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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過前世 (三世尋覓1)》第3章
第二章

  說書人是錯的,瓦敕族人眼睛和大家一樣、頭髮和中原人一樣,因為長期在草原上奔跑,所以體型剽悍,說話中氣十足。

  原則上,他們不吃人肉,只不過他們有種殘酷祭典,就是在戰後砍下敵人的首級祭拜神明,一顆顆頭顱堆成小山一座,在夜裡燃起的火焰照耀下,顯得詭譎恐怖。

  後來人們以訛傳訛,使得中土士兵末交戰,先膽寒,士氣已挫,如何再談戰役?自然是每戰必敗。

  所以,煜宸領軍後,破除謠言是第一件要緊事務。

  「鬼神之說是假的、巫術也是假的,他們習慣在臉頰塗上各色顏料,期待祖先靈魂保佑族人戰勝敵人。」

  郜煜宸很少說話,對他而言,嘴巴是為了傳達命令而存在,他從不多做解釋,更何況是對一個好奇心人到讓人無法理解的小女孩。

  「要是換成我,行啊!你在臉上畫畫,我就做個更可怖的面具戴上,要嚇人嘛,誰不會。」

  小魚兒很聰明,舉一反三是她常做的事情,尤其是和一個見聞廣闊、學富行車的男人聊天,滿腦子亂七八糟念頭,還能不溢出來嗎?

  「古時有個蘭陵王也是這樣的,因為他的長相過度風流俊美,上戰場打仗,缺乏威嚴,於是做了猙獰面具,讓敵人一見便心寒膽顫,每戰必捷。」煜宸說。

  聊天是種需要訓練的活動,從開始的支支吾吾,到後來的順暢流利,他不再覺得和小女生聊天是件傷腦筋的事情。

  「幸好。」

  她笑瞇眼,繞著他,上上下下打量,左看右看,前評量後評量。然後在他面前站定,拍拍胸脯,一臉慶幸表情。

  「幸好?」挑起濃濃的劍眉,他不解她的「幸好」所為何來。

  「幸好你長得很威嚴,敵人看到你士氣消褪一半,未打仗先自亂陣腳。百姓都說你是天上的神仙,是辟公下凡,皇帝老爺有你,還怕保不了百年江山?只要你在,就沒有打不勝的仗!」

  「這些話太誇張,每一仗、每次出征,我都沒有必勝把握。」

  「是嗎?不過,你若是再醜點就更好了。」

  嫌他不夠丑?這是什麼結論?

  「要是你更醜,敵軍看見你,立刻嚇得跪地求饒,派出軍師談和,那麼仗不用打了,士兵也不必犧牲生命換取和平。」

  「妳不喜歡戰爭?」

  「誰喜歡?汪王爺的大公子戰死沙場。風風光光下了葬,死後加謐許多封號,表面風光,事實上呢?你願意當一隻死神龜供人膜拜,還是當一隻自由自在,在海裡生活的小海龜?」

  她的比喻很好,他不得不承認,她是個聰明的小女孩。

  「妳不喜歡死亡。」

  「當然不喜歡,王大嬸死了兒子,一夜之間,她白了頭髮,她口口聲聲喚著兒子的小名,可是,千喚萬喚怎麼都喚不同她的心肝寶貝。」

  「在戰場上,死傷無法避免,不是你死就是敵人亡,當死亡和生存兩者必須擇其一時,大部分的人選擇生存。」

  「一定要殺死敵人,才能讓自己生存嗎?」

  「是的,如果是妳,妳怎麼選擇?」他丟給她難題。

  「我選……」

  假設大娘是敵人,她的存在讓自己活得好難堪,那麼她要她死嗎?不!她還是希望大娘活著,活得好好,無病無痛。

  「選什麼?」他居然期待起她的答案,有意思吧!

  「選擇我和敵人都活下來。」

  「那是沒辦法的,他的刀子架在妳脖子上,除非妳肯把刀子刺進他胸膛才能求生,妳無法選擇兩個人都活下來。」

  「我會拿起刀子虛晃一招,分散他的注意力,然後……逃跑。」

  「妳想當逃兵?」他失笑。

  「不行嗎?我死了,娘會傷心、涴茹姊姊會哭泣,為了愛我的人,我當然不可以讓自己死掉啊!」

  「如果所有人都為妳的怯懦取笑妳,妳怎麼辦?」

  「笑就笑吧,活著很重要,就是忍受譏嘲也沒關係。」

  「幸好。」他學她的語氣。

  「幸好什麼?」

  「幸好妳不是我的部下,否則我常勝王爺的封號,很快會換成常敗王爺。」

  「封號很重要嗎?不!你活著才重要,記住我的話,哪一天,你發生最危急的狀況時,要想想身邊的人、想想我,或者其他真心喜歡你的人,對於我們,你的生命比封號更重要。」

  多麼震撼人心的一番話,他從沒想過生命比封號更重要,沒想過有誰是真心喜歡他。可是,這個小女生,才見過三面的女孩,居然告訴他,他的生命比封號更重要。

  「人死留名,虎死留皮,這是所有男人的願望。」

  「你想把名氣留給誰?三灶清香難道比眼前的快樂重要?我還以為你頭腦清醒呢,原來你只是看起來聰明,其實不然。」

  批評他?小丫頭轉變真快,前一刻才用充滿崇拜的眼神看他,這一刻居然覺得他的聰明不過是虛有其表。

  他不同她計較,轉身,雙手背在後面,眼看垂楊細柳,風陣陣,漣漪淺淺,這是她口中的「快樂」嗎?

  不知道,他未曾花心思去體驗快樂,從有記憶開始,他就在追求功名利祿,現在,他實現了自己的願望,往後,他將向前更邁進。

  這條路是沒有盡頭的,他不知道登峰造極的限度在哪裡,只知道,他必須一步步往上爬,直到……再沒力氣攀高為止。

  他的安靜擰了她的眉頭,秀氣柳眉皺皺,紅灩小嘴嘟起,她湊到他身邊,又是一個「自然而然」--握住他的手。

  「你生氣了?」

  他默然,回復原貌--不擅說話的郜王爺。

  「對不起,我不是想罵你?可是,人要懂得保護自己啊!就是偶爾低頭也沒關係。比如我大娘好了,她特別討厭我,心情不好,打!看我不順眼,打!有事煩心,打!她拿我當箭靶,專用來消除胸中怨恨。

  我嘔死了,可是我很聰明的不和她正面衝突,她修理我,我就巴結她,她打得越凶,我的好話說得越多,這樣子才能讓她心甘情願放下籐條。

  我想,前輩子自己一定欠她很多,要是可以這樣子一點一滴還清,未嘗不是好事情?這麼一想,海闊天空,我保護了自己,也保護娘,是不是一舉兩得?大丈夫能屈能伸,為了活命,你應該學習這層道理,」

  身為軍人,只能勇往直前,相形之下,活命不是重要事情,他沒理會她的歪理,轉身向她,用手指勾起她的下巴,撥開她的劉海。

  「這些傷,就是妳委曲求全的結果?」

  從一見面,采青頰邊的傷痕就吸引了他全部注意,他忍著不問,是擔心傷她自尊,她既然主動提起,他不再避諱。

  「比較起死亡,這個結果算是不錯。」

  他的手指在她傷口上輕觸。「不痛嗎?」

  「放心,我一點都不怕痛。」她伸出兩手抓住他的手,袖子往下滑一截,更多的傷痕顯露出來,他的臉變了色,反手抓住她的。

  「這是……」

  「沒問題、沒問題,明天紅腫就會消失,相信我,這種傷我很有經驗,難不倒我的。」

  不解釋還好,越解釋越糟糕,他臉色鐵青,憋在胸口的怒氣沸騰。

  「放心,我真的不怕痛,那是我的特異功能,誰都沒有的。」

  拉起她的手,他走得又急又快,釆青跟得好辛苦,還要忙著解釋,一不小心,腳步踉蹌,差點摔倒在地。

  他停下腳,手橫過她的腰,足蹬,他施展輕功,飛掠大半庭園。

  「哇!」

  她的叫聲充滿驚喜,是的,是的,她最喜歡這種感覺,凌空飛躍,小魚兒哎了小雀兒。「哇哇哇……棒極了!」

  她的好心情牽動他的心,鐵青的臉恢復一點點紅潤,抿直的嘴唇拉出弧線,不經意的笑不經意出現,不知不覺,他體會了人生的「快樂」。

  她常到他家裡,做什麼呢?說穿了,也沒什麼,不過是說說話、聊聊天,講一些似對非對的道理,時間個多,不過兩人都很滿意。

  「知不知道皇帝老爺在幫你挑選新娘?」她繞過大桌子,湊到他身旁,同他一起看佈兵圖。

  「知道。」他沒抬盾,彷彿新娘是別人家的,和他一點關係都沒。

  「知不知道,聖旨這幾大就要下來,到時不管你高不高興,都要把新娘子娶進門?」

  「知道。」

  「如果皇帝選了個你不喜歡的女人,怎麼辦?」

  「沒有怎麼辦。」他的反應冷淡得過分。

  「什麼叫作沒有怎麼辦?要是皇帝要你娶個像我大娘一樣的妻子。你會辛苦一輩子的。」她要求他正視問題。

  「為什麼?」他終於正眼瞧她,帶著似笑非笑表情。

  「我大娘善妒,她對爹娶進門的四個小妾都很壞,成天想辦法整人,尤其是我娘,很多時候,爹是無可奈何的。」

  「為什麼她對妳娘尤其壞?」煜宸凝視她,一點點的疼惜沁入心間。

  「因為我娘沒有生兒子呀!」她隨口塞個答案。

  「她重男輕女?」他揚揚眉,把視線放到采青身上,她很漂亮、很可愛,就算沒兒子,有她這種女兒,他已心滿意足。

  「也許吧,別把重點放在這裡,重點是你娶到妒婦,怎麼辦?」把主題擰回。小魚兒一躍,坐上他桌間。

  「沒有怎麼辦,我不好女色,妻子一個就夠,我不替自己找麻煩,所以妻子是否善妒,對我沒影響。」雙手橫胸,他往後仰靠在椅背上。

  「是啊是啊,沒事娶一大堆妻,把她們關在同個屋簷下,吵吵鬧鬧有何樂趣可言?」她的兩隻小腿在他張開的腿問晃蕩,她愛坐邊邊兒,愛兩條腿東晃西晃,也愛一不小心摔下,那種凌空感覺。

  淺綠色的繡花鞋有些些灰舊,小小的兩條腿在他眼前晃蕩,嚴格而言,她這樣的舉動可以被冠上無數個難聽的形容,比方淫蕩輕佻、比方輕浮無恥,可是他……許是習慣對她寵溺包庇吧,他覺得這種動作,並無不妥。

  「萬一你娶到金枝玉葉的公主,嬌生慣養,事事都要你依從她,怎麼辦?若是皇帝逼你娶宰相千金,聽說她脾氣不好,常拿下人們當箭靶射飛鏢,所以宰相家常常征管家婢女,到時,你怎麼辦?」

  這女孩子到底懂不懂溫婉含蓄?她靠得他很近,近到熱熱的氣息噴上他鼻翼,只不過她的表情太天真,無邪地讓人做不出過度聯想。

  「我想誰都會怕殺人不眨眼的軍人,再驕縱的女人都不敢在我面前過分。」他否決她的擔心。

  「是嗎?我就不怕你。唉……你真的不想娶個真心喜歡的女生?」

  「什麼叫作真心喜歡?」

  郜煜宸被她的認真感染,雙手抓起她的腰,將她整個人往右方挪動五吋,捲起兵圖,結東公事,專心和她討論。

  「有的男人喜歡聰明女人,喜歡和她們說古論今;有的男人喜歡貌美如花的女子,喜歡欣賞她們皎好面容;當然,但有男人喜歡勇敢的女生,喜歡帶著她們去冒險。我想,所有男生都有自己特別喜歡的女人,你呢?你喜歡什麼樣的?」

  「妳忘記了,我的婚姻由皇帝指定,我的喜歡與否不重要。」

  「至少你可以擁有自己的意見啊!娶妻子的人是你,有意見,不過分。」

  「如果我的拒絕傷害了哪家的小姐,豈不是過分?何況,不管娶進門的是誰,只要恪守婦道,我想,相敬如賓不難做到。」

  采青總是有辦法讓不愛說話的他滔滔不絕,搖頭,他個曉得自己怎麼那麼容易受她擺佈。

  「婚姻是一輩子大事,單是『各尊其分』豈能滿足你的要求?」

  「對婚姻,我沒有任何要求,倒是妳,妳到底想說服我什麼?拒絕皇上的賜婚?」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只是想、想、想……」她語頓。

  想什麼呢?她不太確定,只是想……啊,對了!她想問問他,會不會喜歡他們家的涴茹姊姊,若是配成對,大娘開心、涴茹姊姊快樂,她也、也……也會和她們一起快樂,是了,一定是這樣,她心底肯定這樣想的。

  決定了,為涴茹姊姊將來著想,她決定向他好言勸說。

  采青雙手搭起他的肩膀,態度慎重。

  「我是認真的,娶妻子一定要娶我家涴茹姊姊,她溫柔體貼、嫻淑端莊,我保證,京城裡,你再找不到比她更好的女人。」

  她的動作比親暱更進一級,他該抗議,只不過……算了,反正她不是大家閨秀,她是一隻自由自在、不受禮教拘束的小魚兒。

  「涴茹?」

  為著她的拍胸脯保證,煜宸認真回想,自己是否聽過這個女人。

  「你見過她的,忘記了嗎?你回京那天,我從樓上摔下來,她慌忙走到我身邊向你說抱歉。她是我大娘的女兒,琴棋書畫樣樣通,尤其她的刺繡,可是京城一絕,沒幾個人及得上她。」

  「她是妳大娘的女兒?不怕她傳承妳大娘的善妒偏狹?」

  「不會的,她是個很棒的姊姊呢!家裡的姊姊妹妹知道大娘特討厭我,落井下石的人有人在,就算不落井下石,躲都來不及了,沒人像她,一知道我有難,馬上想辦法從虎牙下把我救出來。偷偷告訴你一個秘密哦,涴茹姊姊很喜歡你,每次長輩們談到你,她都偷偷臉紅。」

  采青沒發覺自己的手一直搭在煜宸身上,沒發覺她的秘密把兩個人拉到過度親密的距離,更沒發覺她的舉動已屬不合宜。

  她率性、她自在,她覺得靠在他身上沒什麼不可以,就比如、比如她也常撈起自個兒養的小金魚,把臉貼上它的背鰭。

  煜宸看著門口的何總管,欲進不敢進,他也覺得采青這摸樣兒太沒家教吧?莞爾,他輕輕拉開採青的手,把她整個人抓回地面。

  女孩子坐桌子已是缺乏教養,更何況,她大剌刺坐著的,是別人家的桌子。

  「有事嗎?」他提高音量。

  「給王爺送點心來了,」何總管回答,眼睛看往地板,不敢直視王爺。

  「進來吧!」

  總管低頭,領來一名婢女,捧著托盤進門,她在桌上放兩碗甜湯,不知道什麼名堂,但紅紅綠綠的煞是漂亮。

  見采青眼睛直盯甜湯,煜宸將湯碗推到她面前,用眼神示意她自便。

  她老實不客氣地端起碗,大口大口吃將起來。

  這個吃相不能怪他愛批評,所有人都會覺得她不夠端莊,不過沒關係,反正端莊從來都不是她的正字標記。

  「好吃嗎?」見她一碗下肚。仍意猶未盡,他笑問,

  「好吃極了。」在她眼睛盯向第二碗時,煜宸大方地把甜湯往她面前送。他不曉得自己聘到一名好廚子,他提醒自己,別忘記要何總管幫做甜湯的廚子加薪。

  不客氣地再灌下第二碗,就是她家裡,都沒這麼好吃的東西呢!難怪每個女人都想嫁進王爺府,光天天吃這麼好吃的東西,幸福都幸福死了。

  「我天生愛吃甜、不吃苦,加上我不怕痛,娘常說,我這種人天生下來是享福的,不苦、不痛,專挑好的吃,成天悠遊自樂,天皇老子都沒我好命。」

  「妳不怕痛?」

  這句話他聽了幾次,老覺得是她硬撐,可是眼前,她的過度認真,教他半信半疑起來。

  「嗯,要不要試試?」她笑問。

  「試痛?」有這種測試嗎?他懷疑。

  「對啊。」

  她從他書案後面,抽出一柄小刀,他不曉得她的用意,只見她拔出刀子,毫無預警地往自己手背插進去。

  來不及驚呼,他奪下刀子,點下她幾處穴道,用最快速度替她敷上金創藥。

  敷好藥,他不說話,狠狠盯著她。

  她被他盯得全身不自在,噤若寒蟬,尷尬地扯扯笑,他不理她。

  半響,他背過她,大步走出房門。

  發呆片刻,采青追出書房,東奔西走。一見到人就問。她拿這裡當自己家,自在得很。

  終於,她在花園裡找到煜宸。

  「你為什麼不發一言跑出來?我是客人,你把客人獨自丟下不管,很沒有禮貌,知不知道?」

  他沒甩她,一次兩次,在她繞到自己面前時,背過她。

  說不出的感覺湧上,在見到她傷害自己的同時,胸口悶痛陣陣,一陣比一陣強烈,彷彿她老在做這種舉動,彷彿只要一個不小心,她將從這個世界脫離、更彷彿,他曾經眼睜睜看著她在眼前痛苦死去……

  他沒分析自己的怪心情,光是抽痛,就讓他痛得發不出聲音。

  「你在生氣嗎?」

  采青又繞到他面前,既然她堅持不願意他背過身,他就抬高下巴,不看她。

  生氣?才不!他是恐懼,恐懼一些不明所以的東西。

  他是軍人,身為軍人,很清楚怎樣的傷口真的會讓人死亡,也明白她手上的傷至多是幾天休養,無傷,可是他憂懼焦慌,真真實實的心涼。

  「你生氣什麼嘛!我又沒開痛你。」

  她也火大了,哪有男生這麼討人厭,有事說說清楚不就好了,幹嘛老是不理人?搞得她一顆心七上八下,不舒服得緊。

  誰說沒弄痛,他就是痛了,心痛、胸痛、腹痛、胃痛,全身從頭到腳,痛到想死掉!

  煜宸頭還是抬得高高的,他堅持不看她,堅持當個討人厭的怪男人。

  「你是不是覺得我太過分,嚇著你了?我只想向你證明,我不怕痛,是真的,不是哄人。」

  何止太過分?她的形容未免輕描淡寫,誰會為了證明不怕痛,劃自己一個刀口?那麼要證明自己勇敢,豈不是要活生生從身上切幾兩肉?

  「你還是不信我對個?剛開始大家也覺得我發瘋,根本不可能有人不怕痛,連京城裡最有名的吳大夫也告訴爹爹,我在說謊。我把自己掐得紅腫,我劃出幾道傷口,他們還是不信,直到我從屋頂上跳下來,兩條腿斷掉,大夫在替我接續斷腿時,才相信我根本感覺不到痛苦,否則一個十歲的女娃兒,哪有那麼大的本領,哼都不哼一聲。」

  也是從那時候起,她迷上從高高的地方往下跳,享受短暫的飛躍快樂。

  她的話勾引住他的注意力,不過,他還是不看她。

  「你看看我嘛,看一下,就一下子,拜託!」她一面說,一面把手抬高,在他面前用力壓自己的傷口。

  這下子,他更火大了,用力扯住她的手臂,制止她近乎愚蠢的動作。

  「都叫妳不要做這種蠢事了,妳還做!」

  他口氣嚴厲,嚇出她半晌呆滯,不過,一下子,她恢復笑容,燦爛的嬌顏在他面前閃爍。

  被罵還那麼開心,她是一隻有病的魚。

  「第一,你沒有叫我不可以做蠢事,如果有的話,一定是你自己在心裡想的,根本沒有講出口。第二,你的確在生氣,你生氣我傷害自己,我想,這種生氣是不是代表你關心?」

  見鬼的關心!這種小傷,在戰場上,哪一天他不見個幾回合?不說話,他抓起她的傷口檢視,幸好,血沒滲出來。

  她笑著讓他檢查傷口,她笑著勾住他的手臂,她笑著把自己的臉貼到他手心。

  「謝謝你,很少人關心我,除了娘之外,家裡的哥哥姊姊對於我的表演,多半帶著刺激新鮮的趣味態度,涴茹姊姊老罵我笨,說我幹嘛把自己當成耍把式的戲子,供人觀賞,我知道自己笨,老想從他們訝異的眼神當中尋找關心。」

  什麼?她拿傷害自己當把式供人觀賞?瘋了瘋了,她一定瘋得嚴重!

  捧住她的臉,他用嚴肅表示自己的憤怒。「把我的話聽清楚,以後不管是什麼情況,都不准拿自己的身體開玩笑。」

  「不會了,當我需要關心的時候,我會來找你,我不再需要從哥哥姊姊眼底尋找關心。」

  反握住他的手,采青把臉偎得更近,他的掌心暖曖熱熱,窩心的滋味傾巢而出。

  「對,需要任何東西來找我,不要企圖用蠢方式,獲得妳想得到的東西。」

  「記住了!」他再次叮囑。

  她用力點頭,用力把他說過的話劇進腦袋瓜中央。

  揉揉她的頭,他獎賞她的聽話。

  采青靠在他手臂上,仰頭看著他冒出青髭的下巴,他是巨人呢!

  「可不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她問。

  「妳說!」

  煜宸沒忘記自己允過她,想要任何東西都可以找他,不過是一個答案,有什麼不可以?

  「大婚後,你要帶著新娘子回邊塞嗎?」

  「當然,我一去三年五載,總不成把妻子留在中原。」

  「是啊,真是這樣,新娘子太可憐,才大婚就離開夫婿,一分手三年五年,幾百個日子的相思誰受得了?不過,能和你一起到邊塞,一定棒透了!」

  「那裡不比京城舒服。」會用「棒透了」形容邊塞生活的人,大概只有這條笨魚兒。

  「在邊塞可以見識到不同於中土的風情,可以知道許許多多從來不知道的事情,親身體驗,肯定比聽說書先生的錯誤連篇,來得精采有趣多了。」

  「妳很好奇。」他笑著將她攬近身邊。

  「好奇是壞事?不!好奇是知識來源,若是每個人都抱持著不求甚解的態度,對任何事情都視為理所當然,就個會有新發現。」

  「新發現之於妳,有什麼意義?」

  「涴茹姊姊說,我的新發現只會害死自己,一點幫助都沒有。」

  「我同意她的話。」

  「可是我的新發現很有意思。」

  「比如?」

  「比如燕子一到下雨前,會飛得特別低。我本以為它們是忙著躲雨,後來仔細觀察才知道不是,它們是為了吃蟲子。」

  「不下雨它們就不吃蟲子嗎?」

  「當然吃,只不過下雨前蟲子會飛得特別低。」

  這個下午,采青說了許多個新發現,像魚兒要是常冒上水面吐氣,過不多久就會有魚兒翻肚子;若是大娘快發脾氣,涴茹姊姊帶碗糖水給大娘喝,大娘的氣焰會消減許多,所以喝糖水會讓人心情舒暢;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面對面,通常臉紅的是女人,若是。大群女人把男人夾在中間,會臉紅的肯定是男人,所以害羞不是女人的專有情緒……

  她的新發現果然是沒有什麼大意義,但個可否認的是的確有趣,於是他的唇角向上掀,整整一個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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