾年了,縣上當官的早丟了印信跑了,沒人管也沒人問。

有什麼好躲的。他們除了頸脖上的腦殼,已經沒什麼好再失去的了。

有人瞧到了拖車上的糧袋,眸子裡綻出餓狼嗅見血肉般地光,若不是畏懼護軍手中明晃晃地刀劍,早一擁而上撕扯啃咬個乾淨。

「清河的民心算是折損乾淨了。打下守住也治理不了。」李臣歎口氣,他本想私下放點糧,緩解生民一時之苦,能救一個是一個。但很快打消了念想,哪怕施捨了一碗米,不出一日,附近十幾哩的餓漢流民聞得消息,都得湧過來,到時怎麼辦?

「說到底,我還是個挺自私的貨色,對外人哪怕再同情憐憫。先得估摸下自個的難處,再做打算,聖人,哪是好當地?」他自嘲著。嘴角露出淺淺的苦笑,轉瞬即逝。

這已是從平原郡出發的第七日,穿州過境,行兵布營。沿途警戒,防止敵襲,運糧直至前線是個麻煩差使,李臣沒帶過兵,本就不擅長這活,但府邸裡實在是待不下去了。

天知道崔嬸老夫人扭了哪根筋,好說歹說了幾遭。都是場誤會。何況那糜貞是世族千金,門不當戶不對。小小個功曹,在平頭百姓眼中,精貴得緊,但對世家而言,算個屁啊。

更重要的是,他又不是金魚佬死瘰疬控,和糜丫頭親近,一方面是閒暇時逗趣玩兒,另一方面,是想借此和糜氏提前搞好關係,日後兄長入了徐州,也馬上有地方上地勢力依仗。

「就算年齒尚小,也便是這一兩年,虛歲就到十五了,親先訂下來,你嬸子老了,說不準哪天夜裡一蹬腿就沒了,瞭解樁心事,沖了喜,也許因此還能多活幾年。」崔老夫人犟住了。

「可不能亂做媒,本來糜氏對平原有幾分親近之情,這一攪合,還變成冤家了的。」李臣叫苦,「早知道,當初在河上,寧願耽擱時日,也要把這丫頭送回去。」

「好好,我是老糊塗,誤了你們後輩的大事業,不娶貞兒,那就隨便娶一個,」她倒喊得親熱,貞兒小心頭肉的直喚,「什麼時候你小輩的婚事能自己做主的?左挑右選,這不滿意那不順眼,到底欲拖延到何時?非得娘拿出長輩的狠臉色來不成?」

扯來扯去,又回到老話題上了,李臣頓時頭大如斗,乾脆陪趙雲一道護糧,遠離嘮叨,也能見識下令男兒熱血沸騰的戰場。

離行前,糜貞還纏著不放手,說也要跟著去瞧瞧,幼鹿似濕潤地眸兒死盯著人,楚楚可憐,被李臣板著臉拒絕了。

「小姑娘貪新鮮,什麼都想試試,打仗是好玩的事兒麼?」他叱道。

「我可不是貪玩,是怕你出意外,便得守寡兒。」她倒理直氣壯,真將自個當成了新嫁娘。

「你知道守寡是什麼意思麼?學個新詞亂賣弄。記得見到你兄長,得說明,咱倆清清白白的。」

李臣失笑,又摸摸臉,暗想,「我真這麼受小孩兒的歡迎?沒趣,又不是有胸有屁股蛋地長腿婆娘。」

唉,他個正值壯年的漢子,時代也不同,也不是沒想過先收個長腿細腰的美妾來暖被褥,抽得閒暇,描描眉調調情,或者熄燈廝殺幾場,倒是快哉。

但後世信息爆炸,美人早看挑剔了眼,少有合意對胃口的,再說念到目前青州地局勢就不明瞭,少不得有危難之時,他不是拔無情的負心人,可又多了個累贅。

這年代人視女子如衣裳,侍妾舞姬更是隨手可拋的玩物,他不習慣,總覺得收了房就得負責。

他是想好了,至少娶親的事,要到了徐州,扭轉了兄長的命運,待劉家穩穩成一方諸侯,掌一州之地等待天運時機之際,再做打算。

「實誠話,誰不想開開後宮玩玩肉林酒池啊,咱又不是天閹,身心健全得很,要是換個太平年間,估摸娃兒都能打醬油了。」李臣想,又抽了口冷氣,最近少騎馬,缺鍛煉,路又顛簸難走,深一腳淺一腳的,大腿內側又磨傷了油皮,咯得疼。

在馬背上忍了些時辰,瞅見天色漸晚,目前正精壯單身的李功曹收回遐想,他這點好,閒著時懶散,一辦正事便能聚精會神,全情投入。

「出探哨,回稟後隊地趙將軍,我先隊已過靈縣,在西十二哩地山峁下營。」李臣大聲指揮道。

剛出平原,他就收到了糧隊頻頻遇襲的消息,立即將整只隊伍分成了兩隊。

不貪快,每日只走十來哩,響午出發,黃昏歇息,而趙雲領百騎相隔五六里路,小心翼翼地綴在後面,平時駐紮在林中隱蔽行蹤。

李臣想把袁潭派遣而來地人引出來,解決這個潛在的麻煩。

「過了這段路,也快到貝丘守軍能照應的地界,如果敵兵還在,想偷襲我,也便是這一兩天了。」他琢磨,「白天散開五哩放探馬,他沒什麼機會的,所以夜間危險。」

落日即將西沉,塗抹得山峁林梢一片橘黃,鴉雀呼扇著翅膀,由頭頂上掠過,夜,快要降臨了。

山不大,一個凸出來的小土包,尋了處避風的山谷,李臣帶了不少拖車,沿途又從地方上徵收了一些,足足百十車,其中只有一半裝著糧秣,另外的拿鐵鏈相連,裝上泥石,圍著營地佈置,衛士多佩長槍,如遇敵襲,躲在車後防備,而且和趙雲已約定好,不管晝夜,每隔兩個時辰互派探馬報告所在位置。

敵兵不會太多,他便不信,憑著車陣守不住區區數個小時,何況這小規模的廝殺衝陣,誰是那趙雲趙子龍白馬銀槍的對手?

「不過還是要謹慎,小心駛得萬年船。」李臣摸著下巴,又囑咐,「將山谷通口處的草打結,暗埋木樁,生篝火,分成三隊輪流巡夜。」

「你敢來,我便敢要你命。」他舔舔嘴唇。

這種等著陰人的感覺,真是不錯。

如果李臣知曉前兩日,他走後劉府發生的事兒,估計會轉喜為憂,直歎,「我的乾娘啊,這事辦得不地道,陰我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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