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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不做玩物》第12章
第十二章 約法三章

 就在桃蜜魂游天外時,郎驍到了。遲到十五分鐘。

 桃蜜心裡撇嘴,想要在談判中佔據主動,第一就是要遲到那麼幾分鐘,讓對方等到煩躁。這傢伙還真是不過,既然他怎麼算計,大概就是對這次見面很重視?

 再撇嘴,你女人少嗎?桃蜜擺弄咖啡勺,不說話,等他先說。當然了,也沒准是真有什麼事才來晚了,或者就沒怎麼當回事。

 郎驍坐下,點了咖啡和兩個甜點。看了桃蜜半天,發現她沒有張嘴的表示。而且,十分鎮靜,似乎嘴角還帶著一絲的嘲笑?想起那一腳和那一咬,郎驍火了。

 “怎麼了,啞巴了?”

 桃蜜喝口咖啡,再拿塊方糖放進去,攪。

 郎驍靠在椅背上,覺得有點頭疼,“約我出來,想說點什麼?”

 桃蜜心想,我不能說我是來探望傷情的吧?“想跟你商量商量,有沒有什麼辦法,能讓我不再學校裡再見到你。”

 “那可也是我的母校啊,我去轉轉,回憶回憶不行嗎?再說了,有你在,那是多靚麗一道風景線呀。”

 桃蜜皺著眉頭,心裡想,還沒釣上女孩子的時候就油嘴滑舌!

 “你要是真不希望我出現在學校,那我們把約會地點,像今天一樣改在學校外面好了。”郎驍說。

 桃蜜很想像昨晚想的那樣,強硬一點,霸道一點,跟他吵一吵,讓他知道自己也不是好惹的。可是,前世自己能這麼幹,因為那時她已經是一無所有,什麼樣的結果都是最糟了。如今不一樣,她在乎的東西都還在。而郎驍依然是那個什麼都不怕的潑皮。前世時,自己是見過他對別人發狠,搞的別人妻離子散的樣子的。

 桃蜜的猶豫暴露了她的態度。郎驍伸手抓住桃蜜的雙手,很是深情的說,“我們把之前的不愉快忘掉,認認真真的交往好不好?我不計較,你也不要計較了,好不好?”

 桃蜜試圖把手抽回來,可試了兩次,卻被攥的更牢了。別聽他話語動聽,其實都是威脅:我不計較你咬了我踢了我,你也別再惦記著我們的“初夜”。

 桃蜜只得拋出自己的底限,“交往可以,可我有三個條件。”

 “你說。”

 “1,我做你的女朋友,不是情人。但是我們互不約束,好合好散,可以各自有男女朋友。並且不能讓我的同學和家人知道兩人的關係。

 2,同去吃飯、住宿的費用你付。我自己的需用,自己付。

 3,如果其中有一方結婚,這種關係立即斷絕!永不糾纏!”

 郎驍把桃蜜的手湊上自己的唇,“我同意,但是我也有幾個條件。”

 “1,永遠不准不接我的電話。

 2,改在學校外約會的話,你不能推辭,否則我就要去學校找你了。”

 “但是我的上課時間,或是學校有什麼活動,或者是期末考前複習時,你不能逼我!”

 “那麼,每個星期,我給你一次說不的權利。”

 “三次!”

 郎驍笑,“桃蜜,一個星期也才七天。我可不是天天都有空約你的。”

 “兩次!”

 “那就算了,我還是到學校接你吧。”

 “那就一次吧。”

 “好,既然今天出來了,那我們去約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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