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惡有報
值得尊敬的敵對者,才能稱之為對手。而陸來順那一大家子,根本不配沈旭辰用上一系列陰謀陽謀。
說真的,陸來順這一家子,骨子裡都是最典型的欺軟怕硬,他們敢把主意打到沈旭辰頭上,無非是覺得沈旭辰年紀小未出校園沒社會經驗,是個好欺負的。但如果沈旭辰不是呢?就像當初,陸見星還未犧牲的時候,因為工作原因常年在外,姜小月一個人守著屋子,性子其實一直軟弱可欺,但他們就是不敢搶,因為他們怕陸見星,哪怕陸見星常年不在家,他們也怕。等到陸見星犧牲了,他們覺得姜小月沒有任何靠山了,他們才明目張膽地上手搶了。
這樣的人,遇到比他弱的,他能氣焰囂張捅破了天,要是你退一步,他們反而認為你怕了他,然後更加吃相難看地逼進一步。但一旦遇到一個比他強的,哪怕比他強一點,他就開始畏縮了,要是比他強很多,他就開始懼怕了。所以,當律師出現在這家子面前時,聽說這樣要坐牢,那樣要入獄,一家子的骨頭都軟了。
陸寶馬那裡更好解決,他那個帖子根本沒發出去,就被ai攔截了。這人跟著社會上的小混混們混了這麼多年,偷雞摸狗玩女人的事情也沒少做。這次之所以把家裡的鋪子抵出去,就是因為別人給他設了個套,他「猥褻」某混混的女友時,正好被人逮著了。
這幫混混其實都不是什麼正經人,開了家地下的小賭場,騙錢的事情也沒少做。以前是他們夥同陸寶馬一起給別人設套。這次是因為很久沒有肥羊了,趕上陸寶馬本身又好色,沒什麼兄弟義氣的混混們就把陸寶馬給坑了……以前是沒人查他們,但是一旦查了,這些混混都應該去牢房裡蹲幾年。互相攀扯一下,陸寶馬就進去了。
沈旭辰再派人挑撥一下。陸來順的大兒子嫉恨侄子把家裡的鋪子抵出去了,小兒子一家又覺得是大兒子想要拿回鋪子不顧侄子死活,這才把自己兒子弄進監獄去的……兩家打架能打得天昏地暗,彼此間都恨死了對方。
陸來順是徹底癱瘓了,沒錢住在醫院裡,被兩個兒子拉回了家。他們不敢丟下老爹不管,沈旭辰請來的律師正盯著呢。可是,兒子跑不了,老婆跑的了啊。陸來順的老婆一看自己都這麼大年紀了,沒享福不說,還要給這個癱在床上的老不死把屎把尿……可她剛收拾了行李,就被兩個媳婦發現了。
大兒媳恨死這個婆婆了,要不是這個老虔婆早些年搞七搞八,他們說不定還能和已經成為富貴人的沈旭辰做一做正經親戚,敗了家的陸寶馬又是這老婆子一手養出來的……她原本多少還是有些孝心的,又知道公公婆婆手裡有些錢,因此努力巴結著。但現在,錢什麼的早給陸寶馬早花光了,那點孝心敵得過滿腹的怨氣?於是,婆媳一頓好打,老婆子就躺床上了。
大兒媳心裡有桿秤,這老婆子養在家裡,費不了什麼糧食,卻能幹活,當個牲口使總可以啊,所以決不能讓她跑了。否則,難道她每天打工都累死累活了,回來還得伺候癱瘓的公公?哪有那麼便宜的事情!
一家子互相埋怨,互相憎恨,互相敵對,偏偏他們還無法分開,就讓他們一直這麼互相折磨著掙扎著過下去吧!
癱在床上已經徹底動不了的陸來順,聽著兒子兒媳對自己的咒駡,忍著老伴暴力似的照顧,看著兩個兒子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想著寄予厚望的孫子進了監獄……他偏偏死不了,他偏偏就是命硬,每日都苟延殘喘著。
而這些都和沈旭辰顧望舒無關了。
沈旭辰的智慧ai中捏著一套引導輿論的方案,如果陸來順一家就此吸取教訓,從此以後就算作天作地作死都作不到他和顧望舒身上來,那就算了。畢竟,他覺得把自己和那一家扯到一起,是挺噁心的一件事情,而輿論這種東西又是雙刃劍,小心到時候被某些聖母小清新們的言論噁心到。
但如果陸來順一家不死心,還想從沈旭辰身上撈好處,那麼智慧ai會第一時間掌握並引導輿論,用陸來順一家的卑劣來襯托沈旭辰一家的高潔,牢牢佔據道德的制高點。就算到時候陸來順一家裝可憐呢,輿論的重點也會順勢變成「惡有惡報」,多少水軍也幹不過一個智慧ai。相信大部分人還是願意看到這種善惡終有報的大快人心的故事吧?而且,他能送陸寶馬進監獄一次,就能把他們全家都送進去一次。
陸來順一家戰戰兢兢,豈知沈旭辰壓根沒有把他們看在眼裡。
正月裡,路求真等人約沈旭辰出來玩。
雖然只分開了半年左右,但大家經過大城市的薰陶,變化都挺大的,時髦多了。大家都是年輕人,平時都上網,早知道沈旭辰有女朋友,還願意為女朋友學做西點了。再加上,沈旭辰的手指上還戴著戒指呢。於是一群男生慫恿沈旭辰給他「女朋友」打電話。
沈旭辰笑著搖頭。
路求真又嚷著說:「那給我們看下照片總可以吧?」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說:「沒有照片。」他和程以華還真沒有拍過合照。
路求真等人不依不饒起來,沈旭辰只好站起來自罰了三杯。
可事實上,沈旭辰的另一半程以華從始至終就光明正大地坐在路求真等人面前。
見沈旭辰暢快喝完了酒,路求真等人倒也不再追著他女朋友的事情問了。
蔣浩好不正經地說:「哈哈哈,說起來我還是第一個知道沈旭辰有女朋友的,他高中時就和他女朋友談起來了,我猜應該是和他一起參加風采大賽的女選手。對了,辰子,我們高考結束後,本來有個聚會的,你小子沒來……當時好多人大失所望,估計都是做好準備要向你告白的。其實吧,我猜她們也沒誰指望你會答應,只是暗戀你幾年,總想找個由頭讓你知道,給自己的暗戀結個尾巴。結果就你小子雞賊,壓根沒有來。」
沈旭辰不知道這事兒,只說:「當時,我和悅悅約好了去給父母掃墓,所以只能把同學聚會給推了。」
路求真趕緊說:「你那時沒來也挺好的,很多人第一次喝酒就喝醉了,然後哭啊笑啊鬧啊,現場氣氛一言難盡……唉,都是為了紀念高中的結束啊。」
「對了,你們還記得許敏旻不?」蔣浩順著就轉了話題,「我前些日子在電視裡看到她了,她現在改了名字叫許夢蝶,自稱是從澳大利亞留學回來的,聽著特別高端啊。但其實,我們一起做了好幾年同學,初中就在一個學校的,我能不認識她?還有,她明明是因為墮胎才退學的,當時連她自己都不知道肚子裡的孩子的父親是誰。結果,在電視裡,她說自己從未戀愛過,很期待愛情什麼的……我反正是被徹底雷到了。等看完電視,我特意上網搜了一下許夢蝶……嘿,真的還挺能胡謅的,現在一批人叫她宅男女神呢!」
沈旭辰根本不知道這個,回頭看了程以華一眼。
程以華搖了搖頭,說:「估計是哪個小公司十八線開外的新藝人吧。」
蔣浩連忙說:「可不是十八線開外嘛!我看那期節目時,是某個古裝劇組整個劇組一起參加綜藝,她在那個劇組裡演一個出場了三集加起來一共十幾分鐘戲的丫鬟。唉,也不知道像她這種小角色,是怎麼混得能和主演們一起上綜藝節目的。」
「行了,別提她了。江山和管凱威今天都是特意從老家趕過來的,咱們別老說不相干的人。」路求真起身給一圈人倒好了啤酒,說,「來來來,大家走一個……雖然上大學以後,大家散在天南地北了,但是好兄弟的一輩子的,幹一個!」
聚會結束後,沈旭辰和程以華一起慢慢走回家去。因為喝了一點酒,雖然是啤酒,沈旭辰仍然覺得自己身上帶了酒氣。程以華喝得少,基本上就是舉起杯子沾了沾嘴唇而已。說起來,程以華一般很少在外面喝酒,大概是覺得酒這種東西會讓人失控吧,而他討厭有什麼東西會超出了自己的掌控。
沈旭辰走了幾步,覺得有些熱,便解開大衣,脫了下來,搭在手上。
「我們還沒有一起拍過照。」程以華說。
「這個不急,我們有那麼多時間呢,以後一起出去玩時,隨時都可以拍的。再說,現在手機也能拍照,雖然圖元差了一點,到底方便。今天晚上睡覺時,我們就可以擠在一起拍好多張。」沈旭辰說。
程天才被沈旭辰這一手順毛的功夫弄得心裡極為舒坦。
這個年很快就過完了。他們回到京城後,又各自投入到了繁忙的學習任務中。
沈旭辰在完成課業之餘,所有的時間都花在裝修別墅上了。因為他只有一個人慢慢弄,程以華只有偶爾放假時能幫上忙,所以一直到快要放暑假的時候,他才勉強把整棟房子的各類安保設施弄好。現在,這棟房子看上去沒有人守護,但其實在各類高科技的監控下,哪怕是訓練有素的特種兵,都無法在不驚動主人的情況下順利溜進他們的屋子。
屋子裡面就更不用說了,進入地下室的許可權,只屬於沈旭辰和程以華。別人根本進不了。
至於一樓、二樓和閣樓上的裝修,因為可以叫專業的裝修隊來弄,倒是沒那麼麻煩。而這畢竟是他們倆個以後的家,所以,程以華儘管忙,挑挑揀揀買傢俱的時候,也是很認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