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跑步這件事情
我必須要為你做點什麼事情,必須。那就去跑步好了,到附近國小的操場。晚上十點多,已經沒有什麼人了,有兩個仍圓著操場走、邊聊天的婦人,看不清楚面貌。我跑起來了,讓自己有穿過風的感覺,確確實實的穿過風喔。沒有燈了,像所有店家都歇息了一樣。雲不太多,並沒有遮住月亮。新月。不確定要跑多少圈,就一直跑下去了。用慢的配速,時速6.5公里左右,是快走要再快的速度。5圈,10圈,再跑一下就15圈了。30圈,50圈,目標要跑多少呢?因為是操場,所以並沒有終點,可以一直跑下去。目標這樣的事物,放在胸口附近了,溫溫的,安安穩穩的放在那裡,沒有變數。
全身都溼透了,衣服和底褲都很重,很喘,停下腳步用走的,穿過國小的鐵製旋轉門。我想,今天就為你跑到這裡就好,明天,或者是有衝動要為你做點什麼事的時候,我再來跑。
2015.10.10 自由時報 花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