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古怪的風鈴...
週末中午,小麥拖著沉重的腳步走上樓梯。他找工作很不順利,跑了一個禮拜,勉強在一家賣複印機的公司找個了推銷員的活兒先幹著,正好這幾天大批進貨,搬機器累得他腰酸腿疼,好容易今天週日,他還加了半天班。
推開門,小麥看見地面上一串泥腳印,心裡有點奇怪:邵靖今天這麼早就回來了?
自打邵靖住進來,這些日子小麥基本上沒怎麼見過他。晚上他要睡了,邵靖還沒回來,早晨他去上班,邵靖還沒起床,只從踩得滿客廳的髒腳印裡確定此人還在這房子裡出沒。
邵靖的房門關著,說明他確實在家。小麥倒了杯水,正想回自己屋裡去,忽然聽見他的房間裡有動靜。邵靖只要在家,肯定把門緊關著,小麥免不了有點好奇,雖然不會趴到人家門上去,可也忍不住豎起了耳朵想仔細聽聽。房間裡的聲音很模糊,開始很不清楚,後來漸漸高了些,小麥終於聽出來,那是喘息聲,由低到高,漸漸粗重。
小麥突然臉漲得通紅,逃也似地回了自己的房間。這喘息聲分明是──他回來得真不是時候。不過邵靖也有點過分了吧?到底是兩個人合租,帶人回來總是不方便的。看他也不是沒錢的人,就不能在外面開個房?
小麥胡思亂想著走進自己房間,一眼看見門邊的小幾上放了個快遞盒子,顯然是邵靖簽收之後放在這裡的。小麥拿起來看了一眼,臉色微微變了──地址是魏炎家所在的城市,筆跡也是魏炎的。他坐在床上拆開盒子,裡面掉出一塊手錶和一張紙條。小麥木然地撿起那塊表,手有些控制不住地發抖。那是他買給魏炎的唯一一件禮物。歐米茄的全鋼表,雖然不是最高檔的,當時也花了他兩千多,是他悄悄省了半年連午飯都不吃才省下來的,送給魏炎過二十四歲生日。現在,東西又回到他手裡了,這意味著什麼,他再明白不過了。如果說魏炎走的時候他還抱著點希望,那現在是半點希望也沒有了。
紙條也飄落在床上,小麥用另一隻手撿起來,確實是魏炎的筆跡:「麥子,我對不起你。銀行卡上我打了三萬塊錢,現在我就這些,以後有了錢,我會補償你。」
小麥突然把手錶摔在床上,騰出手來把紙條撕了個粉碎。補償?怎麼補償?再給他一筆錢?如果能用錢來補償,那麼感情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紙屑落了滿床,小麥懶得去收拾,提起外衣又出了門。他不想在屋子裡呆著,胸口憋得難受。他實在搞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人隨隨便便的可是仍然能相守很久,而他每次都認真地去經營,卻總逃不過一年的期限?要是這樣,他也別認真了,隨便一點恐怕更好。
四月的天氣暖和了些,週末下午,一對對的戀人滿街亂逛,小麥走到哪裡都覺得扎眼,稀里糊塗上了輛公交車,半天才發現自己習慣性地跑到台東附近來了,只好又下了車,繼續沿著馬路亂走。天色已經暗了,有些商店已經亮了燈,小麥沿著婚紗一條街走下去,忽然想起了鄭雲書。其實鄭雲書是他喜歡的那種類型,斯文、乾淨,說話不急不緩,顯得性格溫和。而且,鄭雲書很明顯地對他有點意思。這點意思在外人眼裡可能很隱晦,但在GAY之間卻是很明白的。
天色越發的暗下來,霓虹燈逐一亮起,裝飾得整條街道五顏六色。小麥眯著眼睛找鄭雲書的小店。兩次來都是天黑的時候,他對台東又不是特別熟,只記得應該是在兩家服裝店之間。但台東的小店太多,一時怎麼也找不到那門頭了。他來回走了幾趟,都沒看見店門,正奇怪時,肩上被人拍了一下,一回頭,鄭雲書微笑的臉出現在眼前:「等人?」他的眼珠在燈光映照下總會變成琥珀色,讓小麥想起羅薇那枚虎頭戒指。
「我──就是過來走走。」
鄭雲書露出一個有點心照不宣的笑:「那,進店裡坐坐?」他身上穿著一件淺灰色的外套,胸口處用銀線繡了個栩栩如生的虎頭,在燈光下每一根鬃毛好像都在輕輕抖動。
小麥微微有點窘迫:「我剛才,沒找到你的店門。」
鄭雲書嘆了口氣:「能找到就奇怪了,看見那塊廣告牌了嗎?店門在後頭呢。」
小麥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看過去,果然有一塊大廣告牌。鄭雲書嘆著氣說:「前幾天豎起來的,把我的門面全擋住了。旁邊那家店倒好,直接關門了,不過有這麼塊牌子擋著,估計也不好轉讓。」
小麥跟著他走過去,果然在廣告牌後面找到了店門。鄭雲書把他讓進門:「坐,我去煮咖啡。」說著把手上拎的東西放在桌子上,小麥看一眼:「又是楊梅?」
鄭雲書順手抓了幾顆塞進嘴裡:「很好吃,你嘗嘗?」
小麥拿了一顆,一進嘴,就酸得他直皺眉頭:「這麼酸?」
鄭雲書笑著說:「就是酸才好吃啊。「說著又抓了幾顆,一邊吃一邊進後面去了。
小麥好容易嚥下去一顆,就覺得腮幫子都是酸的,牙也有倒掉的趨勢,不禁搖搖頭,實在不理解鄭雲書為什麼這麼喜歡吃酸的。後面很快就傳來了咖啡帶著苦味的香氣,小麥深吸了一口香氣──這還得等一會才能煮好,轉頭看見鄭雲書拎著的塑料袋裡還有一份報紙,就拿了起來,隨手翻到4版,看見一條消息:昨日嶗山巨峰所發現的女性屍骨身份已查明。死者馮梅,八個月前失蹤,據分析,死者係當日登山時不慎跌落致死,由於時間過久,屍體已高度腐爛,僅由牙齒特徵辨認出死者身份。有關部門提請遊人注意,無路處請勿隨意攀登……
小麥沒看下面寫了些什麼,他的注意力完全被報紙上附的照片吸引住了。照片上的姑娘微微笑著,長頭髮,模樣清秀。這張臉小麥見過兩次,一次是在半年多前的舊報紙上,尋人啟事;一次是在馬路上,一個月前。
一個月前?屍體已經高度腐爛?八個月前失蹤?小麥猛地打了個冷戰。他還記得那張尋人啟事上說「身穿白色連衣裙」,那時候正是夏初。他回憶著在馬路邊上看見的馮梅,確實是穿了一件輕薄的連衣裙,但不是白色的,而是白地紅花,鮮豔如血。
鮮豔如血……小麥被自己冒出來的想法嚇得汗毛都豎了起來。難道那裙子上不是花,而是染的血?難道他看見的是個鬼?她額頭上那一大塊青黑,難道就是跌死時的傷痕?
關於鬼,小麥小時候聽奶奶講過不少故事。奶奶老家似乎是信這些鬼怪什麼的,很多事上也都是神眉鬼道的,小麥的媽媽很看不上這個,所以奶奶都是偷偷給他講。小麥小時候膽子大,任什麼樣的故事都嚇不住,但現在看見這張照片,再想起奶奶講過的那些故事,一時倒真有些毛骨悚然起來。
他正在這裡琢磨,忽然聽見叮地一聲,一回頭,鄭雲書沒出來,掛在後門處的風鈴卻在輕輕晃動。小麥心裡一動,走過去仔細端詳。風鈴好像還是那個樣子,那些做成小人形狀的玻璃片輕輕晃動,反射著店裡的燈光一亮一亮。小麥下意識地回頭看看店門,門是關著的,並沒有一絲風進來,為什麼風鈴又會響?他記得上次也是這樣,沒有任何風,風鈴就自己響了。
小麥仰頭仔細地看,忽然發現懸在最下面的那片玻璃小人是殘缺的,半邊身子都沒了,缺口處還參差不齊,不像玻璃被碰碎後的茬口,倒像被什麼東西啃過的。要不是知道耗子不吃玻璃,小麥多半會以為是老鼠啃的。不過看見這個殘缺的玻璃小人,小麥倒可以肯定了,至少上次來的時候這個小人應該還沒掛上。
或者是剛才被什麼東西碰到了磕碎的?小麥低頭看看地上,沒有任何玻璃碎屑,而這店裡只有他和鄭雲書兩個人,鄭雲書還在後面煮咖啡,絕對沒可能悄無聲息地出來把自己的風鈴敲碎一片。但是剛才那叮的一聲,又是怎麼回事?小麥越想越疑惑,繞著風鈴轉了一圈,又有了新發現:風鈴上的其它玻璃小人其實也不是完整無缺的,差不多每個小人上都有個豆粒大的小孔,正好在小人的心臟位置,唯有最下面這個心臟位置倒沒有孔,卻是個殘缺的。
鄭雲書端著咖啡出來,見小麥仰著頭直看風鈴,笑了一聲:「看什麼呢?要不要我也給你做一個?」
小麥順勢問他:「這是你做的?這玻璃片兒也是你自己做的?」
鄭雲書放下咖啡,笑著說:「是啊,做著可麻煩呢。都是用玻璃一片片磨出來的。」
小麥指著最下面那片殘缺的:「這個磨壞了?」
鄭雲書隨便抬頭看了一眼,眼睛映著燈光微微閃了一下:「是啊,用力太大崩了,一時沒好的代替,就先掛上了。」
小麥試探著問:「什麼時候做的?好像上次來沒這個。」
鄭雲書微微一怔,隨即笑笑:「你看得真仔細,就是前天才做好的。這個做起來很麻煩,得有時間慢慢磨啊,好多天才能磨出一片來」
他一邊說,一邊把熱咖啡倒進杯裡,隨後提起奶精壺:「再給你沖個虎頭怎麼樣?我最拿手就是這個。」他已經脫了外套,露出裡面同色的毛衣,胸口同一位置也繡了個虎頭,只是比外套上的稍小一點兒,但眼睛處卻是用金線繡的,燈光下像活的一樣。小麥一眼看過去,覺得這虎頭生動之極,那眼睛竟像是在盯著自己一樣,忍不住說:「你這麼喜歡虎頭圖案?」
鄭雲書轉動著手腕,漫不經心地說:「這個叫做將軍印,叫虎頭太不禮貌了。」說完,把咖啡杯推到小麥面前。咖啡色的液面上又是一隻奶精虎頭,小麥掃了一眼,覺得跟上次沖的看起來差不多,就沒再仔細看,隨口問:「為什麼叫將軍印?」
鄭雲書也給自己倒了一杯,端起來喝了一口,漫不經心地回答:「虎就是將軍啊。」他唇邊上沾了一圈奶精,伸出舌頭自己舔了舔,舔得唇上水潤一片,小麥心裡一跳,想移開眼睛又不太捨得。
有道是燈下看美人。鄭雲書算得上唇紅齒白的美人一枚,難得身上還有書卷氣,微微而笑時看起來更是俊秀。他見小麥看他,笑得更深:「對了,我有件東西送你。」
小麥心裡又是一跳。他和鄭雲書見面也就兩三次,這樣就要送禮物,是個什麼意思就很明白了。到底,是接受好呢?還是拒絕好?
鄭雲書放下奶精壺,在衣袋裡摸了一會,掏出一條手鏈來:「我看你手腕上有痕跡,應該以前也是習慣戴點東西的吧?我做了條手鏈送你。」那是條烏銀鏈子,上面串了一個銀質虎頭,虎眼處塗成醒目的金色。
小麥有些遲疑地咧了咧嘴:「挺漂亮的,不過──多少錢?」
鄭雲書做了個嗔怪的表情:「說了送你的。將軍印,驅邪的。」說著兩手拿著手鏈兩端傾身過來,顯然是要給他親手戴上。這裡頭的意思再明白也沒有了,小麥略微遲疑了一下,還是伸出了手──不得不說,至少從外表上看,鄭雲書是個很好的對象,為什麼不試試呢?
鄭雲書含著笑,把銀鏈繞在小麥手腕上,正要扣上鏈扣,小麥忽然轉過頭去:「什麼聲音?」
他這一回頭,手往後一收,鄭雲書就扣了個空,怔了一下道:「哪有什麼聲音?」
小麥疑惑地看看背後。剛才他明明聽見一聲輕微的響動,就像是什麼東西吃飽了打了個嗝,雖然聲音不大,但店裡特別的靜,所以他聽得很清楚。但是他回過頭去看的時候,背後又分明空無一物。
鄭雲書微微皺著眉:「你看什麼呢?」
小麥還在到處看:「我好像聽見有人打──。」他的聲音忽然一頓,只見門楣上那面虎頭鏡面上有一條暗紅色的條形物一閃就消失了。因為鏡面嵌在虎口之中,看起來就像是老虎伸了一下舌頭。小麥還沒來得及細想,鄭雲書已經走到他身邊,笑了一聲:「打什麼?打人?店裡除了你和我,哪還有第三個人?來來來,鏈子戴上。」
小麥本能地覺得好像有點不對勁,他沒伸手讓鄭雲書給他戴手鏈,反而伸手到褲袋裡摸出手機想看看時間,不過手機一拿出來,他才發現上面有三個未接來電。奇怪了,他又沒調成靜音,為什麼半點動靜也沒聽見?
「不好意思,我有電話。」
鄭雲書收回手,微微一笑:「你先接電話。」
那個號碼小麥認識,是老家的遠房表哥打來的。小麥回撥過去:「元子哥?」
「春弟呀!」帶著濃重口音的聲音傳過來,「是俺。你怎麼老不接俺電話?俺在汽車站了,你能來接俺不?」
小麥又怔了一下:「元子哥?你到濱海來了?有什麼事嗎?」
那邊嘟囔了一句什麼,含含糊糊的,然後提高點聲音:「你,你先來接接俺吧。俺在汽車站,叫個什麼四方汽車站。電話費挺貴的,俺是外地號碼呢。」說完就掛斷了。
小麥拿著手機怔了一會。他家裡的情況有點特殊。從爺爺那一輩起,就是上門女婿,後來生了他爸爸,也是從老家出來到他媽媽家做上門女婿的。爺爺三十幾歲就過世了,奶奶就跟著兒子到了媳婦家過日子。後來他爸爸死了,剩下婆媳兩個不合,奶奶就回了老家,獨自一人住在老宅裡。小麥媽媽活著的時候不管怎麼困難,每年也給老家的舅舅們寄一些錢,算是托他們照顧老人,後來她去世了,小麥也把這規矩沿續了下去,只是他自己還在上學,寄回老家的錢就少得可憐了。為這事,老家那幾個表兄弟沒少念叨,這會兒大半夜的過來,肯定又是有什麼事了。
「不好意思,我得去接個人,下次再聊吧。」小麥有點抱歉,這也太掃人面子了。
鄭雲書倒也沒什麼責怪的意思,只是舉舉手裡的手鏈:「那這個……」
小麥伸手接了過來:「那就謝謝你了。」
鄭雲書又露出兩排整齊的牙齒一笑:「客氣什麼,有空過來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