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和劉瑞根,就這樣試著接觸了,我不知道這算不算男女朋友。也不知道這算不算談戀愛,我們每天都會通一下消息,隔個兩三天就會見一次面。
我們會一起吃飯、看電影,然後就是他規規矩矩的送我回來,總之接觸了十來天,我們兩個,卻是連手都沒有拉的——我不是說我就是想和他拉手,而是,我很迷茫。
我非常確定自己喜歡這個人,但是我不知道要和他怎麼接觸,不知道要怎麼和他相處。我所看過的小說,我所促成情侶的經驗,在這個時候沒有任何沒有任何借鑑。
我很迷茫,但在迷茫的同時又有一種亢奮,一種空虛的充實。我不知道要怎麼形容我的感覺,但,體現在外面的就是,我的脾氣變好了,心態突兀的平穩了下來。
工資、物價,這些我過去非常計較的東西,在這個時候都變得無關緊要了起來,好像沒有錢我也能活下來——也的確是這樣,因為我最近深刻的領悟了一把,什麼叫有情飲水飽。
我過去看過一部梁朝偉和舒淇演得電影,對這兩位我是都很喜歡的,雖然那個電影只是普通的偶像劇,但因為演員出色,看得倒也哈皮。我一直記得那裡有一句話,叫有情飲水飽,因為出現很多次,再加上過去沒聽說過,所以印象深刻。但是,我一直不理解是什麼意思。當然,我從字面上是能分析出來的,只要有感情,什麼都行。
雖然對於這一點我一向有點不屑,但咱們國家向來喜歡宣揚偉大的感情嘛,你說兩個人死了還能化成蝴蝶的飛,那麼只是飲水飽飽,那也沒有什麼不能接受的。
而現在我知道了,這不是古人玩的謳歌,也不是藝術上的誇張,而是,真的有那麼一種感情,能令你茶不思飯不想,真有那麼一個人,能令你感覺充實。在那個人面前,就算一大盤羅福記的包子擺在你面前,你也吃不下三個!
並不是天天見面,但卻每天都想念。
並不是每天都能通話,但卻會把他所說過的話一遍遍回想。
時間過得很快又很慢,見面的時候覺得渾身不自在,不見面的時候卻盼著時光飛逝,彷彿一天的等待就只為了那晚上的一個短信,一個電話,就只為了那一句,早點休息吧,注意保暖……
「黃姐,你瘦了?」這一天鄧玲玲約我出來喝茶,本來對於這樣的邀請我是有點可有可無的。雖然我一向喜歡蹭吃蹭喝,但一般情況下,大晚上,我還真不太願意出門。
本來嘛,白天是要忙工作的,就算不是時時刻刻都有事,但在上班時間,也不能過分摸魚,更不可能畫我的漫畫。所以在下了班後,沒什麼事的話,我就願意在電腦前窩著,但是最近我實在沒心思畫我那上不了檯面的東西,一接到鄧姑娘的電話就應了。而鄧姑娘見我的第一句,就是這個。
我一怔,不自覺地摸了下臉:「有嗎?我沒什麼感覺啊。」
「真有,黃姐,臉瘦多了,你這減肥真有效果。」
我呵呵的笑著,也不知道要怎麼接話。說實在話,我是想過要減肥的,但我又怕劉瑞根其實並不希望我減肥,用他的話來說,之所以願意和我相處下來是因為我令他安心,那我減肥了,還能令他安心嗎?當然我並不是說,我減了肥就立刻成了絕世美女,但是,我怕他多想。有時候我也覺得自己沒出息透了,竟然把自己的位置放得這麼低!
包子!
我知道,我這種情況要放到我常去的那個論壇上,一定會得到這樣的評價,而且這還是客氣的,那牙尖嘴利的,更不知道要怎麼說我:「喜歡一個人到這種程度,樓主也是奇葩了。按照樓主所說的,這男人的自然條件還屬於不錯,那樓主覺得自己能將他追到手?就算追到手了,樓主能圈住他一輩子?他現在沒本事,所以想找樓主這樣的,將來發達了,樓主又要如何?樓主這為愛情風險的精神令人感動,但我還是要說,多考慮考慮自己,冷靜一下吧!不要愛的這麼沒尊嚴!」
我不用去發帖子,就知道一定會得到類似的評價,而對於這樣的評價,我也沒有任何反駁的地方。劉瑞根說我令他安心,但是,他卻完全不能令我安心。
就算他工資少,就算他沒錢沒房,但依然是一個吸引人的男人,他過去的女友不喜歡,羅利不喜歡,可不代表就真的沒有人喜歡了,也許有像我這樣傻乎乎喜歡上的,更也許,有那種不在乎這些的富二代!
這個喜歡來的太突然,突然的我沒有一點準備,在我還沒有想好要怎麼應對的時候,已經一頭撞了進去,已經無法控制的把自己降到了底端!
我的智商、冷靜在這個時候已經完全沒有辦法發揮作用,只有這麼傻傻的呆著,然後,等著他給我的結果。唯一顯得不那麼糟的就是,劉瑞根,好像真的不嫌棄我。
「黃姐,其實你五官長得很好,再稍稍的控制一□重,保準是大美女!」
「行了,別灌我**湯了,你最近和那個老師處的怎麼樣?」
我這是轉移話題,不過也是真關心,畢竟我是真的,對鄧玲玲感覺很好的。我這一段迷迷糊糊的,也沒和她聊過天,但是……兩邊都沒有消息,那應該就是好消息吧。
我們這一行就是這樣,把人互相介紹了,也就是在第一時間問問雙方的感受,如果都覺得行,那就會先放下。畢竟這事不比別的,雙方,特別是女孩子總是會有些不好意思的。
如果雙方交往順利,那麼,就會有一段時間沒有聲息。只有在談崩的情況下,才會有信息反饋回來。特別是如果有一方是會員,那會在第一時間告訴我們的,不管是不是還想見人,他們總是要讓我們知道對他們的服務還沒有完成。
鄧玲玲和那個老師見得,也差不多有一個月了。鄧玲玲不是我們的會員,又是女孩子也就罷了,那個老師卻是我們的會員的。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一開始那老師對鄧姑娘的印象是非常好的,說一直就在找她這樣的,而鄧姑娘那邊的反饋也是還行吧,雖然語氣有點勉強,但我能理解。女孩子嘛,說到還行,其實已經有五六成的願意了。
一方非常願意,一方也不排斥,這一個多月發展下來,起碼也要有個七七八八了。哪知道我這麼一說,鄧玲玲的臉上卻為難了起來,我一怔:「怎麼了?鬧矛盾了?」
「也不能算矛盾吧。就是黃姐……」
「嗯?你說……」
「我不是太清楚啊,男女在一起約會,誰買單比較好?」
這個問題我也有點撓頭,其實按照一般的常理,都說應該男生買單。但是現在這物價,進一次咖啡館少說一百,看一場電影少說五十,一次兩次還不顯,次數多了,一般的工薪階層誰也負擔不起。
「看你們進行到哪個階段了。」我想了想,道,「如果是很熟了,已經像是一家人了,那麼我覺得誰買單,都不是太大問題,但在一開始……還是讓男生買單吧,起碼大多數要讓他花錢。」
要換成過去,我會毫不客氣的說,要讓男生買單!就像那句古話說的,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這一句話道盡了男人的心理,按照現在的話概括,那就一個字——賤!
越得不到手的越好,越花了大力氣的,越珍貴。你說剛開始處的時候都不拿錢,以後還能指望這個男的為你頂天立地?什麼?這樣會不會顯得女的太物質?
別天真了妹妹!
如果要讓那男的請范冰冰李冰冰,他會哭著喊著掏錢的吧,沒錢賣腎說不定都甘願。這也就是說,只要他喜歡,你哪怕要天上的星星,他也會覺得你可愛天真浪漫,要是他不喜歡,你哪怕把天上的星星捧到他面前,他也會覺得你犯賤。
但我現在和劉瑞根外出,總不好意思讓他掏錢,總覺得他每多掏一點就不太舒服。每次他問我吃什麼的時候,我都會說一些地攤,不是我真覺得那些地攤好吃——就算那地攤真不錯,在這樣的天氣裡,我也是更喜歡在暖和的咖啡屋裡喝粥的。但我更不想他多花錢,我害怕他請我去一趟咖啡屋,回來就要吃兩天泡麵。
我也想過由我買單,但在這一點上他卻非常堅持:「男生買單不僅是責任,還是一種尊嚴,請你把這點尊嚴給我。」
這句話說的相當大男子主義,我卻沒有半點不快……好吧,事實上是我當時心跳如小鹿,只覺得這人在此時此刻真是太有范了!那簡直就是王霸之氣全開啊!在那一刻我甚至暈暈乎乎的想,原來玄幻小說也不是瞎胡說,有的時候,女人對某一種男人,真的沒有抵抗力啊!我甚至懷疑如果他這時候告訴我他還有別的女人……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接受,但是我知道,我捨不得他。要讓我和他分開,讓我從此再也不見他……只是想想,都覺得難以接受。
我過去一直認為,無論多麼喜歡一個人,只要他犯了原則性問題,那就必須分開。而所謂原則,每個人不同,那也有不同的原則,但我覺得對於女人來說,有兩條是相同的,一,劈腿;二,家暴。
前者也許是男人的通病,後者卻是素質問題。但不管什麼原因,一個有擔待有責任的男人都不應該犯這兩條錯誤,而任何一個有尊嚴的女人,也不能允許男人犯這兩條。
雖然我黃飄飄相貌不佳,條件不好,但也一直認為將來如果找對象,他敢犯這兩條,一定踢他沒商量。我甚至還想過,要怎麼解氣的對他上一番政治教育課。
可是如果放到現在……當然,我也許還是會和他分開,但是,卻絕對做不到瀟灑。
「是這樣嗎?」
鄧玲玲的聲音裡帶了點疑惑的嘆息,我回過神:「到底是怎麼回事?」
「其實也沒什麼事,就是我有一點……拿不準……」
鄧玲玲猶豫著,把事情的經過說了。她和那個老師見面之後,雖然覺得對方的形象不太符合她的標準,但就像我一開始說的那樣,鄧姑娘並不是顏控。而相比於其他人,這位老師的條件已經算是相當不錯了。
在我們這裡有一套一百多平房的房子,雖然並不是很好的小區,但也是他們家專門為他結婚買得新房。工作又是槓槓的穩定,雖然工資不是很高,但老師們都是能結私活的,一個月少說也能有個五六千,多了一兩萬也不是什麼稀罕事。而且對方還比較會來事,既不會一張嘴就炫耀自己月薪多少,在臨走的時候還表示要為鄧姑娘的打車出路費,雖然鄧姑娘到底沒有讓他出,可好歹態度不錯。因此鄧姑娘也願意相處著試試。
不過雖然兩人都有那麼點意思,但這一個多月也並沒有見幾面。這第一個原因就是鄧玲玲前段時間要趕稿;第二個也是對方約她,約的並不是太勤快。
在鄧姑娘說到這裡的時候,我本想插嘴,但想了想,還是沒有說。我並不知道當時具體的情況,但這個現象在鄧姑娘來看好像還是正常的?也許她以為對方約她約的不勤快,是因為她要趕稿的關係?
總而言之,兩人相處的,還馬馬虎虎。
一個搞音樂的,一個搞文字的,兩人談談各自的專長,倒也不愁沒話題。而問題,就出在上一次約會上。