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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英雄》第2章
第二章 為了賞金

  從李凡的優勢考慮,獲取財富的途逕自然是狩獵,提高收入的方法有兩種,捕殺更多的獵物,或者捕殺更值錢的獵物,林諾可沒耐心陪李凡搜尋獵物,也幫不上忙,很自然的選擇了後者。

  妖獸與尋常野獸的價值有天壤之別,同樣是皮毛,三張質地上乘,完好無損的狼皮至多換到一頭羊,一張妖狼的皮毛則能換到成群的羊,對於窮人來說,羊群代表財富。這還不包括特殊情況,妖獸終究屬於稀有動物,不是隨時隨地都能買到,碰上急需妖獸皮的冤大頭,那就賺翻了。

  另外,妖獸值錢的部分不止是皮毛,獸骨、獸牙,能工巧匠都能做到物盡其用,每一件都價格不菲。

  當然,當然,即使誰都清楚妖獸的價值,妖獸卻不是誰都能獵殺的,李凡需要一支能獵殺妖狼的箭,這樣的箭絕對是千金難求,不過在身為大巫主的林諾看來,似乎沒什麼難的。

  造箭由林諾動手,李凡要做的僅僅是戴上面具。

  當李凡帶上面具的時候,奇異的感覺瞬間充斥全身,彷彿體內憑空多出了一種能量,卻又完全不受他的控制,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感覺越加強烈。

  莫非是傳說中的靈力?這不可能,李凡說什麼都不敢相信,他的靈力達到了能感受得到的地步。

  由於巫師的嚴重匱乏,草原的每個孩子都有成為巫師的機會,只要天分過人,不論身份貴賤,都有接受培訓的機會,對於窮人來說,這更是改變命運的契機。

  村裡的成年人和稍大的孩子都接受過測試,並且帶回了種種傳聞。據說,所謂的天賦測定,是測試人體與靈力的契合度,契合度越高的人越好,說明你適合成為一名巫師,靈力契合度達到或者超過七的人即可留下,被送到遙遠的草原之外培訓,反之,靈力的契合度在七以下,也就只好認命。

  聽到這些傳聞的時候,李凡看到一張張惋惜的臉,傳聞中,巨木村倒是有人通過測試,似乎是百年前的事了,那人離開了村子,被送到草原外面的學院培訓,此後再也沒有回來過。無論如何,他為巨木村贏得了榮耀,家人得到無微不至的體恤,衣食無憂,直到現在依然如此。

  李凡是個務實的人,對如此渺茫的機遇幾乎不抱期待,何況到外面培訓是花貴族的錢,回來之後自然是給貴族效力,在李凡看來,這和賣身沒什麼兩樣。

  在李凡胡思亂想的時候,林諾宣佈完工。

  箭是普通的箭,木質箭桿,生鐵箭頭,由於經常使用,倒是擦得锃亮,打眼一看有些眼熟,仔細察看就更眼熟,這本來就是李凡的箭,如今箭頭被磨去一圈,兩側打出歪歪扭扭的倒齒,理念倒還說的過去,做工就不敢恭維了,恐怕最蹩腳的鐵匠也羞於承認這是自己的作品。

  唯一出奇的是,箭桿上刻出一圈圈的螺旋花紋,靠近箭羽的地方有一塊古怪的花紋。

  「這就是能獵殺妖獸的神奇之箭?」李凡有種被愚弄的感覺,還很強烈,夥伴的身份又從窮鬼變成妖言惑眾的神棍。

  「泡到狼血裡,至少三天。」林諾不屑和外行爭辯什麼叫做圖騰,何況論起耍嘴皮子的功夫,他自問遠非李凡的敵手,兩人完全不在一個檔次上。

  戰巫對煉器雖然不太講究,憑林諾的手段,還不至於搞出這種近乎於殘次品的貨色,主要是由於就地取材的關係,林諾也從不認為將一支箭打造出工藝品的精緻有多大意義,武器不是用來欣賞的,功能夠用就好,對付尋常的妖獸,這支箭就足夠了,萬一碰到高階妖獸,憑李凡三角貓的本領,用什麼箭都是枉然。

  儘管對林諾的手段嚴重信心不足,李凡仍然照辦了,反正也不損失什麼,草原除了牛羊,數量最龐大的種群便是狼,何況他是個獵手,沒費多少功夫就搞來一壇狼血,將那支箭扔了下去。

  完成最後的工序是在三天以後,李凡入手平生第一件巫器,箭的外觀不見特別變化,由於被狼血浸泡過,箭桿潤出一層殷紅,看起來有幾分詭異。

  收入箭壺以後,李凡上路了。

  戰爭的勝負取決於選擇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方,合適的對手~

  林諾將獵物鎖定為妖狼,對此,李凡並無異議,妖狼能力較弱,就算神奇之箭不靈光,他至少有逃命的能力,好獵手首先考慮的永遠不是獵物,而是讓自己活下來。

  「你小子的弓馬之術還行。」目標是相隔兩條村落出現的妖狼,李凡卻不放過摟草打兔子的機會,沿途放倒兩頭草原土狼以後,換來一句不冷不熱的誇讚。

  對於這份不算過分的恭維,李凡心安理得地收了,即使天賦再平庸,吃飯和保命的本領,他還勉強拿得出手。其實打獵很多時候都憑運氣,要是一直有這種人品,李凡何必為生計犯愁?

  「要是換在從前,你可以到我的軍隊試試,遇到卡爾丹那個老好人募兵,也許你有機會到我的弓騎營充數。」林諾竭力將殘酷的現實說得委婉一些。

  李凡無語。

  「為什麼不先到村裡接任務?難道你不想額外撈筆賞金?」繞過蝶溪村的時候,林諾多了句嘴,兩人正是從懸賞得知妖狼的信息。

  「誰相信十六歲的男孩能獵殺妖狼?別說讓我接任務,他們一定會阻止我去送死的。」放棄一大筆佣金的確令人難受,李凡不太清楚妖狼價值幾何,不過,單單佣金就足以讓他鋌而走險。

  「你何不帶上面具接任務,說不定就能蒙騙過去。」

  建議還算中肯,李凡採納了。

  蝶溪村,平日冷清的廣場如今人滿為患,出於對妖狼的畏懼,牧民們紛紛避回村裡,亂哄哄的擠在廣場商議對策。

  村口張貼著懸賞擊殺妖狼的告示,洋洋灑灑數百字,文筆相當的出彩,先是傾訴蝶溪村飽受妖狼折磨,然後用誠摯的語氣邀請能人異士仗義除害,賞金不叫做賞金,叫做酬金。說得就像請人義務幫忙,願意出手的人一定感覺忒有面子,畢竟上面說得明白,這是除害,出手的人是為了拯救村子,而不是白花花的銀子,不過大家心中都有數,賞金一個子都不會少。

  這份用心良苦的告示對李凡來說是對牛彈琴,打獵的能認識幾個字?更別說領悟當中的玄機。不過,李凡認識右下角的數字,十個金幣,至少能買到三百頭羊。

  儘管事先聽說過賞金的數目,此刻的李凡仍是心跳加速,要是這筆佣金到手,好日子就來了。

  「蝶溪村歡迎任何人出手幫忙,不過,獵殺妖獸是件危險的任務,我不能讓太年輕的人犯險。」村長是個老於世故的人,眼前的少年雖然戴了面具,卻無法掩蓋身形,李凡本來就不如草原人強壯,加上年齡小,比旁邊的人小了一號,豈能瞞過他的眼睛。

  「你認為我能力不足?」為了賞金,李凡堅持。

  「通常來說,年齡與能力都成正比,不是嗎?雛鷹羽翼豐滿才能衝擊長空,等你長大,再當個英雄,為我們除害也不遲。」村長含笑盯住李凡的弓,那是張草原常見的角弓,尺寸方面有些縮水,成年人不用這種弓,大凡妖獸,都有一身銅筋鐵骨,強弓也難傷分毫,別說這縮水的角弓。

  村長固然是一番好意,旁人的話就難聽了。

  「這小子是不是窮瘋了?他這身板給妖狼當宵夜都不夠。」一個留著絡腮鬍子的中年壯漢,胸脯上的毛髮和下巴一樣茂盛,兩坨碩大的胸肌肆意的抖動,彷彿在炫耀力量。

  「小子,你的玩具弓幫妖狼抓抓癢還行,嘿嘿。」

  「卡洛,這孩子雖然年幼,可是他勇敢地挑戰妖狼,願意為村子出力,應該獲得我們的尊重,作為成年人,說出這種話不感覺過分麼?」村長阻止了起哄的人,本想安慰孩子兩句,當他回過頭的時候,那孩子已經不在了。

  「受到點奚落就意志消沉?我的新夥伴很讓人失望呢。當初我要率領岢嵐人殺出草原,這群傢伙也在唧唧歪歪,等我一路凱歌高奏,最瘋狂的也是他們,那些嘲笑你的人,連挑戰妖狼的勇氣都沒有,何必在乎他們的看法?等你獵殺到妖狼,再回來看他們的表情,一定十分有趣。」林諾也許是害怕這李凡喪失鬥志,行進中主動打破沉默。

  「鬼才要看他們的表情,我是心疼賞金。」李凡騎在馬上一臉憤慨。

  「你在意這個?」林諾哭笑不得。

  「不然還能有什麼?十個金幣至少值三百頭羊,打一輩子獵也很難賺到。」當李凡豁出性命,打算孤注一擲,當然希望能得到最大的報酬。至於面子,窮人家的孩子,誰沒受過白眼,早就麻木了。

  「只要你的能力獲得認可,你能得到的絕不止是羊,錢會自己跳入你的口袋。」林諾狠聲保證。

  遠處一陣獸吼打斷兩人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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