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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屍檔案》第164章
第六十五章 偷屍

 烏史鈴等人聽到這兒,早已經瞪大了雙眼,一副聽故事的模樣。刑磊峰直接道:「我說,你就吹吧,什麼走屍,以為拍電影呢?以為自己是那什麼林正英是吧?」

 烏史鈴瞪了他一眼,讓他閉嘴,緊接著一臉好奇的追問道:「你說的那個周玄業這麼厲害啊,天顧大哥,他說的是真的嗎?」之前我雖然告訴了她我們來尋找屍體的目的,但在走屍這方面並沒有提,畢竟這種東西,除非親眼看到,否則大部分人都會覺得你是在吹牛編故事,或者覺得你是在裝神弄鬼。

 此刻話竟然已經說開了,我也不隱瞞,道:「嗯,他會走屍,也就是你們電影裡看的趕屍。我們這次是受僱於宋老闆,老尋找三位遠征軍先烈的遺軀的。」

 烏史鈴半信半疑的點了點頭,另一邊,沉默寡言的衛冕道:「趕屍之說並非空穴來風,苗人也能趕屍,不過不是用符籙,而是用蠱蟲。」

 刑磊峰嗤笑道:「得了吧,一個個都跟將故事似的,這麼能編,乾脆寫小說去得了。用蠱蟲趕屍?你見過?還是你會趕?」

 衛冕看了他一眼,沉聲道:「我不會趕,但是我見過。」接著,他說起了一件他小時候經歷過的事情。衛冕出生的地方,緊挨著一個苗寨。苗寨分為生苗和熟苗,生苗將苗族的文化保留的很好,大多都不會說漢語,很多甚至過著幾乎與世隔絕的生活。

 而熟苗,則是千百年來被漢化的一些苗人,相對之下,某些文化就保存的沒那麼完好。

 我們常說苗人擅長用『蠱』,蠱,上蟲下皿,很顯然,就是裝在器皿裡的蟲子。

 衛冕出身地靠近生苗的寨子,因此有幸看到過真正的苗人蠱術。那會兒他還小,一個城裡來的小夥子路過生苗寨,對苗族文化很感興趣,就在寨子裡逗留了很久,結果把一個苗女給睡了。

 兩情相悅,發乎於情,再加上*,發生點兒關係倒也無所謂。

但關鍵是你發生了關係,你得負責任啊,但偏偏那小子脫褲子的時候爽快,穿上褲子的時候就慫了。

 你想想,一個城裡的年輕人,怎麼可能娶一個深山裡連漢語都不會說的苗族姑娘?

 所以這男的就落跑了。

 但他低估了苗族的姑娘,人家不是傻子,願意跟你睡,自然是留了後手的。在那年輕人和苗女滾到床上的那一刻,就已經中蠱了,據說是叫什麼『同心蠱』,一但中蠱之人背叛了毒蠱的主人,對方就可以操縱毒蠱,決定他的生死。

 在年輕人偷偷逃離苗寨的清晨,衛冕早起上學,看見那個苗女站在寨子的高石壩上,淚流滿面。衛冕忍不住爬上去問:「姐姐,你為什麼哭?」

 苗女聽不懂他說話,只是摸了摸他的頭。

 後來怎麼樣不知道,反正當天下午,那個青年人就被人抬回來了,肚子大的跟孕婦一樣,在擔架上不停的抽搐。當時大人們都說,則人肯定是中蠱了,衛冕的媽媽還囑咐衛冕,不要和苗寨的小孩子玩,萬一出了事,小心小孩子的父母報復。

 衛冕年紀小,難免好奇,窮山僻壤又沒有什麼好玩的,日落時分,便偷偷去苗寨,誰知就在這時,他看到白天被抬回來的那個年輕人在石壩子上走來走去,一邊走,衣服裡一邊有一種黑黑的,外表像蛆蟲一樣的東西掉出來。

 那人臉上青白,雙目無神,行走僵硬,分明已經死了。

 當時衛冕年紀小還不知,後來也是長大了,才知道那個人是中了蠱被害死了。據說,那個年輕人給自己挖了個坑,然後自己躺了進去,最後那個苗女把他給埋了,自己也自殺了。

 烏史鈴聽的目瞪口呆,道:「那個苗女太殘忍了,不過,也太可憐了。你們男人,真不是好東西。」

 刑磊峰連忙道:「小鈴,你可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我對你的真心,天地可鑑啊。」

 烏史鈴翻了個白眼,沒搭理他,而是道:「空穴不來風,其風必有因,看樣子,有些東西能流傳下來,並不一定是騙人的。」她來了興致,立刻追問宋僑明,道:「那個周玄業說的驚屍是怎麼回事?為什麼那三具屍體會自己跑掉呢?」

 不等宋僑明回話,那活人堂的夥計便悠哉悠哉的說:「屍體最忌諱貓科動物,如果我沒猜錯,那豹子肯定是從屍體上方撲過去了。」

 宋僑明一愣,忙點頭,說:「是、是,你怎麼知道的?」

 小眼睛道:「你們要不信啊,可以做個試驗,以後家裡有死人的時候,就放一隻貓,讓那貓從屍體身上跳過去,屍體絕對會自己坐起來。不過你說的那三具屍體,嘴裡有『驅屍符』,脖子後面有『控屍楔』,不同於一般屍體,驚屍後胡亂逃竄,也屬於正常。」

 我們聽到這兒覺得不對勁,這小眼睛說起話來頭頭是道,倒像是很專業的模樣。

 彷彿看穿了我們的想法,他揮了揮手,說:「有什麼好奇怪的。煉屍之術,源於道家,我道醫的諸般秘術,也屬道家。雖然煉屍和煉藥八竿子打不著,但往上追溯,都拜的同一個祖師爺,這些基本的東西,我還是懂的。」頓了頓,他又道:「不過聽你們這麼說,你們口中這個周玄業所用的手段,可不是普通趕屍人能弄出來的,想必還是一位煉屍的大能呢,有機會我倒真想拜會一下。」

 我不由得對這個小眼睛刮目相看,便道:「肯定會有機會的。」

 緊接著,我示意宋僑明繼續往下說。

 宋僑明抹了抹臉,看了那伙計一眼,說:「當時吧,我也不明白驚屍是怎麼回事,就問周老闆了,他的回答,和剛才這位小兄弟差不多。他說這屍體受驚亂跑,會跑到什麼地方就不一定了,不到天亮,屍體不會停下來。」

 「我就問了,能不能用他手裡的鈴鐺把屍體招回來,但不頂用,因為屍體已經跑遠了,根本聽不到鈴聲,所以我們只好連夜找。」

 小眼睛又插了句話,道:「三具屍體,朝著三個不同的方向跑,而且跑起來沒有規律,一跳好幾米遠,更不容易留下痕跡,你們要找起來,那可就難了。」

 宋僑明一拍大腿,沖小眼睛豎起了大拇指,說:「可不是嗎!我們找了一個小時,半點兒頭緒都沒有,只好停下來,覺得天亮再找。天一亮,那屍體就不移動了,我們也好找一些嘛。」

 我道:「然後呢,你們找到了沒有?」

 宋僑明道:「這地方太危險,我們不敢分散找,所以找起來很慢,當天找回了一具,第二天又找回了一具,我們將它們放在樹洞裡,第三天又去找第三具,但那第三具屍體,卻怎麼也找不著。」

 我聽到此處,心說:難怪他們會耽誤這麼多天,原來中途還出了這麼多變故。

 接下來的時間,一行人試圖去尋找第三具屍體,卻始終一無所獲,那具屍體,沒有留下任何線索,就彷彿憑空消失了一般。

 順子揣測說:「會不會是被什麼猛獸給啃了?」

 宋僑明照著他腦袋就扇了一下,道:「說什麼蠢話,那屍身都長毛屍變了,肉又老又硬,你吃啊?」

 順子嘀咕道:「人和野獸能一樣嗎。」

 周玄業推翻了順子的猜測,道:「不可能,野獸有趨利避害的本能,它們不會碰屍身的,就像那天晚上豹子偷襲一樣,營地裡『四個人』,卻只撲宋老闆。」

 宋僑明點了點頭,道:「有道理,那屍身究竟去哪兒了?」

 周玄業想了想,道:「被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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