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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第2章
☆、第一章 程氏程牧陽(1)

  中國台州。

  她從比利時中途退學回國後,已經四年沒有離開雲南。

  如果不是自小看她長大的沈公回鄉祭祖,她也不會來到台州,陪老人家重游故裡。

  這次因為沈公來到台州祭祖,從美歐、印尼、墨西哥和內地各省市趕來的沈氏後人足足有170人,卻只有沈公和兩個兒子,住在老宅裡。南北也陪著住在這裡,早到了一周,每日除了見各色長輩小輩,就是去老宅子附近的玉坊。

  玉坊是私人所有,多被地方政府用來展覽,招待貴賓,不會有太多的閑人。

  這日午後,天氣有些沉悶。

  沈公在接受一家台灣媒體的深訪,她左右無事,又從老宅子後門而出,沿著小路走到玉坊。

  推門而入,濃郁的檀香氣混著空調冷風,撲面而來。正對大門的琉璃屏風後,有台灣歌仔戲腔飄出來,拿腔掛味兒,一絲不苟的老派風格。

  門外真是下火的熱。

  猛地享受空調的冷風,她不禁愜意眯起眼睛,長長地吐了口氣。

  剛想要張口要涼茶,卻愣在了那裡。

  內堂有兩三個客人,有個人非常醒目。

  是程牧。

  她還記得當初告別時,他的模樣。那時的他是個年輕的男孩子,高瘦,黑色的短發,只有眼睛是非常漂亮的褐色,像波斯貓。而眼前,這個活生生存在的人,已不再是男孩子,早已長成個確確實實的男人。

  南北對內堂看見自己的女孩比了個噤聲的手勢,悄悄從後堂走過去,遠遠地,仔細看他。

  程牧穿著黑色的襯衫,除了手腕上的表,渾身上下再沒有任何多余的東西。只這麼坐著,單手搭在桌子邊沿,看著身邊的女人挑鐲子。兩個人偶爾有交流,均是在用粵語對話,這種地方語言對於聲線好的女孩,真是加分不少。

  這裡是私藏的玉器店,第一天來的時候,沈公給她說過,凡是能夠來這裡的人,都是和沈家有關系的人。難道,他也和沈家有關系?

  南北有些不敢相信。

  “這個好嗎?”女人舉著手臂,看他。

  “還不錯。”他倒是惜字如金。

  程牧於她,是曾有過一段時間接觸,就差點破關系的物理系高材生。而自己於他,只在大學念了半學期就被迫離開,沒有點破那稍許曖昧關系的女孩子。所以,在這裡,在台州,在沈家私人的玉坊裡,再見面,該做些什麼?

  她沒有走出大門,而是走進了內堂,地毯是很厚重的那種,走在上邊有著軟綿綿的觸感。因為她的靠近,兩個人都看過來。

  南北笑著說:“這裡最好的翡翠,應該還沒有都拿出來。”

  “真的嗎?”那個女人眼睛裡有著愉悅的情緒。

  “如果有,可以都拿出來。”程牧看著她的臉,仔細端詳久違的故人。

  “稍等。”

  她說話的聲音低下來,偏過頭去對身邊早已熟識的店員說了幾句話,很快,就有人端來了她所說的那些“很好”的鐲子。

  那個女人應該是很懂這些的人,眼睛裡滿滿的歡喜,低頭一個個細看過來。

  她站在女人左側,悄悄把視線越過去,無聲問他:女朋友?

  程牧手肘撐在紅木桌邊沿,只是瞧著她,眼睛裡仿佛有著笑,可卻沒有露在臉上:“這些看起來都不錯,有沒有特別值得收藏的?”

  對於她的問題,他萬全漠視了。

  “有,”她輕揚起嘴角,對店員要過來鑰匙,走到巨大玻璃展櫃前,打了鎖。

  如此大的展櫃,卻僅有兩個玉鐲,足可見其價值。

  她卻沒有猶豫,將並排的兩個玉鐲都拿出來,挑了最小的那個,轉身替女人試戴。她輕握住女人的手,將玉鐲自並攏的四根手指穿過去,壓到了拇指下的虎口處,尺寸竟然非常合適:“這個值得收藏,大小也很適合這位小姐。”

  “怎麼不直接戴上?”程牧饒有興致,看了眼她手裡的玉鐲。

  “尺寸合適的鐲子,戴上就很難再摘下來,而且玉鐲合適就等於選取了主人,硬要拿下來也不好,”南北說得有模有樣,“這是用來鎮店的寶貝,還是要先生和小姐考慮好,才方便試戴。”

  她身後跟著的兩個女店員,繃著不敢笑。

  這話說的雖然唬人,可話語完全不專業,倒像是江湖騙子。要不是沈公預先留下話,這位大小姐無論做什麼都隨她,她們還真不敢讓南北這麼直接拿出來。

  不過道理倒是真的,雖然店裡有專門用來取玉鐲的手油,可這樣合適的尺寸,戴上再要取下來,的確需要吃些苦頭。

  她本是想嚇唬嚇唬他。

  沒想到程牧真的就拿過來,直接一套,給那個女人戴上了。

  南北眼看著這麼好的玉鐲給了別人,輕吐口氣,給女店員示意可以算賬了,女店員抿嘴笑笑,沒有往櫃台走,反倒直接躬身,引著兩個人走出了屏風。

  “是熟客嗎?”

  “不是,沈公派人帶他來的時候就說過,無論挑中什麼,都算是送給晚輩的。”店員很是唏噓,虧她們還為老板省錢,藏著這些最好的翡翠,沒想到就被南北給敗了。

  翌日所有人都知道了這件事,南北烏龍間的一個玩笑,送出了市值七千萬的玉鐲。這間玉坊本就是做私藏和地方政府展覽用,算是沈家給故裡增添的一些政績。所以少了什麼,多了什麼,倒不會有人真的去計較。

  “沒關系,都不過是李蓮英那個老太監偷拿出宮,被賣到海外的,起碼給了那位,還是長久在中國境內,算是保護國寶了,”只有和她一同長大的沈家明,說話頗為酸溜溜,“大不了記在你哥哥賬上。不過北北,你怎麼會對程牧陽這麼慷慨?”

  她怔了一瞬:“你是說程牧陽?”

  “是啊,程老板的第四個侄子,程牧陽,”沈家明站起來,仔細端詳窗口籠子裡的鸚鵡,“程家從來都是選賢不選親,自從程公邁入七十歲開始,這個程牧陽越來越頻繁出現,儼然已經是程家的小老板。”

  她喔了聲:“我認識他的時候,不知道他是程家的人。”

  沈家明倒是有些意外,卻疏忽了金剛鸚鵡的厲害,險些被啄到手指。可就在鸚鵡瘋狂撞籠子的時候,還不無感慨地瞧她:“真巧。”

  “是啊……真巧。”

  程牧陽,他原來就是程牧陽。

  手中的紅茶,散發著裊裊的熱氣。

  江浙剛好進入了梅雨季節,天氣像是多雨的雲南,都是熟悉的氣候,倒也不覺得離家很遠。

  現在想想,似乎自己始終就生活在多雨的地方。在比利時的那幾年,也是多雨,可是氣候卻非常舒服,夏天最高超不過28度,冬天深夜最低只徘徊在零度。

  可雖是雨雪多,卻大多是粘稠的小雨,和落地即化的小雪。

  那場堵上900公裡的大雪,十數年難遇。

  那時候她被送到醫院,醫生用比利時味道的法語不停追問,到底是誰取出的子彈?程牧終於被迫承認是自己時,她還詫異於這個男孩子的膽大。只不過他手邊沒有什麼像樣的東西,傷口真是難看的不行。

  後來再如何補救,她右臂上側都留下了明顯的疤痕。

  幾個同學都被嚇得不輕,倒是她這個中彈的,還有那個蹩腳的傷口處理員都很鎮定。她小時候在雲南曾經歷過真正的槍戰,所以除了疼,真就沒什麼負面情緒,可從警察做筆錄,到最後住院,程牧也都沒表現出特別情緒,的確震撼了她。

  那時以為是學物理的,大腦構造不同。

  可是到今時今日,她總算有了答案。程家是以軍火生意為主,他怕才怪。

  難怪,他才從頭至尾都只會問她:“你還好嗎?”

  真是……過分。

  那時候因為天氣潮濕,傷口並不是那麼容易好。

  回到學校後,很多同學都發現她身邊多了個漂亮的混血男孩子,兼任保姆。當時南北和個俄羅斯女孩住在同一個房間,他個男孩子進出總是不方便,可沒想到同住的女孩竟很願意成人之美。

  某晚她埋頭做數分的課業,那個女孩子才問她被個男孩子暗戀這麼久,有什麼想法沒有?她有些茫然,俄羅斯美女穿著小短褲,晃蕩在她眼前說,那個叫程牧的男孩子自從她入校時,就開始關注她了。

  之前的事情南北真不知道。可當時的她,卻早有了感覺。

  不過她太特殊的家庭,讓她沒有深想,而且似乎,她對他還差了那麼一些些感覺。

  況且如同程牧這樣的物理系高材生,應該一路讀書,最後順利進實驗室才對。

  根本不該有任何牽扯。

  只有一次,只有那麼一次,她試探過他。

  “你對軍火買賣之類的,有什麼看法?你想要過那種日子嗎?”她仰靠在椅子上,舉著自己的書,眼睛卻在悄悄瞄著他。

  她真的很享受,這樣一對一的中文對話。

  他的語調非常標准,比起自己這個前後鼻音不分的人,真是規整了不少。

  程牧瞧了她一眼,用筆尖輕敲點著桌面,有那麼一瞬笑得像是個老謀深算的狐狸:“聽上去,你很憧憬?”

  “怎麼可能。”她搖頭晃腦,嗤之以鼻。

  那個下午,外邊是比利時常有的陰雨天,他坐的離她很近,身上的衣服都是特意烘干過的,有淡淡,暖暖的味道,她身上的衣服也是如此。

  不得不說,之後她再沒有過這麼貼心的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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