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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我家那位天天作死》第55章
☆、第五十四章

因為唐旭的案件和黃炳文的案件牽連甚重,甚至黃炳文的案件結果會對他有所影響,所以他的案件被一直押後,直到黃炳文定案後,他的案件才開始審理。

其實他的案件並不複雜,而且唐旭主動自首,態度良好。

唐曉作為受害人卻在言語中一直幫他求情,而唐旭則靜靜的坐在嫌犯席位上沒有什麼表情。

事情的結果其實和溫俊龍料想的一樣,只判了一年,而且由於唐旭已經在拘留所裡看押了兩個多月的時間,所以他只要在做10個月就可以出獄了。

唐旭對這樣的結果有些意外,但他的律師跟他分析道:“首先,你是自動自首的,這個非常重要,可以減輕不少刑法。其次,你所犯的是盜用他人姓名罪,這個罪可大可小,主要是看盜用之後對當事人產生什麼樣的損失。你使用唐曉的身份主要做兩件事,一個是用他的身份去面試,羅軒已經表明不追究這個責任。第二是賣了你們父母的別墅,你這一年的時間裡有一大半是為了這筆錢而付出的代價。這麼大金額已經構成了盜竊。”

“但是那是我父母的財產,我也有權……”

“問題在於當時你並不知道他們是你的父母,其次就算你知道,你在法律上的身份也沒有確認。所以總體來說你確實是動機不良,但看在你是他們兒子擁有繼承權的份上才從輕處理。當然,最重要的還是你發現唐曉還活著後,已經對他表示說要歸還財產和身份,這點很重要,有自首情節在,而且追回了唐曉的財產損失。再之後就是你對唐曉的救命之恩,表明你有悔過之心。”

律師解釋完後,唐旭忽然發現命運是這麼好玩的一個東西,環環相扣。

他救了唐曉,不能抵消罪名,卻用實際行動向法官證明他有悔過之心,法官也正是因為他有悔過而減刑。

審判結束,他被押著準備離開時,他忽然轉頭看向連天野。

連天野的案件比較簡單,早就在他開庭前已經審完,他被判故意傷害罪,但因為黃炳文的傷勢並不算重,在加上有溫俊龍從中疏導,所以他只判了一個多月的拘留,但是因為他在拘留所裡待了接近兩個月的時間(唐旭也被關押在同一個拘留所內,所以溫俊龍才故意押後他的案件審理時間),所以當庭釋放。

此時他也參加了唐旭的這場開庭,他就站在一旁,安靜地看著唐旭。

唐旭轉過頭只來得及匆匆看他一眼,用嘴型說了一句,“給我等著”。

而當他看到羅軒也出現在法庭上時,什麼都沒說,轉開了視線。

那天晚上他做了一個夢,夢見他救了唐曉,並在救治過程中發現他們原來是親兄弟。雖然唐曉還是失去了記憶,但由於他及時出來指控,那個流浪漢的屍體被及時找到,現場還殘留一些指紋,黃炳文最終落網。失憶後的唐曉和他回到了家裡,他有了新的身份,重新複讀,兩年後考上了一所中等大學。

在夢裡,唐曉失去了記憶但對他很好,真心把他當親弟弟一般疼愛。而他雖然有些看不上唐曉偶爾流露出的天真,卻也忍不住護著他。

他和唐曉相依為命,一起相互鼓勵和幫助,一起懷念父母,甚至一起去拜訪十多年沒見的姑姑,每年還會一起給父母掃墓。

半年後。

羅軒一大早就起來洗漱,然後花了半個小時的時間挑選衣服。

“喂喂,溫俊龍,你快幫我看看,哪件比較帥?”羅軒趴在床鋪上扯掉被子毫不客氣地弄醒溫大爺。

溫俊龍從昨晚開始就被他吵得不能睡覺,好不容易等到天亮時才剛剛睡下,現在居然又被他給吵醒了。

“羅軒,你給我閉嘴,安靜點!”溫大爺毫無風度地怒吼。

羅軒安靜了三秒,然後拉著溫俊龍指著左邊的衣服,再指著右邊的衣服。

溫俊龍隨手指了一件,羅軒樂滋滋地替他蓋上被子,親了親他的額頭,“溫大爺,我去簽售會啦,記得等下來接我。”

羅軒的新文經過半年的努力終於完結了,而且成績非常好,他終於有機會開了人生第一次的簽售會。

簽售會的位址是在一個漫展的角落裡,羅軒雖然認為自己已經很厲害了,但很可惜,在別人眼裡,他還不是大神,雖然他寫了一本佳作,但一本佳作是無法成神的。

幾張宣傳海報,一張桌子和幾張椅子,旁邊還累著一堆等待簽收的書。

在幾個工作人員的幫助下,他們很快把攤子擺好,羅軒挺直腰板坐在桌子後面,兩眼無比渴望地瞥向每個路過的路人。

他用全部身心召喚每個路人,兩眼放光仿佛寫著:“快來買我的書吧,我可以簽名哦。”

雖然他是如此渴望,但依然沒有忘記溫俊龍的囑咐,要當個高冷的大神,於是他不得不板起臉,恨不得在臉上寫“我很高冷我很高冷”的字眼。

但很可惜,不管他的臉上是如何高冷,眼神是如何熱情,就是沒有一個讀者來光顧他們這個小攤子。

工作人員有些尷尬地安慰道:“沒關係,現在漫展才剛剛開始,人流量還不大。”

羅軒指著隔壁已經爆棚的攤子,“人流量都跑別人家去了。”

也不是沒有人駐留,但走過的人都會看看作者名字和書名,雖然內容不錯,在網站上的成績也很好,但這不代表所有人都會認識。相反的,大多數人還都不認識,而就算認識的人一看到旁邊有更出名的大神,二話不說跑去別人家排隊去了。

只留下羅軒的攤子前門庭羅雀。

時間已經過去了兩個小時,他還是一本書都沒賣出去,他有些無聊地趴在桌子上轉筆,直到他家溫大爺帶著他家兩個寶貝突然降臨。

溫大爺敲敲桌面,對羅軒沒形象的樣子分外不滿。

羅軒看到他們出現,高興地跳起來,“溫大爺,你們怎麼來了?”

大寶和小寶跑過來抱住他的大腿,兩個小傢伙仰著頭露出黑溜溜的大眼睛,把羅軒的心都看化了。

大寶身體好壯壯的,而小寶身體還是有些虛弱,卻白胖白胖的。

兩個小傢伙穿著一樣的衣服露出一樣的表情,別提有多可愛了。

當小傢伙們被小爸爸抱在大腿上逗得咯咯笑的時候,溫大爺卻拿起旁邊的書,撇了一眼隔壁人滿為患的樣子,再看看羅軒的場地甚至被人占去了一半卻沒一個人上門。

溫大爺拿著一本書扔在羅軒桌面上,“你別告訴我,一本書都沒賣出去?”

羅軒和兩個寶貝同時抬起頭,一臉無辜地看著溫大爺,把溫大爺的所有火氣都看沒了。

溫大爺推推那本書,有些不自在地說:“喂,快點簽名。”

羅軒呆了一下,看看書,再看看自家溫大爺害羞得面無表情的樣子,非常愉快地拿起筆把練習了無數次的簽名給他寫上。

“溫大爺,你是我最大的粉絲,愛你麼麼噠。”羅軒說完就給了他一個飛吻。

溫大爺一臉凶巴巴的樣子,好像一點都不領情,保持著他酷帥狂霸拽的霸道總裁形象。

他彎下腰想要把書收起來時,小寶扒拉著他的頭,在他臉上留下一個濕吻,溫大爺所有的形象都毀了。

溫俊龍帶著大寶和小寶在這裡玩了一會兒,期間由於兩個小寶貝很會賣萌,贏得了一些小蘿莉們的好感,於是羅軒順利地簽出了幾本,頓時熱淚盈眶。

溫大爺很快就帶著兒子們撤退,堅決不肯理會羅軒死皮賴臉的讓他留下來陪他的請求。

開玩笑,本大爺分分鐘幾百萬上下的人怎麼能浪費時間陪你賣利潤只有幾塊錢的破小說。

沒想到溫俊龍離開兩個小時後,斷斷續續來了一些人,年紀都不小,或穿著t恤牛仔褲一副剛畢業大學生的樣子,或穿著西裝革領一副職業精英的模樣,他們萬分熱情地要求籤售。

羅軒:“哎呀,太謝謝了,請問你最喜歡我書裡的哪個人物?”

路人1號:“啊?我啊,都喜歡,都喜歡。”

羅軒:“你也喜歡我的書啊,我還以為小年輕都不喜歡看懸疑呢!”

路人2號:“我不喜歡懸疑,額,那個,其實……”

羅軒:“那你為什麼買來書?”

路人2號:“我,我老闆喜歡,我是替他買的。”

羅軒:“謝謝,你叫什麼名字,我給你寫上。”

路人3號:“我叫lisa。”

羅軒:“lisa,好巧,我家alpha的秘書有一個也叫lisa。”

路人3號掩著帽子飛快跑走。

羅軒:“謝謝。等下,我看你怎麼有點眼熟?”

路人4號:“我大眾臉。”

羅軒:“你長得好像龍成藥業的一個保安。”

路人4號:“呵呵,是嗎?好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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