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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子休夫(戚家姐弟之二)》第11章
後人記

  戚荻蓮所著的『男誡』、『男則』,是教導天下男女要如何互敬互愛的書,女子不是卑下的,但書中提出的男女皆平等一論,為當朝衛道人士大加撻伐,斥為妖言惑眾,並嚴禁發行。

  儘管如此,尤其戚荻蓮因做出「休夫」一事,名滿天下,而被休的當朝第一美男子駱靖堯更「不計羞辱」再度回到妻子的身邊,從此過著幸福恩愛的生活,讓人好不欣羨。因此兩本小書仍在女子閨閣之間秘密流傳,將之視為「馴夫守則」。

  不過這兩本書是不是造成日後整個大宋臣民突地興起「懼內」之風的「元兇」,不得而知。

  但套句戚荻蓮在「男則」中寫的跋──書,人人會寫,但解讀各有巧妙,無關「男則」、「女則」;「男誡」、「女誡」;皆是著者依己之喜好為人定下的生活準則。

  信者,不會立地成佛,不信者,亦不會嗚乎哀哉,而最重要的是要如何讓自己的人生善哉!善哉!

全書完

  編註:開於宮荻蘭與居軒的愛情故事,敬請參閱《薔薇情話系列》347──二度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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