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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歸人》第1章
  生日

  北山,蕭宅。衣香鬢影,酒綠燈紅。

  沈固把車停進一排跑車中間,立刻有打領結的年輕侍者過來為他開車門:「是沈先生嗎?老爺和先生等您很久了。」

  沈固稍微想了一下,斷定侍者所說的老爺就是蕭家老爺子蕭士奇,而先生,就是指他血緣上的父親,蕭士奇的長子蕭一帆。

  世事往往弄人。蕭家大少年輕時風流自許,把一個年輕的女學生搞大了肚子便一去不復返,可是他此後萬花叢中過,卻再沒結出一個果子來;雖然連娶過兩任夫人,但直到如今,仍是膝下空虛。很不幸,這雖不會影響到他尋花問柳,卻會影響到他在遺產分配中所得的數額。也正因此,沈固這個姓「沈」的私生子,就一變而成為「蕭」家的長房長孫,得以受邀前來「參加」蕭老爺子的八十大壽兼認祖歸宗。

  壽筵在露天進行,別墅草坪上搭起全由鮮花裝飾的穹廬,點綴了無數綵燈,穹廬下襬著白色的西式桌椅,為了表示中國喜慶用紅的傳統,椅子上搭上繡金線壽字花紋的大紅椅披,雖然紅白相映顏色漂亮,卻多少有點不倫不類。草坪上已經有了不少人,沈固一走進別墅大門,就引來了無數目光,其中不乏敵意。看來,所有人都知道這位新鮮出爐的長房長孫,而且都是有備而來。沈固還沒走上兩步,已經聽見至少三句「私生子」。聲音不大,可也不小,顯然是有意要讓他聽見。

  有人從桌椅間站起來招呼,這人沈固認得,周文,是蕭家專用的律師,就是他帶著認子的文書跑到沈固家,把他的外婆氣得險些心臟病發作。

  沈固的外婆沈芝雲出身書香門第,祖上在清朝做過官,民國又搞實業,算得上大家閨秀。年輕守寡,獨自撫養女兒,家教森嚴,卻萬沒想到女兒被愛情沖昏了頭,十八歲就懷了孕,不敢告訴母親,偷偷到一家黑診所生產,最終大出血死在產床上。那時蕭一帆不知又在哪裡風流,只派人送了一筆錢算「分手費」。沈芝雲氣得半死,偏偏女兒過份痴心,認定了是蕭家老爺子棒打鴛鴦,在病床上還拉著母親的手,流著淚懇求母親將來讓孩子去認父親,把一件所謂的「定情物」親手交給那個負心漢。

  這段外人聽起來爛俗到死的故事,沈固直到考上軍校要到外地上學才聽外婆講起,恍然明白為什麼外婆一直不喜歡他。不過,沈芝雲也遵守了對女兒的承諾,該有的東西一樣沒缺了沈固,還把那件「定情物」一直戴在沈固身上。只是認祖歸宗這事兩人誰都沒起過這心思——蕭家這些年對沈固不聞不問,說不定早忘了還有這麼個人,難道要自己跑上門去說是蕭家的私生子?沈芝雲固然恨蕭家恨到死,沈固也不稀罕。

  「……沈先生,」周文覺得這個稱呼很彆扭,按說,沈固今天來就是要認祖歸宗改姓蕭的,剛才他本來也想稱「蕭先生」的,但話到嘴邊,又被沈固的目光逼回去了。他可是調查過沈固,此人從前在西北邊做特種兵,手上那是真有人命的,雖然不知為了什麼原因當打之年就退役了,但殺氣仍在,冷冷地一記眼刀削過來,縱然他是身經百戰的律師,也很有些悚然,「老先生和先生都在樓上等你呢。」

  「我不上去了,麻煩周律師把這個交給他們。」小盒子裡裝的是那件「定情物」,一條白金鏈子,掛了塊不規則橄欖形的翡翠玉墜,沈固當做母親的遺物貼身帶了三十年,除了出任務,從來沒拿下來過。本來他想遵守母親的遺願親手把東西交給蕭一帆的,但現在他改主意了,這地方,他一分鐘也不想多呆。

  「別,別,沈先生……」周文有點亂了。不是說得好好的麼?當然,沈固當時只是答應過來,但照他的想法,過來就等於要承認自己姓蕭了。不只是他,換了誰不這麼想啊?這個蕭家的長房長孫,過來就等於是分錢的。蕭家龐大資產,長房長孫在守舊的蕭家老爺子眼裡又特別重要,那得分到多少啊?是,他知道沈家不缺錢。沈芝雲家裡本來有錢,雖然文革期間被抄了家,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何況後來國家還給了補償。沈芝雲又繼承了家裡的商業頭腦,房價剛剛起來的那兩年把錢全用去炒房,賺了不少,比之一般普通家庭不可相提並論,但跟蕭家的資產相比,那點錢又不算什麼了。天上掉下這麼大一塊金餡餅,誰不伸雙手去接住?更別說蕭家實際上是欠著沈固的,現在分遺產不是應當應份的麼?

  沈固懶得跟他多說,手一翻,把小盒子硬塞進周文手裡,掉頭就走。

  「站住!」後面傳來一聲中氣十足的低吼。沈固一回頭,一個白髮老頭坐著輪椅被一個中年人推了出來。只一掃,沈固就看清兩人的模樣有七八分相似,只是中年人臉上顯然是夜生活過度的頹廢,還不如老頭紅光滿面的有精神。這兩人,想必就是蕭士奇和蕭一帆了。聽說蕭士奇當年還有土匪經歷,果然是虎老雄風在,這一聲吼聽起來倒還有幾分氣勢。可惜沈固並不打算甩他,只瞥了一眼便掉頭就走。

  蕭士奇氣得一拍輪椅:「給我攔著!」幾個保鏢立刻包抄過來,其中一個手腳快的一手搭在沈固肩上:「沈先——」話還沒說完,他已經被沈固摔到了地上,砰地一聲,雖然是草坪,也跌得不輕。其他人愣了愣,不由都站住了。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沒有,他們是幹這一行的,怎麼看不出來,此人的身手不是他們能對付得了的。而且這位爺還是蕭家少爺,萬一動起手來大家有個損失,可能倒楣的還是他們。

  蕭士奇氣得吹鬍子瞪眼,眼看著沈固揚長而去,留下滿院子的人竊竊私語,其中不乏看好戲的幸災樂禍。周文戰戰兢兢地把盒子捧過去:「老先生,這是沈先生讓我轉交的,大概是給您的壽禮吧……」後邊這句可就是他自己加的了,因為怕蕭士奇責怪他沒辦好事,希圖緩和一下氣氛。

  蕭士奇正在氣頭上,抓過盒子看也不看就摔了出去,盒子在草坪上滾了滾,不知掉到哪個角落去了。蕭士奇發洩了一下,氣忽然又消了,看著呲牙咧嘴爬起來的保鏢,想了一會反而笑了:「好小子,這架勢倒有點像我當年——」手一揮,「你們繼續玩。這小子,等我以後再收拾他。」他這幾句話,頓時引起院中的蕭家人又一陣騷動,有幾個平日就跟蕭一帆不對付的,當即就撇起了嘴,覺得老頭子大約真是老糊塗了,就算是長房長孫,也不能這般縱容。不過懾於蕭士奇的積威,也只敢在下面低聲嘀咕,誰也不敢讓老頭子聽見。

  沈固並不知道這之後發生的事,他駕車穿過海青路進入市區,已經決定要把今天晚上這出鬧劇拋在腦後。

  沈固住在康佳花園2棟503,房子是沈芝雲的,當年炒房,後來賺夠了錢收山,還剩下三套房,一套自己住,一套留給沈固,還有一套現在出租給一群外地來的大學生,就是沈固這套房子隔壁的502。

  502的防盜門關著,裡面的木門卻是虛掩著,傳出來一陣陣的音樂和笑鬧聲。沈固走到自己門口,鑰匙一響,那邊伸出個頭來:「沈哥!」

  池莉莉嘴裡咬著塊雞翅開門出來:「沈哥,羅姐今天過生日,一塊來喝一杯吧?」

  沈固一怔:「羅薇生日?哦,我可沒準備禮物。」這群大學生都是從外地來的,四五個人,聚在一起辦一份雜誌。開門的池莉莉負責一切後勤雜務兼會計,羅薇是跑外采風的,專門在青島大街小巷搜索好吃好玩好用的東西。還有兩個男生,盧緯是美編,龐峰雲則負責廣告聯繫。他們辦的雜誌叫《傾城》,有點小資情調,走的是當下年輕白領的路線。沈芝雲喜歡年輕人,也願意支持他們創業,因此這房子說是租給他們,其實就是象徵性地收點錢罷了。

  池莉莉捂著嘴笑:「不用禮物,沈哥你自己來就行了。羅姐今天去台東拍了張帥哥的照片,被盧哥不小心刪了,沈哥你來了就撫慰她脆弱的心靈了。」

  沈固無奈。羅薇開朗熱情,很有朝氣的一個女孩,就是這一手叫人受不了。自稱平生最大的樂事就是觀賞帥哥,每次見了沈固必然掏出手機拍上兩張,美其名曰精神食糧,搞得沈固哭笑不得。

  果然一進門,羅薇立刻撲上來:「沈哥沈哥,快點讓我拍張照片,我脆弱的心靈需要安慰啊!」

  龐峰雲在一邊笑:「沈哥,今天壽星最大,你讓她拍兩張吧,不然她已經發了半天瘋了。不賠她一個帥哥,我們都吃不消啊。」

  旁邊的盧緯不屑地撇嘴:「算了吧,頂天不就一小白臉麼,有什麼好的!」他本人其實長得濃眉大眼五官端正,就是黑得出奇,被羅薇稱之為煤球,因此對於羅薇拍的那些白淨男孩的照片一向耿耿於懷。

  羅薇立刻轉向他,一臉苦大仇深的表情:「盧緯我跟你不共戴天!我的帥哥啊!」

  盧緯嘟噥:「說過了根本不是我刪的,就是你根本沒拍上。」

  羅薇嗤之以鼻:「我拍過多少張了,會連個人都拍不上?明明是你不知怎麼刪掉了!」

  盧緯叫屈:「我是幹什麼的,會連手機都不會用?說了沒刪就是沒刪!」

  羅薇氣得挽袖子撲過去掐他脖子:「是不是男人,敢做不敢當!」

  眾人又是一通哄笑。沈固微笑地看著他們——個個窮得口袋精光,卻是干勁十足。跟他們在一起,時時都能感覺到青春的活力。

  房間中間的桌子上擺著些漢堡雞翅之類的東西,還有一個蛋糕。這裡平常用作辦公室,晚上就是盧緯和龐峰雲的臥室。好在面積有90多平方,足夠他們擺東西。池莉莉抓了塊雞翅啃,遞一塊給旁邊的年輕人:「小麥快吃,不用跟他們客氣。沈哥,你也吃啊。這是小麥,麥喬,今天剛來,跟羅姐學跑外。」

  沈固打量那年輕人,瘦瘦的長得挺秀氣,看樣子還有點拘謹:「你們勢力壯大了啊。」

  龐峰雲很高興:「昨天談了個挺大的廣告單子,照這樣發展,四個人是不夠用了。」他是個很穩重的青年,今天這麼高興,想必是真談成了個不小的單子。沈固也為他們高興,但這事他插不上嘴,點了點頭,走到旁邊桌子上去看攤著的照片。羅薇得意洋洋地跟過來炫耀:

  「漂亮吧?今天我和小麥在台東八路發現一個小店,賣的這些飾物都很有特點,店主還會沖咖啡呢。」

  沈固看她指點的那張照片,深褐色的咖啡面上用牛奶衝出一個白色的樹葉圖案,很是生動有趣。羅薇絮絮叨叨:「這店裡邊有不少好看的飾品——這個鏈子,這個胸針,都很有特色吧?」

  沈固一張張地跟著看。其實對這些東西他是一竅不通的,除了從前戴的那塊玉,他這輩子就再沒碰過什麼裝飾品。

  羅薇開心地舉起手:「沈哥看,這就是我在那店裡買的,就算送我自己的生日禮物。」

  沈固剛才就注意到她在食指上新戴了枚戒指,像是琥珀的,雕成一個虎頭的形狀,眼睛處有兩個深色的斑點,正好嵌在眼珠的位置,燈光下看起來像活的一樣。羅薇得意地把手晃晃:「這可是我發現的,全店裡就這麼一款帶虎頭的。」她本人就對這些小飾品極感興趣,做這一行倒是得其所哉,正好又屬虎,戴這個戒指正合適。

  沈固眼睛在滿桌的照片裡一掃,用手一指:「這個也帶虎頭吧?」那是一隻手鐲,從照片上看像是銀的,接口處也是一個琥珀雕刻的虎頭,看起來跟羅薇手上的一模一樣。只不過鐲子被擋在一個水晶首飾盒後面,看起來不大顯眼。

  羅薇哇的一聲,幾乎整個人都撲到照片上去了:「我怎麼沒看見呀?唉呀,我要是看見肯定就買了。小麥你來看,這還有個手鐲呢。」

  盧緯笑她:「就你那近視眼,能看見什麼?人家沈哥是什麼眼睛,人家那是狙擊手的眼睛,能跟你比嘛!」

  羅薇一個勁搖頭:「不對啊!這盒子我當時看見了的,挺漂亮的,差點就買了呢,就是太貴了。當時我還拿起來看的,怎麼就沒看見這鐲子?」

  小麥小聲說:「我也記得當時沒這個東西。」

  盧緯不屑:「照片都擺在這了,還不承認自己眼神不好。」

  羅薇橫眉立目,龐峰雲眼看兩人又要掐起來,趕緊出來打圓場:「行了行了,一天掐十七八遍,讓沈哥笑話。羅薇,那什麼,該切蛋糕了吧?」

  羅薇來得快去得也快,馬上把爭執拋到腦後,歡喜地撲過去切蛋糕,不忘留下一小塊:「沈哥,這塊給湯圓。」

  沈固好笑:「貓能吃蛋糕麼?」湯圓是沈芝雲近年養的一隻小斑紋貓,時刻不離的寶貝,只是這次去療養院住,人家不讓帶貓貓狗狗的,只好送到沈固這裡來。

  池莉莉咬著蛋糕插嘴:「不是說貓能喝牛奶麼,那肯定能吃奶油。」

  沈固覺得這邏輯並不太有說服力,但還是收下了。池莉莉用兩個指頭從書架上夾出一張名片:「萬一要是吃壞了,沈哥你可以帶它到這家去看看。我同學家裡的狗上次得了病,跑了好幾個診所都說沒法治,後來就是在這家治好的。」

  沈固實在不知該說什麼好。有這樣的麼?送蛋糕,附帶送醫生……這群年輕人啊……

  羅薇笑嘻嘻地用碟子端一塊蛋糕過來:「沈哥快吃,不然都被他們搶光了。」

  沈固不是很喜歡這種甜膩的食品,但還是伸手去接。碟子接到手中的一瞬間,他的眉頭不易察覺地皺了皺——空氣中,似乎有種味道,野獸的腥臭氣——從前在野外生存訓練裡,他聞見過很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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