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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第4章
☆、第三章 程氏程牧陽(3)

  她說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這兩句話在腦子裡繞了圈,似乎,不算近親結婚?

  那天因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車開的都不是很快,等到開了三四個小時後,才開始慢慢加速行駛。真正到千島湖的時候,已經接近五點,比他預估的慢了整整兩個小時。

  如此的時長,她下車都已經雙腿有些發腫。

  落腳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陽,還有他們車上的司機,和那個始終坐在副駕駛座上的男孩子,四個人進了庭院。

  整棟房子只有兩個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區分,余下的竟沒有什麼不同,相同的樣貌,雖然已難免年邁老態,卻連挽髻的方式,都毫無分別。

  她們並不像那兩個人稱呼程牧陽為小老板,而是用地方語言,在叫他“程程”。

  起初她聽這名字很有脂粉氣,後來在花灑下終於反應過來,程程,程程,不就是那個馮程程。《上海灘》裡讓人印像深刻的大小姐?她記得讀書時,特意讓人帶來國語版電視劇,就是個唇紅齒白的當紅小生,扮演黑社會老大。

  由於過於夢幻,她只把這片子當日韓偶像劇來看。

  印像最深的就是,那個黑幫大哥總喜歡叼著根煙,用來塑造角色形像。折讓她不由想起哥哥南淮,還有程牧陽,似乎都不是喜歡煙草的人。

  她洗完澡出來,正是黎明時,遠處的天泛出淺淡的潮紅色,程牧陽就坐在套房的客廳裡打電話。她詫異看他,剛才進來時就發現這裡是兩間臥房,本以為一間肯定是空置的,難道他住在這裡?

  他看見她出來,示意她不用管自己,回房去休息。

  南北看見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性就走過去,在他身側單人沙發坐下來。

  他在用俄語講電話,她曾經聽同住的俄羅斯女孩說俄語,可並不覺得非常好聽。

  程牧陽倒是說的很好,彈舌音很清透,偶爾不經意地停頓下來,過了很久,才會繼續說幾句。

  因為說的慢,突顯語調的冰冷柔軟。

  她終於相信了喀秋莎說的話,比起西語,俄語更適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懶,可以單純,但又決對不會抹殺所該有的男人味和風度。

  她聽了會兒,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說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電話,你都能聽懂?”

  那時室友斷定兩個人聽不懂俄語,從不避諱。

  現在想來,他還真是會偽裝。

  “差不多,不過沒有認真聽過什麼。”他也用中文回應她時,電話還沒有掛斷,誰知道連線的那邊是誰?不管是誰,他都已經坦然交待了兩句,斷了連線:“還不睡?”

  南北略一皺眉,很快又舒展開。

  “想要說什麼。”他問她。

  “你這幾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間套房?”

  “我一直住在這間房,已經習慣了。”

  “那我換客房?”

  他笑起來:“如果我告訴你,這間房始終會有第三個人,你會不會覺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麼為難了?”

  程牧陽說完這話,露台上的藤木搖椅裡,忽然就伸出一只手。

  晃了晃,復又收了回去。

  那個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覺的,如果程牧陽不說,她還真的注意不到。

  他站起來:“在比利時,我們曾睡在一輛車上,剛才在路上,你也在我身邊睡著了,這樣想著,是不是覺得睡在一間套房也還可以接受?”

  “好吧,”她低聲說著,站起身從他身前走過,“記性還真不錯。”

  並非是問句,而是隨口的自語。

  剛才走出了三兩步,就被程牧陽拽住了小臂。南北回頭,他說:“北北,我記性始終不錯,這裡,”晨光裡的他舉起右手,用兩根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太陽穴,“一直記得你。”

  這樣的距離,能清楚嗅到他身上的薄荷香氣。

  離得太近了,她看著他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反應。沉默了會兒,終於扯起個微笑:“你不覺得,你認識過的我,和我記憶中的你,都完全是假的嗎?”

  那時候的程牧,也喜歡穿著質地柔軟舒適的白衣黑褲,說話總是慢條斯理,有時候心不在焉,有時候又認真的不行,是個行走在大學校園裡,在圖書館睡著了,都有小姑娘偷拿手機拍照的男孩。

  現在這個叫程牧陽的人,卻完全不同。

  他嘴角一動,像在笑:“南北?”

  “嗯?”

  “南北?”他笑一笑,清水似地。

  “……”

  “東南西北的南,東南西北的北。姓氏很特別,名字也很特別,聽一次就會記住。”

  程牧陽一字一句重復當年的對話。

  她再次啞口無言。

  幸好他也只是這麼說著,最後還是松開手放她去睡覺。

  就在南北關上房門時,露台上睡覺的大男孩悄悄探出頭,張望了程牧陽一眼,樂不可支。

  依照程牧陽的安排,她和他會在這裡住兩三天,等到沈家的事情都結束後,再一同出海。她睡醒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兩點多,走到樓下看到兩個老阿姨坐在庭院裡,低聲閑聊著,她禮貌地隔著玻璃點頭招呼,其中一個老阿姨打開玻璃門,把她帶到庭院裡。

  另外那個端來了一碗飯。

  看起來是青菜和腊肉炒出來的,聞起來味道很奇怪。她拿著筷子,琢磨著會是什麼味道,遲遲沒有吃。黑旗袍的老阿姨笑起來:“囡囡快些吃,很好吃,程程小時候很喜歡的,這叫‘菜飯’。”她點點頭,扒拉了一口,味道不錯。

  青菜和腊肉的香氣,混著飯的味道,很農家。

  “不是什麼好東西,舊時候都是鄉下人吃的。但程程很奇怪,特別愛吃這些最家常的,他喜歡的,總要都讓你嘗嘗,”白旗袍的阿姨說話聲音更細些,普通話也不是非常好,“這次時間很急,下次來我教你怎麼做,以後程程去俄羅斯那種地方,就隨時能吃到了。”

  這話,倒真是把她當自家人了。

  南北想解釋,可又想想,反正也沒有什麼機會見到,誤會就誤會了。

  兩個老阿姨邊笑眯眯看著她吃,邊用普通話夾雜著地方話,給她說起過去的事。

  “程程的曾外祖父,可是當時上海有名的銀行家,取了個外國女人,所以啊,你看他的眼睛那麼漂亮。他小時候啊,白瓷一樣的皮膚,黑色的頭發軟軟的卷在耳朵下邊,可像個西洋的布娃娃了。”

  西洋布娃娃?

  南北忍不住笑起來。

  “看,看,小姑娘還是笑起來好看,”黑衣服的老阿姨拍拍她的手背,“你不笑的時候也好看,可惜眼角是揚起來的,有些嚇人。還是這樣好,彎彎的,像個——”

  “中國的布娃娃,對伐?”南北學著她們的話,開了個玩笑。

  兩個老人家同時頷首:“說起來,還真是像。”

  她忍俊不禁。

  中越邊境的被外人傳說可以生啖人肉的南家人,和中俄邊境與俄羅斯黑幫抗衡的程家人,在兩位老人的眼裡,竟然都成了櫃台裡的精致洋娃娃。

  她和兩位老人家正說得開心,那個和程牧陽形影不離的男孩子就走進庭院,比了個手勢。白旗袍的那位老阿姨就笑著起身:“程程讓人來接你了。”

  南北站起來,男孩子又做了個手勢,老阿姨馬上心領神會,讓南北去屋子裡換身輕便的短衣短褲。南北依言去房間裡換了衣服出去,男孩子就站在路邊替她開了車門,她想要問他什麼話,男孩子直接齜牙笑笑,搖頭,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又搖搖頭。

  她懂了他的意思。

  這幢私有房產本就是臨著湖,車開出去後就始終沿著湖邊開,一路風情一路景。最後停靠的地方反倒沒什麼人,只有一艘快艇,幾個人坐在上邊笑著閑聊。

  程牧陽就在其中坐著,戴著墨鏡和黑色漁夫帽,右手捏著個非常眼熟的銀質小酒瓶,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著酒。烈日毫不留情地照射在幾個人身上,更突顯他的皮膚白,他聽到車聲的時候,摘下了墨鏡,向這裡看過來。

  南北走近了,所有人忽然都站了起來。

  只有他仍舊坐在哪裡,背靠著金屬的欄杆,繼續看她:“我記得你說過,你會潛水?”

  “學過一段時間,”南北看了眼平靜無波的湖面,有些意外,“你要潛這裡?”

  會潛水的人都知道,那些海島之所以受歡迎,就是因為海水的光線折射極好,無論珊瑚或海魚,都清晰可見,還能看到水中浮動的透明海洋生物。可除了考古的人,誰會潛到湖底?她看著遠處的湖面,能見度很差。

  最多深入水下五米,肯定是漆黑一片。

  別看現在烈日當頭,下去說不定是刺骨冰寒。

  “我帶你去看一些好景色,”他倒是沒否認,“可能是你以前從沒見過的。”

  他說完,站起來,開始穿戴潛水服和專業器材。

  所有人都笑著看南北。

  她剛才說過自己會潛水,總不能把程牧陽的好心當面拒絕,只得走過去,在他的幫忙下穿上潛水服,邊穿還不忘追問:“這水下有多深?是不是抗壓的潛水服?保溫嗎?”

  問著問著,就覺得額頭冰涼。

  程牧陽用小酒瓶輕敲了敲她的額頭:“問題寶寶,以前怎麼沒發現你這麼勤學好問?”說完,扭開瓶蓋,把瓶口遞到了她嘴邊:“你可以喝口酒,壯壯膽色。”

  她太明白這酒瓶裡的酒精含量,聞都不聞:“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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