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裡躺到自己的床上,我還在思索這句話,心裡翻來覆去地想,難道他真能抓個鬼魂送到眼前讓我看個仔細明白嗎?
少年時代,也就是十四歲至十八歲期間,我和他曾經是很要好的朋友,我們同時也是父母和老師以及同學和鄰居眼裡的乖孩子,溫和並且有禮貌,行為舉止合乎規範,不喜歡出風頭,對來自異性的追逐並不在意,雖然學習成績不怎麼樣,但讓所有人都感覺放心。
只有我倆自己明白,這一切都只是表面現象。
在沒人注意的時候,我們常常會變成無惡不作的歹徒,我們在無數個夜晚裡幹下的壞事在後來回憶起時連自己都會大吃一驚。
那時我們曾經有一個約定,兩人商量好必須「日行一惡」,這個在今天看來極富創意的想法當初不知是由誰先提出的。
在無數個夜晚裡,我們扎破了許多的自行車輪胎,有時也往汽車輪胎插釘子,那時的轎車還很少,想要找到一個合適的攻擊目標是件困難的事,有時走過幾條大街都沒有機會。
我們曾經躲在小巷裡向外面走過的人扔磚頭,也不管是否打中,扔了之後轉身就跑,因為巷子內部沒有燈光,完全是一片黑暗,並且堆著很多碎石和舊木料,追趕者很容易摔倒,所以我們從未被別人抓到過。這樣的事大約每月做一至兩次,日子並不固定,一切都率性而為,就算有人想找我們麻煩也根本無法摸到規律。
有幾次,第二天早晨我們從那個巷口外的人行道上路過時還能看到地上殘留下來的血跡,我們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走過,從來沒有人懷疑過那些襲擊事件與我們有關。
當時為何會那樣做直到今天我也未弄清楚,似乎從來不曾有過什麼明確的目的和具體的想法,做了壞事之後的逃跑過程中心驚肉跳的感覺也遠談不上愉快。
奇怪的是我和他竟然樂此不疲,彷彿這種漫無目的的攻擊行為成了我們生活的一部分,成為一種習慣,所有的後果與可能遇到的麻煩被我們拋到一邊不予理睬,只要時機合適,我們就繼續胡作非為,這樣的生活直到高中畢業之後各奔東西時才宣告結束。
曾經有一次,我們把兩名在龍川江邊親熱的學生痛打了一頓,然後又將那個抱頭求饒的男生推入冰涼的河水裡,他的女友嚇得說不出話來,只是站在一旁發抖,現在我已經記不起是自己還是雷雨揚動手打過她,反正她鼻血流得滿臉的樣子一點也沒激起我的同情心。
那一次讓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並非那對小情人,而是後來的事,當走到安全的地方,雷雨揚告訴我那個被推入河裡的倒霉蛋在我們離開時已經開始往岸上爬,讓我不要擔憂,這事沒什麼大不了,不會弄出人命。他的話讓我頗感吃驚,因為我從未考慮過這事,我從來沒有想過有某個人會在我們的襲擊中喪生,無論是朝路上的行人扔磚頭還是其它的一些惡行,一直以來我所關心的只是作惡本身的整個過程,至於被攻擊的人會怎麼樣我從未費神去思索,我一直以為他跟自己同樣的想法,現在我發現他明顯考慮了更多的情況。
有一次我們沒上晚自習,跑到一家小茶室擠在人堆裡看******。出來之後,我們在一條很冷清的路上襲擊了一名穿得很暴露的女子,用刀挾持她走到一幢接近完工的爛尾樓裡,把她的裙子拉起時,我突然感到一陣畏懼,發現自己根本就不知應該如何處置這個獵物,在此之前我認為自己已經從源自同學們的傳說以及影視作品裡充分瞭解所有的程序,這時才知實踐與想像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距,雷雨揚的感覺也與我相同。
後來我們什麼也沒做就放走了她,破天荒地沒有打人,她離開時神情自若,並不顯得緊張和惶恐,嘴裡在不停的嘀咕,似乎在說她能夠理解我們,年青人一時衝動並不奇怪,但不應該用這樣的方法。
這一次的經歷讓我倆鬱悶了整整一星期。
在那段時間裡,我們曾多次搶劫獨自走在黑巷子的行人,然後跑到安全的地方,把得到的錢分掉,其它戰利品一般是扔到河裡(手錶和傳呼機之類東西)。
搶劫過程中,我們常常把驚慌失措的獵物痛打一頓,這樣做並無任何明確的目的,事先也不曾計劃,彷彿手足的動作與意識無關,莫名其妙地就這麼做了。
那時我倆的家境雖然都不怎麼富有,但也還算寬裕,我們對於生活方面沒有任何特殊要求,吃什麼樣的飯菜和穿什麼樣的衣服似乎都很無所謂,對於眾多同齡人所迷戀的電玩我們毫無興趣(同我們在夜裡所做的那些事相比之下,一切都顯得很乏味),一般來說,每月一百元足夠用了。
那時,我倆常常對自己口袋裡不斷增加的錢感到不知所措。
後來我們想到一個快速花錢的好辦法——買彩票,為了不引起別人的注意,我們坐上公交車到城市的另一端去買,一次花掉幾百元上千元,買了以後就開始陶醉在中大獎的憧憬之中,愉快地計劃著怎麼樣使用那即將到手的五百萬,我幻想著去澳大利亞定居,做一個農場主,養一大群乖巧聽話的牧羊犬,他則想買輛特長的凱迪拉克在城裡擺闊(由此可見,當年我倆是多麼的胸無大志和缺乏想像力)。
跟絕大多數經常買彩票的人一樣,等待著我們總是開獎之後深深的失望,我們曾經中獎的最大數額是三十元,來自七星彩(那時叫做六加一)。
找不到合適的目標,並且感覺很無聊之時,我們就把學校教室的玻璃作為攻擊對象,每次砸碎個二至四片即可(勿以惡小而不為)。那時的心理狀態很是奇特,總要做點什麼讓別人生氣的事似乎才能睡得安穩。
幹下如此多的壞事,我們居然從未被抓到過,在念高中的三年裡,所有的人都認為我和雷雨揚屬於毫無個性並且智力平庸的那類人,除了身材高大和相貌英俊外一無是處,除了一些比較勇敢和熱情的女生,基本沒人對我倆產生過任何強烈的興趣。
一些所謂的上進青年做過的事我倆也曾做過,我們多次把錢扔到乞丐面前的碗裡,也曾推過在陡坡路段無法前進的運煤三輪車,幫助水果販收集散落滿地的桔子和石榴。
最偉大的一次善行則是從井蓋被盜的下水道口把一名中年男子救出來(那傢伙很重,讓我倆費了很大勁),我至今還記得那個渾身沾滿臭黑泥的傢伙千恩萬謝的樣子,彷彿我們是觀世音或者解放軍。
直到現在,我也沒弄清楚自己算是什麼東西,是個平庸的人還是一個混蛋。
高考時,我倆一如預料中那樣落榜,但我們並不為此悲傷或失望,一種從所未有的生活正在眼前出現,我們滿懷興奮與美好的期望匯入到平庸和忙碌的人群中。
畢業以後,我們從雲端走到地面,毫不費勁地徹底告別了往昔奇妙的日子,成為對國家和社會有用的普通勞動者(按照教科書和官方的標準來說)。
十年來,偶爾我也會想起那段時光,但從來不曾感到內疚或是悔恨,總覺得一切都很平淡,不值得去思索或認真回憶。
至於雷雨揚是怎麼想的我不知道,從高中畢業之後我們見面的機會很少,湊到一起時也絕口不提那些事,彷彿有某種奇怪的約定橫在我們中間。
離開學校後我開始工作,所到之處總能與同事愉快地相處,遇到的幾位上司也對我很滿意,我成功地扮演一個上進青年的角色,認真幹活,用心鑽研業務,跟同事一起喝酒,一起打牌和賭博。誰也想不到在如此一副老好人的皮毛之下,隱藏著一棵曾經與惡魔相似的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