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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穿越記事》第26章
  第26章 無巧不成書

  刀上還有牆頭上的麵粉,以及牆壁與窗臺上的鞋印,莊重基本斷定這個翻牆而入的人就是殺害元良駿的兇手。

  這必是有目的有計劃的謀殺,否則這兇手撿到了韓川的刀卻有很恰巧的潛入他的屋子,將同寢室的人殺掉,並栽贓於他這未免太過於巧合了。若是為了謀財,方才搜索屋裏的時候,元良駿值錢物件全都還在箱籠裏,連翻動的痕跡都沒有。

  雖說衙役後來將屋子翻亂,把現場破壞掉。可莊重未入之時就將現場大致記住,他的記性很好,尤其對靜態圖像更是如此,只要刻意去記,幾乎像是拍成照片儲存於腦子裏一樣,只是這樣的記憶隨著時間推移會慢慢淡化。不知怎麼穿越到這裏,還比從前小一圈之後,記憶力更好了。

  若是因被發現而慌張而殺人,可根據現場分析,兇手非常冷靜,並不像倉促殺人的樣子。下手快狠准,一刀斃命甚至不屑補刀確認。事後還將刀藏匿于韓川被褥之下,行事之間沒有發出任何動靜,不管是膽大包天還是早有預謀,都是藝高人膽大。只是元良駿與何人結怨,會讓對方起殺意?又或者是韓川引來的殺手,陰差陽錯讓元良駿命赴黃泉?

  所有線索串聯,真相一點點在眾人眼前浮現。

  封煥問道:「元良駿在外頭可有仇家?」

  湯白杉道:「元兄為人豪爽仗義,待人誠懇,不管是在太學還是在外都人緣甚好,從不惹是生非。據我所知並無仇家,除了與江遜有些許不對盤,從未曾聽說與人有過口角。且元兄並非京中人士,在外相熟之人不多。只有沐休時才會出去品茶飲酒,而且每次都是與許多人一起,若有仇家我們應都知曉才是。」

  大司成也道:「元良駿乃江南富庶人家子弟,我對元家也有所瞭解,在當地頗有名望,乃仁厚之家,未曾聽家族與他人有何仇怨。」

  「雖死的是元良駿,可從種種跡象看來應是沖的是韓川。」封煥點了點頭,他也不覺得與元良駿有關,畢竟天下怎會有這麼巧的事。正好撿了或者偷了同寢的刀子,然後將他殺死。就算兇手與他有所關聯,韓川也脫不了干係。

  「韓川可與人結怨?」

  封煥這話一落,在場的太學生都不知該如何應。韓川那性子還真是不討喜,非常喜歡占別人便宜,又是言辭厲害的,若對方不依,便會被他說是太小氣沒有君子氣度,還會在整個太學傳得沸沸揚揚。雖然事都不大,卻也著實令人窩火。明明也是個有些才氣的文人,不知怎的就沾染了一身市井之氣,卻不以為恥,反而稱其為雅趣。

  若偶爾行之大家日後提起,也確實覺得有意思,士人之間這般逗趣不是沒有。可次次如此那可就變味,那就是貪小便宜而已,披上個文人衣袍也無法掩蓋。只是文人說話做事都不乾脆,又覺得為這點小事斤斤計較實在難堪,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韓川連忙否認,「我也並非京中人士,人緣也不比元良駿差,不可能有人想殺我。」

  一旁太學生都紛紛低頭,雖韓川所作所為確實不至於怨怒到殺死,可竟然敢把自己人緣位同元良駿,還真是太沒有自知之明了。場面頓時鴉雀無聲,個個不知望向哪,原本應極為尷尬,韓川卻依然未發覺自己說得有何不對,只是一臉莫名其妙。

  湯白杉乾笑一聲,出聲打圓場,說的話十分含蓄:「韓兄雖有時行事令人詫異,卻也不至於招來殺身之禍。」

  有些人得罪了人都不知道為什麼,莊重便換了一種方式詢問:「你可曾在外頭與人有所爭執?」

  韓川更是搖頭,「我向來待人和善,況且出門不多,從未曾與人爭執,連一句重話都沒有說過。」

  此時一旁的方翔臉色不大好,目光閃爍,欲言又止。被一直關注場上所有人表情的封煥發現,怒斥道:「你,有話就說,扭扭捏捏成何體統!」

  方翔嚇得連忙作揖行禮,瞟了一眼韓川最終開口道:「欠,欠債不還算不算結怨啊?」

  韓川頓時臉色不好,怒瞪著方翔,「你莫要胡亂說話,我豈是那種佔便宜之人。」

  方翔頓時猶豫起來。

  封煥眯眼,「快說!若敢有所隱瞞,現在立馬滾回家。連話都不敢說,以後就是做了官也是個昏官。」

  方翔聽到這話哪里還敢藏著掖著,「就是蝌蚪粉那家店子,自從韓川得知開店的老闆娘與他是老鄉,只要沐休時都會去那記賬吃東西。每次還會領著一群人,不過都沒昨日人多,我,我每次都跟隨著,所以知道韓川都是賒欠,一次錢都沒掏過。」

  韓川怕自己名聲被毀,連忙解釋,「我並無不還之意,只是那玩意不值錢,每次零零碎碎結賬麻煩,所以我才說先記著以後一起結,我絕無強賒商戶之意!若是不信可以去問老闆娘。」

  「老闆娘?蝌蚪粉的老闆是女子?可是婚配?」封煥問,在大佑對女子束縛並沒有明清多,有不少女子也會抛頭露面做活。不過開店的大多都是已婚婦女或是寡婦,待字閨中的一般不會出面做買賣。

  「梳的是婦人頭,是有丈夫的,但是不常見,店子主要都是老闆娘在管。我有一次打眼瞧到一個男人晃過,還問起那人是不是她的丈夫,是否也是同鄉……」韓川頓住了,擰眉在想些什麼。

  封煥厲眼掃來,韓川連忙道:「結果被那婦人岔開了,表情也極為古怪。當時我還與方翔說,自個男人還有何不好承認的,且不說明白這不是讓人胡思亂想嗎」

  方翔也回憶起來,「我記得你當時還逗趣說兩人莫非是私奔到了京城,所以才會這般遮遮掩掩。我還訓你莫要胡說毀人名聲,你還不以為然,說你們那還真有這樣的事,說是一個富人家的護衛把主人家的妾室給拐跑了,還重金懸賞呢。」

  莊重眼睛一亮,心中激動無比,「昨日韓川請我們去吃蝌蚪粉,而後大家又直接回了太學,那把刀很有可能就是在蝌蚪粉店裏掉的。而蝌蚪粉是用麵粉做的……」

  封煥拍案而起,「去蝌蚪粉店抓人!」

  封煥雷厲風行,直接大步一跨離去,護衛以及差役也齊刷刷跟著沖出太學院奔向蝌蚪粉店。那些護衛就罷了,本就得守著封煥,可差役都是官大威的手下,卻連招呼都不打都尾隨而去,著實把官大威氣得夠嗆。乾脆守在太學,不摻和抓捕之事。嗣昭王不是喜歡多管閒事嗎,那就讓他折騰去。最好人已經給跑了,一無所獲。

  正這時江遜被人攙扶著走了過來,莊重連忙迎了上去,「不是說要好好休養嗎?怎的過來了?」

  江遜虛弱的咳,雖是被人架著,可這麼一大段路也足以讓他氣喘吁吁,「我,我來說昨天之事。」

  莊重沒想到江遜會這麼快恢復過來,不過江遜看上去不太好,臉色發青,整個人都在發顫,聲音十分虛弱,可好歹不似方才一般充滿死氣,精神不佳卻清醒了過來。

  攙扶之人道:「方才江遜突然就從床上爬起來,硬是要過來,說是有事與大人稟報。」

  官大威嗤了一聲,「你還真是會挑時間清醒。」

  江遜身體虧損,並沒有心思理會官大威的嘲諷,只想趕緊把話說完,平了平氣虛弱的回憶昨日之事:「我昨夜大約與卯時從藏書閣離開,走到西南涼亭,突然看到一個黑影從旁邊樹林掠過。心中有疑,便是朝著那人消失的方向追去。那人跑得很快,我也不知是看錯還是確有人潛入。後來便是走到了元良駿屋子附近,還看到了湯白杉。我心想若真有人他必是看見,見他不在意轉身離去,我也就未在原地耽擱,省得第二日元良駿知曉,必又是嘲笑我大晚上鬼鬼祟祟到處亂晃。」

  官大威猛的拍桌,「好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你明明知道有人潛入院中意圖不軌,卻未及時出言提醒,害得元良駿死於非命。」

  江遜臉色煞白,本就未完全恢復,如今被這麼一激,眼神又變得恍惚起來,「是啊,都是我害死了元良駿。若非白日我咒他短命鬼,見有人又不願聲張,他又怎會死去?都是我,都是我……」

  江遜自言自語整個人哆嗦得厲害,莊重連忙命人叫來大夫,掐其人中,不停用言語安慰他。「這些都是意外和巧合,元良駿的死於你無關,最應該被譴責的是兇手。」

  大司成惱怒,「官大人!這裏是太學,所有學生都是國之棟樑,豈容隨意惡意揣測!你今日一而再再而三與我太學過不去,真當我沒脾氣嗎!明日上早朝我必是與官家說道說道。」

  太學大司成可直接與皇帝彙報太學情況,聲望地位於朝中非同一般。從此出去的官員大多也對大司成頗為尊敬,只是大司成脾氣軟和,不喜與人爭執。官大威見封煥離去,覺得欺壓自己的人終於走了,所以將心中之氣一下發在了江遜身上。若非這些太學生老是湊巧誤導,他又怎會判斷失誤,像個傻瓜一樣丟盡臉面。哪曉得這大司成竟是翻臉了。

  官大威心中發虛,嘴裏卻硬撐,「審問本就如此,若不使些手段如何能套出真相。」

  大司成卻不欲與他深言,只道:「到底是為何官大人自個清楚。」

  江遜沒撐住又暈了過去,被人抬回了屋子。大司成心中煩悶,不久便要公試,卻鬧出這樣的事,真是多事之秋。他原本很看好江遜,這麼看來公試時能堅持都不容易。

  半個時辰之後,有人過來稟報,兇手已經被抓住。

  這次嗣昭王直接越過官大威成為主審,莊重心底浮動,上次嗣昭王雖也插手卻並沒有越過府尹。這次卻直接插手,看來完全不信任官大威。而且他只是個嗣王,並未就任相關的官職,按理是不能為主審官。就算再囂張,也不能打破規矩。那麼只有一種解釋,嗣昭王已經被授任相關官職,所以才敢這般作為。

  嗣昭王雖上次不明分說就灌他一堆酒,可就這兩件案子看來,可比官大威一類官員靠譜得多。若有他負責,乃百姓之福,而自己也會有嶄露頭角的機會。莊重可以肯定,嗣昭王還是挺欣賞他的。

  「冤枉,大人冤枉啊。」

  堂中跪著一男一女,即蝌蚪粉的老闆和老闆娘,分別名為趙雄和徐媚娘。趙雄長得高大健壯,而徐媚娘如同名字一般頗有一番姿色。

  驚堂木狠狠拍下,頓時一片肅靜。

  封煥冷哼,「既然冤枉,方才你跑什麼?」

  趙雄連忙解釋,「草民只是被嚇的。」

  「若非做了虧心事如何會怕衙役!死到臨頭還要狡辯,應罪加一等。」

  徐媚娘拉扯著趙雄,一邊拭淚一邊道:「趙郎,還是招了吧。你我二人今生註定無緣,只盼來世再相見,莫要再如同今生這般苦楚。」

  趙雄抓住徐媚娘的手,信誓旦旦,「媚娘,我就算是拼了性命,也絕不會讓那個狗財主將你奪去的!」

  「趙郎……」

  「媚娘……」

  兩人含情脈脈跪在公堂上對視,惹得莊重雞皮疙瘩直掉。

  啪——

  「把公堂當是戲臺子不成?!趙雄,你昨夜潛入太學院,將太學生元良駿殺死,又嫁禍於同寢的韓川,你還不快速速招來。」

  你眼中只有我,我眼中只有你的一對情侶,聽到這句話都嚇得不清。

  「大人冤枉啊,我昨夜一直在家中,何曾到太學院裏殺人?方才你們來抓人,我只以為是我和媚娘私奔終於被尋到了,所以才一時慌亂逃走的。」

  「是啊大人,我與趙郎打小青梅竹馬,可無奈家窮我便被父親賣給一個富貴人家做妾。沒想到數年後竟又見到了趙郎,他還成了這富貴人家的護院。那主人不是東西,對我非打即罵,有一次差點把我的命給打沒了,卻從不為我找大夫。後來趙郎知道了,便是買了藥托人送給我。我本早已死心,不敢想其他。可後來實在是耐不住虐待,便與趙郎一同私奔至京城。又因當時離開的時候,還偷走了那富貴人的錢財,一直忐忑不安,所以一見到衙役抓人就跑了。可那什麼太學生絕不是趙郎殺的啊!」

  徐媚娘口齒伶俐,又知如何表述更加動情,很好的表述了一對苦命鴛鴦的無奈和惶恐。雖攜他人妾私奔也會受罰,卻比殺人要輕得多。

  封煥笑了起來,目光卻依然陰冷,「故事說得很動聽。」

  徐媚娘連忙磕頭,「民婦只是實話實說而已。」

  趙雄也梗著脖子道:「大人,草民知道自個犯了事,若是被受罰那是活該。可草民絕不承認自己殺了人,還請大人明察。」

  封煥冷笑,「早便知你們會這般狡辯,所以之前命差役未及店鋪就開始叫嚷要抓捕殺人兇手,閒人退讓。若非殺人,如何會驚嚇逃跑。若非早就埋伏,指不定還得如何費周章。」

  徐媚娘連忙道:「大人,我們當時正在忙碌,並未聽見這句話。只聽店中客人說差役要抓人,便嚇得什麼都不管不顧了。」

  封煥並未與二人糾纏,使了個眼神,差役捧著一個盤子走上來,上面放著一雙鞋還有一把匕首。

  「趙雄,這把刀你可認識?」趙雄望了一眼,直接搖頭,「未曾見過。」

  「你確定?」

  「小的敢用項上人頭保證,未曾見過。」

  「你既然這般不稀罕這顆腦袋,一會就幫你取了。」封煥站了起來,走到趙雄跟前,「這把刀就是殺害死者元良駿的那把,上面還沾了少許麵粉。必是兇手無意中沾染上去的,可見必是經常與麵粉打交道。而在太學院牆壁上發現的腳印與死者窗臺上的一樣,那牆頭上也發現了少許麵粉。證據確鑿你還敢狡辯!」

  趙雄連忙道:「大人,小人是做蝌蚪粉的,確實常與麵粉打交道。可這不能就證明我是兇手啊,平日沾麵粉的人多的是。」

  封煥並不理會他,又接著道:「這把匕首的主人韓川,一直在你店中吃霸王食,且與你是同鄉,曾懷疑你們二人乃私奔。而你,又身懷武藝。不管動機還是行兇條件,以及現場的痕跡,都可以證明你就是那個殺人兇手!」

  趙雄頓時大喊冤枉:「大人,小人冤枉啊。雖事事湊巧卻也不足以證明我就是殺人兇手啊!身懷武藝又沾染麵粉,卻也不能證明是小人啊。」

  封煥似笑非笑的盯著趙雄,「到了這節骨眼還不肯認罪?原本還想給你個痛快,可如今看來,你與你這小娘子都該死。」

  趙雄瞪大眼,正要說什麼卻被徐媚娘搶先一步,「大人!我夫君絕不是那殺人滅口的惡賊,若僅憑這些就定我夫君的罪,民婦不服!天下巧合何其多,麵粉又不是獨我一家有,會武藝之人也不止我夫君一個。而那韓川我們更是未曾放在眼中,難道就因為韓川賒欠我們的錢就是我們殺的嗎?那這條街的商鋪不知多少人受他欺壓,是不是都應該抓起來!」

  封煥卻未反駁,而是將裝著匕首的盤子拿了過來,「你們再仔細瞧瞧,這把刀是否見過?」

  「絕對沒有!」二人齊聲道。

  封煥眼眸劇冷,「不知死活!莊重——」

  莊重連忙從一側走出。

  封煥走到椅子前,用力甩衣袍坐下,「讓他們心服口服。」

  莊重拱手:「是。」

  莊重將身上的箱子放下,一邊打開一邊道:「每個人的手印都是與其他人不一樣的,世間絕不可能找到重複的。由於身體自然分泌物汗液,很容易沾染塵埃等轉移形成的指紋紋路,然後在觸碰其他物體的時候,就會在那物體上留下相應的紋路。因並不明顯,所以用肉眼看不見,可只需用特別的藥水,就能提取出來。

  你說你從未曾見過這把刀,那麼現在我先提取你的指紋。若與刀上的指紋重疊,那麼就證明你們二人是在撒謊。更可以證明你趙雄就是殺人兇手!」

  這次莊重沒有刻意將一些辭彙轉換為這世的習慣,就要生澀才顯得高深,讓人感到畏懼。

  徐媚娘眼中儘是驚恐,望向那把刀,「不可能,這那上面什麼都沒有,怎麼可能印出指印?莫要用這個故意誣陷!」

  趙雄也同樣臉色劇變。

  「所以說人啊不管什麼時候都要多讀書,否則就會被自己的淺薄害死。」莊重笑得十分溫和,可眼神裏卻沒有半點溫度。一邊說著還把放大鏡放在自己的眼睛上,趙雄正對著一時不防被這『牛眼』嚇了一大跳,說話都不利索了,「這,這是何物?」

  「放大鏡,嘖嘖,你們連這都不知道?這可是我這些寶貝中最普通的一件,哎,還是讀書太少啦。」

  封煥坐於堂上憋著笑看莊重耍寶,可沒一會又反應,他也不知道還有放大鏡這玩意,這莊重豈不是連同他一起罵了?封煥頓時覺得整個人不好了。

  莊重的箱子裏一堆稀奇古怪的器具,剪子都有好幾把,還有些東西壓根不知道是什麼玩意,這讓趙雄和徐媚娘二人看得心中發涼。莊重從勘察箱裏拿出幾張古怪的紙片,「這就是指印、掌印卡,來,過來按一下,這是左手,這是右手,莫要弄錯,左右手的紋路也是不同的。你們也應聽過關於指印的歌謠吧,一螺窮二螺富……」

  趙雄直接大喊起來,「大人!元良駿是我殺的!是我一人所為,還請大人放過媚娘,她什麼都不知道!」

  徐媚娘癱軟在地上,眼神空洞。

  趙雄認罪,這讓莊重舒了一口氣。這把刀不知道被多少人摸過,他儀器又不足,所以指印並不好搜集,也更不好辨認。所以他才故意這般嚇唬,希望能夠省了這一道程式。他帶來的相關化學藥劑並不多,自己又做不出來,能省則省。

  趙雄和徐媚娘確實如方才所說,私奔來到京城,並偷走了富商不少錢財。趙雄從前是個遊俠兒,也是有些人脈。便是幫徐媚娘重新弄了戶籍,隱姓埋名,奔走他鄉。徐媚娘還故意打扮得和從前完全不同,藉以掩蓋,趙雄也儘量不出現在人前。

  兩人拿著那筆錢在京城開個小食店,日子原本過得很和美。哪曉得韓川無意中進入,聽到徐媚娘的口音,認出是老鄉,還笑說好似哪里見過。每次過來從不付帳,強行賒欠,這讓兩口子覺得認為他是不是看出什麼,所以才敢這般理直氣壯。

  後來見韓川越發囂張,徐媚娘還曾聽他與同窗提起『私奔』二字,心中更是惶恐。眼見韓川胃口越來越大,這讓趙雄心生歹意。他趙雄何曾怕過別人,況且這是個無底洞,想要不破災那就讓其消失。

  徐媚娘從韓川口中套出韓川的具體住所,趙雄又借著太學院之前補修庭院而充當瓦工混入其中踩點。一切具備,只等時機。趙雄見韓川這次竟是喚來這麼多人白吃白喝,心中的火燃得更瘋狂,便趁亂將韓川身上的匕首偷走。

  當晚就潛入太學,想將韓川殺死。只是剛到韓川屋門口,隔壁的湯白杉正好推門而出,趙雄倉促翻入屋中惹來聲響。湯白杉被嚇了一跳而質問一聲,正這時元良駿又恰巧翻身,趙雄以為聲響將元良駿驚醒,直接將他一刀殺死。

  原本趙雄想殺了韓川,讓室內另一個做替罪羊,這般一來官府就不會尋到他頭上來。如今殺了另一個,雖有不甘卻也沒將韓川殺死。只是將刀塞進被褥裏,然後離去。未曾想一把刀也會留下作案的痕跡,讓他不得不伏罪。

  「我,我什麼都不知道啊,我只是,只是為了套近乎才說眼熟而已。而且我只是暫時賒欠而已,又不是不還錢。」韓川聽完整個人癱軟在地上,怪不得老闆娘每次對他都十分熱情,與他說許多話,原來都是套話。他還自作多情以為這徐媚娘對他有旖旎之心,沒想到背後竟是藏著毒牙。

  原來所有一切都是因他而起,現在就算證明他是清白,卻也不可能可再在太學裏待下去了,前途盡毀。

  趙雄和徐媚娘因心中有事,所以並不喜與他人打交道,也就不知道這是太學生的常見德性。做賊心虛還以為韓川知道些什麼才敢如此大膽要脅,否則一般的文人都講究清譽,太學生又非等閒之輩,又怎麼會行這種齷齪之事。其實歸根結底是心底有鬼,所以杯弓蛇影。

  趙雄與徐媚娘此時得知真相也已經無法挽回,人已經死了,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大人,這事與媚娘無關,全是我一人所為。您要罰就罰我吧!不管是淩遲處死還是五馬分屍,我都願承擔。」趙雄猛的在地上磕頭,沒一會腦門就染出鮮血。

  徐媚娘連忙拉住趙雄,哭嚎道:「趙郎,你若死了我也不活了。」

  趙雄眼淚也落了下來,「媚娘,都是我害了你。若不是當初我不夠決絕,眼睜睜看著嫁給他人,又如何會有後面這些事。又是我勾得你拋下榮華富貴,與我顛簸一路,一世只能擔驚受怕的活著。現在又害你沾染是非,我真是,真是……」

  趙雄猛的扇了自己一巴掌,被徐媚娘攔住。

  徐媚娘不停搖頭,「不,不,這些都是我心甘情願的,只要能與你在一起,多苦都是甜的。」

  趙雄含淚笑著摟住徐媚娘,「媚娘,答應我要好好活下去。」

  這般場景應是感人淒美,可只要想到元良駿無辜慘死,就不會有人同情。莊重看了甚至更為惱怒,既然這般不捨,又為何非要觸犯法律,殺人性命!莫非自己或是自己的愛人的命是命,其他人的就可以隨意糟踐了嗎?現在知道後悔,當初幹嘛去了!

  驚堂木響起,打斷二人纏綿。

  「趙雄殺害元良駿一案,證據確鑿,判於秋後處斬。徐媚娘協同作案……」

  「大人!」趙雄突然嚷道:「我這有樣東西,想要用它換取媚娘的性命。」

  徐媚娘驚恐,「趙郎,不可啊。」

  趙雄笑了笑,「如今我們都已經這般了,還有何顧忌?若是交出尚且還有一線希望,若是不交,你這般嬌弱如何受得了牢獄之災。」

  封煥冷哼,「徐媚娘雖未直接殺死元良駿,卻也逃不了干係,雖不及你卻也是大罪。想要贖她身上重罪,還要看你的東西夠不夠格。」

  趙雄卻一臉自信,「大人,我偷了那富商的錢財,還拐走他的小妾,之所以他不敢報官,只敢私下懸賞,是因為我手裏有他一件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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